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浙江地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规范标准
附件一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8)砌墙砖及砌块强度(抗压、抗折)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检测项目或其它建筑材料类和市政材料类检测项目:(1)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2)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3)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5)防水卷材试验(6)脚手架钢管和扣件安全性能、力学性能检测(7)建筑门窗三性检测(8)混凝土结构强度现场检测(回弹法、钻芯法)(9)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检测(贯入法、回弹法等)(10)现场砌体强度检测(原位压力机测试等)(1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无损法、破损法)(12)预制小构件静荷载试验(挠度、抗裂、承载力、裂缝宽度)(13)简易土工试验(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80万元以上;(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检测机构资历及信誉检测机构应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检测机构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因检测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检测机构应具有一定的检测历史和业绩,能够证明其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领域具备相应的技术实力和经验。
二、主要人员配备要求检测机构应配备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关键岗位人员(如检测人员、项目负责人等)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检测工作不少于五年;质量负责人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经验。
检测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上岗证书,并熟悉相关检测标准和规范。
三、检测设备及场所标准检测机构应配备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并确保设备性能稳定、精度可靠。
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或校准,并保留相应的检定或校准记录。
检测场所应符合检测工作的需要,包括足够的空间、适宜的环境条件以及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综合资质条件检测机构应具备开展综合检测工作的能力,包括材料检测、结构检测、设备检测等多个方面。
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测机构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能够不断适应新的检测技术和方法。
五、专项资质分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特点和需求,检测机构可申请以下专项资质:材料检测专项资质:包括水泥、钢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的检测。
结构检测专项资质:包括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等结构构件的检测。
设备检测专项资质:包括电梯、起重机械、消防设施等设备的检测。
检测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选择申请相应的专项资质。
六、资质不分等级说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不分等级,但应根据其实际能力和业绩水平进行综合评价和认定。
评价过程中应重点考虑检测机构的技术实力、管理水平、业绩信誉等方面。
七、管理体系与要求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
【精品】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报告检测机构名称:评审时间:年月日浙江省建设厅制目录一、检测机构基本情况二、评审组成员签名表三、评审组评审的检测项目范围四、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现场评审表五、现场试验考核表六、现场抽查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评价表七、现场提问考核表八、评审组确认的检测项目范围九、评审组意见一、检测机构基本情况二、评审组成员签名表栏:备注栏填组长、技术专家。
三、评审组评审的检测项目范围第页共页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评审组长签名:四、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现场评审表评定规则本表共四大项34小项。
审查时对每一项逐项核查。
审查通过者记为“符合”;基本通过者记为“基本符合”;不通过者记为“不符合”。
后两项应在备注栏记下有关的情况和需要改进的问题。
评审的最终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三种。
(一)、满足以下两条者为“符合”:1、“符合”项数超过29项(含29项);2、无“不符合”项。
(二)、出现下述两条之一者为“不符合”:1、打“*”号项出现“不符合”;2、未打“*”号项的“不符合”项数超过2项。
(三)、其它情况为“基本符合,需整改”。
五、现场试验考核表检测机构名称12 / 3713 / 37注:1、本表为现场试验考核表,若无缺陷,则“缺陷事实摘要”项可不填,但其它部分须如实填写。
2、若表中所留空格不够填写时,可续页。
3、试验内容应涵盖主要检验项目14 / 37六、现场抽查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评价表检测机构名称;13 / 37注:1、本表为现场抽查考核表,若无缺陷,则“缺陷事实摘要”项可不填,但其它部分须如实填写。
2、若表中所留空格不够填写时,可续页。
3、每一主要项目检测不少于两份14 / 37七、现场提问考核表检测机构名称:14 / 37注:1、本表为现场提问考核表,若无缺陷,则“缺陷事实摘要”项可不填,但其它部分须如实填写。
2、若表中所留空格不够填写时,可续页。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背景建筑工程质量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经济发展。
在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检测机构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因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
本文主要探讨浙江省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情况。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等级根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定细则》规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设三个资质等级,分别为甲级、乙级和丙级。
•甲级检测机构资质是一定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现场实验、检测、校准、咨询、技术培训和技术引进等业务的检测机构的最高资质等级。
•乙级检测机构资质是一定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现场实验、检测、校准、咨询和技术培训等业务的检测机构的一般资质等级。
•丙级检测机构资质是从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现场实验、检测和校准等业务的检测机构的最低资质等级。
资质申报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申报需要在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须提供申报材料包括:•机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机构、人员构成、实验设备、检测范围、资质情况、质量体系和保密制度等情况。
•实验室建设与质量保障体系:包括检验检测设备、仪器购置、试验方法确定、标准起草等建设情况。
•资质认定申报表。
