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的状况并不理想,治理效率低下,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有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发展下去可能积重难返,甚至是致命的。
因此,我们必须认真研究,制定对策,尽快加以解决。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1.国有股“一股独大”,股权结构不合理。
首先来分析一下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据统计,截2000年4月30日,上市发行A股的公司共有944家,通过全面的统计和比较,发现其股权结构呈现现以下特征:(1)国有股权过分集中且处于绝对控股地位。
在944家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是国有股的有577家,占总数的61.12%;67.1%的公司有国有股,占总数的71.08%。
(2)法人股处于相对控股地位。
在944家上市公司中,第一大股东为法人股的有363家。
(3)流通股(又称社会公众股)比例过小。
944家中,流通股占40%(含40%)以下的有684家,占总数的72.46%。
(4)第—大股东与其它大股东持股比例悬殊。
在944家公司中,第一大、前三大、前五大、前十大股东所持股本占总股本的平均值分别是42.27%、58.56%、59.87%、62.98%,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明显偏高。
最值得关注的是:非流通股(国有股和法人股)所占比重过大;944家公司中有487家公司再没有超过5%的大股东(除第一大股东外)。
这种独特的股权结构决定了我国的上市公司基本上由国家控制,缺少与其制衡的大股东,根本无法形成股东之间的制衡机制,这也是造成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严重问题的最根本、最直接的原因。
2.中小股东既不愿意也无能力参与公司的治理。
在我国,由于小股东的大多数是个人股东且分布十分零散,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与效益不匹配,在监督公司的经营上存在严重的“搭便车”的心理行为,参与股东大会、进行代理权竞争的积极性很小,对经理人员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
同时,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是按照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来计算,且很多上市公司开股东大会时,对参加股东有最小持股数量的限制,这些都使中、小股东没有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致使股东大会流于形式,也就造成了上市公司董事或董事会的最终选择权属于股东,从而造成了董事会维护大股东的价值取向。
格力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存在哪些问题及对策
格力公司是我国知名的家电企业,有着较为复杂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
然而,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全球化竞争的加剧,格力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
在本文中,我将全面评估格力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并共享我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1. 注重家族化管理在格力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家族化管理问题十分突出。
公司的管理层主要由家族成员掌控,而缺乏独立董事和专业化管理人才的参与,导致公司决策的单一化和过度集中化。
这种家族化管理不仅容易引发内部利益冲突,也难以适应公司规模和复杂化的发展需求。
对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格力公司可以通过引入外部专业人才和实行董事会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可以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减少家族成员对公司事务的直接控制,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 缺乏股权激励机制格力公司在股权激励方面存在一定的不足。
由于家族化管理的特点,公司内部的股权激励机制相对薄弱,导致员工和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缺乏有效的股权激励机制也容易导致人才流失和队伍稳定性的下降。
对策:格力公司可以建立健全的股权激励机制,通过股票期权、股票奖励等形式,激励员工和管理层的积极性和责任心,提升公司整体的创造力和竞争力。
公司也可以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和激励投入,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团队凝聚力。
3. 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在格力公司的治理结构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也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由于家族化管理的特点,公司内部存在较为严重的权力过度集中和监督不足的情况,容易引发一些内部管理和资金运作方面的问题。
对策: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格力公司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监督和约束机制,通过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和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资金运作的监督和管理。
公司也可以加强对管理层和家族成员的监督,建立有效的问责制度,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个人观点:作为一家在家电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格力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机制问题不仅影响到公司自身的发展和竞争力,也可能对整个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
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
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建议□程日奇【摘要】本文在分析“股东至上”与“共同治理”两种思想基础上,结合人力资本性质及特征提出“双元治理模式”,即内部公司治理结构体现为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群体与经理阶层人力资本所有者群体在合作性竞争博弈的基础上构建的内部治理。
在此基础上,通过厘清内部控制理论发展脉络提出内部控制机制的组织框架、控制要素及当前内部控制亟待加强的三个方面工作:强化内部审计、强化预算控制、强化道德规范与行为准则建设。
【关键词】双元治理模式;内部控制理论;组织框架;控制要素【作者单位】程日奇,河北华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治理结构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如果狭义地理解,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董事长或经理权利及监督方面制度安排。
广义理解,还应包括公司的各项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经理聘选与人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公司管理结构、企业战略发展决策管理系统、企业文化和一切与企业高层管理控制有关的其他制度。
