【精品】煤矿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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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瀛山西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1、总体
1。1编制的目的
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高效有序、科学规范的地质灾害应急体制和机制,全面提高破坏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保护公司生命财产安全,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灵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防救并举;
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坚持快速响应、共同应对,整合资源、信息共享;
坚持依靠科技、依法管理,增强能力、提高水平。
1。4防范重点
本《预案》使用于在本矿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质灾害发生后,煤矿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井单位,以及煤矿企业职工场所的应急抢险。
1.5预案体系
本《预案》与上级抢险预案构成地质灾害抢险预案体系.华瀛山西孙义煤业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
2、应急响应与事权划分
2.1响应分级
地质灾害事件分为四级,作为地质
灾害应急分组负责和事权划分的依据;
(1)特别重大地质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2)重大地质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以下死亡,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3)较大地质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4)一般地质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
2。2事权划分
在实施Ⅰ、Ⅱ、Ⅲ、Ⅳ级应急响应时,矿地质灾害领导小组自行转为矿地质灾害救灾指挥部.
特别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由国家安监总局负责;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由省煤炭厅负责;较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由市煤炭局负责、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配合县煤炭局进行。
矿参加国家安监总局负责的特别重大地质灾害、省煤炭厅负责的重大地质灾害和市煤炭局负责的较大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的事故救援,配合县煤管局、公司进行一般地质灾害引发的煤矿次生灾害的事故救援。
3、指挥体系及职责
3.1成立华瀛山西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黄卫东荡荡岭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总指挥:柳志勇荡荡岭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魏衍明荡荡岭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副矿长
张卫新荡荡岭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副矿长
姜军荡荡岭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吴冬利荡荡岭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掘进副矿长
朱友鹏荡荡岭份有限公司机电副矿长
联络员:吕高举荡荡岭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安监科科长
成员:荡荡岭煤业股份有限矿副总及矿各科室全体人员
职责:在上级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本《预案》,指挥矿范围内灾害救灾工作;向上级政府救灾指挥部报有关矿井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迅速组织人员查清受灾情况,制定灾害救援力量配置方案;集中组织救援队伍紧急救援;做出预案是否启动决策。
指挥部下设协调组、灾害抢险组、物资和后勤组、通讯联络组、保卫组、医疗救护组。
应急指挥部联系电话:)
3。2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
(1)协调组
地质灾害抢险协调组。
组长:魏衍明
联络员:吕高举任春宝
职责:贯彻矿地质灾害抢险指挥部指令,并督促落实;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信息;协调各救援组织和机构,开展救援;掌握救灾现场情况,及时向上级救灾指挥部报有关信息;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
(2)灾害抢险组
组长:张卫新(负责受灾地点灾害抢排险)
联络员:马建荣赵战轻张先宇
职责:负责与矿所属单位的联络员联系,掌握灾情;负责组织专家组、救援人员,做好灾害的抢险救援。
(3)物资和后勤组
组长:李月林
联络员:杨海强
职责:负责灾害情况下矿的各种救援物资的筹集,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矿的物资领用和发放,车辆的调配;组织矿
临时棚的搭建工作;制作、购买指挥旗帜、袖标、车辆通行证、报警器材料等标识物品.
(4)通讯联络组
组长:曹有平
联络员:张昭敏王念党
职责:保障矿灾害现场移动电话与公司指挥部的随时联络,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现场信息,协调并保障各救援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络畅通,配备5部与矿指挥部和成员联络的对讲设备。
(5)保卫组
组长:陶毅
联络员:田向伟吴强
职责:负责灾害救援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6)医疗救护组
组长:杨兆廷
联络员:代沛铜杨海滨
职责:负责设立救护场所,组织对机关人员及家属的医疗救治,转送安置伤员。
4、预测与预警
4。1预警处置
4.1.1矿接到上级信息后根据提供的信息,立即向矿属各单位发出预警警告,立即召开会议,部署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进入应急戒备状态.并对因地质灾害的易燃易爆场所采取紧急排查防控措施,并应及时了解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单经过;
4、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
5、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6、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7、事故抢险组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9、事故的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10、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4。1。2按照预警级别,应急工作组下设的专业组准备救灾资金、物资和装备;各救援小组进入戒备状态,实施应急值班制度.
4.1.3预警期间,接受上级地质灾害抢险领导组要对各救援小组应急准备的检查。
5、应急处置
5。1灾情速报
灾情速报包括破坏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地质灾害发生后,煤矿灾害应急救援领导组成员迅速收集灾情并在1小时内上报,有灾报灾、无灾报安。重大灾情可越级上报。
5.2Ⅱ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