申请者还要经过严格的检查和评测,最终才能获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有效期为三年,到期需要重新申报和评定。
浙江省资质情况据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计,截至2021年,全省共有164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其中甲级检测机构资质15家、乙级检测机构资质128家、丙级检测机构资质21家。
此外,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水平,浙江省还在积极推进检测机构的认证工作。
截至2021年,全省已有多家检测机构通过了ISO 17025认证,达到国际认可的检测水平。
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的认定是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措施。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8)砌墙砖及砌块强度(抗压、抗折)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检测项目或其它建筑材料类和市政材料类检测项目:(1)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2)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3)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5)防水卷材试验(6)脚手架钢管和扣件安全性能、力学性能检测(7)建筑门窗三性检测(8)混凝土结构强度现场检测(回弹法、钻芯法)(9)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检测(贯入法、回弹法等)(10)现场砌体强度检测(原位压力机测试等)(1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无损法、破损法)(12)预制小构件静荷载试验(挠度、抗裂、承载力、裂缝宽度)(13)简易土工试验(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80万元以上;(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与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与业务范围随着我国建设工程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质量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
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作为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其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也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相关资质标准以及业务范围。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1. 机构资质等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等级通常分为A级、B级、C级三个等级。
不同等级的资质标准会对机构的业务范围、实验室设施、从业人员等提出不同的要求。
2. 实验室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实验室设施是检测工作的重要支撑,其资质标准通常包括实验室的面积、装备设施、环境条件等方面的要求。
3. 从业人员资质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是开展检测工作的关键,其资质标准通常包括从业人员的学位等级、专业技术水平、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4. 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是保证检测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其资质标准通常包括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内部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业务范围1. 结构工程检测包括建筑结构、桥梁结构、隧道结构等方面的检测工作。
2. 基础工程检测包括地基基础、地下管线、沉降观测等方面的检测工作。
3. 施工工艺检测包括混凝土、钢筋、砂浆、沥青等方面的施工工艺检测。
4. 材料检测包括水泥、砂石、钢材、沥青等建筑材料的性能检测。
5. 室内环境检测包括室内空气质量、噪声污染、振动等方面的室内环境检测。
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责任与义务1. 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可靠性。
2. 保护检测数据的机密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严格保护检测项目的客户信息和检测数据,并依法保护客户的商业秘密。
3. 遵守检测规范和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严格依据国家相关的规范和标准进行检测工作,不得随意篡改检测结果。
整理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详]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详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A4打印/ 修订/ 内容可编辑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部署,从2019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3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一、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第5项、第6项)(一)审批部门。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二)具体改革举措。
1.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企业,暂时调整适用《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关于“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的规定。
同时,各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设区的市范围内,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
2.工商登记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内的企业,拟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方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按规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3.工商登记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企业,需要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外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资质到期延续及需要办理资质升级和变更等业务的,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办理。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申请资质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有法人资格,且有独立的经营场所;2、申请人必须拥有完善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及相应的会计记录;3、申请人必须有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的民营企业或事业单位;4、申请人必须拥有专业技术团队,并有必要的管理与技术能力;5、申请人必须完全营收检测领域的产品技术,技术专家、试验室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具体要求,有较高的实验检测水平;6、申请者必须提供最近申报时国家统计部门所颁发的企业财务报表;7、申请人需出具营业执照及其他文件证明其采购礼金有法律效力;8、申请人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和资源以及技术能力,以满足建筑工程的检测要求;9、申请人必须能够满足质量检测标准的评定程序要求,保证检测的有效性和严格性。