布莱尔认为是“一种法律、文化和制度性的有机整合,这一整合决定上市公司可以做什么,谁来控制它们,这种控制是如何进行的,他们从事的活动所产生的风险与回报是如何分配的。
”一、当前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经过近些年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我国公司制企业大量涌现,并出现了一大批像海尔集团那样经营卓越的公司。
但治理不良的公司也不在少数。
主要问题体现在:(一)内部人控制,管理权=控制权。
该种控制形式表现为企业内部人员取得企业控制权的相当大部分,并以此来侵蚀作为“外部人”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内部人员或以经理人为主,或以企业职工为主,或是经理人员与职工合谋。
其实,“内部人控制”有其合理性一面,因为他们实际上掌握企业实际情况,能够作出科学管理决策;另一方面,由于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目标的不一致、信息不对称,导致经营者可能会作出有损所有者权益的行为,经济学家是从委托代理角度来提出“内部人控制”失控问题解决思路的,结果是收效甚微,问题的实际在于没有承认人力资本对剩余的要求权,而能体现人力资本产权与非人力资本产权平等的机制在企业内部建立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中主要包括人事任用不规范、股权结构不合理、董事会监管不到位、财务透明度不够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使它们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因此,加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必须从多个方面入手,提出具体对策,以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一、人事任用不规范人事任用不规范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一大问题。
在许多国有企业中,人事任用中缺乏透明、公平、竞争和能力导向,处于一种鸟笼式的局面。
官僚主义、权力寻租、利益集团等因素使得企业管理人员腐败现象猖獗,对企业发展不利。
对策为解决国有企业人事任用不规范问题,应注重以下几方面:(1)建立公开、透明的招聘机制,根据岗位要求设定合理的招聘条件,通过竞争招聘,确保选出最合适的人才。
(2)建立健全完备的用人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素质,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机制和流程的监管。
(3)强化内部监管机制,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工资、待遇和职务晋升机制,真正实现选拔人才的资格、能力和业绩为先。
二、股权结构不合理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存在诸多不合理的因素,例如政府控股比例过高、国有资产负债率升高等,导致企业的投融资方面存在困难,难以反映市场行情,阻碍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对策为解决股权结构不合理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政府逐步缩减国有资本的比例,让企业更加注重市场化运作,拉动股市,吸引社会各界投资,使企业能够获取更多的资金,真正实现公司治理向市场的转变。
(2)建立完善的股票发行和交易制度,尽可能补长China在股票交易方面与世界上成熟市场的差距,建立规范、透明、规范的股票市场,为国有企业提供更好的资本市场,以便更好地反映市场行情。
(3)建立完善的股东会议制度和董事会制度,明确国有企业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坚决反对权力寻租、权力腐败和利益集团等非法行为,实行规范的风险管理。
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摘要】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诸多问题,包括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股东权益受损、高层管理人员权力过大以及缺乏独立监督机制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加强监管力度,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康发展。
只有通过这些对策,才能确保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行,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深化公司治理改革对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加强对公司治理结构的监管,可以有效遏制各类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
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康发展,将有助于建立更加规范和透明的市场环境,为企业创造更多发展机遇。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法人治理、股东权益、高层管理人员、独立监督、改革、监管、健康发展。
1. 引言1.1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在于其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和健康运营具有重要影响。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企业内部权力运行和决策机制的组织体系,是指导公司管理和运作的法律制度和规定,是保障公司各利益相关者权益的关键机制。
一个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实现企业稳健发展。
公司治理结构还可以促进企业的透明度和合规性,减少腐败和不当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健全对于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以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建立起科学、规范、成熟的公司治理结构,企业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价值,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1.2 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健全是我国公司治理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目前,我国许多公司存在着权责不明、责权不衡的情况,导致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决策效率低下,容易出现内部纠纷和腐败问题。
股东权益受损问题在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尤为突出。
在一些公司中,董事会和高管团队往往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严重损害了广大股东的权益,导致股东权益保护机制不健全。
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治理论文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姓名:xx班级:xx学号:xx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xx摘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日趋加快的新形势下,加强公司治理已成为国际潮流,受到国际企业界的普遍高度重视。
