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讲义
买卖合同法律知识及风险防范培训课件
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住所 标的、数量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 质量标准与质保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验收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解除或终止 争议解决条款
➢ 目前产品的质量标准一般分为三类:一类是国家标准,一类是 行业标准,还有就是厂家标准。
➢ 国家标准有许多是强制性的,也有部分是倡导性的,行业标准, 一般是倡导性的。厂家标准可能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 可能劣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标准就行。 产品质量标准,是检验产品是否合格的依据。
原因:名称应为准确的全称,写明电话及地址,争议发生后便于 诉讼、仲裁等机构送达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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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买卖合同主要条款及风险防范
买卖合同主要条款
当事人名称、住所 标的、数量 价款及付款时间、方式 质量标准与质保 交货条款 验收条款 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解除或终止 争议解决条款
➢ 标的,即交易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的产品可能会 有多种不同的规格、型号,有的公司甚至会拥有多个品牌。
➢ 数量,计量单位要写清楚。 ➢ 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签订一定期限的合同,可能对标的的具体规
格、型号 、数量等不进行约定,只是约定购买公司系列产品。在合 同中约定对方下订单,在订单中对该批次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 品牌、数量,以订单为准。(也有企业喜欢书面通知的形式,但不 管如何,应写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
➢ 接受货物的一方为买受人。买受人义务: 支付价款。受领标的物。对标的物检查通 知的义务。
➢ 特点:有偿、双务、诺成、不要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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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基本法理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指已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法律约束力。
• 主体合法(有主体资格和相应行为能力); • 标的合法(禁止流通物不可作为标的); • 内容合法(双方权利义务公平、不违法); • 形式与程序合法(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多篇)
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目录一、前言二、合同基本概念1. 合同的定义2. 合同的分类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三、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1. 合同主体不合格的风险2. 合同条款不明确的风险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4. 合同解除与终止的风险四、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措施1.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2. 明确合同条款3. 加强合同履行管理4. 合理运用合同解除与终止权五、案例分析1. 案例一:合同主体不合格导致的纠纷2. 案例二:合同条款不明确引发的争议3. 案例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4. 案例四: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正确运用六、附件:1. 买卖合同范本2. 合同审查清单3. 合同履行管理指南4. 合同解除与终止操作手册前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买卖合同在商业活动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企业往往面临着各种法律风险。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防范这些风险,我们特别举办本次买卖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并为大家提供了一套详细的课件,以供参考。
二、合同基本概念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分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保险合同等。
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依法产生法律约束力。
三、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1. 合同主体不合格的风险合同主体不合格主要表现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等方面。
2. 合同条款不明确的风险合同条款不明确主要表现在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方面约定不明确。
3.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包括履行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当等方面。
4. 合同解除与终止的风险合同解除与终止的风险主要表现在解除权、终止权行使不当、解除或终止后合同条款的效力等方面。
四、买卖合同风险防范措施1. 审查合同主体资格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审查对方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如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合同法签订履行法律风险防范讲义
合同法签订履行法律风险防范讲义第一条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防范a. 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① 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确保其具备合法的民事行为能力;② 核实对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③ 了解对方的信誉状况,避免与无信誉的对方签订合同。
b. 合同条款的审查① 审查合同条款的合法性,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② 审查合同条款的完整性,避免遗漏重要条款;③ 审查合同条款的公平性,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c. 合同签订的程序① 明确合同签订的流程,确保合同签订的合法性;② 确保合同签订的签字盖章手续齐全;③ 确保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等要素准确无误。
第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a. 合同履行的监督① 监督合同履行情况,确保合同约定的义务得到履行;② 发现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③ 避免因合同履行问题导致纠纷。
b. 合同变更与解除① 审查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② 确保合同变更与解除的程序合法,避免产生纠纷;③ 在合同变更与解除过程中,注意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c. 合同纠纷的解决① 了解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② 在合同纠纷发生时,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纠纷扩大;③ 选择合适的解决方式,确保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第三条合同终止后的法律风险防范a. 合同终止后的债权债务处理① 审查合同终止后的债权债务处理条款,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② 确保合同终止后的债权债务处理合法、合规;③ 避免因合同终止后的债权债务处理问题产生纠纷。
b. 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① 明确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② 确保合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得到履行;③ 避免因保密义务问题导致商业秘密泄露。
c. 合同终止后的档案管理① 妥善保管合同档案,确保合同终止后的资料完整;② 定期清理合同档案,避免档案积压;③ 确保合同档案的保密性,避免泄露商业秘密。
保密条款: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或涉及的商业秘密。
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控讲义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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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
什么是格式条款?有哪些特别规定?
