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2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2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十三次党代会、全市“两会”精神,推动《政府工作报告》各项目标顺利实现,市政府确定了2017年八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并进行了责任分解。
八个方面的工作由市长负总责,分管副市长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
同时,将八个方面的工作作为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专题督查,实行一季度一通报,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季度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八个方面工作落实情况。
现将《2017年市政府重点责任分解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月19日2017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意见根据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对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具体安排如下:一、围绕产业提升价值链、产品迈向中高端,着力振兴黄石制造(一)提升产业质效1.以构建产业价值链为重点,制定出台八大主导产业发展办法,建立产业和企业联动发展机制,加快西普电子、东贝新能源、宝钢黄石新港项目、汉龙汽车零部件等项目建设,培育壮大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等产业。
(牵头责任单位:市经信委;主要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各县(市、区)、市开发区。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2018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2018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8]28号【发布部门】黄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7.23【实施日期】2018.07.2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2018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28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税务局、人行黄石中心支行:《黄石市2018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3日黄石市2018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总体目标,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湖北省2018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鄂淘能〔2018〕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可结合辖区内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市直有关部门可结合职能职责,扩大行业范围),严格按照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二、责任分工(一)严格能耗标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钢铁、水泥、化工、造纸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核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和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对达不到国家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要求的企业,应在6个月内整改;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可提出不超过3个月的延期申请;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要求,为扎实做好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围绕“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发展战略,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土地调查和规划评估结果,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工作任务(一)做好市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
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在已经形成的中期评估报告基础上,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 2013年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基础,遵循统一的标准、分类和要求,完善评估成果,进一步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措施。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评估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土资源遥感监测等成果,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研究,明确区域国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承载潜力和方向,为规划目标确定、指标规模调整、空间布局和结构优化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合理调整完善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国土资源部开展本轮规划调整完善的重点是根据二次调查增加的耕地面积,提高各地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在保持各省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原则不变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各市(县、乡)建设用地规模。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黄政办发[2007]62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黄政办发〔2007〕62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黄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程序,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的决议》(2007年7月4日)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市本级财政性资金以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投资的建设项目。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一)财政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城市维护建设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科技三项费用;(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建设资金:环保专项资金(排污费)、教育费附加;(三)政府融资和利用国债的资金;(四)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五)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六)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七)社会公益性建设专项资金;(八)事业组织的自筹或融资资金;(九)政府投入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作为我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
财政、审计、监察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64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64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19日黄石市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建立市级补充耕地指标统筹管理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充耕地指标,是指通过实施土地整治措施新增的,经验收合格并报国土资源部备案确认,可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指标。
第三条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内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是耕地占补平衡的第一责任人,对当地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总责。
