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燃气系统运行评价报告简要自我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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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燃气系统运行评价报告简要自我评价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公司燃气系统运行评价报告(简要自我评价)为加强对燃气系统运行安全管理,促进燃气系统运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公司黄总的要求,安技部组织有关人员,通过安全检查表分析法评价方式对公司燃气系统的运行进行了现状评价。

本次报告的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的划分、定性和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和建议、安全评价结论六个方面。

一、基本情况

1、燃气设施。门站1座、调压计量站4座、高压阀室2座;高压管线47公里、中低压管线300公里;调压设备1000台套;埋地阀门及井室420口;燃气表箱口、燃气表10万块。

2、燃气用户。居民用户11万户、非居民用户:商业户家,工业用户

家。

3、系统安全运行状况。从2005年元月二十八日首次通气开始,公司燃气系统运行至今已有十一年多,一般事故及以上燃气事故起数为“0”,期间偶尔经历过泽林门站高压端放散管断裂倒塌气体泄漏事故、第三方施工造成中低压管道破损泄漏着火事故、员工交通受伤事故等,但是,燃气系统总体上、整体上基本安全稳定。

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

根据公司燃气运行系统的实际情况,安全评价组识别和分析了系统危险、有害因素,确定了系统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存在的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

此次安全评价用“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和“参照事故类别”等方法进行分类,划分如下(主要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13861-92)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一)按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

根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为如下六类:

1) 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1)设备、设施缺陷(强度不够、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外露运动件、操纵器缺陷、制动器缺陷、控制器缺陷、设备设施其他缺陷等);

(2)防护缺陷(无防护、防护装置和设施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其他防护缺陷等);

(3)电危害(带电部位裸露、漏电、雷电、静电、电火花、其他电危害等);

(4)噪声危害(机械性噪声、电磁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其他噪声等);

(5)作业环境不良(基础下沉、安全过道缺陷、采光照明不良、有害光照、缺氧、通风不良、空气质量不良、给/排水不良、涌水、强迫体位、气温过高、气温过低、气压过高、气压过低、高温高湿、自然灾害、其他作业环境不良等);

(6)信号缺陷(无信号设施、信号选用不当、信号位置不当、信号不清、信号显示不准、其他信号缺陷等);

(7)标志缺陷(无标志、标志不清晰、标志不规范、标志选用不当、标志位置缺陷、其他标志缺陷等);

(8)其他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2)化学性危险、有害因素

易燃易爆性物质(易燃易爆性气体、易燃易爆性液体、易燃易爆性固体、易燃易爆性粉尘与气溶胶、遇湿易燃物质和自燃性物质、其他易燃易爆性物质等);

3) 生物性危险、有害因素(无)

4) 心理、生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1)负荷超限(体力负荷超限、听力负荷超限、视力负荷超限、其他负荷超限);

(2)健康状况异常;

(3)从事禁忌作业;

(4)心理异常(情绪异常、冒险心理、过度紧张、其他心理异常);

(5)识别功能缺陷(感知延迟、识别错误、其他识别功能缺陷);

(6)其他心理、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5) 行为性危险、有害因素

(1)指挥错误(指挥失误、违章指挥、其他指挥错误);

(2)操作错误(误操作、违章作业、其他操作错误);

(3)监护错误;

(4)其他错误;

(5)其他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

6) 其他危险、有害因素

(1)搬举重物;

(2)作业空间;

(3)工具不合适;

(4)标识不清。

(二)参照事故类别进行分类

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公司结合实际划分有:

1) 物体打击

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因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 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4)触电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5)火灾

6)高处坠落

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亡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7)坍塌

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8)容器爆炸

9)其他爆炸

10)中毒和窒息

11)其他伤害

(三)其他方法分类

1)坠落、滚落

指人从树木、建筑物、脚手架、机器、乘坐物、梯子、阶梯、斜面等处落下。包括与车辆式机械(如铲车)等一起滚落的情况。包括因坐立的场所动摇而坠落,以及因坐立的场所倒塌而坠落、不被掩埋而是碰到了其他物体(包括地面)的情况。不包括交通事故。触电坠落算“触电”分类。

2)触电

包括触及带电体和人受放电冲击。包括雷击。

3)爆炸

指压力急剧发生或释放,引起伴随爆声的膨胀等情况。包括水蒸汽爆炸。不包括破裂。容器、装置的内部爆炸等容器、装置发生破裂,也归于此列。

4)破裂

指容器或装置因物理性压力而破裂。如:熔铁炉的水冷套破裂,人被碎片打中;开水炉破裂,人被开水烫伤。包括压碎。不包括因机械力而破裂的情况,如砂轮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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