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缴养老金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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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缴养老金通知书
篇一: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
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
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第一百条,特对你单位欠缴的下列社会保险费,
发此催缴通知书。本通知自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视为送达,送达后请在十日内到社会保险部
门补缴所欠社会保险费。过期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填发单位(章)年月日
篇二: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通知书
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通知书
同志:
为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定于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请您填写下列《离退休人员领取
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表》,并亲笔签名,按上指模后,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离退休证及本通知到户口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办、社区管理机构任一部门办理验证,验证通过后,请将下表(原件)邮寄或送达我局(邮编:526070;地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罗隐大道
14号劳动保障大楼;联系电话:2622115,2620252)。若超过规定时间未收到有效的《资格验证表》,我们将按规定在7月起暂停支付基本养老金。《验证表》须如实填写,以方便联系,如发现虚报冒领基本养老金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谢谢合作,祝您身体健康!
肇庆市鼎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XX年4月1日
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表
篇三: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工残退休金)资格验证通知书
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工残退休金)资格验证通知书
同志:为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定于每年6月1日至7月20日进行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验证。请您填写下列《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工残退休金)资格验证表》,并亲笔签名,按上指模后,由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休证(或工伤残疾证)及本通知到户口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街道办、社区管理机构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任一部门办理验证,验证通过后,请将下表(原件)邮寄或送达我局(邮编:511518;地址:清远市鹿鸣路2号清远大厦清远市社保局待遇计发科);如未经有关部门在《验证表》上盖章证明,可由本人携带退休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前来我局直接办理。若超过规定时间未收到有效的《资格验证表》,我们将按规定在当年8月起暂停支付基本养老金。《验证表》须如实填写,如发现虚报冒领基本养老金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谢谢合作,祝您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