各地要根据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加大垦造耕地力度,切实提高垦造耕地地力等级,对能垦造为水田的必须优先垦造为水田。
第四条为保障黄石市域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原则上不跨市域向外转让补充耕地指标。
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确需向市外有偿转让的,县级补充耕地库存指标需满足本县(市、区)3年内耕地占补平衡需求,并报经市政府同意。
第五条建立完善以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自行耕地占补平衡为主、市级适度统筹解决为辅的耕地占补平衡统筹机制。
第六条以下指标纳入市级统筹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的20%(水田、旱地分别计算);各县(市、区)、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和“补改结合”项目形成的“旱改水”指标的20%;市财政直接投资实施土地整治项目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市级留存部分);市财政直接投资实施耕地提质改造和“补改结合”项目形成的耕地等级提升指标和“旱改水”指标(市级留存部分);市财政通过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向外市购买的补充耕地指标;省级以上投资按比例分配给市级调配使用的补充耕地指标等。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5〕30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5〕30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3月18日黄石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全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以及《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和《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发〔201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坚持依法依规、保护优先,统筹谋划、整体考虑,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原则,按照重点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进一步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的要求,完成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按照城镇由大到小、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基本农田数量足、质量好、能保住的要求,把永久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二、划定要求(一)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
1.城镇周边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地区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2.交通沿线尚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达到本地区平均水平以上的现有耕地。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54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市政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17〕54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17年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0月19日2017年市政府目标管理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工业强市、实现赶超发展”发展战略,按照“坚定的信念、优良的作风、务实的态度,敢担当、善作为”的工作总要求,建设“开明、精明、廉明、亲民”政府,强力推进我市经济赶超发展,确保省定目标、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其中将纳入市政府部门目标管理的责任单位分为两类:(一)经济管理服务类(23家):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金融办)、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招商局、市旅游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安监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供销社、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其中,市物价局今年已与市发改委合并,其考核内容并入市发改委,不再单独作为市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单位)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国家统计局黄石调查队、黄石邮政管理局(二)社会管理服务类(26家):市建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文新广局、市外侨办、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食药监局、市人防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房产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政府驻京联络处、市政府驻沪联络处、市政府驻汉办、市扶贫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幕阜山片区阳新县2013年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幕阜山片区阳新县2013年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幕阜山片区阳新县2013年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要点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幕阜山片区阳新县 2013 年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8月8日幕阜山片区阳新县2013 年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要点2013 年幕阜山片区阳新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抢抓幕阜山片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等重大机遇,全面启动实施《幕阜山片区阳新县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 年)》,推动阳新县加快转型、优化结构、提高效益、改善民生,力争地方生产总值增长 11%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 30%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 13%以上,解决 3 万人贫困问题,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名在全省前移 10-15位。
工作要点如下:一、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县域经济规模1.做大做强支柱产业。
按照“四化同步”的要求,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产业链招商和产业园区建设,加快发展壮大汽车零部件、医药化工、轻工纺织、水泥建材等支柱产业。
加快推进汽车轴瓦生产基地、奥莱斯子午轮胎、劲牌保健酒四期、远东麻业高支超薄纯麻布及服装等 24 个投资过亿元的重点项目建设。
大力推进阳新县产业链招商,市招商引资引进的医药化工、汽车零部件等项目优先在阳新布局,鼓励和支持市区大中型企业产业转移优先向阳新发展。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黄发〔2015〕1号文件工作任务的通知-黄政办函〔2015〕27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黄发〔2015〕1号文件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黄发〔2015〕1号文件工作任务的通知黄政办函〔2015〕27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共黄石市委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黄发〔2015〕1号)提出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有关工作任务分解如下:一、工作分工(一)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产业链建设。