公司治理结构,是我国构筑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致力于研究解决的课题.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
本文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对策一、公司治理结构概述(一)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又称公司治理机制,是公司组织机构现代化、法治化问题。
从法学的角度讲,公司治理结构有广、狭二义。
前者泛指一切对公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的法律制度,包括公司机关(组织机构)制度、股东“用脚投票”(抛售其持有的股份)、上市公司收购等1。
后者是指为维护股东、公司债权人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公司正常有效地运营,由法律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公司组织机构之间权力分配与制衡的制度体系2。
本文仅从狭义上进行探讨。
(二)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理论的发展国外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经历了一个从“股东本位论”到“利益相关论”的发展过程。
与此相适应,立法模式也经历了一个从“资本基本主义”立法模式到“利益共同体主义”立法模式的演化过程,到目前又有了新的进展。
以德国为例,德国联邦政府于2002年夏季提出了公司治理改革的10点计划。
在此基础上又提出了《联邦政府改善公司治理的措施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此后又颁布了《德国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三)主要内容措施首先,强化对股东权利的保护。
为了弥补股东大会的不足,《目录》与《准则》提出了强化股东以个人或少数股东身份监督经营者的措施:(1)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2)完善股东集体诉讼制度。
其次,加强对董事的约束与激励。
为了防止董事利用其职权侵害公司与股东利益,必须对董事施予一定的约束与义务;同时,为了使董事为公司的利益而勤勉地工作,必须对董事施予一定的激励。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权力过于集中:公司中部分高层管理者过于集权,导致决策缺乏科学、客观、综合的考量,容易出现独断、误判等问题。
2. 利益不对称:公司中各方利益不均衡,导致部分人员为了自身利益,失去了维护整体利益的意识,甚至出现冲突。
3. 组织失效:公司中部分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不配合,工作效率低下;另外,管理者对下属监管不力,也会导致组织失效。
针对这些问题,需要企业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包括:
1. 打造合理的权力结构:注重制度设计,在公司内建立完整科学的权力、职责、利益、问责等制度,限制权力过于集中。
2. 增强团队意识:公司领导人员需要注重凝聚团队,增强协作精神,构建优秀的企业文化,形成利益共享的局面。
3. 强化组织效能:将组织的职能和资源分配进行梳理,将各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协同起来,增强工作的协同性,提高组织效能。
综上所述,有效的公司治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需要企业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
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经理人员三者组成的具有一定制衡关系的一种组织结构。
目前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基本上反映了这种分权制衡的关系,但还存在许多缺陷,下面笔者就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作一简要剖析。
一、我国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1.董事会的独立性不够这是指董事长与总经理职位“一肩挑”,内部董事“一边倒”,经营管理层占据董事会的大多数席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独立的经营、决策机制难以形成;法人股比例低,公众股东分散、外部董事制度刚刚起步、债权银行尚未介入公司运作等,致使上市公司董事会缺乏内部相互制衡的机制。
2.监事会的功能非常有限指与董事会平行的公司监事会仅有部分监督权,无控制权和决策权,无权任免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经理人员,无权参与和否决董事会与经理层的决策,实际上成为一个受董事会控制的议事机构。
3.股权结构不合理国有企业上市之初,既担心国有资产流失,又担心境外资本冲击国内资本市场,因而确定了国家必须在上市公司中保持控股甚至绝对控股的指导思想。
如上市公司在发行新股时,总股本在4亿股以下的,流通股本达到25 % 即可;总股本在4亿股以上的,流通股本可低至15 %。
在这种“计划+行政控制”双重作用下,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很不合理。
4.外部监控机制不健全以市场为基础的外部治理机制发育不全,主要表现在:第一,银行等作为债权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较小。
尽管已经建立了以主办银行制为内容的银企关系,但商业银行还未允许向证券业和非金融行业进行股权投资,这些行业的公司董事会中没有来自商业银行的代表。
第二,外部的公司控制权市场、并购市场以及经理人市场对公司实施的监控作用非常有限。
5.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治理结构方面的缺陷使企业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不真实,企业的信息基本被内部人所控制和操纵,当企业被迫或需要向上级、公众提供信息时,首先要考虑信息的披露是否损害内部集团的利益,并与此展开博弈,使外界难以知晓企业真实的经营情况,成了经营绩效低下的“保护伞”。
(完整版)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一、公司治理的意义公司治理的重要性已受到了中国企业界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些这种全球知名、规模庞大的公司,一夜之间就土崩瓦解,中国公司应该从中吸取教训。
不过,还有许多人存在着这样的认识误区:只有大公司、国有大型企业才需要去考虑公司治理的问题,而中小企业对此是无关紧要的。
这种认识存在诸多法律危险的。
实际上,对中小企业、新进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来讲,公司治理的问题同样重要。
创业公司尤其要注意整个公司的治理结构,应该从一开始,就要把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解决好。
具体来看,首先,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的核心问题。
公司治理结构相当于一座楼宇的地基,考虑地基问题的最有效的时期是在楼宇建设之初。
第二,中国人情社会的许多传统习惯使创业者漠视公司治理,留下创业的隐患。
在中国,人们通常看重的是面子、人情,很多时候没有“亲兄弟明算账”的习惯。
创业的时候,不愿意谈钱,但是,成功之后,恰恰是这些“其他事情”构成反目、内乱的导火索。
公司治理结构在创业初期没有得到重视所造成的恶果此时呈现出来。
第三,目前中国尚未形成一整套详尽完善的公司治理法规体系。
这就导致在遇到矛盾时,所有人都莫衷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有限的精力被掷在无限的内耗中。
对于创业者而言,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在此情况下,更应该注重公司自身制度的建设,规范管理,减少隐患。
二、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伴随着改革的进程,中国企业的改革取得了巨大的进展,但是从公司治理的角度去衡量,仍面临着诸多的问题:首先,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
