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阶段勘探孔的深度规定【全网推荐】

合集下载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B 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GB 50021-2001)(2009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强制性条文1.0.3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1.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 在季节性冻土区,提供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4.1.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的公告-建设部第25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的公告-建设部第251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的公告
制定机关
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
2004.06.25
施行日期
2004.10.01
文号
建设部第251号
主题类别
标准化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的公告
(第251号)
现批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72-2004,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6、8.1.2、8.2.1、8.3.2、10.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90)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结束——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勘探孔布置及深度确定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勘探孔布置及深度确定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勘探孔布置及深度确定摘要:良好的工程勘察是确保其后续施工方案设计、施工技术应用和施工质量控制的关键。

我国城市高层建筑因层数较多,内部构造形态多种多样,工程荷载状况较为复杂,且多位于道路两旁,形成了城市高层建筑群落,因此对地基勘察及地基处理要求较高。

施工时应充分考虑基坑开挖、地下水位、桩基础、环境噪声、抗震性、地基沉降等因素对相邻建筑物的影响,同时应加强对地基的监测,以消除不良地质、地基承载能力、地基不稳定等问题,防止施工中发生超出地基承载能力的情况。

本文主要对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勘探孔布置及深度确定进行论述,详情如下。

关键词: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勘探孔;布置;深度引言勘探孔布置和深度确定是岩土工程勘察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也是提高勘察技术工作质量的需要。

在岩土工程勘察阶段,根据规范的要求标准来缩短勘探孔之间的距离,加深勘察点深度的方式来了解现场施工环境是不可取的,既增加了勘探工作量和勘探工作的周期,同时也降低了技术工作布置的科学性。

勘探孔的布置间距和勘探孔深度与场地土层分布特性密切相关,勘探孔的合理布置决定场地土层的完整性,而勘探孔深度的合理确定能够在探明地基土层情况下减少勘察工作量。

因此,勘探孔布置间距和勘探孔深度应共同发挥作用,以查明建设场地的地质情况。

1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内容分解根据工程建设阶段的不同,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内容不同,可将整个岩土工程勘察分为3个阶段;可行性研究勘察主要在立项阶段,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主要集中在勘察设计阶段,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可能会涉及施工勘察工作,岩土工程勘察基本涵盖了整个建设过程,涉及了多个专业、多个部门。

面对系统、复杂、精细的工作要求,对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进行分解,有利于实现复杂工作的模块化,可以更加精确地进行质量控制。

工作内容分解主要是遵循全面性、适度性、独特性、唯一性的基本原则;在分解时,需要包含整个工程的所有工作项目、工作阶段、工作内容,避免出现遗漏问题;同时,还要保证分解的合理性,充分平衡管理成本,尽可能在较少的管理成本下降低工作难度。

简述房屋建筑详细勘察中钻孔孔深的确定

简述房屋建筑详细勘察中钻孔孔深的确定

简述房屋建筑详细勘察中钻孔孔深的确定摘要:在当前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建筑地基的稳定性,大部分施工单位都会在工程开展前,结合房屋建筑整体规模对施工现场情况进行详细勘察,以便在此基础上有效确定各个区域的钻孔深度,以此为依据科学制定房屋工程设计施工方案,从而为整个房屋建筑施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参考依据。

本文也会结合当前房屋建筑详细勘察中钻孔孔深的确定标准进行着重分析,并结合钻孔孔深确定过程中遇到的困境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以便有关人士参考借鉴。

关键词:房屋建筑;详细勘察;钻孔孔深;确定标准;策略分析现今,做好详细勘察工作已成为保障房屋建筑施工质量的关键所在,尤其是对钻孔孔深的确定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确保房屋详细勘察质量。

但在实际钻孔孔深确定过程中却很容易受到建筑荷载、形式、岩土体性质等因素所影响,而难以准确确定,这在某种程度上就会降低房屋建筑详细勘察工作的效率和精确性,进而给工程地基基础施工的开展带来较大的阻碍。

因此,要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来开展房屋建筑详细勘察工作,这样才能精准确定钻孔孔深。