1.扶持粮食规模化生产。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经信委、市粮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人保财险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农业三个百亿元产业链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粮食局、市招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3.大力发展特色品牌农业。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粮食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参与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5.加大农业科技服务。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参与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气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6.积极引导工商资本发展现代农业。
黄石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9.21•【字号】•【施行日期】2016.09.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石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稳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根据《湖北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鄂政发〔2016〕1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打造黄石经济、城市、民生“三个升级版”,加大力度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供给结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优化,做活做强实体经济,为我市“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
既要吃透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也要紧密结合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最紧迫、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确保实效。
——坚持创新驱动,转换动能。
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振兴黄石制造计划,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实现发展新旧动能转换。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同时,积极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改善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完善政策配套,营造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
——坚持突出重点,协调推进。
既要统筹全局,更要优化供给结构,要通过补齐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提高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7年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21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7年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7年新闻发布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21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政府2017年新闻发布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3月5日市政府2017年新闻发布工作方案为了组织好市政府2017年新闻发布工作,结合全市重点工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制定本方案。
一、新闻发布时间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坚持定期发布与临时发布相结合。
定期发布,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临时发布,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安排。
二、组织安排(一)3—4月份发布主题内容1、关于我市再次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的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司法局2、关于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安监局(二)5—6月份发布主题内容3、关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九张网”建设情况的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公安局4、关于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情况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三)7—8月份发布主题内容5、关于2017年中考划线及高中阶段招生有关情况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6、关于2017年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及下半年经济趋势预测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统计局7、关于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的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四)9—10月份发布主题内容8、关于我市质量强市建设情况的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质监局9、关于全市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10、关于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倒计时1周年活动的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体育局11、关于我市不动产登记进展情况的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国土局(五)11—12月份发布主题内容12、关于2017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政府政务督查室13、关于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情况的通报发布单位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三、有关要求(一)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发布主题,提前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起草好发布会通报情况初稿,及时报送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审核。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29•【字号】黄政办函〔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21〕28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6月29日黄石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督察意见书》(武〔2021〕1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21〕113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市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武汉局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下发我市8个方面101个具体问题,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依法依规逐宗落实整改、逐条对账销号;特别是国家重点督办1个典型问题要坚决按要求整改到位,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严格追责问责。
持续开展往年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强力推进解决历史挂账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耕地保护与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市依法用地管地水平。
二、组织领导、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是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务必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问题整改。
