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行政工勤人员的管理
医院工勤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科室、部门及后勤保障系统的工勤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促进工勤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工勤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第五条工勤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职责:(一)负责医院各项物资的采购、保管、分发、回收等工作;(二)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绿化、安全保卫等工作;(三)负责医院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维修等工作;(四)负责医院内部通讯、车辆调度、交通运输等工作;(五)负责医院食堂、宿舍、办公区等后勤保障服务;(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招聘第六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工勤岗位,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岗位编制。
第七条工勤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内部调配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八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报名及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体检;(五)公示;(六)聘用。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医院应加强对工勤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条培训内容包括:(一)岗位技能培训;(二)职业道德培训;(三)法律法规培训;(四)医院规章制度培训。
第十一条医院应定期对工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二)工作能力;(三)工作成绩;(四)遵纪守法情况。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医院对表现优秀的工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工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罚:(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二)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三)工作严重失职,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的;(四)其他应当给予处罚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工勤岗管理制度
医院工勤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勤岗管理行为,维护医院正常运行秩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包括清洁工、保安、园艺工等。
第三条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及医院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和管理。
第四条医院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维护医院形象。
第五条医院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保护医院财产,严禁盗窃、挪用、损坏医院财物。
第六条医院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擅离职守。
第七条医院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工作,保证医院正常运行。
第八条医院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保守医疗机密,不得泄露患者隐私信息。
第九条医院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风尚。
第十条医院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接受医院领导的管理和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医院清洁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医院卫生清洁、垃圾清理等工作。
第十二条医院保安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医院安全巡逻、警戒、维护秩序等工作。
第十三条医院园艺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医院绿化、花草养护等工作。
第十四条各工勤岗位工作人员需根据工作需要,互相协作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章岗位培训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工勤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第十六条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不得拒绝或擅自调动。
第十七条医院应根据工勤岗位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不同级别和类型的培训项目。
第十八条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介绍、工作技能、安全教育、服务意识等方面。
第十九条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第四章奖惩制度第二十条医院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应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受到奖励或惩罚。
第二十一条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积极进取的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医院可给予表彰、奖金等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于工作态度消极、违反规定的工勤岗位工作人员,医院可批评教育、警告、处罚等惩罚。
医院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勤人员,包括清洁工、保安、维修工、食堂工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医院工勤人员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工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条清洁工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的清洁和维护,保持医院室内外整洁、干净、卫生。
第六条保安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内部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第七条维修工负责医院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确保医院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医院职工的餐饮服务,保证餐饮卫生、营养、安全。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九条医院对工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使其了解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第十条医院定期对工勤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医院设立考核制度,对工勤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团队协作等。
第四章奖惩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工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规章制度、工作表现差的工勤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第十四条工勤人员享有与医院其他员工同等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工勤人员岗位职责1. 清洁工(1)负责医院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包括地面、墙壁、门窗、卫生间等。
(2)定期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医院环境卫生。
(3)负责医院绿化区域的养护工作。
2. 保安(1)负责医院大门、出入口的保卫工作,维护医院内部秩序。
(2)对医院内部设施设备进行巡查,确保安全。
(3)对医院内部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医院正常秩序。
3. 维修工(1)负责医院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2)对突发故障进行及时处理,确保医院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医院工勤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医院工勤规章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勤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医院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勤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工、保安、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工勤人员在医院中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并且遵守本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作弊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
第四条医院工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经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保守机密,维护医院形象。
第五条医院工勤人员必须服从管理和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维护医院公共环境的卫生整洁。
第六条医院工勤人员应当积极学习、提高技能,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医院的和谐发展作出贡献。
第七条医院工勤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与同事相互尊重、支持,共同为医院的发展和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而努力。
第八条医院工勤人员在工作中如有疑问或遇到问题,应当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九条医院工勤人员应当保护医院的财产和设施,禁止私自占用、挪用医院的资源,以及造成浪费或损坏。
第十条医院工勤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制度和规定,不得擅自修改、违反规定操作,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惩罚。