1.房屋建筑基础钻孔孔深的确定标准分析1.1国家强制性标准首先,在对房屋建筑钻孔孔深进行勘探时,应尽量不超出地基主要受力层范围,同时按照相应的规范标准要求,若基础底面宽度小于 5m 时,条基钻孔孔深要尽量大于3B,但若基础底面宽度大于5m时,单独柱基钻孔孔深要尽量大于1.5B。

其次,针对高层建筑以及需要进行变形验算的地基基础,其钻孔深度的确定应结合地基变形计算深度来进行确定,尽可能大于地基变形计算深度,一般可钻进到基底下 0.5B-1B处,并进入稳定地层。

第三,若是高层建筑的裙房和带有地下室的房屋建筑,其基础钻孔深度也要达到基底下 0.5B- 1B处,并进入到稳定地层中,促使建筑抗拔承载力达到最大化。

第四,大型设备基础孔深应尽量大于 2B;最后,桩基础钻孔孔深的确定则要以桩直径作为参考,尽可能达到预计桩长以下 3D - 5D处,且整体钻进深度不低于 3m,若是大直径桩,则钻孔深度应尽量大于5m。

控制性钻孔和非控制性钻孔

控制性钻孔和非控制性钻孔
一、初步勘察阶段可按方格网布置勘探点。间距按表3.3.5确定,详细勘察阶段应根据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将勘探点布置在柱列线上,对群桩基础应布置在建筑物的中心,角点和周边位置上,间距不大于30m;
二、当相邻勘探点揭露的持力层层面高差大于2m,或土层性质变化较大时,宜适当加密,必要时尚应查明持力层厚度的变化;
三、初步勘察阶段应有1/4至1/3控制性钻孔。详细勘察阶段应有1/2控制性勘探孔,控制性钻孔位置应布置在有代表性的地段或布置在拟建建筑物中心和主要的剖面线上,其深度应达到压缩层计算深度;
四、当到达预计深度仍为软弱土层时,应有控制性勘探点适当加深。在预计勘探深度内遇一定厚度的坚硬土层或基岩即可终止勘探。
பைடு நூலகம்
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4.1.8条第2款规定:“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显然,控制性勘探孔的布设目的是为了取得变形计算的参数,这就意味着需要取土孔。行标《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4.1.3条第4款规定:“单幢高层建筑的勘探点数量,对勘探等级为甲级的不应少于5个,乙级不应少于4个。控制性勘探点的数量不应少于勘探点总数的1/3且不少于2个。”4.1.4条第1款规定:“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等级变形的计算深度。”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勘探孔布置及深度确定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勘探孔布置及深度确定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勘探孔布置及深度确定摘要:在科技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得到了不断的发展,但仍然需要得到进一步的优化完善。

相应的研究对象主要为实际岩土工程勘察地基与实际地下工程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关系,由于地基土在构建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差异性的特征。

因此,岩土工程在实际勘察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明确何为该项目在实际开展中所存在的各类技术问题,并且需要逐步的对各类勘查方法进行有效的优化创新,使实际的勘察工作能够与当前的技术发展相符。

关键词: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1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1.1仪器设备的管理水平比较落后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当中,土工试验所使用的各种仪器设备相对较多,但是由于某些岩土工程勘察单位在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水平上相对比较落后,如果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产生问题会直接影响到土工试验的最终参数结果。

但是现阶段我国很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单位,对土工试验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仪器设备管理工作水平相对比较落后,同时还存在某些工作人员针对一些设备的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足,造成一些重要的土工试验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比较严重的偏差问题,造成所获取的土工试验工作参数结果不精确,直接影响到后续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的顺利开展。

1.2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管理制度存在缺陷在岩土工程项目勘察工作过程中,由于管理工作方式比较落后,对于数据信息的整理和分析工作能力有所不足,容易造成最终的勘察数据信息存在一定的偏差。

岩土工程项目施工直接影响到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层次,同时在其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工作地位,但是现阶段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对于各种信息的获取以及信息的分析工作仍然存在一系列问题需要进行解决,岩土勘察工作中所存在的各种问题,会对整个岩土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造成比较严重的负面性影响。