同时,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委和相关国企单位参与组成的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任务分工及整改措施如下:(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重点督办问题)问题描述:2020年7月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来,督察发现黄石市大冶市同发冶金原料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厂房问题1个,面积27.31亩(永久基本农田20.63亩)。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精准灭荒工程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精准灭荒工程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8]5号【发布部门】黄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1.30【实施日期】2018.0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精准灭荒工程三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5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精准灭荒工程三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月30日黄石市精准灭荒工程三年实施方案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精准灭荒决策部署,助推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巩固扩大绿满黄石行动成果,确保完成宜林荒山绿化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三年时间努力,到2020年,完成152544.6亩荒山造林,其中大冶市52000.1亩,阳新县100544.5亩,实现全市宜林荒山应绿尽绿,着力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努力构建结构稳定、林相优良、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
将灭荒任务分解到年度,落实到地块,以主要通道为骨架向纵深推进。
2018年完成68001.8亩(大冶市26048.5亩,阳新县41953.3亩),2019年完成51424.6亩(大冶市18090.5亩,阳新县33334.1亩),2020年完成33118.2亩(大冶市7861.1亩,阳新县25257.1亩),每年对上一年度造林地块进行补植补造。
二、实施原则(一)政府主导,市场参与。
精准灭荒实行县(市)政府负责制,鼓励和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多层次、多形式推进荒山造林绿化。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东楚产业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6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东楚产业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东楚产业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6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东楚产业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15日黄石东楚产业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政府性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我市产业领域投资,推动黄石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我市建成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示范区,根据《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210号)、《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2016〕105号)等国家与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市政府批准,发起设立规模为30亿元的黄石产业基金(暂定名黄石东楚产业基金,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以下简称东楚产业基金),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公司、市城发集团、市东楚集团、基金管理人各按10%、39%、30%、20%、1%的比例出资。
其中,首期规模10亿元,基金参与各方根据实际投资项目资金需求按比例出资。
第三条东楚产业基金通过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或直接投资重点项目,支持黄石主导产业发展。
东楚产业基金管理人由黄石市国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国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
第四条东楚产业基金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按照“整体设计、分期募集、政府让利、滚动发展”的总体思路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市直)2019年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市直)2019年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12•【字号】黄政办函〔2019〕23号•【施行日期】2019.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市直)2019年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9〕23号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政府扶贫办:《黄石市(市直)2019 年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12日黄石市(市直)2019 年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原则;坚持约束性任务与指导性任务相结合原则;坚持以规划为引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奖补资金为引领原则;坚持正面清单引导与负面清单约束相结合原则;坚持权责对应、激励约束原则。
二、统筹整合范围整合资金的范围包括涉农资金和非涉农资金,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存量资金及增量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扶贫资金、本级预算安排资金、结余结转资金、其他专项资金。
三、统筹整合规模及使用方向2019 年,黄石市计划统筹整合财政资金 44500 万元:(一)精准扶贫项目 11500 万元,主要用于县(市)、开发区产业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
(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 1000 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农水建设及水利设施维护。
(三)2018 年度结余结转资金 24000 万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
(四)支持企业发展项目 8000 万元,主要用于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创新等。
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财政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另行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为统一协调做好统筹整合工作提供强力组织保障。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6.03•【字号】•【施行日期】2013.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6月3日黄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2013 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为保证我市“十二五”规划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3 号)、《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黄政发〔2011〕28 号,以下简称《分工通知》)的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并对 2015年完成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评估意义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纲要》,是“十二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是推动黄石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
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客观评价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落实情况,评价《纲要》实施成效,发现、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国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纲要》实施的对策建议,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确保完成《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11•【字号】黄政发〔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黄政发〔2022〕2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11日黄石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奋力冲刺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我市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五年。