定 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 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注意事项: (1)制作人义务:提示、说明。 (2)未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对方有权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3)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说明义务:有些当事人采用让相对人抄写重要条款的办法。该办法过 于繁琐,可改用对重要条款的签字认可办法。例如:在重要条款下 加签字确认项:上述条款内容已阅读并充分理解(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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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
签字和盖章并存的必要性
(1)签订合同不仅要早签章处加盖公章或合同章,授权代表或法定 代表人也要签字。
适用条件 (1)须有债务人的恶意行为,例如放弃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
的低价转让财产。 (2)债务人的行为危害债权。 (3)已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需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都存
在恶意。
注意事项:行使撤销权有除斥期间 (1)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起一年。 (2)五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事由时,适用五年的除斥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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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力
合同无效、被撤销的法律效力及法律责任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其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不能返还或者没必要返还的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以过错为条件,双方都有过错的,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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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
合同约定不明时如何履行
第四大功能模块:干不成怎么办?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一、背景介绍合同作为商务活动中重要的法律工具,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合同签订和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法律风险,可能会给合同双方带来严重的经济和法律后果。
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必须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二、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1. 避免经济损失未能妥善处理合同法律风险,可能导致企业面临诉讼或仲裁等法律纠纷,从而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此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无法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情况,从而造成合同违约和经济损失。
2. 保护企业形象合同纠纷往往会影响到企业的声誉和形象,甚至可能引发质量和信誉问题,给企业带来长期的损害。
通过加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可以维护企业的公信力和品牌形象。
3. 提升合同制度的效率和透明度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还可以提升合同制度的效率和透明度,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更加规范、有序、透明。
三、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实施方法1. 加强合同管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流程和规定。
并且,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员工对于合同法律风险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2. 合同审查及修改企业在签订和修订合同时,应当进行全面的合同审查和履行风险评估,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 签订XX实体合同企业可以选择签订XX实体合同,即线下签订的纸质合同。
相对于传统电子合同,XX实体合同的法律效力更高,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更加稳妥,有效降低合同法律风险。
四、合同法律风险尽职调查在合同签订之前,企业应当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等信息,以免签订了不利于自己的合同,或者与不合法的合作对象合作。
五、风险防范的其他措施1. 合同保险合同保险是一种保险方式,可以对合同操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有效降低因合同纠纷而造成的经济和法律损失。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4.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
『案例四』与小商人做大生意,损失难以弥补
我国某钢铁公司A计划引进一套铸造设备, 国外的多家知名厂家的报价都在1千万美元以 上,A难以接受。某国商人S得知此情况后主 动向A报出500万美元的价格,保证按要求的 技术水平供货。A对S虽了解不深,但仍与其 签订了供货合同。到年底S只交齐了203万美 元的货物。随后经过多次交涉,到期仍未交 齐货物。经过调查发现,S只是一个小商人, 其下属的几家小公司早已先后倒闭,并欠缴 了制造商很多货款。A起诉并胜诉,但无实质
3.瑕疵担保义务 概念:卖方需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指出卖人
