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经验交流材料:典型引路 示范带动 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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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经验交流材料: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

20xx年,我市创新工作方法、抓活工作载体,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xx-20xx年)》提出的新思路、新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评选优秀行政执法人员活动的通知》(汉政办发〔20xx〕5号),对创建活动原则、范围、指标等提出明确要求。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创建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

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筹备。有的率先在本县区、本系统内部开展了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5个县区、21个市级部门提出了创建申请,经过考察验收,市政府决定命名勉县、略阳县、市公安、交通、审计等五个单位为汉中市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并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上予以表彰,每个示范单位奖励现金10000元。

通过创建活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进一步增强,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更加适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需要;严格审查把关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保证了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合理;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减少了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发生,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建立健全了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素养不断提高,逐步形成了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基础和氛围。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市法制办负责创建活动具体工作,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对创建活动的原则、指标、范围、组织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符合创建条件的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省市《加强政府法治建设规划》的高度,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分解任务、夯实责任。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对照创建指标,逐一自查、及时查漏补缺。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率先在本辖区、本部门内部开展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完善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考核验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实施方案》,对创建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创建单位把创建活动作为本县区、本部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上水平的契机和着力点,做到总体有方案、年度有计划、实施有步骤、创建有标准、推广有典型、工作有实效,通过创建活动使本系统、本单位的依法行政意识、水平和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活动分解为三个阶段:一是宣传动员。在全市范围营造行政机关大力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建立创建信息沟通交流平台,编发创建活动专刊,交流经验、搞好宣传;二是达标申请。纳入创建范围的县区和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市法制办;三是验收认定。由符合创建标准的县区、单位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验收申请,市政府组织工作组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验收。9月份,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市人社、监察局、司法局等部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参与指导监督,采取实地听汇报、相对人满意度测评、查阅资料案卷等方式对提出验收申请的8个单位进行了验收。

(三)巩固创建效果,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对创建活动中的好做法、好举措和好经验及时梳理总结,

并形成制度或工作机制,争取能够在面上推广。二是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确定的示范单位,市政府提出了以“年检”和召开经验交流会的方式巩固创建成果,即由市法制办组织,结合依法行政年度考核,重点检查示范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各项指标年度工作情况,对于依法行政工作出现“滑坡”的单位,报请市政府决定,撤销其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三是加强县区交流。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决定每年召开示范单位经验交流会,通报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学习依法行政工作最新文件精神,交流依法行政工作实践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单位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几点启示

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载体和一项有益探索。在实践中,我们一方面认真按照《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xx-20xx年)》新要求、新思路,结合实际,边探索,边总结,另一方面及时向省法制办领导汇报,加强沟通,对工作重点、方式方法等方面不断调整,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也得到县区和部门工作人员一致好评。同时,我们也有三点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推进创建活动的基础。任何一项工作创新都必须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否则就无法取得预期的效果。我市在开展这项活动中,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召开会议

研究,并成立了领导机构,并落实奖励办法。各创建单位也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或科室机构为成员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制定了创建活动方案,建立了创建交流平台,做到了总体有方案、实施有步骤、活动有载体、进度有保证,形成了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是推进创建活动的关键。没有重点就没有特色。创建活动要紧密结合本县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创新思路,不拘形式,力求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努力构建部门围绕窗口转、窗口围绕群众转的行政职能运行机制,由管理型向服务型、由重事前审批向重事后监督转变的行政管理模式,严格执法程序,细化执法依据,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提升了整体工作水平,推进了政府工作法治化进程。

(三)健全机制是推进创建活动的核心。健全机制才能取得长期效果。在创建活动中,我们把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充分结合起来,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提升水平,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扩大政务公开,规范政务中心和效能投诉中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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