为描绘好战略蓝图,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依据《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衔接《湖北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和《黄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结合我市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十三五”发展成就十三五”时期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农业农村加快发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的重要时期。
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农村事业发展,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开启全面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农业生产迈上新台阶。
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85.45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成高标准农田30万亩。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9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黄政办发〔2022〕9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月26日黄石市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为做好“六稳”,落实“六保”,进一步加大惠企纾困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结合黄石实际,制定如下措施: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
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市级奖励标准提高到30万元。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市级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入库奖励。
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市级财政按每户8万元标准给予奖励。
鼓励各县(市、区)按照市级奖励标准给予相应配套支持。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二、扩大应急保供资金池。
将市级应急保供专项资金池扩大到2亿元,用于解决中小微企业紧急资金需求。
鼓励各县(市、区)参照市级标准执行。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融资担保集团、人行黄石中心支行、黄石银保监分局)三、对中小微企业贷款进行专项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含房地产、金融和类金融企业)2021年经市融资担保集团新发放的担保贷款(含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按照单户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额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给予贴息或者给予担保费补贴,贴息利率不超过贷款时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个基点。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8〕70 号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函〔2018〕70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30日黄石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15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8〕434号)等文件要求,为推进国土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城镇更新改造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摸清城镇低效用地现状,提高城镇低效用地利用效率。
(二)优化国土资源空间布局,增强城镇建设用地有效供给,提高土地集约用地水平。
(三)通过差别化土地供应及有效的激励政策,促进企业自主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生产方式,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范围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已确定为建设用地中的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的存量建设用地。
主要包括:(一)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二)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三)“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四)布局散乱、设施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老城区、城中村、棚户区、老工业区等;(五)各地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低效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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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黄政办发[2018]1号【发布部门】黄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3.26【实施日期】2018.03.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1号)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黄石市产业精准扶贫规划》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26日黄石市产业精准扶贫规划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根据《农业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产业促进精准脱贫指导意见的通知》(农计发〔2016〕59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鄂发〔2015〕19号)、《湖北省“十三五”产业精准扶贫规划(2016-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坚决打赢新时期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扶贫产业发展实际,编制《黄石市产业精准扶贫规划》。
一、产业扶贫现状分析(一)扶贫产业发展现状黄石市常用耕地面积135.6万亩,其中水田88万亩、旱地47.6万亩。
全市共有793个行政村,其中贫困村153个,占行政村总数19.3%。
全市2017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746人,贫困人口存量数47080人。
目前贫困山区主导产业以水稻、油茶为主,辅以蔬菜、林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以及畜禽、水产等养殖业。
全市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坚持“脱贫攻坚、产业先行”思路,精准施策,精准发力,精准推进产业扶贫工作。
1.扶贫产业初显特色黄石审时度势提出大力发展油茶、稻虾、苎麻、果蔬、经济作物等五大特色产业链,着力推进特色产业与休闲农业融合发展。
大冶市茗山“楚天香谷,万亩花海”、龙凤山休闲体验园、金华养生园、康之堂的药博园、绿知堂的竹博园等五大休闲之地,引起全省乃至全国普遍关注。
金牛猕猴桃、保安狗血桃、鑫东土菜、三山湖梨、龙凤山黑五类等五大特色产业基地已初具规模,特色果蔬产业基地规模已达10万亩,呈现出“多产联动、农旅结合、五园共建、五业共兴、多元发展”的新格局。
阳新县充分发挥自然资源优势,突出特色发展,形成一果(杂柑)、二茶(油茶、白茶)、三菜(藜蒿、食用菌、稻虾)为特色的六大优势产业板块。
油茶种植面积达24万亩,白茶千亩基地2个,稻虾共作面积4万余亩,藜蒿基地面积达2万亩。
特色产业的迅速发展为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助推精准扶贫提供产业支撑。
2.产业发展理念创新积极引导全市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业产业发展协会,并依托协会组建“四大产业联盟”,分别是油茶产业联盟、稻虾共作联盟、涉农电商联盟和柑桔产业联盟。
充分利用联盟这个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强强联手、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实现产业发展由“单打独斗”向“抱团取暖”转变,经营方式由“单兵出击”向“军团作战”转变,打造了一条具有黄石智慧的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