二、资质分类1、室内建筑质量检测资质。
申请室内建筑质量检测资质的企业必须满足:(1)营业执照和其他证明文件和授权文件要求;(2)有室内建筑产品技术和检测能力;(3)提供有关历史检测记录;(4)完善的财务管理、会计记录;(5)质量检测技术团队;(6)有完整的室内建筑质量检测设备;(7)有足够的员工常规培训机构和设备;(8)有足够的室内建筑实验技术能力和技术人员。
(1)提供包括社会保险费在内的实际营业执照;(3)有完善的专业实验室和技术小组;三、申报资质1、质量检测机构必须提出申报资质的要求,并向建筑质量监督站申请审核;2、申报者需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准备相关资料,由相关领导小组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4、申报者如果持有建筑质量监督站的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可申请参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活动;5、质量检测机构必须随时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变化及时更新资质,建筑质量监督站应按规定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定期检查。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评审报告检测机构名称:评审时间:年月日浙江省建设厅制目录一、检测机构基本情况二、评审组成员签名表三、评审组评审的检测项目范围四、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现场评审表五、现场试验考核表六、现场抽查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评价表七、现场提问考核表八、评审组确认的检测项目范围九、评审组意见一、检测机构基本情况二、评审组成员签名表栏:备注栏填组长、技术专家。
三、评审组评审的检测项目范围第页共页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评审组长签名:四、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现场评审表评定规则本表共四大项34小项。
审查时对每一项逐项核查。
审查通过者记为“符合”;基本通过者记为“基本符合”;不通过者记为“不符合”。
后两项应在备注栏记下有关的情况和需要改进的问题。
评审的最终结论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符合”三种。
(一)、满足以下两条者为“符合”:1、“符合”项数超过29项(含29项);2、无“不符合”项。
(二)、出现下述两条之一者为“不符合”:1、打“*”号项出现“不符合”;2、未打“*”号项的“不符合”项数超过2项。
(三)、其它情况为“基本符合,需整改”。
五、现场试验考核表检测机构名称1314注:1、本表为现场试验考核表,若无缺陷,则“缺陷事实摘要”项可不填,但其它部分须如实填写。
2、若表中所留空格不够填写时,可续页。
3、试验内容应涵盖主要检验项目六、现场抽查检测报告/原始记录评价表检测机构名称;注:1、本表为现场抽查考核表,若无缺陷,则“缺陷事实摘要”项可不填,但其它部分须如实填写。
2、若表中所留空格不够填写时,可续页。
3、每一主要项目检测不少于两份七、现场提问考核表检测机构名称:15注:1、本表为现场提问考核表,若无缺陷,则“缺陷事实摘要”项可不填,但其它部分须如实填写。
2、若表中所留空格不够填写时,可续页。
16八、评审组意见评审组长签名:日期:九、评审组确认的检测项目范围第页共页检测机构负责人签名:评审组长签名:。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及业务范围
6有满足检测工作所需的工作场所。
检测设备
1须有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现场检测设备:各类回弹仪(射钉仪)、扫描仪(钢筋)、堆载装置、百分表、拉拔仪及配套的相关设备;
2属于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须有计量检定合格证。
管理制度
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岗位责任制,报告的审批程序,试验操作及安全规程,仪器使用、维修、检定、保养等制度;
3 1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电气指示仪表试验;
4温度、压力、流量、物位、转速、分析等自动化仪表及装置试验;
5管道、压力容器的焊接、强度、疲劳、探伤试验;
6管道、压力容器的理化分析试。
1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
2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试验;
3 35KV及以下电气设备、电气指示仪表试验;
管理制度
1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包括岗位责任制,报告的审批程序,试验操作及安全规程,仪器使用、维修、检定、保养等制度;
2有齐全的现行试验检测标准规范等技术文件;
3有完善的试验检测资料制度。
(同左)
(同左)
业务范围
1 1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绝缘试验;
2 110KV及以下电气设备、继电保护试验;
3技术负责人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高级工程师;
4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室内环境检测工作3年以上具有高级或中级职称的不少于4名;
5检测试验人员持证上岗率应不低于80%;
6有满足检测工作所需的工作场所。
检测设备
1须有与检测工作相适应的气相色谱仪、分光光度计、测氡仪、热解析仪、空气采样器、相关材料检测及配套的相关设备;
1,技术负责人为相关工程专业3年以上工程师或5年以上助理工程师;从事试验工作3年以上具有[初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2、专职检测试验人员不少于5人;3、检测试验人员持证上岗率应不低于80%;4、试验室房屋面积>200m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2005年11月12日
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相关信息如下:
根据2005年8月23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申请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机构需要遵守相关资质标准和管理办法。
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人员、仪器设备、检测场所、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
资质许可机关负责对检测机构的资质许可,并在受理申请后进行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
此外,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包括总则、标准、业务范围及附则4个部分,共12条,内容涵盖了检测机构资历及信誉、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等方面。
综上所述,关于2005年11月12日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可以参考2005年8月23日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以及近期印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1。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是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其资质标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规定。
首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
具体来说,机构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需的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具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检测能力和信誉度。
此外,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工作经验,以确保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其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符合相关的管理要求。