不但如此,在工程施工区域相关检测数据管控工作中,由于岩土勘察工作单位内部各项工作的协调性不足,对于岩土工程生现场的各项信息获取,以及分析工作会产生比较严重的负面性干扰。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局部修订2009年5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局部修订2009年5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314 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09年7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1.0.3、4.1.18(1、2、3、4)、4.1.20(1、2、3)、4.8.5、5.7.2、7.2.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

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登载。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1.0.3 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1.0.3A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3.3.7 土的鉴定应在现场描述的基础上,结合室内试验的开土记录和试验结果综合确定。

土的描述应符合下列规定:1 碎石土宜描述颗粒级配、颗粒形状、颗粒排列、母岩成分、风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质和充填程度、密实度等;2 砂土宜描述颜色、矿物组成、颗粒级配、颗粒形状、细粒含量、湿度、密实度等;3 粉土宜描述颜色、包含物、湿度、密实度等;4 粘性土宜描述颜色、状态、包含物、土的结构等;5 特殊性土除应描述上述相应土类规定的内容外,尚应描述其特殊成分和特殊性质, 如对淤泥尚应描述嗅味,对填土尚应描述物质成分、堆积年代、密实度和均匀性等;6 对具有互层、夹层、夹薄层特征的土,尚应描述各层的厚度和层理特征;7 需要时,可用目力鉴别描述土的光泽反应、摇振反应、干强度和韧性,按表3.3.7区分粉土和粘性土。

表3.3.7 目力鉴别粉土和粘性土4.1.13 详细勘察应论证地下水在施工期间对工程和环境的影响。

对情况复杂的重要工程,需论证使用期间水位变化和需提出抗浮设防水位时,应进行专门研究。

4.1.18 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住宅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钻探技术要求

住宅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钻探技术要求

住宅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钻探技术要求1.钻孔布置及钻探深度1.1本次勘察布置的勘探孔分为鉴别孔和技术孔。

1.2所有钻孔设计孔深均为53.0m,在此深度内,如果密实的卵石层揭露厚度达到10.0m或进入碎块状强风化5.0m时,可提前终孔。

1.3各孔设计钻探深度及钻孔类别详见建筑物与勘探点平面布置图。

严禁超打、少打钻孔深度,钻孔终孔后须现场负责人确认验收,检查前不得将钻杆、钻具取出。

钻探质量不合格者,须在原钻孔附近重新钻探。

2.岩芯采取及摆放2.1全部地层均为取芯钻进。

人工回填土层可采用套管护壁回转钻进,回次进尺不得大于1.0米;淤泥层采取泥浆护壁回转钻进,回次进尺不得大于2.0米。

2.2全部岩芯必须按进尺分段(1米一段)摆放整齐,按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摆放,按颜色、状态或密实度及层位变化填放岩芯标签。

