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办公室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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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级绿色社区(小区)
创建活动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提高公众环境意识,弘扬环境文化,建设生态文明,按照国家环保部和市环保局2008年环境教育宣传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推进绿色系列创建工作,经研究决定,于今年开展第三批市级绿色社区(小区)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全市获命名的区县级绿色社区(小区)
二、活动步骤
(一)6月30日前,各区县级绿色社区(小区)向市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创建办公室”)正式申报。申报单位须填报《重庆市市级绿色社区(小区)申报表》(附件),并按《重庆市绿色社区(小区)评估验收标准(试行)》的相关要求制定创建方案,连同申报表一起上报。
(二)7月,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社区(小区)的创建方案进行初评。
(三)7—11月,申报社区(小区)按初审后的创建方案组织实施创建工作。
(四)10—12月,创建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评估验收。
(五)拟于2008年12月底,对经专家评审验收达标的社区(小区),报市绿色社区(小区)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命名为“重庆市绿色社区(小区)”。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是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政一把手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区县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因地制宜,认真组织推荐申报及创建工作。
(二)精心实施。各区县要加强对申报社区(小区)的工作指导,协调申报社区(小区)做好创建实施方案,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精心组织和管理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三)抓好典型。各区县在创建过程中要注意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四)整体推进。各区县在创建过程中,要把绿色社区创建工作与中国环境意识项目重庆市社区生态文明建设与骨干培训项目有机结合起来,与“节能减排行动在社区”的相关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形成合力,有效整体推进。
重庆市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办公室(设在重庆市环保宣教中心)
地址:江北区红石路8号6楼邮编:400020
电话:89070991 传真:67636951
联系人:黄红邓文进
电子邮箱:cq67636951@
附件:重庆市市级绿色社区(小区)申报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重庆市市级绿色社区(小区)申报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报要求:
一、基本情况:社区(小区)名称指实际参与绿色社区(小区)创建、申报的区域名称;总户数指社区(小区)的设计总户数;占地面积指实际参与创建的区域的总面积。
二、联系方式:社区(小区)负责人指申报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可填社区居委会主任或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联系人指创建绿色社区(小区)工作具体经办人员。
三、社区自评情况:对照《重庆市绿色社区(小区)评估验收标准(试行)》中的要求自评。
四、区县绿色社区(小区)创建办公室推荐意见:由区县初审核实有关内容后,出具推荐意见。
五、申报表必须附上社区(小区)创建规划和自评报告。创建规划要紧密结
合《重庆市绿色社区评估验收标准(试行)》,结合实际提出创建过程采取的各项措施,提出持续发展的举措。自评报告要对社区(小区)目前情况进行全面、真实的评价。
六、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申报表和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表格纸张不够可以另附)。
七、重庆市绿色社区(小区)评审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各申报单位必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两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绿色社区(小区)。
联系人:黄红邓文静
电话:89070091 67636951(电传)
电子邮箱:cq67636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