第二章工作岗位第十一条医院工勤人员应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要求,严格履行工作岗位职责,认真执行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医院工勤人员应当爱岗敬业,不断提高工作技能,积极配合工作安排,确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三条医院工勤人员要进行定期的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个人素质和综合能力,以适应工作需要。
第十四条医院工勤人员应当熟悉并遵守各岗位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并按照规定操作设备,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五条医院工勤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分配完成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确保医院正常运转。
第十六条医院工勤人员如需调岗或请假,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填写相关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调整或请假。
第十七条医院工勤人员如需加班或出差,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示并填写相关手续,确保工作安排和任务完成。
医院人员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人员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医务人员、护士、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分工协作原则: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三)奖惩分明原则:对表现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者进行处罚。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医院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一)制定医院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二)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执行情况。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四)保障医院正常运营,维护医院形象。
第五条医务人员岗位职责:(一)遵守医疗法规,执行医疗操作规范。
(二)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确保医疗安全。
(三)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
第六条护士岗位职责:(一)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范,确保患者安全。
(二)对患者进行生活护理,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三)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向医生报告。
(四)做好病房管理工作,保持病房整洁。
第七条技术人员岗位职责:(一)负责设备维护、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二)开展技术攻关,提高技术水平。
(三)协助医生进行诊断、治疗。
(四)做好实验室管理工作。
第八条工勤人员岗位职责:(一)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绿化、保卫等工作。
(二)保障医院水电、消防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协助医务人员进行患者转运、陪护等工作。
第三章岗位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医院对员工实行岗位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业务水平、医德医风等。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晋升、加薪、表彰等。
第十一条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处罚形式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医院工勤服务方案
医院工勤服务方案一、前言医院工勤服务是医院正常运转的基础和重要保障。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医院工勤服务方案,对于提升医院生产效益、提高患者满意度、加强医患关系等方面都具有积极意义。
二、目标制定医院工勤服务方案,旨在:1.明确医院各项工勤任务的规范,确保各项工作安排得当,避免出现紧急事件。
2.提升医院工勤服务水平,使医院的环境卫生、物资管理等方面得到有效的保障和监管。
3.建立医院工勤服务的考核制度,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和绩效考核,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实施步骤1.工勤人员的组织与管理医院应积极组织工勤人员,以确保医院的正常运营。
在招聘工勤人员的时候,应落实科学的制度,诚信招聘,严格审查,做到基本满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考虑工勤人员的文化、专业技能等。
对于已招聘的工勤人员,要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工作技能和素质,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以推动工勤人员的积极工作。
2.医院环境的管理医院工勤服务中,环境管理是重要内容。
管理者应根据医院的规模、特点等因素,完善医院内部的环境管理实施方案,做好医院内部环境各项工作:如门口卫生、拾掇垃圾、车辆管理和维修等等。
3.医院物资的管理医院的物资管理直接关系患者医疗安全和医院效益。
管理者需建立科学、规范的物资管理设施和程序,根据医院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合理控制进货、储存、分配、使用等各个环节,防范各种医疗设备失窃和资源浪费。
4.医院门卫管理医院门卫是医院保卫工作的关键部分。
管理者应制定门卫制度及门卫手续,对门卫值班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进行有效监督。
5.医院床位管理医院床位管理环节需要考虑到严格的、科学的管理方式,避免因床位不足、配备不全等问题引发的医患纠纷。
管理者应根据医院床位数量、质量等因素,及时安排床位,抢占医市。
6.医院清洁卫生管理医院应建立清洁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医院内住院患者及其人治疗人员能在一个清洁、卫生、无病毒、无病菌的环境之中接受治疗。
四、总结通过制定医院工勤服务方案,提高医院的环境管理水平,提升患者满意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和绩效考核,有力保障医院的发展。
医院行政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行政工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行政工勤人员,包括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后勤保障部等部门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办公室负责医院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落实,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制定医院行政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行政活动;(二)负责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安全;(三)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记录,确保会议高效、有序进行;(四)负责医院印章、车辆、办公设备等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医院财务工作的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编制医院财务预算,执行财务计划;(二)负责医院财务核算、报销、结算等工作;(三)负责医院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四)负责财务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招聘、选拔、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二)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解除等工作;(三)负责员工档案的管理。
第七条后勤保障部负责医院后勤保障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医院办公环境、生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二)负责医院车辆、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三)负责医院食堂、宿舍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章工作纪律与考核第八条行政工勤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第九条行政工勤人员应按时上班,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行政工勤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行政工勤人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医院对行政工勤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态度;(二)工作能力;(三)工作成绩;(四)团队合作精神。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医院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行政工勤人员给予奖励。
医院工勤岗工作制度
医院工勤岗位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工勤岗位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勤岗位设置1. 医院工勤岗位分为临床后勤和行政后勤两大类,包括护理、医疗设备、医学工程、药学、营养膳食、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岗位。
2. 工勤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满足医院业务发展和患者需求。
三、工勤人员招聘与培训1. 医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考试、考核等手段,选拔具备相应能力和素质的工勤人员。
2. 新入职的工勤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医院文化、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和要求,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医院应定期组织工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工勤人员岗位职责1. 工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2. 临床后勤岗位应确保医疗设备、药品、营养膳食等供应及时,保障临床工作顺利进行。