岩土分层量测精度为±5cm。

人工填土、砂层、卵石地层岩芯采取率不得低于65%,淤泥、粘性土地层岩芯采取率不得低于80%。

2.3请各机组人员在各地层钻探施工时必须保证规定的岩芯采取率,并做好岩芯的留存摆放工作,标注孔号和深度,以供勘察监理、技术人员进行查验和拍照工作。

3.岩、土样采取3.1在取土试样钻孔中,淤泥及粘性土层采取原状样,砂层及卵石土层采取扰动样。

3.2原状样品必须采用专用取土器分层采取。

同一层内原则上按2m间距取样,若土层厚度较大,按上、中、下部位采取原状样品。

原状土样作常规物理指标、固结、剪切试验以及土的腐蚀性分析。

同一场地每层土取样数量累计不少于9组。

3.3必须做好样品、样签的封存保管工作,防止样品、样签被雨水淋湿,样签字体应保持清晰。

送样单应按孔号、取样顺序填写清楚,土样与岩样分别填写在不同送样单上。

4.原位测试4.1在标贯动探实验孔中,粘性土、粉土、砂土层做标准贯入试验;人工填土及卵石层做重型动力触探试验。

原位测试工作自地表下1.0米开始。

4.2标准贯入试验分层测试,在同一层内原则上每隔2.0米测试一次,若土层厚度较大,可按上、中、下分段测试。

岩石地基勘察深度

岩石地基勘察深度

6.2.4 岩石地基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应根据建筑物特征和岩石质量等级分别按表6.2.4-1、6.2.4-2、6.2.4-3确定,并满足下列规定:
1 勘探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对强风化、极破碎岩体尙应控制变形计算深度,对仅有地下室的裙房可控制到1倍基础宽度,且不应少于3米;
2 有外倾结构面需进行地基稳定性验算的斜坡地段,应控制到满足验算的要求深度;
3 控制性勘探孔加深的深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1)破碎岩、断层破碎带、软质岩、极软岩和软硬互层场地一级建筑物和12层(含12层)以上的二级建筑物为5~6m,12层以下的建筑物为
3~5层,三级建筑物为2~3m;
2)较完整以上的坚硬岩、较硬岩和完整的较软岩,一级建筑物和12层(含12层)以上的二级建筑物为3~5m;12层以下的二级建筑物为2~3m,
三级建筑物为1~ 2m。

2在验算深度内遇软质岩、极软岩和破碎岩时应穿透;
3 B-基础宽度,D-桩墩基底直径。

注册结构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地产评估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岩土工程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整理讲解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整理讲解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2009版)目录1、P19 勘探深度的计算 (2)2、P210 滑坡稳定安全系数计算 (2)3、P225 地震液化判别计算 (4)4、P69 湿陷性土总湿陷量计算及地基的湿陷等级确定 (6)5、P70 红粘土的状态分类及复浸水特性分类 (8)6、P77,多年冻土平均融化下沉系数δ0计算及融沉性分类表 (9)7、P82盐渍土按化学成分分类表及按含盐量分类表 (9)8、P246 花岗岩残积土液性指数计算 (9)9、P103 浅层及深层平板载荷实验的变形模量计算 (10)10、P110 旁压试验旁压模量计算 (10)11、P111 扁铲侧胀试验有关参数计算 (11)12、P282 圆锥动力触探试验动贯入阻力计算 (11)13、P289 十字板剪切试验估算地基容许承载力及单桩极限承载力 (11)14、P292 利用旁压曲线的特征值评定地基承载力 (12)15、P298 波速测试小应变动剪切模量、动弹性模量和动泊松比计算 (13)16、P124 水和土的腐蚀性评价有关计算 (13)17、P132岩土参数标准值的计算(需用计算器统计功能) (14)P136 附录A 岩土分类和鉴定 (15)表A.0.1 岩石坚硬程度等级的定性分类 (15)表A.0.2 岩体完整程度的定性分类 (15)表A.0.3 岩石按风化程度分类 (15)表A.0.4 岩体按结构类型划分 (15)表A.0.5 土按有机质含量分类 (15)表A.0.6 碎石土密实度野外鉴定 (15)P141 附录B 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修正 (15)P143 附录C 泥石流的工程分类 (15)P144 附录D 膨胀土的初判方法 (15)P145 附录E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15)表E.0.1 水文地质参数测定方法 (15)表E.0.2 孔隙水压力测定方法和适用条件 (15)P146 附录F 取土器技术标准 (15)P147 附录G 场地环境类型 (16)1、P19 勘探深度的计算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算起,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 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于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 。

高层建筑勘察钻孔布置与控制性勘探孔深度的讨论

高层建筑勘察钻孔布置与控制性勘探孔深度的讨论

高层建筑勘察钻孔布置与控制性勘探孔深度的讨论杨洪生曾庆广(铁岭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112000)摘要:本文讨论现行规范框架内几种控制性勘探孔深度的估算方法,对其适用条件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给出了一些可供参考的计算参数假设值,高层建筑钻孔布置要求。

关键词:控制性勘探孔深度;钻孔布置;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一般是指层数超过7层,或高度超过24m的建筑物,其中7~9层为中高层,10~30层为高层,30层以上或高度超过100m为超高层。