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文件记录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机构应当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此外,机构应当加强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最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进行检测工作,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或出具检测报告。
同时,机构应当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修订和制定工作,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和规范化程度。
总的来说,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是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保障。
只有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符合管理要求和遵守法律法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才能够真正发挥其作用,为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希望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资质标准,为我国建设工程的发展贡献力量。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12.22•【字号】浙建〔2023〕12号•【施行日期】2024.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建〔2023〕12号各市建委(建设局):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12月22日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资质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检测机构资质管理(一)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在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活动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接受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建设工程涉及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检测项目,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等进行的检测。
(二)检测机构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依据《办法》和《资质标准》取得相应的资质,其检测能力应满足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见附表)要求,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三)检测机构申请资质时,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向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建设厅”)提出申请,依法提交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及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办法
(一)由检测机构按规范规定在施工现场采样、封样进行检测,检测结论应对其试件所代表母体的质量状况负责,严禁出具“仅对来样负责”的检测报告。
(二) 由建设或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有关见证取样送检制度送样,或由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采样、封样的,检测报告应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
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本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确保检测质量。
第五条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进步,鼓励检测机构积极开展检测新技术、新设备的研究开发利用,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不断提高检测工作质量。
第十条新设立的检测机构申请资质,应提交以下资料:
(一)浙江省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见附件三);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办公和试验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资信证明及股权设置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承担专项检测的现场检测,现场检测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二十九条检测机构应加强检测资料管理,建立台帐,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分类,连续编号,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数据不得随意抽撤、涂改。单独建立检测结果不合格项目台账。
检测机构资料归档保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条检测机构承接检测业务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书面合同。其内容包括委托检测的内容、执行标准、双方责任、义务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
(三)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字迹清楚、结论明确,经检测、审核、批准人等相关责任人签字;有注册专业工程师要求的专项检测报告,还应加盖注册工程师专用章。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4人
弯沉仪、平整度仪、路面钻芯机、混凝土数显回弹仪、洛氏硬度仪、读数显微镜、应力环、圆柱体劈裂试验装置、摆失摩擦系数测定仪、取土器、干燥器等;
(十)市政桥梁、轨道交通工程结构现场检测
15人
7人
其中1人应当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桩基动测仪及配套设备、超声检测仪及配套设备、各级别的油压千斤顶、高压电动油泵、应变传感器、位移传感器、静态数据自动采集分析仪、动态应变仪、信号放大器、动态数据采集分析仪、精密水准仪、高精度全站仪、激光测挠仪、钢筋定位仪、混凝土铅芯设备、混凝土碳化深度测定仪、钢筋锈蚀测定仪、芯样切割磨平器、万能试验机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基本条件
1.专项检测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见证取样检测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
2.所申请检测资质对应的项目应通过计量认证;
3.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
类别
项目
有质量检测、施工、监理或设计经历,并经检测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
专业技术人员中从事该项检测工作3年以上并具有相同或相近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数不少于
注册人员
主要检测仪器、设备
专项检测类
(一)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0人
4人
其中1人应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各级别的油压千手顶、压力表、百分表、高压电动油泵、桩基动测仪、应变测量传感器、加速度传感器及自动采集分析系统或打桩分析仪、桩身完整检测仪、井经仪、测斜仪、沉渣测定仪、锚杆拉力计及长效传感器等;
(八)、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检测
有质量检测、化学分析经历,并经检测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
3人