对其所交付的标的物,应担保其有依通常交 易观念或当事人的意思认为应当具有的价值、 效用或品质。
种类:质量(物的)瑕疵担保义务和权利瑕疵 担保义务。
『案例三』质量瑕疵担保义务
常某2007年3月租赁方某门面房3间, 用于开办 饭馆, 租赁期限为从2007年3月10至2010年3月9 日, 月租12000元, 常某另外支付方某保证金3万元, 如常某违约则该保证金不予退还。2007年8月开始, 房顶原有的裂缝不断加大, 饭馆也出现亏损, 常某不 想再继续经营, 便以该房存在严重危安全隐患为由 提出要求退租, 并要求返还该3万元保证金, 遭方某 拒绝后, 将方某诉至法院。方某辩称, 常某在租赁时 已经知道房屋原有裂缝将继续扩大, 其退租的真正 的原因是饭馆盈利状况不佳。诉讼中法院委托鉴定
『案例二』你亏损严重,我停止履行
2001年元月,某汽车销售中心A与某汽车 制造厂B签订一份汽车购销合同,约定A向B 购买轻型轿车40辆,每辆售价5万元,当月 供货20辆,8月份供货20辆,货到付款。合 同签订后,双方顺利地履行了第一批轿车的 交货和付款义务。2001年5月份,B获悉A 因经营不善,已造成巨大亏损,同时因拖欠 银行贷款,已被法院强制执行偿还贷款。B 在搜集了相关证据后,决定中止第二批车辆 的托运,同时派人通知A,若想继续供货,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讲义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义前言:企业从成立之初,参与竞争之始,风险陪伴始终,一路相随.这些风险有主要有三种:自然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
自然风险又可称为不可抗力,是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和自然环境的突变等所引起的实际收益减少,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点.对这种风险,企业可以通过投保的途径来降低.商业风险又称为经济风险,它包括市场风险、决策风险、利率风险和经营风险等,对这种风险,需要通过企业家的卓越个人素质和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智慧来避免。
法律风险是因法律法规因素所引致的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
这种风险具有可预测性和可控性的特点。
企业家必须具有一种冒险精神,但有些险可以冒,比如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有些险不可以冒,比如法律风险。
这种风险一旦爆发,对企业或者企业家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法律风险带来的否定性评价,往往是企业“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甚至使企业家失去基本的人身自由。
而在法律风险的诸多层次当中,最为重要的、与企业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合同风险。
西谚有云:“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正是对合同重要性的极力写照。
一、合同风险的三大认识层面有一句古语,大家可能听说过:“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
这来源于下面的一段对话:魏文王曾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呢?”扁鹊回答说:“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答说:“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
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只有我们家里的人才知道。
我二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刚刚发作之时。
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只在我们的村子里才小有名气。
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
一般人看见的都是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他们以为我的医术最高明,因此名气响遍全国.”文王连连点头称道:“你说得好极了.”这三句话可以对应企业对合同风险认识的三个层面:第一层面的认识,也是高级认识:合同是一种资源,要为我所用,为我创造价值,他们注重合同签订时的前期防范、合同履行中的跟踪督察,合同违约后的及时补救。
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讲稿
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广东新丰江律师事务所李飞艺律师“企业财富的一半甚至更多,与合同有关,⏹企业的利益,大多数是通过合同实现的。
⏹合同顺利的签订和履行,是企业得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
⏹一份好的合同,会让企业获得巨大的利润,而一份不好的合同,也有可能让企业处于破产边缘。
⏹如何正确签订和使用合同已成为摆在每一个企业经营管理者面前的重要问题。
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要点⏹合同主体⏹合同形式⏹合同内容一、审查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即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审查合同主体,了解合作对象的基本情况,有助于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采取相应的对策,防止风险的发生,这一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在并购、资产重组、投资等重大交易中,还需要聘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
⏹合同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与自然人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审查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号码、住址(如果是外地人,需要了解其在本地的住所)、联系电话等,确定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合同无效。
如果与限制行为能力人签订合同,合同效力待定,效力待定的合同可能会因其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而归于无效。