对高层建筑而言,详细勘察的勘探点布置应按岩土工程勘察等级确定,布置1∕3~1∕2的勘探点为控制性勘探点,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建筑物,宜按建筑物周边线布置,角点和中心点及凹凸点应有勘探点,勘探点的布置还应满足纵横方向对地层结构和均匀性的评价要求,其间距宜取15~35m,特殊体型的建筑物应按体型变化布置勘探点,且单栋高层建筑的勘探点不应少于4个,其中控制性勘探点不宜少于3个,高层建筑设计等级均为甲、乙级,需按地基变形进行设计。

对应的岩土工程勘察,所布设的勘探孔按二种情况考虑,一是一般性勘探孔,以揭穿地基主要受力层为原则,一般深度为基底下0.5~1.0倍基础宽度;再就是控制性勘探孔,其深度必须满足地基变形验算要求,深度过小不能满足要求,是不合格工程;深度太大则无谓增加勘察成本,同时还会降低投标的竞争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现行规范框架内,以下几项规定(强制性条文)至关重要,是制定勘察方案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建筑地基基础技术规范 3.0.2.(2):设计等级为甲级、乙级的建筑物均应按地基变形设计。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4.1.18.(2):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计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4.1.4(1):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的计算深度。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9.2.9: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应大于复合土层的厚度,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地基变形计算深度的有关规定。

现行规范中与勘察有关的强制性条

现行规范中与勘察有关的强制性条

编辑ppt
15
• 14.3.3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任务要求、勘察 阶段、工程特点和地质条件等具体情况编写,并 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勘察目的、任务要求和依据的技术标准;
• 2 拟建工程概况;
• 3 勘察方法和勘察工作布置;
• 4 场地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 及其均匀性;
编辑ppt

• 5.7.8 地震液化的进一步判别应在地面以下15m
的范围内进行;对于桩基和基础埋深大于5m的
天然地基,判别深度应加深至20m。对判别液化
而布置的勘探点不应少于3个,勘探孔深度应大
于液化判别深度。 编辑ppt
13
• 5.7.10 凡判别为可液化的土层,应按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的规定确 定其液化指数和液化等级。
• 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 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
• 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工程特 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
编辑ppt
4
• 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 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
• 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 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编辑ppt
2
• 4.1.11 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 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 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 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 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列 工作:
编辑ppt
3
• 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 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 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 资料;

(完整)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 50021-2001)(年版)

(完整)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强制性条文( 50021-2001)(年版)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强制性条文1。

0.3各项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4。

1。

11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

主要应进行下列工作:1 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物总平面图,场地的地面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2 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分布范围、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提出整治方案的建议;3 查明建筑范围内岩土层的类型、深度、分布、工程特性,分析和评价地基的稳定性、均匀性和承载力;4 对需进行沉降计算的建筑物,提供地基变形计算参数,预测建筑物的变形特征;5 查明埋藏的河道、沟浜、墓穴、防空洞、孤石等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6 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条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变化幅度;7 在季节性冻土区,提供场地的标准冻结深度;8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4。

1。

17详细勘察的单栋高层建筑勘探点的布置,应满足对地基均匀性评价的要求,且不应少于4个;对密集的高层建筑群,勘探点可适当减少,但每栋建筑物至少应有1个控制性勘探点。

4.1.18详细勘察的勘探深度自基础底面算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勘探孔深度应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当基础底面宽度不大于5m时,勘探孔的深度对条形基础不应小于基础底面宽度的3倍,对单独柱基不应小于1.5倍,且不应小于5m;2 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

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3 对仅有地下室的建筑或高层建筑的裙房,当不能满足抗浮设计要求,需设置抗浮桩或锚杆时,勘探孔深度应满足抗拔承载力评价的要求;4 当有大面积地面堆载或软弱下卧层时,应适当加深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5 在上述规定深度内遇基岩或厚层碎石土等稳定地层时勘探孔深度可适当调整。