可见分光光度计、气象色谱仪(毛细管柱、FID检测器)、γ能谱仪、氡连续监测仪、现场土壤中氡测试仪、环境测试舱或穿孔萃取仪、干燥器、鼓风恒温烘箱、各种天平、玻璃蒸馏器、大气采样器等;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标准.doc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标准最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标准规定哪些内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根据综合技术资源、检测能力和工作业绩,分为建筑工程综合类和专业类二类检测机构。
其中综合类检测机构设甲乙两个等级,专业类检测机构设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类资质标准: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综合技术资源(1)建筑单位独立法人或依法授权,能承担法律责任,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2)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经国务院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批准;(3)建筑施工企业专职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熟悉检测业务,并具有10年以上检验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5年以上检验管理的经历。
工作人员不得少于100人,技术人员不低于全体人员的70%,其中:中级技术职称人员以上不低于40%,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低于20%,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3人;无损探伤III 级人员至少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设备工程师1人。
建筑单位检测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该专业检测人员规定数的1/3。
(4)环境和设备:建筑企业有符合检验条件独立的实验室,面积不小于5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分包项目不超过2%;(5)建设单位信息化系统完善。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检测技术能力应具备承担工程材料、建筑结构、地基基础、建筑幕墙门窗、建筑节能、室内空气环境、通风与空调、建筑智能和市政道桥工程验收需要的所有项目的检测和评定能力。
综合甲级单位须至少取得建设材料、主体结构、地基、幕墙门窗、建筑节能、通风与空调6个专业检测甲级资质,并具有其他专业一项专业甲级或者两项专业乙级检测资质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工作业绩:(1)具有10年以上从事检测经历,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2)主持行业/地方科研项目或行业/地方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简称质量检测)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制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总则(一)本标准包括检测机构资历及信誉、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管理水平等内容(见附件1:主要人员配备表;附件2: 检测专项及检测能力表)。
(二)检测机构资质分为二个类别:1.综合资质综合资质是指包括全部专项资质的检测机构资质。
2.专项资质专项资质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9 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三)检测机构资质不分等级。
二、标准(四)综合资质1.资历及信誉(1)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且均具有15 年以上质量检测经历。
(2) 具有建筑材料及构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钢结构、地基基础5 个专项资质和其它2 个专项资质。
(3) 具备9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
(4) 社会信誉良好,近3 年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主要人员(1) 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8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2) 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4名(其中,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不少于2 名,且均具有2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
(3) 技术人员不少于150 人,其中具有3 年以上质量检测工作经历的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60 人、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0 人。
3.检测设备及场所(1) 质量检测设备设施齐全,检测仪器设备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设备设施满足9 个专项资质全部必备检测参数要求。
(2) 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质量检测场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讨论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根据技术资源、检测能力和工作业绩,分为综合资质和专业资质。
其中综合资质设甲、乙两个等级,专业资质设甲、乙、丙三个等级。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业资质类别分为: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电气与智能、建筑节能与环境、市政道路共7个专业。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如下:一、资质等级标准(一)综合甲级资质标准1.技术资源(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注册资本金或开办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3)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4)机构负责人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10年以上检测或工程管理的经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检测管理的经历。
(5)持证上岗的检测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40人,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
有满足专业要求的注册执业人员: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2人;无损探伤III级人员不少于2人;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2人,注册设备工程师不少于1人。
检测人员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检测人员不超过检测人员总数的15%;机构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人员等关键人员不得超过60岁。
(6)环境和设备:有独立的符合检测条件的实验室,试验场所面积不小于3000平米;检验设备必须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
(7)信息化管理系统健全,满足检验业务的要求。
2.检测技术能力至少取得工程材料、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幕墙、电气与智能、建筑节能与环境、市政道路等全部专业中的5个专业甲级资质,满足附表《专业类检测机构基本技术能力条件》,满足相应项目工程验收需要的检测和评定能力。