审查其身份资料,最好将对方身份证复印留存⏹在与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审查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包含了企业的基本信息:注册资金及到位情况、企业属性(国有、集体、国有控制、私营)、企业性质(有限、股份、外资、合伙)、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范围、年检情况;如果有必要,还可深入了解:股东出资及组成、章程、资产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关联企业、实地考察。
从企业的营业执照我们可以获得一定的信息,比如:如果对方注册资金比较少,而双方签订的合同标的数额特别大,那么我们就要考虑对方有没有实力签订这个合同以及有无能力履行合同。
还有住所、办公场所,是否与营业执照上是否一致,如果不是,那么我们就要问个为什么?是因为从小的办公场所换到更大的场所,还是因为不诚信故意变更经营场所。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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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三:合同约定是否明确而 导致的不同后果
• 案例一:成都建工与合力达房产签订工程合同,约定 由成都建工承包施工合力达房产某工程,工程竣工验收 后,成都建工向合力达房产送达工程结算报告,合力达 房产应当在30日审检完毕,否则视为认可。工程施工、 竣工验收后,成都建工依约送达了决算报告,合力达长 期未审检、异议。事隔半年后成都建工向锦江法院提起 诉讼,要求按送达给合力达的结算报告,由合力达支付 欠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区体改委存放协议书没有虚拟量化性质陈述; 工商局登记协议书明确量化给职工股份为虚拟量化性质。 ②2002年,已离开企业的部分职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股 权。法院经一、二审,判决确认为虚拟量化股份。 ③经过登记和公示的合同、法律文书效力相对于未经登记公示的 合同、法律文书要高。这一原则在物权法中也得以充分体现,如 不动产抵押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四川九益律师事务所
陈浩文 律师
本次讲座纲要
• 三个典型的有关合同法律风险的案例; • 合同法概要 • 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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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某乡镇企业股权纠纷案件:两份不同的股东出 资协议书(章程),存放在区体改委的章程和 工商局登记注册章程的效力
• 成都建工集团与合力达房产合同纠纷案件 • 某省属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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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对方签约当事人审查不严的风 险
• 1、对对方签约当事人审查不严的风险 ①对方没有履约能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对方收
取货物后付款不能,最终造成损失; ②防范:对对方进行尽职调查,如对方不具备能力,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一、讲座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合同作为经济活动的基本载体,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然而,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法律风险也屡见不鲜。
为了帮助广大企业和个人提高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减少因合同纠纷造成的损失,我们特别举办本次《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座》。
二、讲座目的1. 提高参与者对合同法律风险的认识和重视程度;2. 掌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注意事项;3. 学会识别、评估、应对合同法律风险;4. 提升参与者的法律素养和合同管理能力。
三、讲座内容1. 合同法律风险概述a. 合同法律风险的定义及特点b. 合同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影响2. 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a.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b. 合同条款的约定与谈判c. 合同签订形式的合法性3. 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防范a.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b. 合同变更、解除的法律规定c. 合同纠纷的预防和应对4. 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应对a. 如何识别合同法律风险b. 合同法律风险的评估方法c. 合同法律风险的应对策略5. 合同管理实务与案例分析a. 合同管理流程优化b. 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建设c. 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剖析四、讲座形式本次讲座采用线上直播形式进行,邀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务专家进行授课。
讲座过程中,将结合实际案例,通过讲解、分析、互动等方式,使参与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知识和技能。
五、讲座对象企业法务人员、合同管理人员、销售人员、采购人员等,以及对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感兴趣的广大个人。
六、讲座时间与地点时间:XXXX年XX月XX日(周X)XX:XXXX:XX地点:线上直播平台(具体链接将在报名后通过邮件或短信发送)七、报名方式请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访问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八、讲座总结与后续服务1. 讲座结束后,我们将提供讲座回放,方便参与者随时复习;2. 针对讲座内容,我们将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合同模板等参考资料;3. 如有需要,我们可为参与者提供法律咨询和合同审查等后续服务。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演示PPT课件
PART 01
合同的原理