房屋建筑详细勘察中钻孔孔深的确定

房屋建筑详细勘察中钻孔孔深的确定

云南水力发电YUNNAN WATER POWER215第36卷第9 期0 引言房屋建筑的勘察在我国已成熟,不同地区的岩土体性质决定了不同地区的勘察方案和手段有所差异,但全国范围内都必须遵循国家强制性标准。

房屋建筑勘察主要遵循的是GB50021-2001,2009年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1],结合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进行的。

国家标准中有关勘探量的规定是影响勘察质量、费用的主要因素,研究清楚强制性标准中关于勘探布置的相关规定显得尤为重要。

勘察中勘探平面布置一般较为清晰,技术工作者很容易掌握,但勘探深度的确定取决于建筑物荷载、型式,岩土体性质等因素,较难以精确确定。

文章对房屋建筑勘察中钻孔深度确定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析,找出其中较为可行的方法来确定钻孔深度。

1 标准中钻孔孔深确定的相关规定1.1 国家强制性标准中钻孔孔深的规定勘探孔的深度实际主要取决于建筑物的基础埋深、基础宽度、荷载大小等因素。

初勘中的钻孔深度给定了一个范围,勘察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同时可根据地质条件和工程要求适当增减钻孔深度。

详细勘察中钻孔深度一般主要是根据基础宽度、埋深、变形计算深度等要求来确定。

房屋建筑详细勘察中钻孔孔深的确定郭 波(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 昆明 650051)摘 要:房屋建筑的勘察在我国已较为成熟,因区域性岩土性质的差别,不同地区的勘察有所不同,但都需遵守国家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勘察都需要遵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文章针对房屋建筑勘察中的钻孔孔深确定进行分析和总结。

通过对标准中房屋建筑详勘孔深确定的梳理,分析出了各种典型标准之间的差别和联系,同时分析了标准关于房屋建筑详勘孔孔深确定的规定在实际勘察工作中执行的局限性,提出了确定房屋建筑详勘孔深确定的建议。

关键词:房屋建筑;详勘;钻孔;孔深中图分类号:TU113.5+41;TD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6-3951(2020)09-0215-03 DOI:10.3969/j.issn.1006-3951.2020.09.060收稿日期:2020-07-14作者简介:郭波(1982-),男,湖北当阳人,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岩土技术工程相关工作。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72-2017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72-2017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jgj72-2017一、前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高层建筑已经成为城市的标志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高层建筑的安全和稳定对岩土工程的勘察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规范和提高高层建筑岩土工程的勘察质量,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即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规范》(JGJ72-2017)。

二、标准内容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高层建筑(工程高度大于100m)岩土工程勘察,包括建筑物基础和地下土体勘察,以及地下水、地质灾害和地下管线等相关勘察。

2. 术语和定义明确了本标准中所涉及的一些重要术语和定义,以便工程人员能够准确理解标准中的内容。

3. 基本要求规定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要求,包括工程勘察的目的、内容、程序和等级划分。

4. 岩土地质勘察对岩土地质勘察的方式、内容、数据处理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勘察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5. 地基处理勘察对高层建筑地基处理勘察的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对地基处理现状的调查和分析,对地基处理方案的制定等。

6. 地下水勘察对地下水勘察的方法、内容和数据分析进行了规定,确保在施工和使用阶段能够有效控制地下水对工程的影响。

7. 地质灾害评价对地质灾害评价的内容和方法进行了规定,以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对高层建筑的危害。

8. 地下管线勘察对地下管线勘察的要求进行了规定,确保勘察结果能够为高层建筑的施工和使用提供准确的参考。

9. 勘察报告对勘察报告的编制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勘察结果能够准确、全面地反映现场情况,并为高层建筑的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三、标准的意义1. 规范工程勘察行为本标准明确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的程序和要求,规范了工程勘察的行为,减少了勘察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和失误。

2. 提高工程质量通过规定勘察的内容和方法,保证了工程勘察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为高层建筑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有效提高了工程质量。