3. 行政后勤岗位应保障医院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4. 工勤人员应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
五、工勤人员考核与奖惩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工勤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工勤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真实反映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2. 考核结果作为工勤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3. 对表现优秀的工勤人员,医院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纪律的工勤人员,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工勤人员薪酬与福利1. 医院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工勤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保障其生活质量。
2. 医院应依法为工勤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心其身心健康。
3. 医院应为工勤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个人防护设施,确保其人身安全。
七、工勤人员劳动纪律1. 工勤人员应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工勤人员应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和医院内部信息。
医院总务科工勤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总务科工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负责医院总务科内部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2. 负责医院日常后勤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供气、物资采购、设备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
3. 负责与医院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4. 负责对工勤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提高工勤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三、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总务科工勤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
(2)工勤人员应按岗位要求,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安排。
(3)工勤人员应定期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2. 工作管理(1)总务科工勤人员应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对工作任务,应做到责任到人,明确分工,确保工作质量。
(3)工勤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物资安全。
3. 考核制度(1)总务科工勤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业务水平等。
(2)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调资的重要依据。
4. 奖惩制度(1)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显著的工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工作纪律的工勤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四、工作流程1. 工作计划制定:总务科根据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工勤工作计划。
2. 工作实施:工勤人员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 工作检查:总务科定期对工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工作总结:总务科对工勤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改进不足。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总务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总务科工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为医院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医院工勤人员岗位管理制度
医院工勤人员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勤人员的岗位管理,保证工勤人员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工勤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清洁人员、保安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工勤人员岗位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工勤人员岗位管理制度,从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等方面对工勤人员进行管理。
第五条医院应当尊重工勤人员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权利,保障工勤人员合法权益。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工勤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日常表现突出的工勤人员进行奖励。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工勤人员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工勤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八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工勤人员的职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勤人员的工作技能和风险防范意识。
第九条医院应当依法保障工勤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第十条医院应当定期组织对工勤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完善工勤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招聘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工勤人员招聘制度,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方式招聘工勤人员。
第十二条医院在招聘工勤人员时,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应聘者,不得因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宗教信仰等因素歧视应聘者。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对招聘工勤人员的条件和要求进行明确,对于不符合条件和要求的应聘者,应当予以公正的回复。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勤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薪酬待遇等事项。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对新招聘的工勤人员进行入职培训,了解医院的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对新招聘的工勤人员进行试用期管理,确保工勤人员的适应性和工作能力。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十七条医院应当根据工勤人员的工作性质和需求,设立相应的岗位,合理安排工勤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明确工勤人员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合理安排工勤人员的轮岗和休假。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工勤人员考勤制度,对工勤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记录和管理。
医院工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医院工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工勤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行秩序,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树立医院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工勤人员,包括保洁员、院务人员、车辆司机等。
第三条工勤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勤勉工作,竭诚为患者服务。
第四条医院领导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对工勤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对工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五条工勤人员要认真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职守。
第六条工勤人员要维护医院内部环境卫生,保持医院整洁干净。
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第七条工勤人员要保护医院公共设施设备,不得私自移动、破坏或挪用。
第八条工勤人员要统一着装,保持仪容整洁,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第三章岗位要求第九条保洁员要按照工作计划,定时对医院内部环境进行清洁卫生,确保医院整洁。
第十条院务人员要协助医院管理工作,认真处理各类文件资料,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第十一条车辆司机要熟练掌握交通法规,确保驾驶安全,保障医院车辆正常运行。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工勤人员要遵守值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确保正常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工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接受患者委托,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四条工勤人员要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泄露医院内部信息。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五条工勤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医院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辞退等处罚。