夏日虽美,可我却沒有那麼喜爱夏日 ,由于 一出太 阳光便 热辣辣 地燃烧 大地。 看,马 路边的 花草植 物乏力 的耷拉 着脑袋 。往日 繁华的 步行街 越来越 无比苍 凉,大 家躲在 家里吹 着空调 扇着风 ,仅有 那蝉日 夜不停 地叫着 知了、 知了, 用那破 锣喉咙 为夏日 摇旗呐 喊。 夏日虽美,可我却沒有那麼喜爱夏日 ,由于 一出太 阳光便 热辣辣 地燃烧 大地。 看,马 路边的 花草植 物乏力 的耷拉 着脑袋 。往日 繁华的 步行街 越来越 无比苍 凉,大 家躲在 家里吹 着空调 扇着风 ,仅有 那蝉日 夜不停 地叫着 知了、 知了, 用那破 锣喉咙 为夏日 摇旗呐 喊。 夏日虽美,可我却沒有那麼喜爱夏日 ,由于 一出太 阳光便 热辣辣 地燃烧 大地。 看,马 路边的 花草植 物乏力 的耷拉 着脑袋 。往日 繁华的 步行街 越来越 无比苍 凉,大 家躲在 家里吹 着空调 扇着风 ,仅有 那蝉日 夜不停 地叫着 知了、 知了, 用那破 锣喉咙 为夏日 摇旗呐 喊。 夏日虽美,可我却沒有那麼喜爱夏日 ,由于 一出太 阳光便 热辣辣 地燃烧 大地。 看,马 路边的 花草植 物乏力 的耷拉 着脑袋 。往日 繁华的 步行街 越来越 无比苍 凉,大 家躲在 家里吹 着空调 扇着风 ,仅有 那蝉日 夜不停 地叫着 知了、 知了, 用那破 锣喉咙 为夏日 摇旗呐 喊。 夏日虽美,可我却沒有那麼喜爱夏日 ,由于 一出太 阳光便 热辣辣 地燃烧 大地。 看,马 路边的 花草植 物乏力 的耷拉 着脑袋 。往日 繁华的 步行街 越来越 无比苍 凉,大 家躲在 家里吹 着空调 扇着风 ,仅有 那蝉日 夜不停 地叫着 知了、 知了, 用那破 锣喉咙 为夏日 摇旗呐 喊。 夏日虽美,可我却沒有那麼喜爱夏日 ,由于 一出太 阳光便 热辣辣 地燃烧 大地。 看,马 路边的 花草植 物乏力 的耷拉 着脑袋 。往日 繁华的 步行街 越来越 无比苍 凉,大 家躲在 家里吹 着空调 扇着风 ,仅有 那蝉日 夜不停 地叫着 知了、 知了, 用那破 锣喉咙 为夏日 摇旗呐 喊。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PPT
合同中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必须是当事人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和能够承担的义务,这是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
一、合同概述
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本人和代理人) 主体资格审查:
合同主体
→存续、资信、履约能力
三证
→是否有签约资格(代理)
代理、授权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
A
合同主体法律风险点
B
合同相对人不具备相应资信、能力。
C
合同相对人为法人的职能部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或直属机构,缺乏履约能力。
D
合同相对人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过期。
E
我方代理人未经授权或授权终止后仍进行签约。
某A公司经某广告代理公司介绍曾与多个广告主达成交易,并通过某广告代理公司成功收款。
01
2007年5月,某A公司与某广告代理公司介绍的B公司签订近200万元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中列明的买方为B公司,但签署人却为某广告代理公司。
02
案例3
乙两单位签订广告发布置换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发布广告,甲方向乙方交付商品提货券及食品货物,合同约定了发布期限、发布城市等事项。广告发布期间,甲方仍未交付置换商品,并以合同中未约定甲方送货为由,要求乙方自行提货。因广告已发布,未减少损失乙方决定自行提货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收到商品提货券及食品货物后发现,商品提货券的使用期限已经没有几天,且食品货物保质期也将至。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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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XX/XX
汇报人姓名
合同概述(概念)
01
合同的订立
02
合同主体
03
合同内容
04
合同07
合同法律实务及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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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知识讲座课件PPT
合同的条款
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合同法第125条 《合同法》第125条第二款: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
合同的订立
承诺:是指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约定期间内作出的对要约的同意。承诺的形式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口头、 书面等方式)作出,也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通过行为(以交货、付款等方式)作出承诺。 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一致,不能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关于“要约”及“承诺”的各个节点
要约撤回 要约发出
要约到达 要约撤销
典型的恶意磋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订立
举例阐述“缔约过失责任”:
2.假设甲欲购买乙的汽车。经协商,甲同意3天后 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并先交1000元给乙,乙出 具的收条上写明:“收到甲订金1000元”。3天后, 甲了解乙故意隐瞒了该车证照不齐的情况,故拒 绝签订合同。
3.假设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 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 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乙公 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 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要此种零件,终止 谈判,乙公司不同意,遂起纠纷。
典型的订约欺诈,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甲有权要求乙返还1000元并赔偿在 买车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不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甲不需要赔偿乙公司任何损失。
