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办法 - 广州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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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州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广州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以下简称“论坛”)是以每年11月开展的“研究生学术活动月”为契机,通过开展以研究生为主体的专业性学术论坛来鼓励和激发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兴趣和积极性,并从中获取学科发展的新动向。该论坛是广州大学2011年正式启动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规范和加强论坛的实施与管理,保证论坛质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论坛宗旨:举办学术论坛,旨在创造自由开放的学术氛围、开拓培养研究生学术研究兴趣的各种途径、搭建提升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的平台。通过论坛的举办,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的全面有效实施,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以形成多层次、高质量、创新型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和培养机制。

第三条论坛内容:邀请校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作本专业的专题学术报告或讲座,邀请业界精英人士指导研究生如何将学术与社会、工作、生活紧密结合起来。论坛选题应结合各承办单位的优势学科,应关注当下社会发展的实际与热点,应充分考虑广大研究生的需求与兴趣,同时还要注重探讨各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

第四条论坛对象:论坛主要面对广州大学的在读研究生,邀请与本期论坛主题有关的老师,并针对论坛主题适当邀请其他兄弟院校的相关专

业研究生,适时可将参与面扩大到对本期论坛主题感兴趣的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积极宣传,每场参会人数要有100人左右的规模,保证参会人员是对论坛主题感兴趣的实在参与者。

第五条论坛的组织:

(一)广州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由研究生处主办,各学院承办,经学院申报,研究生处组织专家对策划方案进项评定和选拔评审。

(二)每期拟开展5个分论坛,各分论坛命名为“20**年广州大学学术论坛——****(所属学科名称)分论坛”,各分论坛会期一般为1—2天。各分论坛的举办时间应主要集中在本学年的学术活动月内,具体举办时间由研究生处和相关学院在协商、统筹的基础上确定。

(三)论坛由承办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应充分发挥本院研究生分会等学生组织的积极协助作用。承办学院应该在实施论坛的过程中应该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积极准备和部署,按质按量按时落实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应鼓励广大研究生参会学习和交流,充分发挥研究生在论坛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和有关专家的学术指导与咨询作用,力求论坛效果的最大化。

(四)论坛应设立组织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组织委员会由学院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负责论坛活动的总策划和方案的总体设计,负责论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负责对论坛的宣传、报道以及对参会人员的接待等各类工作。学术委员会由学术造诣深、责任心强的相关专家、老师组成,负责对论文的遴选和对参会人员的会前辅导和会后指导工作。

(五)为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术论坛活动,激励广大研究生的

学术创新热情,每期论坛组织研究生撰写与论坛主题相关的学术论文并组织评选优秀学术论文予以点评及表彰奖励。论坛设优秀学术论文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获奖论文不超过参评论文总数的5%,二等奖获奖论文不超过参评论文总数的15%。优秀学术论文由学术委员会评选,以主办单位的名义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第六条论坛经费:学校资助每期每场分论坛5万元以内。经学院申请,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并通过后可以使用经费。经费经学院、研究生处负责人签字后到财务处报账。

第七条论坛宣传工作:论坛承办单位应在本学院的网站上和广州大学新闻网、研究生处、校研究会网站上及时发布论坛的有关信息,提前通过海报、横幅、BBS等手段做好论坛的宣传组织工作。此外,承办单位还应积极与本校相关新闻媒体联系,大力宣传,报道论坛的有关活动和成效,在全校营造有利于“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计划”深入实施的舆论氛围。

第八条论坛总结:论坛承办单位须在论坛活动结束15天内向校研究生处提交论坛总结材料(包括电子档),内容包括:

(一)论坛总结一份,含论坛总体情况、取得成效、各方反映、意见建议等;

(二)论坛活动相关图片、宣传画册、会议流程资料等一套;

(三)获奖的优秀研究生学术论文一份,并整理出获奖名单和论文题目。

(四)论坛经费开支情况明细一份。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广州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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