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企云链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方案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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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企云链:链信息,链信用,链信任
一、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面临的瓶颈
1、传统风险控制思维惯性转变难
近十多年以来,国内供应链金融从1.0的“1+N”商业模式发展至今的3.0"N+N",经IBM 研究调查结果,供应链金融产品约75%存货融资与预付款融资,归根结底其中原因就是风险控制思维惯性大范围转变仍存在较大困难,仍局限于传统的抵押贷款思维,保理业务仅占25%,大多银行仍难以遵循贸易融资自偿性的特性,出于风险控制考虑,无法仅以买方还款做为第一还款来源进行授信。另外,供应商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约定,缺少系统化的自动触发机制,造成金融机构在多环节参与的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对回款保障缺少可信的技术手段。
2、贸易背景真实性困境制约银行授信
由于全国征信系统尚不完备,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银行对中小企业授信是依托供应链上核心企业的信用,不论是核心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最终付款责任,或是对其下游经销商的担保责任,皆是以核心企业的信用为杠杆衍生出来的授信。银行除了需要核心企业配合外,也只能局限于核心企业的一级供应商或一级经销商(即与核心企业直接签约的供应商与经销商),至于二级以上的供应商与经销商,则因为与核心企业无直接采购或销售合约,银行对其贸易背景的真实性难以判断,对提供融资需求存有风控方面的顾虑。另外,供应链金融平台推送交易信息的真伪、交易信息是否被篡改等问题也制约着银行融资业务的开展。
3、供应链交易全过程对外透明度低
供应链代表的是从原材料到成品制成再到流通至消费者的整个过程,可能覆盖数百个阶段,跨越数十个地理区域,缺少一种可靠的方法去验证及确认产品和服务的真实过程和价值,很难做到逐一对事件的真实性进行追踪或是对事故开展调查,除了核心企业及其一级供应商或一级经销商,供应链上中小企业的信息化程度普遍比较低,实际经营信息难以对称共享,金融机构难于获得有效的足以支持授信的数据,更难于核实交易真伪。核心企业虽能满足银行单独授信的标准,但其是否能将供应链条上的上、下游成员企业交易信息整合,使得链上的采购信息与销售信息透明且可信赖,直接影响银行对上下游企业授信工作的开展。
4、高征信成本加剧中小企业经营难
金融市场中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无法建立有效的信用机制,产业链条中存在大量中心化的信用中介和信息中介,增加了资金往来成本。以应收账款为例,从显性的角度考虑,传统供应链金融链涉及到应付账款方、增信机构、保理机构的多方处理,花费时间长、手续费用昂贵、风控成本高。
5、互联网多身份入口碎片化中小企业信用
中小企业为开展业务,往往不得已被要求在多个平台、多家银行、多个核心企业系统分别注册、开户,并分别在不同的系统中处理相关业务,不仅需要缴纳金额不等的使用费用,更是因此形成了单一企业在互联网世界中的多个入口、多个身份,企业由1个被变成了N个,互联网身份、业务处理的碎片化,使中小企业数据资产碎片化,使本就稀缺的企业信用亦碎片化存在,无法形成企业信用全貌,进一步加剧中小企业征信难、融资难。信息对称的红利未享受,信息真伪成为中小企业新的困扰。
6、核心企业自主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积极性大增,但天花板低
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金融中最为重要的角色,它们在供应链中的话语权和议价能力都十分强大,加之手头握着所有上下游企业的应收、应付账款,掌握所有的交易数据,且往往自有资金实力雄厚,天生具有从事供应链金融的优势,看到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的价值,难免萌发自主开展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的想法。然而,核心企业自主建设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模式往往只能在自己的产业链条上做文章,天花板太低,难以实现规模化盈利,甚至进一步以盈利为目的,借助自身在供应链上的核心影响力,把平台运营成本或盈利诉求强加于供应商,极大地背离了供应链金融普惠中小企业的初衷。同时,核心企业自主建设供应链金融平台,核心企业、平台方站在银行的角度实际为同一信用主体,其线上企业融资需平台向银行提供企业认证信息、贸易背景信息及票据验真信息时,单一数据来源合法性、真实性难以保障,难以保证未经篡改,难以自证清白。