PART 03
合同的条款
Prevention of contract legal risks
加强合同管理防范法律风险讲座讲义
; • 及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举报违法带资承包行为,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认定违法带资承包条款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该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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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建设单位付款后总包人才向分包人付款” 合同条款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 1、案例 • 2、总包人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 • 作为总包人可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 应当积极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 不要用消极的方式规避对分包人的付款责任,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
,总包人要承担主要责任。 • 2、“扩大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风险: •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极有可能将该“扩大劳务合同”认定为转包而导致合同无效,
最终可能会按照当时当地的信息价“据实结算”,最终导致对总包人不利的后果 ; •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很有可能认定劳务分包合同中不应当包含消耗性主材、大型 机械设备、模板及脚手架等周转材料,从而在劳务合同价款中将该类材料剔出 ,让总包人根据实际采购价或者租赁价对消耗性主材、大型机械设备、周转材 料“据实结算”,最终导致对总包人不利的后果。 • 3、防范措施: • 总包人应严格审查劳务公司的资质,根据劳务资质类别和等级签订相应的劳 务分包合同,防止无效劳务分包合同情况的发生; • 不签订所谓“扩大劳务合同”。 • 对于需要委托劳务分包人代购、代租的材料或者设备,双方要另行签订合同, 明确双方各自的职权和责任。
合同风险防范讲义
合同风险防范讲义第一章合同法的基本理论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及特征一、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民法理论,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本定义里所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是指财产关系,不包括有关婚姻、收养、监护等身份关系的协议,因此《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二、特征根据上述合同的概念,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合同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个债权债务关系,即合同是一个财产关系。
民法通则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仅仅只调整民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而收养关系、婚姻关系、监护关系等与人身关系有关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其分别适用《收养法》、《婚姻法》、《民法通则》等的有关规定。
第二,合同是建立在平等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在合同法意义上,合同关系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
第三,合同是一种合意,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产物。
合同是通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
当合同主体的意思表示一致,则合同成立,否则合同不成立。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与生效一、合同的订立1、合同可以采取哪些形式订立《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签订履行法律风险防范讲义
合同法签订履行法律风险防范讲义一、引言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形式之一,是市场经济活动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
合同法是我国民事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规范,对于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了解合同法的相关条款,掌握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同时也是企业和个人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基本素养。
本讲义旨在深入解析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分析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为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和履行中提供指导和参考。
二、合同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属性1.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法律属性合同是法律上有约束力的协议,其主要特征包括自愿、平等、有偿、真实、合法、有效、履行等。
三、合同的签订1.签订合同的基本要素签订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素: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
2.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默示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订立的最基本形式,但在特定情况下,口头形式和默示形式也可以视为有效合同。