这主要体现在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一股独大现象严重,代表国有股的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有绝对优势。
其次,公司治理缺乏透明度,没有参加经营管理的投资者,特别是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状况难以获得有效信息,知情权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第三,公司的执行机构往往缺乏股东价值观念,不重视对投资者关系的管理工作,在管理层与投资者之间缺乏利益沟通机制。
第四,监事会缺乏有效的监督功能。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到企业、资本市场以及整个国民经济能否健康发展。
针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过程中出现的股权集中度过高、股权结构分布不合理、资本市场不够完善等问题,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目标模式进行探讨并从上市公司内部、外部治理的角度提出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内部治理外部治理1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经济改革迄今只有20余年时间,在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只存在承担计划角色分工任务的商品生产者、销售者,而没有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公司。
这样的市场基础导致了中国上市公司的发展是一个行政主导的、多体制并存的历史进程。
在这一进程中由于没有比较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自主的公司治理文化基本上没有形成。
在资本市场上大量充斥着由国有企业转制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这些公司大多没有经历过比较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阶段,而是根据主管部门的意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组织架构、财产、业务等方面进行重新安排,以满足监管要求为目标改造成为股份有限公司。
而在近些年兴起的民营企业,尽管它们在成长过程中没有行政主导、竞争也比较充分,但它们的成长却是与企业领袖人物的个人才干或家族合力紧密相联系。
一旦它们踏入资本市场,原有的靠人治理的企业文化与靠制度治理的企业文化就会有冲突。
它们能否遵守市场规则,尊重其他利益方的权利而进行自我约束就可能成为其问题。
到目前为止,我国公司法规还不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和机制问题都还远未得到解决。
因此,公司治理不可避免地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就股权方面来看,中国大多上市公司的股权归纳起来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流通股的比例非常低,绝大部分股份不能上市流通;二是非流通股过于集中,导致“一股独大”;三是流通股过于分散,机构投资者比重过小;四是第一大股东通常为一家控股公司或国家,而不是自然人。
我国上市公司的特殊发展历程,导致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存在一系列问题。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对策探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公司内部权力关系的组织结构,是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和规范经营的重要制度安排。
目前我国部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一些问题,如股东权益难以保障、内外人控制结构不合理、独立董事作用不彰等。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提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效能。
一、股东权益难以保障的问题1. 股东聚集与解散的困境在我国,股东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的一个主要原因是股东权益分散,股东难以有效组织起来行使股东权益。
这使得少数股东往往能够控制公司的决策权,从而不利于多数股东的利益。
对策一:完善股东组织机制建立股东代表机制,通过选举产生股东代表,使得多数股东能够有组织地行使股东权益,增强股东集体行动的能力。
加强股东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通过增加股东大会的频率、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等方式,增强股东对公司治理的监督能力。
二、内外人控制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我国目前存在着较多由内部人控制的公司,而外部股东往往无法有效干预公司的决策,导致公司治理风险增大。
对策一:加强独立董事的作用独立董事应当真正发挥独立监督职能,增强对公司决策的干预能力,避免内部人控制过度。
对策二:增强外部股东的参与度通过扩大外部股东的持股比例、加强外部股东之间的合作等方式,提高外部股东对公司治理的参与度,减少内部人的控制权。
三、独立董事作用不彰的问题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关键角色,其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公司决策的独立监督和提供专业意见的方面。
当前我国独立董事的真正独立性和专业性仍然存在一定问题。
通过明确独立董事的选拔程序和标准,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提高其监督和提供意见的能力。
加强针对独立董事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增强其对公司治理的理解和参与能力。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问题:
1. 决策权集中。
公司决策权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其他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容易产生权力寻租问题。
2. 缺乏独立监督机制。
公司独立监督机制欠缺,监管不到位,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损害投资者和社会的利益。
3. 薪酬分配不公。
部分公司的薪酬分配存在严重的不公现象,高管薪酬过高,员工薪酬低下,容易引起员工不满和离职。
4. 治理结构不完善。
部分公司缺乏有效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薄弱,管理无序,容易出现财务问题和管理混乱。
对策:
1. 提高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度。
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提高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鼓励他们参与公司治理。
2. 加强公司独立监督机制。
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3. 合理制定薪酬政策。
制定合理的薪酬分配政策,加强薪酬公示,提高员工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
4. 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体系,规范管理流程和决策程序,提高治理效果。
