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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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工作总结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工作总结
一、改革试点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十二五”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出的“创建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的战略要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的意见》(浙政办〔20xx〕11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关于印发开展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金融办〔20xx〕62号)文件精神,为抢抓试点“先行先试”的发展契机,扎实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创新,有效缓解“三农”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流向实体经济,做强做优做大地方金融产业,优化地方金融生态环境,为县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金融保障,我县积极向上争取成为首批试点单位。
20xx年12月,省金融办下发《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试点名单的通知》(浙金融办〔20xx〕87号),我县被确定为浙江省金融创新示范县(市、区)首批试点之一,在省金融办的统一部署和精心指导下,全力推进金融创新示范县试点工作。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xx县主要试点方向:接受省会城市金融辐射和集聚功能,创新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继续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品研发与功能中心建设。积极引导各金融机构继续加强探索和创新,深入剖析农村金融服务问题,研究不同类别农村金融需求主体的特征和规律,支持农业休闲观光旅游等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拓宽融资渠道,充分挖掘农村金融服务,探索一条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有效途径。
三、主要成效及经验
20xx年底,xx县被列为全省首批7个金融创新示范县试点之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十分珍惜这一金融业发展的重大机遇,在省、市金融办的统一部署和精心指导下,充分发挥试点“先行先试”的优势,在全省率先制定金融创新示范县“十二五”规划和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政策,以“保障、创新、发展、防范”为指导思想,紧扣“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金融产业自身发展”两条主线,全力做好金融要素保障、资本市场建设、金融改革创新、金融产业发展及涉企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等工作,积极营造经济、金融和社会良性互动的发展氛围。
今年1~9月,新增全社会融资总量347.93亿元,是20xx 年末的5.6倍,其中新增直接融资占比从20xx年末近20%提高至83%。至9月末,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581.29亿元,贷
款余额479.74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比20xx年末增长92%和118.5%;银行不良率为0.62%,20xx年以来,银行不良率始终低于1%,资产质量处于全省最优行列;挂牌上市企业达123家,其中上市企业从20xx年末的3家增加至8家,总市值从20xx年末不足100亿元扩大到1034亿元;引进和培育各类金融企业500余家,其中金融后台及配套支撑机构20余家,总投资超130亿元,是全省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最全的县域之一;主要金融机构从业人员3000余人,是20xx年末的2.2倍;1~9月,完成金融业税收6亿元,占国地税税收的10.6%,是20xx年的2.7倍,20xx年以来,累计完成税收26亿元。二季度,实现金融业增加值17亿元,同比占全县gdp比重从20xx年的5.68%上升到8.6 %,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从17.45 %上升到20.9 %。金融业已成为县域经济新增长极和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同时,有效推动县域一、二、三产业全面协调发展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现将我县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建设的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夯实“四大”保障举措,确保试点建设顺利推进
1. 强化组织保障。在省金融办大力支持下,20xx年7月,委派了潘广恩处长到我县挂职县委常委、副县长,分管金融工作。县委、县政府大力推动金融组织体系建设,完成县金融办机构单设,承担全县金融创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服务职能,并下设事业单位xx县金融信息服务中心,
在编人员11人。成立金融创新示范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镇(街道、平台)金融工作队伍,率先开展对镇(街道、平台)金融工作考核,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 强化规划引领。在全省率先制定《xx县创建浙江省金融创新示范县“十二五”规划》,明确我县试点的目标定位、总体思路和工作重点,扎实推进试点工作,具体可以概括为“12345”:即:一个目标:创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县。两条主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金融产业自身发展。三项措施:金融业改革创新、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和接轨沪杭金融中心。四大突破:金融保障新农村建设和小企业创业的“城乡金融服务一体化创新示范区”、面向国内外中小金融机构的“长三角金融业公共后台服务基地”、金融科技融合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科技金融创新先行区”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向产业升级的“民间财富管理创新实验基地”。五亿税收:金融税收大增长,力争在“十二五”末实现金融业税收超5亿元。
3. 强化政策激励。先后出台了《推进金融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县本级财政性资金激励扩大信贷融资规模绩效考核办法》、《鼓励企业赴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的若干意见》、《开展民间融资管理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发展浙江省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的若干意见》、《鼓励金
融机构开展农村综合产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及《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一系列金融政策,强化对金融创新的政策导向和扶持奖励。
4. 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的“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并根据xx经济社会发展和金融创新工作推进的要求动态调整,建立稳定增长机制,扶持和鼓励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和金融业自身发展。
(二)强化“五项”重点工作,推动试点建设取得成效
1.加大资金要素供给,提升金融保障能力
一是创新政策激励机制。在全省首创全部财政性存款激励扩大信贷融资“贷存挂钩”考核制度,以“公开、公正、公平”的有序竞争模式,充分发挥财政性存款的积极作用,实行“多贷多存,多税多存”,考核分配与各银行的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等政府性项目贷款规模、中小微企业及“三农”贷款规模、地方财政贡献以及利率水平四大指标挂钩;每年完善出台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激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有效信贷投入。今年1~9月,新增全社会融资总量347.93亿元,是20xx年末的5.6倍,20xx年以来,新增全社会融资总量每年保持25%以上的增幅,至9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