油茶产业联盟盟主单位阳新三元山茶油有限公司2017年收购盟员单位油茶果2100吨和油菜籽500吨,加上自产油菜籽1000吨,预计全年可产茶油380吨,实现产值4560万元,同比增长48.4%,有效地解决加工缺“籽”、买“籽”无货的局面。
稻虾共作联盟吸纳种养大户35户,种养面积达4万亩,明年预计可发展到6万亩,辐射带动贫困户350多户,实现了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涉农电商联盟更是成效明显,极大地促进农产品市场流通,有效解决了农产品买难卖难问题,涉农电商联盟基地揭牌“满月”时线上销售已突破百万元。
柑桔产业联盟已有40户种植大户自愿加盟,做强柑桔产业、做大柑桔规模、做响柑桔品牌的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理念已达成共识。
3.帮扶模式多元推进一是主体带动模式。
据统计,各类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有2000多户,培育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79家,其中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24家。
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设种养基地达百万亩,带动贫困家庭1.3万户,贫困人口5.1万人。
龙头企业、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成为引领我市产业发展、精准扶贫的一股新生力量。
二是产业发展模式。
大力发展果蔬种植、家禽养殖、农家乐、家庭旅馆、生态旅游等农村经济,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增收。
茗山乡黄湾村通过以香莲种植为主导产业,带动全村大多数的贫困户摆脱贫困,为其他贫困村的脱贫起到了示范作用。
三是利益联结模式。
深入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产业扶贫模式,建立新型经营主体、合作社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模式。
富农合作社共流转租用农户土地和山场面积1.4万亩,带动种植面积20多万亩,带领周边8个村3000余户农民脱贫致富,直接、间接受益村民达万余人。
四是农旅结合模式。
通过举办父子山登山旅游节、保安桃花节、铁山槐花节等系列节庆活动,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实现产业发展与休闲旅游、精准脱贫互动融合。
目前,全市被命名为第三批中国传统古村落村庄3个、被命名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30个、省级宜居村庄34个,省级生态村17个。
4.创建品牌带动脱贫树立品牌就是效益的理念,引导贫困地区突出产业为基、特色为韵、品牌为魂,大力实施品牌兴农战略,通过品牌的辐射带动,助推全市产业扶贫,提高黄石优质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在武汉市举行的第十四届中国?武汉农业博览会上,湖北盛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研发的周黑鸡自加热汤饮、湖北省爱媛二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富柑”杂柑、湖北亿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牛千张”、阳新祥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祥云”糯米粉和大冶康之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铁皮石斛荣获省级金牌。
通过省级金牌的成功摘取,对于促进产业发展,带动百姓致富,具有巨大价值。
5.争资争项助推脱贫全市农业部门抢抓农业发展新机遇,全力以赴向国家争取重点资金和项目。
2017年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确定在大冶市实施,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全国水生蔬菜特色优势区项目确定在阳新县实施,项目前期投资1000万元。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产业发展,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精准助推产业扶贫,积极争取省级农业项目资金。
据统计,每年全市农业部门争取各类建设项目资金6000多万元。
(二)产业扶贫的有利条件1.宏观政策支持《黄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实现“精准脱贫,不落一人”的目标,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为尽快达成脱贫目标,在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的同时,黄石市各地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扶贫工作予以全力支持,促进发展休闲农业产业,帮助企业延伸产业链条,逐步实现产业升级、融合发展,同时颁布相关政策,如扶贫奖补政策等,引导构建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企业与贫困户一同参与,从而带动脱贫。
2.自然环境良好黄石市处于湖北省幕阜山区,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地势西南高,东北低,三面环山,一面临江。
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十分适宜种植各类优质特色农产品,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
境内有湖泊258处,主要湖泊有11处,水文条件优越。
此外,黄石市拥有丰富的人文历史及自然景区,有以“三山三湖”为代表的众多自然景观,适宜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及红色旅游,打造极具地域特征的旅游品牌。
3.产业基础稳固黄石市有得天独厚的自然地理条件,农业种植历史悠久,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为主,总面积202.64万亩,总产量572594吨。
黄石市通过实施“十二”产业工程培植更多特色产业,打造精品农业基地,促进特色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十二”工程即两茶(油茶、桃花茶)、两果(狗血桃、玉皇李)、两菜(藜蒿、花菇)、两药(栀子黄、红豆杉)、两养(龙虾、竹鼠)、两非(印子粑、折子粉)、两特(辣木、铁皮石斛)、两优(杂柑、蓝莓)、两竹(竹博园、竹艺品)、两禽(阳新豚、周黑鸡)、两品(太子豆腐、金牛千张)、两种(苎麻、秋葵),这些优质的农产品有的远销海外,有的畅销于国内各大超市连锁店,打造出了一系列独创品牌,建立了省级、国家级优良口碑。
同时,黄石市休闲农业产业也在日益壮大,农业产业结构日益优化,更有多个省级、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点获批,促进了休闲农业旅游的发展,带动了农业产业经济增长。
(三)面临的困难与挑战1.资源整合有限,产业化程度低当前,黄石市农业产业发展所需的土地、林地等相关资源分布较分散,规模上缺乏有效配置和重组,难以实现效益最大化、功能最优化,急需整合资源,实现适度规模经营、连片区域发展,实现产业化一条龙,产销一体化,降低农业运作风险,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实施产业全面升级,才能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
2.龙头企业缺乏,主体带动性弱黄石市虽然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较多,但是能引领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的数量少,且现有龙头企业基本都处于发展初期,市场占有率不高,缺乏附加值高的深加工产品,缺少品牌效应带动,产品产出仍以初级产品为主,因而导致盈利能力不强,龙头企业主体带动性弱,辐射带动作用有限。
由于农业生产环节的周期性长、风险大,产业的盈利还受市场行情、自然灾害等多方面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因而为了避免损失过重,个别新型经营主体扩大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的意愿不强,甚至不愿贫困户参股或入社经营。
3.产品优势不强,优秀品牌缺乏农业主导产业的深加工环节发展滞后,产品包装技术落后,致使产品优势不强,虽然黄石市已树立了一些优秀品牌,但是众多企业技术能力有限,发展品牌、创新品牌的意识薄弱,因而产业化、竞争力强的品牌数量有限,加之物流销售跟不上需求,依然停留在自产自销的状态,导致农业产业整体的市场竞争力弱、市场占有率低。
4.技术支撑不够,能人才干匮乏农业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不健全,缺乏与高水平的科研机构、院校等建立合作关系,缺乏技术推广、共享的平台,新的种植、养殖、加工技术得不到广泛应用,贫困户技术能力得不到提升,在种植业、养殖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性问题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同时,部分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田间排灌设施、机耕道、保护地栽培设施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差,制约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
农业产业发展所需的人力及人才匮乏。
人力方面,目前贫困地区的家庭收入主要靠中青年外出打工赚取的劳务收入,而农村大部分的中青年劳动力都外出务工,依靠留守老人和妇女儿童实现产业的扩规和提质难度大;人才方面,对于人才引入的支持力度不够,特别缺乏特色产业种养殖技术人才和具备领导管理能力的能人才干,同时应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
5.风险大贷款难,资金投入不足每个贫困村都设有专项产业发展资金,但由于农业投入大、风险高、信贷机制不完善等多方面原因,金融部门放贷难度较大,特别是针对贫困户的贷款手续复杂,过程繁琐,增加了贷款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