公司治理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公 司设置 了董事会 、监事会 、经理层 , 董事会 由 7名董事构成 ,其 中2 人为外部董事 ,1 人为职工董 事 ;监事会 由 5人组成 ,其 中 1 人为 外部监事 ,2人为职工监事 ;董事长 、党委 书记 、总经理分设 ;董事会 下设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公司二级 企业法 人治 理结构设立 主要有 两种形式 。一种形式是一元股东的全资子公 司设 立执行董事 、监 事和经理层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分设 ,公司党 委书记 任执行董事 、法人 代表 ;另一种形式是多元股东的公司设 立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经 理层 。在实 际运作 中,有效发挥董事会 、监事会对公 司生产经营 、改革 发展等 重大事项 的决策 、监督作用 ,保证 了公 司施工生产 目标的全面实 现 ,促进了企业持续快速发展 。
委托的规定和程序 ,政府拥有 国有企业的改制和出售的决定权 。而且 行 使这些权力时往往无需最终所有者 的批准 ;另一方面政府行使股东权 利 难免会把行政职能和股权分不清 ,导致政企不分。只是向企业派 出股 权 代表 ,不参 与决策管理或弱化监督 ,放弃 了股东的职责 ,这些都导致 了 全民股东的权 力丧失 、缺位 问题 。 ( 2 )董事会 、监事会设置不规范导致 的制衡失效 问题 董事会是公司的核心 ,发挥决策和监督的双重作用 。公 司在改 制过 程中 ,虽然建立了董事会 、监事会 ,但作用有限 。首先从董事构成 上来 看 ,董事和经理层人员严重 重叠 ,内外部董事 比例失调 ,在决策 中决策 权 和 经 营 权 经 常 混 为 一谈 ;其 次 监 事 大 多 由内 部 人 兼 任 ,没 有 和股 东 的 利益彻底切断 ,薪酬制度落实不到位 ,不能发挥真正的监督作用 。最后 由于设置不合理形成实际 的公 司 “ 内部人 ”控 制 ,主要 特征 表现 为经 营权对所有权的支配 ,股东权益得不到保 障。 ( 3 )经理层缺乏有效 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导致 的管理水平不高 问题 按照 《 公司法 》 的规定 ,经理层 负责 的 日常经 营活动 ,是能 给公 司带来经济效益的核心团队。从 目前公 司治理 的现状来看 ,经理层 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暴露的问题 主要有 : 一方面报酬激励与企业绩 效脱钩 、与 职工收人脱钩 ,另一方面经理 层年薪 以外的在职 消费越来 越高 ;再有 , 经理层的年薪与公司经营绩效处于脱离状态 ,经理层 的效益 与风险不对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近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面临的最大问题则是怎样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国有企业在治理结构方面,存在着股权高度集中、内部人控制严重等转轨经济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这就决定了治理结构的完善绝不能脱离转轨经济这一大背景,必须从我国的具体情况出发,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国外的经验。
转轨经济的演进轨迹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任何人都难以预言。
本文从论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阐述现代企业和公司治理结构内涵入手,对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对策。
关键词:国有企业特点公司治理内涵问题对策一、国有企业公司的特点国有企业公司同非国有公司比较,有共性,也有其个性。
国有公司同非国有公司的共性有以下几个:(1)两者的法人都是以营利为目标;(2)两者之间的利益相互协调;(3)两者都负有社会责任。
以上的自利性,自我协调性和社会性是公司制法人共性的几个特点。
国有公司之所以拥有非国有公司不具有的个性,是因为拥有一个特殊的股东“国家。
具体表现在几方面:第一,其经营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国家是否增加财政收入与实现宏观经济调控的初志;第二,它的自我协调不但要协调好各利益相关者的私有权利,而且还要协调好国家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第三,它的社会性已经上升为国家性,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部门,是站在国家利益的高度行使股权,使得公司所承载的国家职能够得以实现。
以上的国家自利性,国家协调性和国家利益性,是国有公司个性的几个特点。
所以,得以将国有公司的角色界定为:国家利益共同体。
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内涵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
它不仅规定了公司的各个参与者,例如,董事会、经理层、股东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责任和权利分布,而且明确了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涉及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诸多方面,因而成为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如果不建立起运转有效、监控有力的治理结构,现代企业制度就不可能真正建立起来。
随着企业自主权的进一步扩大,国有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将会更加彻底,如果没有适当的权利制衡机制和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出现经营者渎职、专断、牺牲股东和相关者利益的现象就在所难免。
所有者的缺位,使很多国有企业出现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在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上市公司中这种现象也同样较为严重。
解决这些问题,仅靠选拔好的经营者和加强道德修养是不够的,企业治理结构的改革和完善、制度安排的健全,才是根本途径。
这里所提国有企业是指大中型国有独资、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其中国有控股和相对控股企业是我们将要讨论的主要对象。
关键词:国有企业所有权经营权股权多样化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经过二十余年的改革,我国大部分的传统国有企业都进行了公司化改造,在形式上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框架。
但还存在诸多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一股独大”现象严重在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企业中,股权比较集中,国家或政府是实质上的控制性股东......等。
有效的企业治理机构能够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稳定的发展。
我国的国有企业由于特殊的发展历程,在企业的治理机构方面存在着诸多的先天不足。
加强国有企业治理机构的研究,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塑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企业以及迎接经济全球化和新技术革命的挑战具有战略性重要意义。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概述1、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所谓公司的治理结构,是指适应公司的产权结构,以出资者与经营者分离、分立和整合为基础,连接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相互之间权利、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的安排。