第十六条工勤人员因擅离职守导致医院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医院工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医院领导层。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需要修改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以上医院工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共计6000字,旨在为医院工勤管理工作提供依据,规范工勤人员的行为,保障医院正常运行秩序。
希望全体工勤人员遵守执行,共同努力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医院工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医院工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工勤岗位的管理,规范工勤人员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勤岗位,是指医院中从事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辅助、卫生保健、药品供应、设备维护、后勤保障等工作的岗位。
第三条医院工勤岗位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规范管理、服务临床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工勤岗位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标准化、科学化、人性化、规范化的管理方式,不断提高工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招聘第五条医院应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工勤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岗位招聘计划。
第六条医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岗位招聘工作。
招聘程序应包括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七条医院应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选拔优秀人员担任工勤岗位。
对新录用工勤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岗位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工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工勤人员应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第九条医院应建立工勤人员考核制度,对工勤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工勤人员奖惩、晋升、辞退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条医院应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工作成绩突出的工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考核不合格的工勤人员,应进行约谈、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四章岗位工资与福利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合理确定工勤岗位工资待遇,保障工勤人员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医院应完善工勤人员福利制度,为工勤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医院应关心工勤人员的生活,为工勤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鼓励工勤人员参加各类公益活动,丰富业余生活。
医院工勤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勤岗位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工勤岗位人员,包括保洁、保安、维修、后勤保障等岗位。
第三条工勤岗位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保洁岗位职责:1. 负责医院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持地面、墙壁、门窗、厕所等清洁;2. 定期进行消毒、除臭、除虫等工作;3. 维护医院环境卫生,确保医院环境整洁、舒适;4. 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如病人呕吐、洒水等。
第五条保安岗位职责:1. 负责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医院内部及周围环境安全;2. 实施门卫制度,对进出医院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查验;3. 监控医院内部及周围环境,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4. 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如火灾、斗殴等。
第六条维修岗位职责:1. 负责医院设备、设施、房屋的维修保养工作;2. 及时处理医院内部设施故障,确保医院正常运行;3. 对医院水电、空调、电梯等设施进行日常巡检,发现隐患及时上报;4. 参与医院新建、改造项目的施工、安装工作。
第七条后勤保障岗位职责:1. 负责医院物资采购、仓储、配送等工作;2. 保障医院各项物资供应,确保医院正常运转;3. 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盘点,确保物资安全;4. 负责医院食堂、宿舍等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工勤岗位人员应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了解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操作规范等。
第九条医院对工勤岗位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纪律作风等。
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医院将进行相应处理。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工勤岗位人员,医院给予表扬、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院财产损失、服务质量下降等后果的,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行政工勤人员的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工勤人事管理工作 ,充分调动工作热情,保证医院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招聘人员人事代理考核及管理办法,现将行政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我院招聘的行政工勤人员范围:分为以下三类。
1。
非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程、财会等工作。
2。
工勤岗位人员,从事收银、电工、驾驶、导诊、打字、健康体检等工作。
3。
保安人员、保洁人员、锅炉工、洗衣工、载缝等人员。
第二条招聘原则1。
科学设置岗位。
依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配备各级各类人员。
2。
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按照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3.依法用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与各类编外人员签订合同,交纳各项保险,共同建立起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招聘基本条件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备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普通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取得相关岗位证书,如《护士执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专业上岗证书等。
4.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等)。
第四条招聘程序招聘人员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统一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科室共同参预。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由人事部门组织,面向社会或者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招考信息,择优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无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 由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考核,进行体格检查 ,合格人员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签定劳动合同 ,交纳风险保证金,不合格者即解除试用关系。
第五条工资待遇1.医院实行月工资制.2。
参照《* ***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标准执行。
3。
工资调整方法:依据《* ***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薪酬分配方案》* *医字[2022 ] 29 号执行。
第六条请(休)假请(休)假、病假、事假手续参照在编职工规定执行。
新冠医院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冠医院工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冠医院所有工勤人员,包括保洁、安保、后勤保障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人为本、科学管理、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工勤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院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质量;2. 积极配合医院各部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3. 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安全、有序;4. 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安全;5. 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五条工勤人员权限:1. 对工作场所进行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2. 对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行为有权制止;3. 对工作条件、工作环境提出合理化建议;4. 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内部信息。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六条管理机构:1. 医院设立工勤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工勤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2. 各部门设立工勤人员管理小组,负责本部门工勤人员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考核制度:1. 定期对工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疫情防控等;2.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岗位调整、薪酬待遇等依据;3. 对考核不合格的工勤人员,医院将进行培训、调整岗位或解聘。