浅谈高层建筑勘探孔深度的确定

浅谈高层建筑勘探孔深度的确定

浅谈高层建筑勘探孔深度的确定摘要:本文以某高层建筑为例,详细描述了勘探孔深度的确定。

关键字:高层建筑 勘探孔深度 控制性勘探孔深度 地基变形引言民用建筑可按层数及建筑高度分为以下几种:低层:1~3层(≤10m );多层:4~6层(1024m );中高层:7~9层(24~28m );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28m );超高层:100m 以上 。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层及超高层建筑不断的涌现,这就要求勘察工作者要熟练掌握高层建筑勘探孔的布置及深度的控制。

下面笔者通过工程实例来探讨高层建筑勘察孔深度的确定。

1 现行规范要求勘察方案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规范规定的要求:《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中4.1.18、4.1.9:对高层建筑和需作变形验算的地基,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计算深度;高层建筑的一般性勘探孔应达到基底下0.5~1.0倍的基础宽度并深入稳定分布的地层。

地基变形计算深度,对中、低压缩性土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20%的深度;对于高压缩性土层可取附加压力等于上覆土层有效自重压力10%的深度。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中4.1.4: 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的计算深度。

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对箱型基础或筏形基础,在不具备变形深度计算条件时,可按下式计算确定: dc=d+αc βb (4.1.4-1)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应适当大于主要受力层的深度,对于箱型基础或筏形基础可按下式计算: dg=d+αg βb (4.1.4-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中5.3.5规定:计算地基变形时,地基内的应力分布,可采用各项同行均质线性变形理论。

其最终变形可按下式进行计算:)(1i 1-i i i n1i sios s Z Z E p ’s S -=-==∑ααψψ (5.3.5) 5.3.7规定:变形计算深度Zn ,应符合下式的规定。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深度规定---6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深度规定---6

2.基本规定
2.0.10 勘察报告应有良好的装帧,文字部 分幅面宜采用A3或A4,篇幅较大时可分 册装订。装订应符合下列次序要求:
2.基本规定
1 封面和扉页:标识勘察报告名称、工程 编号、勘察阶段、编写单位、提交日期、 主要负责人等;
2 目次; 3 文字部分; 4 图表; 5 附件(需要时)。
3 文字部分
(1)由建设行政部门颁布实施, 具有一定 的政府管理色彩;
(2)对勘察文件技术与责任有明确要求; (3)主要解决岩土工程勘察文件需要做什
么工作,应该做到什么程度的问题。 对具体如何做,做成什么样子则较少 具体规定。 (4)对现行勘察规范对勘察文件的要求特 别是强制性条文进行了必要的强调, 个别地方作了进一步的明确。
石的产状、结构和风化情况;
2.基本规定
6 埋藏的河道、浜沟、墓穴、防空洞、孤石等 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
7 场地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8 岩土参数的统计、分析和选用; 9 分析和评价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 10 分析和评价采用天然地基的可行性,建议天
当土层不均匀时,应增加取土数量或原 位测试工作量。
3.文字部分
3.1勘察工作
3.1.8 各种室内试验和原位测试,均应 按有关标准进行记录、计算,绘制各种曲 线,及时分析和处理。当采用计算机采 集数据和处理数据时,应有打印文件。
3.文字部分
3.2工程地质条件
3.文字部分
3.2工程地质条件
3.2.1 在叙述场区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时 应包括下列内容:
4. 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 求的基准
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是勘察文件的 一个基本要求。
二、《勘察深度》的内容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规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SpecificationforgeotechnicalinvestigaUonoftdlbuUdingsJGJ72—2004J366—2004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社2004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251号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的公告现批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72一2004,自2004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3 .0.6、8.1.2、8.2.1、8.3.2、10.2.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标准(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90)同时废止。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4年6月25日目次1总则2术语和符号2.1术语2.2符号3基本规定4勘察方案布设4.1天然地基勘察方案布设4.2桩基勘察方案布设4.3复合地基勘察方案布设4.4基坑工程勘察方案布设5地下水6室内试验7原位测试8岩土工程评价8.1场地稳定性评价8.2天然地基评价8.3桩基评价8.4复合地基评价8.5高低层建筑差异沉降评价8.6地下室抗浮评价8.7基坑工程评价9设计参数检测、现场检验和监测9.1设计参数检测9.2现场检验9.3现场监测10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0.1一般规定l0.2察报告主要内容和要求10.3图表及附件附录A天然地基极限承载力估算附录B用变形模量E。

