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线上课程教学管理办法

为深化学校教学改革,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丰富学校课程资源,推动和规范优质线上课程进学校、进课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说明

1.线上课程是指经教务处组织认定,供学生选修的在线课程,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2.课程选修前,教务处面向学生公布线上课程所在的网络教学平台(或课程链接)及课程简介、线上线下课程学习要求、学习时间考核方式、答疑时间安排等信息。

3.线上课程原则上参照16学时/学分的标准,确定学分数。

4.线上课程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由教务处(求索学院)负责。

二、修读要求

1.教务处下达线上课程的选修通知,学生根据选修通知,在指定时间进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选课。

2.学生在网上洗定课程后,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修读,完成全部教学活动,并参加课程考核。没有办理网上选课手续的,所修学分无效。

3.每位学生在标准学制期间内,选修线上课程学分暂定原则上不超过4学分,每学期选修线上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超选所修学分,不计入毕业学分。

4.线上课程学习方式实行线上学习和线下教学相结合。线上

学习由选课学生利用课外时间(含假期)自主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包括视频学习、练习与讨论等;线下教学由指导教师主导,主要以师生见面课形式开展互动讨论、小组竞赛、辅导答疑或针对课程某个重要章节开展线下专题教学的方式进行。

三、教学要求

1.线上课程设主讲教师和指导教师。主讲教师为该课程网上授课教师,指导教师由校内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的确定,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后,由教务处确认,或由教务处指定.

3.指导教师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原则上指教师应从事与该课程所属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教学工作。

4.指导教师工作职责包括

(1)熟悉课程内容,做好备课工作。

(2)开展教学设计,并根据教学设计组织教学。

(3)发布话题和活动,协调学习者的讨论,及时答疑和回复,监控学习状态。

(4)通过见面课组织集中教学;见面课规模一般不超过50人/班;人数偏多时,指导教师可根据课程选修人数,分班组织教学。每门线上课程见面课学时数应不少于4学时/学分。

(5)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并负责学生综合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6)课程结東后向教务处提交1份课程总结报告。

四、教学管理

1.线上课程在开课前,由教务处发布正式开课通知,明确课程指早教师、首次师生见面课时间、地点等信息。

2.线上课程在正式开课后1周内,须安排不少于1学时的首次师生见面课。通过首次师生见面课,教师面向全体学生进行课程介绍,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告知学生课程考核方式,并建立与学生线上线下常规联系机制。

3.线上课程原则上不设置固定教室。若使用教室,由指导教师提前向所在学院申请,由学院报教务处统一安排。

4.课程正式开课前,指导教师应向所在学院提交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教学设计方案应根据课程教学需要,不受统一格式规范限制。

学校将师生见面课以及线下指导和答疑纳入教学督导范畴,并适时推进学生评教。

6.学生课程成绩提交、录入、审核等采取常规化课程管理

五、课程考核

线上课程由指루教师确定考核方式。线上课程综合成绩原则上由平时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两部分构成;平时成绩和课程考核成绩的判断标准、依据及其占综合成绩的比例,由指导教师在教学设计中自行确定,并在首次见面课时告知学生。

六、教学工作量

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参照学校素质拓展课程工作量进行核定。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