二、中企云链:链信息,链信用,链信任
区块链技术的革命性在于其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了信用传递:
第一,交易信任由机器和算法确定。区块链通过构建一个依赖于机器和算法信任的交易体系,解决在匿名交易过程中的相互信任问题。所有参与者将在无须建立信任关系的环境中,通过密码学原理确定身份,依靠共识机制实现相互间的信任。
第二,交易过程可以由程序自动执行。区块链通过可编程的智能合约,自动执行双方所达成的契约,排除了人为的干扰因素,从制度上防止任何一方的抵赖。从而推动经济社会进入一种智能的状态,实现当前经济交易系统的质的飞跃。
从经济学意义来看,区块链的意义在于可以构建一个价值互联网系统,从根本上解决价值交换与转移中存在的欺诈和寻租现象,构建商业活动赖以发生和发展的“信用”生态体系。区块链创造的这种新的价值交互范式基于“弱中心化”,但这并非意味着传统社会里各种“中心”的完全消失,未来区块链将出现大量的“多中心”体系,以联盟链或混合链为主,区块链将会进一步提高“中心”的运行效率,并降低其相当一部分成本。
中企云链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方案的本质是从企业经营信息的源端获取信息,然后通过区块链实现端到端的信息传递、业务透明、不可篡改,所有参与方都通过一个去中心化的记账系统分享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并通过“云信”实现交易、融资与价值转移。
另外,中企云链将进一步推动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的联盟建设,联盟的参与者包括供应链金融平台、核心企业、专业的金融中介机构、银行、保理机构等,每个参与者都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平等”的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
三、打造联盟链可能的困难、风险及应对
联盟链是多个各自具备必要的主体信用的合作组织,基于共同的联盟发展、业务合作目标,讨论、制定需联盟成员一致遵循的业务、技术、数据存储与验证、集成等标准,以及用户身份认证、身份鉴权等共享服务标准,并结合区块链技术落实推动具体执行。传统的中心化机构,出于数据安全、商业机密保护及监管合规方面的考虑,基本上都是在自己的网络之中运行着中心化的记账系统,联盟链统一多中心的特性必将带给传统中心化思维巨大的冲击。
同时,区块链技术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技术的迭代速度很快,会存在诸多技术的不完善,其两个核心技术,即共识算法和加密算法,都存在很大的优化和完善空间,基于此的科技创新在很多领域没有先例,满足供应链金融全面商用环境的适用性、安全性及性能有待进一步实践与优化。区块链技术同样是建立在互联网之上,联盟链通过减少共识节点的方式提升了共识效率,但普遍缺乏可实现不可逆交易及降低中心化风险的机制,这些中心化式的信任会使联盟链因网络审查和简单故障点的失误,导致整个网络处于风险之中,无论是主观的团体作恶或因不可抗的审查及节点故障等风险,都会造成联盟成员无法彻底信任。
另外,目前监管层相关政策或指导意见尚不明朗,法律体系还不健全,行业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技术突破与法律挑战,区块链技术被恶意应用在网络安全、欺诈、洗钱、公平竞争等领域所引起的负面影响,可能引起的政策的变动对联盟本身及市场的影响都可能是致命的。
联盟链真正落地,光靠企业或民间机构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借助官方机构,如央行、系统重要性银行、证交所等的推动,也特别需要结合区块链技术发展的进程,与时俱进地厘清法律架构,建立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或指导意见,以避免行业发展走弯路,在确保规范发展的同时,满足监管要求。
图:中企云链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联盟主张
中企云链将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指导意见,合理合法地利用技术及资源,秉承“先边缘后中心,先改良后改革,局部上链”的务实精神,积极探索区块链+供应链金融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