估算天然地基平均沉降量附录C用静力触探试验成果估算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附录D用标准贯人试验成果估算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附录E大直径桩端阻力载荷试验要点附录F用原位测试参数估算群桩基础最终沉降量附录G抗浮桩和抗浮锚杆抗拔静载荷试验要点附录H基床系数载荷试验要点本规程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总则1.0.1为了在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

工程地质知识:基坑岩土工程勘察钻孔的布置和深度应符合规定.doc

工程地质知识:基坑岩土工程勘察钻孔的布置和深度应符合规定.doc

工程地质知识:基坑岩土工程勘察钻孔的布置和深度应符合
规定
1、钻孔宜沿基坑周边且在基坑边界外(1~2)H范围内布置(H 为基坑开挖深度)。

对于软土,勘察范围尚应扩大。

2、钻孔间距应视地层复杂及满足纵横方向对地层结构和均匀性的评价要求而定。

一般取15~20m,但每一地质剖面内钻孔不宜少于3个。

3、当支护工程可能采用锚杆时,钻孔布置范围应满足锚杆的设计与施工对岩土特性了解的要求。

4、钻孔深度应满足确定基坑支护结构入土深度的要求。

钻孔深度不宜小于2.5H。

对于软土,钻孔深度不宜小于3H。

对于层顶标度位于基坑底面以上或有承压水的透水层,钻孔尚应穿过透水层。

对于开挖深度超过15m的基坑,当有可靠依据时,钻孔深度可适当减少钻孔深度,钻孔深度入中风化岩不应小于2m、入微风化岩不应小于1m。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阶段勘探孔的深度规定[工程类精品文档]
本文内容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请打赏支持,谢谢!
【学员问题】高层建筑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阶段勘探孔的深度规定?
【解答】1、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超过地基变形的计算深度。

2、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对于箱形基础或筏形基础,在不具备变形深度计算条件时,可按下式计算确定:dc=d十αcβb、
3、一般性勘探孔的深度应适当大于主要受力层的深度,对于箱形基础或筏形基础可按下式计算确定:dg=d十
αgβb
4、一般性勘探孔,在预定深度范围内,有比较稳定且厚度超过3m的坚硬地层时,可钻人该层适当深度,以能正确定名和判明其性质;如在预定深度内遇软弱地层时应加深或钻穿。

5、在基岩和浅层岩溶发育地区,当基础底面下的土层厚度小于地基变形计算深度时,一般性钻孔应钻至完整、较完整基岩面;控制性钻孔应深入完整、较完整基岩35m,勘察等级为甲级的高层建筑取大值,乙级取小值;专门查明溶洞或土洞的钻孔深度应深入涧底完整地层35m.、
6、在花岗岩残积土地区,应查清残积土和全风化岩的分布深度。

计算箱形基础或筏形基础勘探孔深度时,其αc和
αg、系数,对残积砾质黏性土和残积砂质黏性土可按粉土的值确定,对残积黏性土可按黏性土的值确定,对全风化岩可按碎石上的值确定。

在预定深度内遇基岩时,控制性钻孔探度应深入强风化岩3~5m,勘察等级为甲级的高层建筑宜取大
值,乙级可取小值。

一般性钻孔达强风化岩顶面即可。

7、评价土的湿陷性、膨胀性、砂土地震液化、确定场地覆盖层厚度、查明地下水渗透性等钻孔深度,应按有关规范的要求确定。

8、在断裂破碎带、冲沟地段、地裂缝等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场地及位于斜坡上或坡脚下的高层建筑,当需进行整体稳定性验算时,控制性勘探孔的深度应满足评价和验算的要求。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结语:借用拿破仑的一句名言:播下一个行动,你将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你将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你将收获一种命运。

事实表明,习惯左右了成败,习惯改变人的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的人,对学习很难做到学而不厌,学习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坚持。

希望大家坚持到底,现在需要沉淀下来,相信将来会有更多更大的发展前景。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