3.工作业绩:(1)每项申请专业近3年内每年完成单项合同额超过5万元的检测项目超过30个;(2)连续3年检测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3)机构具有10年以上从事检测经历;(4)主持过行业/省级相关科研项目或行业/地方相关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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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8)砌墙砖及砌块强度(抗压、抗折)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检测项目或其它建筑材料类和市政材料类检测项目:(1)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2)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3)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5)防水卷材试验(6)脚手架钢管和扣件安全性能、力学性能检测(7)建筑门窗三性检测(8)混凝土结构强度现场检测(回弹法、钻芯法)(9)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检测(贯入法、回弹法等)(10)现场砌体强度检测(原位压力机测试等)(11)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无损法、破损法)(12)预制小构件静荷载试验(挠度、抗裂、承载力、裂缝宽度)(13)简易土工试验(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2)注册资本金80万元以上;(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建筑材料或相关专业中级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可不少于6人;(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含水率)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7)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8)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9)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10)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11)简易土工试验(含水率、密度、比重、颗粒分析、击实试验、液塑限)。
(12)砌墙砖、小型砌块、混凝土路面砖试验(抗压强度、抗拆强度)(13)路基路面工程检测(平整度测定、承载板测定土基回弹模量、贝克梁测定路基路面回弹模量、超声回弹法检测水泥混凝土抗压强度、土路基现场CBR测试)。
(14)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击实试验、无侧限抗压强度)业务范围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项目和市政(道路)工程材料检测的其它检测项目:(1)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2)脚手架钢管和扣件安全性能、力学性能检测二、建设工程专项类检测机构资质(一)建设工程结构检测机构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2)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3)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且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1)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审核人具有结构力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检测实验工作经历;(2)从事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力学、工民建、结构等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中级、高级职称、从事结构检测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3人,其中拥有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4)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5)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混凝土结构强度现场检测(超声回弹综合法、回弹法、钻芯法等)(2)现场砌体砂浆强度检测(贯入法、回弹法等)(3)现场砌体强度检测(原位轴压法等)(4)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无损检测)(5)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静荷载试验(挠度、抗裂、承载力、裂缝宽度)(6)混凝土后锚固抗拔承载力检测(7)结构变形检测(倾斜、裂缝等)(8)混凝土外观质量与缺陷检测(超声波检测)(9)砌体结构变形与缺陷检测;(裂缝、风化、剥落、垂直度)(10)结构动力测试业务范围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项目和建筑结构的其它检测项目:(1)氯离子含量检测(2)钢筋锈蚀电化检测(3)木材缺陷检测、木材的连接与变形检测、木结构损伤检测(二)建设工程钢结构检测机构资质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2)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3)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且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1)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审核人具有结构力学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检测实验工作经历;(2)必须具有力学、工民建、钢结构等专业技术人员;(3)检测机构具有相关专业中级、高级职称、从事钢结构检测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人,其中拥有二级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4)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5)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6)配备必要的钢结构力学计算分析软件。
3、必备的检测项目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1)钢结构材料物理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弯曲、冲击韧性、硬度)(2)钢结构构件性能实荷载检验(3)钢结构焊缝超声波检测(4)钢结构防腐及防火涂装检测(防腐及防火涂层厚度检测)(5)钢结构的连接性能检测(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检验、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和预拉力检验、施工终拧扭矩检测)(6)钢结构变形检测业务范围业务范围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项目及建筑钢结构的其它检测项目:(1)钢结构材料化学分析:碳、硅、锰、磷、硫元素分析(2)钢结构的动力测试(三)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机构资质标准1、组织机构(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并具有一定的工作业绩;(2)注册资本金应在100万元以上;(3)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固定办公、试验场所,且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1)机构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和专业审核人具有岩土工程或结构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5年以上本专业检测实验工作经历;(2)必须具有力学、工民建、岩土等专业技术人员;(3)具有相关专业中级、高级职称、从事地基基础检测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各不少于2人,其中拥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少于1人;(4)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5)具有与申请的检测项目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6)配备必要的分析处理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