2、世界各国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根据劳方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参与程度,各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分为以德国、日本等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型和以英国、美国等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型。
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问题及完善对策
一、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第一,股权结构不合理。
股权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在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中,占据控股优势的首先是国家股股东,其次是法人股股东.有关统计资料显示,第一大股东为国家股东的上市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所持股票均不允许流通,从而形成了非流通股股东占绝对控股地位的股权分配格局。
所有的决策都完全取决于第一大股东的意志,因为只要大股东对某项提案表决表示同意或反对,该项提案就可以在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或惨遭扼杀,众多的小股东根本就不可能影响公司决策。
由于国有资产在上市公司资产总量中占有较高比重,多数上市公司股权设置又较为集中,客观上造成股东大会无形中受到大股东控制。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通常情况下都是公司的发起人,他们与上市公司有着密切的人际关系和利害关系,在这些密密麻麻的关系网的笼罩下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难以保证.其导致的不良后果是,在这种缺乏制衡的股权结构下,第一大股东往往把自己控股的上市公司看作是提款机,无偿地侵占上市公司的资源,流通股股东在公司经营决策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微乎其微,而持非流通股的大股东做决策时又往往囿于自身利益而时常名正言顺地侵害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旦控股公司出现财务危机,第一大股东通常又将上市公司拖下水,从而将灾难转移到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东身上,使他们成为无辜的牺牲品。
相关研究国有股和法人股不能自由流通,无法遵循同股同利、同股同权和同股同价的原则。
第二,董事会、股东大会缺乏内部制衡,监事会功能弱化,容易导致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
1 我国上市公司虽然均按照《公司法》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的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从表面看,各司其职、互相制衡的组织结构基本形成。
但由于许多公司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的治理结构,使得不仅是股东大会,而且董事会和监事会在很大程度上也形同虚设,因为:2 目前,国有股东受托人在董事会中占有多数席位,董事会在行使职能时成为国有股东一方的代言人。
与此同时,由于大多数上市公司没有合格的独立董事,且内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占多数,其成员中绝大多数都是由股东单位的上级干部主管部门直接委派的,再由于法人股比例低、债权银行介入公司运作制度没有普遍推行等原因,上市公司董事会明显缺乏内部制衡机制。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中国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的健康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以下因素的阻碍:股权过度集中、对机构成本控制不足、治理结构不平衡以及其他不利的制约因素。
为了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企业领导必须采取合理的管理战略,完善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完善企业管理机制,大力构建企业文化,合理改革现代企业管理技术。
本文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及其改进进行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改进措施引言在市场经济及生产力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合规既是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企业合规作为法学、企业管理交叉领域的热点话题,既受刑事诉讼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制,又对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产生深远的影响。
1我国国有企业的分类中国国有企业可分为国有独资、国有参与、国有参与等几类。
首先,根据定义,100 %国有企业是一个国家拥有充分参与权的社会,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国家控制的公司是一家国有企业,通过持有具有决定性表决权的股份来控制其活动,可分为两类:绝对参与,即国家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相对参与,也就是说,国家股票是最大的股东,在社会中继续占据主导地位,尽管国家股票的份额不超过公司股票总额的一半;第三,国家参与意味着国家在企业总资本中的份额相对较低,在企业中没有占多数的地位。
2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2.1考核激励机制不完善评估激励措施不足是国有企业管理中最大的问题之一,而且由于国有企业的大多数管理职位是由主管当局任命的,评估国有企业管理职位的绩效往往是复杂和困难的。
此外,一些国有企业缺乏科学绩效指标,评估工作过于灵活,评估标准含糊不清,可能对评估激励机制应发挥的制约和激励作用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2.2公司党委领导与公司治理尚未有机融合虽然《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了共产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参与公司治理的主要资格,但原则更强,党委在国家一级的作用更大在实践中,国有企业党委参与公司治理,通常在将党的干部纳入三合会和实施治理机制方面仍然是一种责任和双重责任。
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与对策
上市公司治理的问题与对策在当今的经济环境中,上市公司作为企业中的佼佼者,对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然而,上市公司在治理方面仍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公司自身的健康发展,也对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信心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一、上市公司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股权结构不合理部分上市公司存在股权过度集中的情况,控股股东“一股独大”,在公司决策中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中小股东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这种股权结构容易导致公司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民主性,控股股东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一些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权力过大,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衡机制。