第八条奖惩制度: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工勤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解聘等处分。
第四章疫情防控第九条工勤人员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以下工作:1. 每日对工作场所进行消毒,确保环境安全;2. 严格执行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手套等;3. 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立即上报相关部门;4. 参加医院组织的疫情防控培训,提高疫情防控意识。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医院工勤人员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工勤人员相关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工勤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工勤人员,包括清洁工、保安、维修工、绿化工等。
第三条医院工勤人员的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
二、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工勤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第五条工勤人员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医院环境卫生的清洁工作,保持医院环境整洁、美观。
(二)负责医院公共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负责医院绿化工作,保持院内绿化环境。
(四)负责医院安保工作,确保医院安全。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六条工勤人员的权限:(一)有权对医院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绿化环境、安保工作进行监督。
(二)有权拒绝不合理的任务分配。
(三)有权向上级领导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招聘与培训第七条工勤人员的招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八条新入职的工勤人员,需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技能等。
四、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医院对工勤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成效等。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工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工勤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五、劳动纪律第十一条工勤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工勤人员应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六、保障与待遇第十三条医院应保障工勤人员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规定为工勤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五条医院应关心工勤人员的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七、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工勤人员岗位制度范本
医院工勤人员岗位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勤人员岗位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类工勤人员,包括行政管理、后勤服务、设备维护、安保保洁等岗位。
第三条医院工勤人员岗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激励的原则,实行岗位分类、职责明确、考核公正、奖惩分明。
第四条医院工勤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二、岗位设置第五条医院根据业务需要和岗位特点,合理设置工勤人员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六条岗位设置应考虑工作性质、工作量、难易程度等因素,确保各岗位人员的合理配置。
三、人员招聘与选拔第七条医院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开展工勤人员招聘工作。
第八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九条医院对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业务能力、职业素养、团队协作等方面。
四、岗位培训与考核第十条医院对新入职工勤人员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熟悉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定期组织在岗培训,提高工勤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医院建立完善的工勤人员考核体系,定期对工勤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晋升、调整岗位的依据。
五、岗位晋升与激励第十三条医院设立工勤人员晋升通道,鼓励工勤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晋升程序包括民主推荐、考核评价、公示、审批等环节。
第十五条医院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工勤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六、岗位调整与退出第十六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对工勤人员进行岗位调整,确保人员配置合理。
第十七条工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解聘:(一)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二)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三)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本人拒绝服从安排的;(四)其他应当解聘的情形。
医院新冠工勤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新冠工勤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医院新冠工勤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的正常运转以及员工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从事新冠工勤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清洁工、保安、食堂人员等。
三、新冠工勤人员的基本要求1. 必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岗位技能,经过医院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
2. 必须具备一定的身体健康状况,无呼吸道、感冒等症状,并定期接受健康体检。
3. 必须遵守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
4. 必须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工作人员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时间1. 根据医院的工作需要,新冠工勤人员的工作时间由医院安排,必须严格按时上下班,并在岗位上保持高度的警惕和责任心。
2. 新冠工勤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必须听从医院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排,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五、工作职责1. 新冠工勤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的清洁、卫生、安全等各项工作计划,保障医院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2. 新冠工勤人员必须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全面消毒医院各项设施和物品,确保病房、手术室等重点区域的清洁卫生。
3. 新冠工勤人员必须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相关隔离防护工作,确保医院内环境的安全。
六、健康管理1. 新冠工勤人员必须每天在上班之前,接受医院的体温检测,如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向医院报告,并接受医院安排的相应检查。
2. 新冠工勤人员必须佩戴医院提供的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确保自身的健康安全。
七、禁止事项1. 新冠工勤人员严禁擅离岗位,私自外出。
2. 新冠工勤人员严禁与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接触,保持适当的社交距离。
3. 新冠工勤人员严禁私自使用医院的消毒药品和设备,必须按规定进行使用。
八、奖惩制度1. 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工作出色的新冠工勤人员,医院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严重失职的新冠工勤人员,医院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甚至开除。
医院人员岗位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员岗位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提高医院整体工作效能,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医生职责1. 严格遵守医疗法规,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2. 负责患者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3. 参与科室及医院的学术交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做好医患沟通,尊重患者意愿,维护患者权益。
第五条护士职责1. 严格遵守护理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安全。
2. 负责患者病情观察、护理措施落实、生活照料等工作。
3. 做好医患沟通,协助医生完成医疗工作。
4. 参与科室及医院的学术交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六条医技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医技操作规程,确保医技安全。
2. 负责医技检查、检验、治疗等工作,提高医技质量。
3. 参与科室及医院的学术交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4. 做好医患沟通,协助医生完成医疗工作。