3.合同的效力及其法律风险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合同给当事人以权利和义务,并对他人产生法律效果。
同时,合同的效力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无效、合同解释、合同变更、合同代理等方面的问题。
四、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基本义务合同履行的基本义务包括付款、交付、提供信息、保密等内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完成自己应尽的义务。
2.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在合同履行中存在着多种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履行拖延、拒绝履行、违约等问题,这些法律风险可能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损害其合法权益。
五、合同的风险防范1.签订合同时的风险防范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仔细审查合同内容,明确权利义务,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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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律风险防范讲义前言:企业从成立之初,参与竞争之始,风险陪伴始终,一路相随。
这些风险有主要有三种:自然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
自然风险又可称为不可抗力,是由于意外的自然灾害和自然环境的突变等所引起的实际收益减少,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测性的特点。
对这种风险,企业可以通过投保的途径来降低。
商业风险又称为经济风险,它包括市场风险、决策风险、利率风险和经营风险等,对这种风险,需要通过企业家的卓越个人素质和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智慧来避免。
法律风险是因法律法规因素所引致的由企业承担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害的风险。
这种风险具有可预测性和可控性的特点。
企业家必须具有一种冒险精神,但有些险可以冒,比如自然风险和商业风险,有些险不可以冒,比如法律风险。
这种风险一旦爆发,对企业或者企业家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法律风险带来的否定性评价,往往是企业“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甚至使企业家失去基本的人身自由。
而在法律风险的诸多层次当中,最为重要的、与企业关系最为密切的是合同风险。
西谚有云:“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
”正是对合同重要性的极力写照。
一、合同风险的三大认识层面有一句古语,大家可能听说过:“上医医未病之病,中医医欲病之病,下医医已病之病”。
这来源于下面的一段对话:魏文王曾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都精于医术,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呢?”扁鹊回答说:“大哥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
”文王再问:“那么为什么你最出名呢?”扁鹊答说:“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发作之前。
由于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只有我们家里的人才知道。
我二哥治病,是治病于病情刚刚发作之时。
一般人以为他只能治轻微的小病,所以他只在我们的村子里才小有名气。
而我扁鹊治病,是治病于病情严重之时。
一般人看见的都是我在经脉上穿针管来放血、在皮肤上敷药等大手术,所以他们以为我的医术最高明,因此名气响遍全国。
”文王连连点头称道:“你说得好极了。
”这三句话可以对应企业对合同风险认识的三个层面:第一层面的认识,也是高级认识:合同是一种资源,要为我所用,为我创造价值,他们注重合同签订时的前期防范、合同履行中的跟踪督察,合同违约后的及时补救。
在中国能做到这一点的是少数企业。
第二层面的认识,也是中级认识:合同是一种保护自身的武器,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要通过合同自我保护。
他们注重的是合同出现问题后的补救措施。
虽是亡羊补牢,但犹未晚矣。
中国大部分企业都处于这个层次。
第三层面的认识,也是低级认识:合同是必须遵守的尺牍和规范。
即使一方违约,也不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直至合同给企业造成毁灭性打击才恍然大悟。
不过,这类企业目前也是少数。
从这三个层面可以看出,医未病之病,防患于未然,才是企业应对合同风险的明智选择。
对于企业人士来说,也不需要像律师一样掌握精确的合同法,所以我们今天的课程是专门针对非法律人士来讲合同法的,既要详细又要浅显易懂,故次讲座不求全面,但求实用;不求精致,但求通俗。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我们看个身边发生的案例:甲背着妻子将夫妻共同购买的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卖给乙,买卖合同签订后甲即将房屋交付给乙,并将房产证也交给乙,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
在乙出差期间,该房屋价格迅速上涨。
甲的妻子得知甲买卖房屋后认为没有经过其同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于是和甲商量后,就将房产证挂失,并将房屋高价卖给丙,且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等乙回来发现购买的房屋已经住上别人,于是要求丙腾房。
问: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甲丙之间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该房屋归谁所有?乙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凶宅乙退房是否可以?二、合同法的一些基本原理要应对合同风险,提高认识层面,必须对合同的一些基本知识有所认识。
什么是合同?某有限公司为降低赊销风险,采用高佣金的奖励政策,同时要求业务人员承担全部赊销风险。
在承包责任制中规定货款逾期一个月以上业务员每月按逾期货款20%承担利息,发生坏帐由业务员全额承担。
该公司有业务员80名,客户拖欠9400万元。
其中有15名业务员因收款差被公司停止发货,该15名业务员手中客户拖欠1200万元,公司要求业务员承担。
问:业务员应该承担付款责任吗?这个案件的焦点就看承包协议是否是个合同。