管理层可能为了追求个人利益而进行短期行为,如过度投资、在职消费等,忽视了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同时,内部审计和监督机制不完善,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层的不当行为。
3、信息披露不规范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重要渠道。
然而,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甚至存在虚假披露的情况。
这使得投资者无法做出准确的投资决策,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4、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效率低下董事会作为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其运作效率和独立性对于公司治理至关重要。
但在实际中,一些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构成不合理,缺乏独立性和专业性;监事会成员的监督权力有限,无法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导致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策和监督职能无法充分发挥。
5、缺乏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上市公司对管理层和员工的激励机制不完善,无法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对管理层和员工的约束机制不健全,难以有效防范道德风险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6、公司治理文化缺失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是上市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然而,一些上市公司缺乏公司治理文化的建设,公司内部没有形成尊重股东权益、重视公司治理的良好氛围,导致公司治理制度难以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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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第7期山东社会科学No.7总第191期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General No.191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杨海兰(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山东济南250014)[中图分类号]D922.291.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45[2011]07-0133-032005年修订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公司法》把注意力放到了公司治理上。
新《公司法》为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法律保障,但公司治理的实践远比法律规范方面的进步小得多。
目前公司治理的完善仍停留在表面文章多、实际作为少的阶段。
本文拟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
一、我国公司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第一,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表面文章多,实际作为少。
(1)中小股东的参与决策权。
从目前实际情况看,中小股东的权力行使空间实际很小。
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临时提案和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是股东在必要的情况下行使股东权力、纠正管理层行为的两个重要渠道。
但这一愿望目前还难以实现。
在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方面,虽然71%的中国百强上市公司在其章程中作出了与《公司法》完全相同的规定,但没有发现哪家企业向前迈进了一步,降低一点对股东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所需持股比例的限制。
有78%的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条件”确立为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的3%,94%的样本公司规定“单独或合并持股10%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考虑到公司规模等因素,对于我国中小股东而言,股东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的门槛仍然较高。
有关样本研究证明,上市公司从第五大股东开始,只有1成多点的股东能够超过这个门槛。
第五大股东往往是公司的发起股东,他的利益与公司控制性股东是相当一致的,因此绝大多数流通股股东没有可能达到这个门槛,而让流通股股东联合起来的情况也不理想。
研究证明,即使把前10位流通股股东联合起来,仍然也有6成半的公司难以让流通股股东获得提案资格。
(2)累积投票制的表决制度。
实践表明,从累积投票制度得益的只是持股比例仅次于大股东的“二股东”或“三股东”。
如果持股比例与第一大股东相差过于悬殊,累积投票制度也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股权集中度过高等问题仍然是阻碍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原因。
2009年百强上市公司中,77%的公司前五大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在50%以上。
国有股仍占绝对优势,86%的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国有性质,第二大股东和第三大股东中国有股东也分别达到了样本公司总数的32%和23%。
在这种情况下,中小股东连将自己的人选列入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的机会都几乎没有,更别提通过累积投票来与大股东在董事(监事)会中争夺席位了。
(3)派生诉讼制度。
在我国的公司治理实践中,尽管相关法律对公司内部结构有明确规定,对股东、董事、经理、监事的权利义务的规定也很清楚,但由于股权内涵不甚清晰、个人自律意识不到位,且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形同虚设等原因,使得法定的公司治理结构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大股东“掏空”公司的情况时有发生。
虽然法律确立了股东诉讼制度,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股东诉讼案例,但由于案件本身的影响力有限,不能真正触及大股东及相关公司高管的“痛处”,因而也就谈不上发挥法律应具有的社会规制作用。
实践中,收稿日期:2011-06-15作者简介:杨海兰,管理学博士,山东建筑大学商学院讲师。
小股东为公司挽回巨大损失的激励机制、小股东监督公司大股东及高管违法行为成本(诉讼费及其它费用支出)的支付等问题阻碍着这一规定的有效实施。
(4)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在我国,由于大部分上市公司曾经是或仍然是集团公司的一部分,关联交易普遍存在。