第七条行政管理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 负责医院行政管理工作,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3. 做好科室之间的协调工作,确保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 参与医院重大决策,为医院发展提供支持。
第八条工勤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场所安全。
2. 负责医院后勤保障工作,提高后勤服务质量。
3. 协助医生、护士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医疗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岗位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医院设立岗位考核制度,对全体在职人员进行定期考核。
第十条考核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
第十一条对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调整。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
医院工勤岗工作制度范本
医院工勤岗位工作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工勤岗位工作,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勤岗位是指承担医院后勤保障、设施维护、清洁卫生、运送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工勤岗位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工勤岗位管理制度,对工勤岗位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高工勤服务质量。
第四条医院工勤岗位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注重职业道德,尊重患者权益,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二、工勤岗位人员培训与考核第五条医院应当对工勤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
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工勤岗位工作。
第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工勤岗位人员进行业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岗位技能、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
考核结果作为评定职称、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七条医院应当鼓励工勤岗位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三、工勤岗位工作职责第八条工勤岗位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条工勤岗位人员应当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卫生,确保医院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条工勤岗位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患者安全和医疗安全。
第十一条工勤岗位人员应当提供优质服务,尊重患者权益,保护患者隐私。
四、工勤岗位人员待遇与福利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依法保障工勤岗位人员的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待遇。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为工勤岗位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关心工勤岗位人员的生活,依法为其参加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
五、纪律与处罚第十五条工勤岗位人员违反本制度的,医院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工勤岗位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第十八条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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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
行政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工勤人事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工作热情,保证医院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医院招聘人员人事代理考核及管理办法,现将行政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我院招聘的行政工勤人员范围:分为以下三类。
1.非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程、财会等工作。
2.工勤岗位人员,从事收银、电工、驾驶、导诊、打字、健康体检等工作。
3.保安人员、保洁人员、锅炉工、洗衣工、载缝等人员。
第二条招聘原则
1.科学设置岗位。
依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配备各级各类人员。
2.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按照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3.依法用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与各类编外人员签订合同,交纳各项保险,共同建立起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备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取得相关岗位证书,如《护士执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专业上岗证书等。
4.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等)。
第四条招聘程序
招聘人员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统一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科室共同参与。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人事部门组织,面向社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发布招考信息,择优聘用。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无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后,由相关职能科室进行考核,进行体格检查,合格人员即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交纳风险保证金,不合格者即解除试用关系。
第五条工资待遇
1.医院实行月工资制。
2.参照《****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标准执行。
3.工资调整方法:
依据《****人民医院招聘人员薪酬分配方案》**医字[2015]29号执行。
第六条请(休)假
请(休)假、病假、事假手续参照在编职工规定执行。
第七条福利待遇
1.人事代理人员参照在编职工执行
2.其他招聘人员,只享受院内规定的福利待遇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带薪休假。
实行每周5天半工作制,加班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4.按政策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假,假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其他待遇与编制内人员相同。
5.按政策规定享受探亲假。
6.享受伙食补贴(充值),缺勤按天数扣除。
7.与编制内人员同等享受夜班费、节日加班费。
8.工作满五年以后,享受“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险、生育险”,住房公积金根据相关部门规定统一办理)。
9.月绩效,办理招聘手续后,按《****人民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标准》享受。
第八条管理与考核
1.人事科负责所有招聘人员的招录、政审、合同签订、辞退,及相关劳资、人事工作;
2.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调配、培训及考核等工作。
招聘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出勤,年度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工资晋级、职称晋升及是否续签合同的依据。
3.招聘人员合同期满,相关职能科室提出考核意见,报人事科办理续聘或解聘手续。
第九条编外人员日常管理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医院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文化知识、业务技术和技能,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协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2.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做到举止文明、服务热情、不迟到、不旷工。
对违纪违规行为根据医院《奖惩办法》处理。
3.严格遵守我院关于计划生育的有关管理规定。
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
各用人部门必须协助医院做好编外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合同签定
医院与编外人员签订合同期限,人事代理人员每3年1次,其他人员每年1次。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与辞退
1.编外人员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试用期提前三天),医院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编外人员年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医院不再续用,合同将自行终止。
3.编外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有权辞退: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者。
⑵.有较严重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⑶.因个人行为,给医院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医院声誉。
⑷.工作失误,引发医疗纠纷,情节较严重。
⑸.工作能力较差或健康状况不良,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二条行政工勤人员人事代理条件
1.身心健康,工作积极,品行端正,业务娴熟;
2.在本院工作满10年以上,专业年限的时间认定从医院正式招聘、起薪之日起计算。
从每年1月1日算起。
3.从事第一类、第二类人员必须取得相关的岗位证书,如《护士执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专业上岗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