如果承包协议是合同,就应当遵守,业务员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承包协议不是合同,只是作为企业内部的奖惩制度,那么业务员就不必遵守,不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许多情侣分手时,分手一方会向提出分手的一方索要“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但是“分手费”和“青春损失费”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提起“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的主张并不被法律认可。
近年,又出现一个新名词——“空床费”,指的是夫妻一方因对方长期夜不归宿,而主张的精神抚慰金。
那么,法律认可“空床费”吗?2003年初,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婚外情而引发的“夫妻不忠赔偿案”。
法院判令违反“忠诚协议”的男方赔偿前妻30万元。
这是道德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首起判例,它通过协议的合法方式,开创了法律作用于婚外情的先河,不少法院也纷纷效仿。
诸如:案例一:2004年12月10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刘某和熊某(均是化名)结婚14年,关系一直很好。
但从2003年7月以来,丈夫熊某开始时不时地不回家,于是两人商量后约定:丈夫熊某如果夜不归宿,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妻子刘某,从深夜12时至清晨7时计算。
2003年7月3日,丈夫熊某因夜不归宿给妻子刘某写下了第一张欠条,半个月后丈夫熊某支付了第一次“空床费”700元。
之后,丈夫熊某继续打下欠条,妻子刘某手中至今还握着五张“空床费”欠条,共有4000多元。
这些欠条都写着相同的内容:“通宵不归,今欠空床费××元”。
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均支持了原告刘某的离婚请求和支付“空床费”4000元的请求。
2.只有书面的协议才是合同吗?这个问题涉及到合同的形式问题。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可见不仅仅是只有书面协议才是合同,双方的口头约定,只要符合有关要件也可以成为合同。
甚至有些时候,对方没有口头承诺,但双方的行为符合要约和承诺的要求,也可以认为双方之间订立了合同。
合同的书面形式主要有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形式。
书面形式易于保存,出现纠纷时有确切依据,这是应该提倡的一种合同形式。
口头约定,有时会出现双方理解有误差,出现纠纷难以举证的特点,一般不提倡。
3.什么时间合同成立?双方经过了一系列了磋商、谈判,最后达成一致,那么这个合同从什么时候成立呢?这个和合同形式有关,我们提倡书面形式。
《合同法》规定: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下面看一个有关合同成立的一个案例:2009年7月底江苏一家贸易公司业务员王某到太原一家化工公司签订化工原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化工原料单价3000元/吨,数量200吨,价值60万元。
采用款到发货结算方式,供货时间安排2010年9月——10月之间。
江苏那家公司是供货方,太原的公司是收货方。
太原的公司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江苏的贸易公司王某在合同签字,双方各执二份,王某答应回公司盖章后寄回一份。
2010年9月10日太原要求提货,因为原料已涨至4000元/吨,江苏的贸易公司拒绝提供。
江苏的贸易公司是否应该提供化工原料,太原的公司是否可以因为对方不提供化工原料而要求赔偿,取决于那份化工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根据前面的知识,双方是签字盖章了,可合同成立了吗?一种意见认为:合同已经成立,因为合同双方已签字;另一种意见认为:合同不成立,因为江苏的贸易公司没有盖章,不能成立。
这里涉及到一个代理问题。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贸易公司和化工公司,必须它们签字盖章才有效。
但公司是人的集合体,必须公司人员来执行业务,业务员王某和贸易公司是一种代理关系。
法律上规定:A.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时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各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B.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上述案例中关键看王某有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是否授予他签订合同的权限:如果有此权限,则王某的签字就是有效的,合同就已经成立,贸易公司就应该供货;如果委托书授权不明,就由贸易公司和王某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太原公司没有看王某的授权委托书就签订合同,则由太原的化工公司自己承担损失,和贸易公司无关。
这个案例也同时提出了另一个问题;怎样管理委托书和介绍信,怎样管理空白合同?4.什么时间合同生效?很多人想当然的认为合同成立后就必然生效,或者认为成立和生效是一回事,其实不然。
合同成立,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后的结果,应以当事人的意志为标准来确认、解释;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合同效力的评价,是一种价值判断,合同成立后未必生效。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这个涉及到企业的一项主要业务:担保义务。
看下面这则案例:2010年6月,某汽修厂向李老太借款50万元,约定年息12%,借期1年,汽修厂用门面房一间作抵押(该门面房价值70万元),但双方没有进行抵押登记。
2011年7月李老太向汽修厂讨回本息被拒绝,便向汽修厂讨回房屋。
在前往查看房屋过程中发现该门面房已卖给了张姓用户并已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李老太和汽修厂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吗?有两种意见:有效,因为双方已签订抵押合同;无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这里的抵押登记是44条规定的登记手续吗?《物权法》对此进行了规定:抵押登记不是抵押合同的生效手续,和抵押合同的效力无关。
那么这份抵押合同就是成立时就生效的。
既然合同生效了,汽修厂就应该对李老太的本息进行偿还,但房屋却是归陈姓用户所有了。
这里李老太办理的抵押没有起作用,可企业之间在办理抵押担保时,怎样进行的抵押登记才有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