在公司所有者缺位和内部人控制的情况下,关联交易就成为上市公司转移利润、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渠道。
2007年在中国上市公司100强中,有六成的公司与其集团公司有母子关系。
研究显示,只有40%的公司既有明确的关联交易规则,也对关联交易信息进行了详细说明,而有60%的公司对关联交易的描述含糊其辞,甚至是遮遮掩掩。
(5)中小股东知情权。
我国上市公司并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维护股东的知情权。
部分上市公司存在主观违规和非主观违规两类情况。
主观违规是上市公司故意隐瞒信息,而非主观违规则是上市公司在信息管理方面的制度不健全,集中表现在临时公告中对应该披露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及时以及披露程序不妥。
第二,董事会制度不完善。
(1)董事会的表决权。
董事会表决权方面的规定并没有改进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我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使独立董事处于弱势地位,没有表决权优势,影响了独立董事监督作用的发挥。
相当一部分独立董事只是在董事会决议和关联交易方面履行了签字的职责,其独立性流于形式。
(2)董事长的决策权。
董事会的设置及运作机制不规范,董事会的职权与董事长的职权不分,实践中依然存在董事长滥用董事会权力,损害公司权利、股东权利及公司债权人利益的现象。
在我国公司的法人治理体制中,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职能缺失,董事会对董事长的监督职能同样缺失,董事会对以董事长为首的经营班子的监督职能更是名存实亡。
股东大会是非常设机构,既没有监督的职责也没有监督的能力。
(3)董事的忠实义务。
在实践中,高管薪酬尤其是执行董事薪酬已经出现了失控局面。
高管薪酬过高违反了其对公司的忠诚义务,其行为构成了对公司的侵权。
中国公司的高管报酬在业绩根本没有起色、股东毫无回报的情况下出现了成倍的增长,继2008年的大幅度提高之后,2009年继续呈现超大幅度跃升的趋势,在全体高管人数增长18.63%的情况下,全体高管成员(包括董事和监事)的报酬总额增长幅度却高达111.23%。
①第三,监事会监督职能有名无实。
在公司实际运作中,监事会一直有名无实,权力空间有限,实际作为不大。
作为与董事会平级的机构却没有任命、考评董事行为的权力。
监事会人员的配备往往低于董事会,也使监事的个人地位和影响力都小于董事。
监事会成员大多由公司内部人员担任,在行政上处于总经理的领导之下,更使其难以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相比于董事会的运作情况来说,监事会的运作更是“徒有其表”。
我国公司的监事会是以会议体形式存在的,这和日本传统体制下公司监事以个体身份行使职权是不同的。
作为一个会议体机构,会议次数是衡量其重要性的一个明确标志。
在我国前100强上市公司中,虽然监事会每年会议次数从2007年的3.52次提高到2009年的4.69次,但是仍然不到董事会会议次数的一半。
②在中国前100强上市公司中,有确切信息表明其监事会成员是否出席了每次董事会会议情况的公司只有74家。
就这74家来说,监事参与董事会会议的比例也不能令人满意。
虽然有55家企业宣称其监事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但是仍有19家企业的监事会成员没有列席全部的董事会会议,致使总体平均的监事参与董事会会议比率不足90%。
二、落实《公司法》的规定、改善公司治理的对策(一)推进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股东权利保护主要是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问题。
之所以必须加强对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原因在于公司的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结构中处于弱势地位。
大力推动中小股东权利保护,加快股权分散步伐,已经成为我国公司实质性改进公司治理的关键。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很高,而且往往又是集中在“国家”这样一个超级强势、地位特殊的股东手里,上市公司“一股独大”已经成为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基础,中小股东的地位微不足道。
应通过各种手段和各种渠道保障股东权利,提高中小股东在公司治理体系中的地位①②《2009年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
《2009年中国上市公司100强公司治理评价》报告。
和作用。
对中小股东权利进行有效的保护,需要在整个公司治理过程中遵循股东实质性平等原则及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救济为一体的保护体系。
从各国公司法的规定来看,关于中小股东权利的保护措施可分为三类:第一,事前的预防措施。
例如,累积投票制、限制大股东表决制度、表决权排除制度、代理投票制度等。
事前措施可以防患于未然,比较积极有效。
第二,事中的监督措施。
例如,小股东的临时提案制度、允许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账簿的制度、少数股东可以召集股东大会的制度等。
第三,事后的救济措施。
例如,股东大会决议瑕疵诉讼提起制度、派生诉讼制度、直接诉讼制度、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制度、转让股权制度、异议股东请求公司回购其股份制度等。
事中监督和事后救济都属于消极的措施,加强事前预防是对中小股东权利保护的关键。
中小股东积极自主性行为有利于减少权力侵害的风险,从而减少为监督和诉讼耗费的成本。
但是如果没有事中监督对中小股东知情权和提案权的保护,没有事后救济中的诉讼权对大股东的威慑,事前预防措施也不可能取得好的效果。
因此,一个有效的中小股东保护体系一定将事前预防、事中监督和事后救济融为一体。
(二)加强董事的责任,提高勤勉程度现代公司治理的核心就在于董事与董事会的责任能否到位和董事会的运作是否顺畅,因为公司治理的任何实质性改进都是由董事会掌控的。
可以说,就我国上市公司来说,修订公司章程、完善董事会结构等规则和形式上改进公司治理的努力已经做得差不多了,下一步的主攻方向是公司治理的各项规则在各个层面上的落实。
1.积极参加培训。
我国公司董事会责任低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方面的认识问题。
因此,董事会成员应该更多地参加有关监管部门的培训。
公司也应该更多地给董事会成员提供培训的机会,使董事会成员充分认识到自身的责任,使董事会集体决策和董事个人负责的理念树立起来。
从有关部门到社会各个方面,要改变习惯于关注和追究经理人尤其是所谓“一把手”的责任的行为。
2.从提高上市公司管理行为方面增强董事会的责任。
人们看重经理人而忽视董事会的责任,与我国上市公司规模普遍较小、管理难度不大、决策复杂程度不高有关。
因此,当务之急是解决股权分裂的问题,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减少配股和增发融资方面的管制,使得经营差的公司能够被有实力的公司并购,有实力的公司得以扩张。
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内在地要求董事会应坚持集体决策,从而使人们认识到董事会责任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
3.降低国家控股比例。
虽然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的公司内部人比例都在下降,独立性有所增强,但是第一大股东性质和身份结构的特殊性导致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外部人比例的增加只是提高了其相对于公司经理层的独立性,其实际效果非常有限,因此,要通过降低国家控股的比例,提高其相对于控股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独立性,促进董事会作用的发挥。
4.提高董事会会议频率。
因为内部董事在日常工作中就有有效的沟通,而外部董事只能通过会议才能进行有效的沟通,因此,在外部董事人数增加后,应该提高公司董事会会议的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