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各试验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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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试验检测各试验室职责
按照六枝至镇宁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的管理办法,明确中心试验室、监理试验室、工地试验室的职责。
1.1 中心试验室职责:
1.1.1 六枝至镇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心试验室为业
主负责,业务上接受总监办的指导,为总监办提供工程所需的各项试验、抽检、报告等,作为项目办、总监办进行质量控制和评价的依据;
1.1.2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公路工程的现行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试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并坚持原则,终于职守。
1.1.3 制定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管理制度,统一试验检测规范规程;
1.1.4 验证、审批原材料、密度、砼、砂浆配合比等标准试验。
1.1.5监督、管理本项目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和试验检测工作,统一组织工程材料的外委试验,并按照3%的检测频率独立进行抽检试验,以复核、验证工程施工质量。中心试验室抽检结果以验证和复核施工单位、监理试验室的抽样试验结果,三者不一致时以中心试验室的为准。中心试验室抽检不合格的工程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直至复
检合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1.1.6配合项目办、总监办相关人员巡查工地,完成合同规
定的抽检试验;对有质量怀疑的工程进行破坏性检查。
1.1.7参与分项工程和试验段的试验检测工作。
1.1.8服务目标:中心试验室试验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标准试验数据和结构物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范要求。
1.1.9 定期向总监办报送《试验月报》,配合总监办进行每
月支付项目的抽查。
1.2 驻地监理办试验室职责:
1.2.1 六镇高速驻地监理办试验室(简称监理试验室)对驻监办高监负责,接受中心试验室的指导和管理;
1.2.2严格执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公路工程的现行法规和
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试验检测工作。试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并坚持原则,终于职守。
1.2.3 按照中心试验室制定的制度、程序和管理办法监督、指导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1.2.4负责按照规范规程编制监理试验室的抽检频率(20%)、台帐,制定抽检计划,并按照规范规程完成抽检试验,每月编制《监理试验月报》报送中心试验室;监理试验室抽检不合格的工程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在第一时间上
报驻地高监、中心试验室、总监办。不合格的工程必须督促
进行返工处理直至合格后报复检报告。
1.2.5监督承包人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和检验工作,并按照合同完成试验抽检;
1.2.6 配合总监办、中心试验室相关人员巡查工地,完成指定的试验检测工作;
1.2.7 督促施工单位外购材料进场报检,并通知中心试验室一起三家见证取样,由中心试验室组织送第三方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检验。
1.2.8 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施工现场材料堆放、保管,如砂石材料、水泥、钢材的保管是否规范、有效。对施工中发现使用未经入围厂家材料的形为必须第一时间报中心试验室、高监、总监办。
1.2.9 监理试验室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各合同工地试验室的旁站工作应安排专人负责并签署旁站记录,监理试验室主任有事离开工地必须书面向中心试验室请假。
1.2.10验收构配件或设备,负责永久性工程材料进场检查、验收工作并跟踪使用质量。
1.3 承包人试验室职责
1.3.1 承包人试验室(简称工地试验室)对项目经理部负责,接受中心试验室和监理试验室的管理;
交通部的有关公路工程的现行法严格执行国家、、1.3.2.
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本项目的技术要求开展试验检
测工作。试验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业务并坚持原则,终于职守。
1.3.3按照中心试验室制定的制度、程序和管理办法完成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
1.3.4负责按照规范规程编制工地试验室的自检台帐,制定自检计划,并按照规范规程完成自检试验,每月编制《承包人试验月报》报监理试验室审核并填写监理抽检频率对照表后送中心试验室;
1.3.5负责管理项目部各类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和检验工作;并配合监理试验室和中心试验室完成抽检试验;材料进场后必须及时上报《材料进场报验单》并经监理办核实签认后报中心试验室、总监办。
1.3.6配合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和驻监办相关人员巡查工地,完成指定的试验检测工作;
1.3.7 完成项目部指定的有关试验检测工作(验证试验、标准试验、工艺试验、自检试验等)。
1.3.8本项目凡涉及到工程变更需要提供试验检测数据的,必须由中心试验室提供。
1.3.9 保持试验室人员的相对稳定,工地试验室人员的调离必须报监理试验室、中心试验室同意,工地试验室主任有事离开工地必须向中心试验室书面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