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基本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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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综合规定 (3)

1.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

中核算的通知》 (3)

2.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

心的批复》 (4)

3.丽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

心编制的批复》 (4)

4.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内设机构和工作职责

4

5.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职位设置讲明书

5

二、工作程序 (12)

1.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往来款票据治理制度

12

2.关于往来款收据治理补充规定的通知

13

3.会计集中核算单位备用金治理制度

4.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现金借款制度

14

5.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对账治理制度

14

6.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远程报账治理方法

15

7.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合理化建议治理方法

16

8.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财政扶持周转金内部操作规定

17

9.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财务分析制度

17

10.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8)

11.丽水市会计集中核算单位财务主办同工种竞赛方法 19

三、党风廉政建设 (20)

1.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0

2.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首问责任制度

3.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公开承诺自律制度

22

4.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文明服务制度

23

四、行政事务治理 (23)

1.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印章治理制度

23

2.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公文处理方法

24

3.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学习会议制度

26

4.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档案治理制度

27

5.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内部财务治理制度

29

6.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计算机及网络治理制度

31

7.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卫生治理制度

8.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安全保密制度

33

五、考核监督 (34)

1.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34

2.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法

35

3.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合理化建议考核方法

36

4.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信息、调研专项考核方法

37

5.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考勤治理方法

38

六、其他工作 (39)

1.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党支部工作制度

39

2.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工会工作制度

39

3.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团支部工作制度

40

4.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妇委会工作制度

42

七、表式 (42)

一、综合规定

1.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通知》

丽委办〔2000〕29号 2000年10月30日

市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治理,推进会计治理体制改革,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加强财政支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丽水市预算会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核算中心”)。现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职能治理和机构人员配置。市财政局是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治理的职能部门。核算中心为市财政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核算中心人员原则上从财政局内部和现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择优选调。

(二)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范围和核算内容。单位范围:市

本级行政单位、财政性资金为经费要紧来源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核算内容: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预算内外经费、上级拨入的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政府采购经费、差不多建设经费和项目经费;单位经管的政府性专项基金、专项资金。

(三)会计集中核算的时刻步骤。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实施的原则,从11月起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打算分批进入核算中心,实行会计集中核算。首批纳入核算中心的单位名单附后,今后纳入核算中心的单位名单授权市财政局公布。

(四)会计核算中心与单位的职能划分。核算中心履行单位会计职能,统一办理进入核算中心单位的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依据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审核和监督单位财务收支活动;负责进入核算中心单位的会计指派,并按规定对单位有关财务资料保密。单位进入核算中心后,现行的财务治理和统计职能不变;综合财政预算包干方法和预算外资金集中统管方法不变;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权、审批权不变。

(五)会计集中核算的要紧内容。

1、统一办理资金结算。单位的现金、转帐、汇兑等资金结算和经费的拨入、支出、往来款项的收付等由中心统一办理。距离核算中心远的单位,实行核定备用金制度。按照单一帐户制要求,核算中心开设一个银行差不多帐户。进入中心单位的原有银行帐户,自纳入中心之日起只进不出,原帐户资金划转核算中心统一开设的帐户。单位原银行帐户由核算中心统一办理销户。

2、统一发放工资。纳入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编制限额内的干部和正式职工工资由会计核算中心按编委、人事部门审定的范围、标准统一发放,承办银行为每位干部职工在银行设立工资帐户,每月直接将工资发入个人工资帐户。

3、统一会计核算。各单位不再设会计出纳,其职能由核算中心履行,单位设报帐员。核算中心负责审核单位原始凭证,办理资金结算,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和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单位报帐员负责单位备用金的治理,办理单位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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