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卦《未济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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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济(六十四)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九四: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六三:未济,征凶,利涉大川。
九二:曳其轮,贞吉。
初六:濡其尾,吝。
【鬼方】位于现在内蒙古中部地区,赵武灵王时代的林胡、娄烦,汉时期的匈奴,三国魏晋时期的鲜卑,南北朝时期的柔然,唐时期的突厥、沙陀,宋时期的辽、金,元清时期的蒙古诸部。
历史证明,什么时候能与北方游牧民族抗衡,那才有资本坐稳中原王位。
【名称】:鬼方
【拼音】:guǐfāng
释义(1).上古种族名。为殷周西北境强敌。
【出处】:
《易·既济》:“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诗·大雅·荡》:“内奰于中国,覃及鬼方。”
毛传:“鬼方,远方也。”
朱熹集传:“鬼方,远夷之国也。”
参阅
宋王应麟《困学纪闻·易》、
王国维《观堂集林·鬼方昆夷玁狁考》。
释义(2).泛指边远之地的少数民族。
【出处】:
《文选·扬雄<赵充国颂>》:“遂克西戎,还师于京;鬼方宾服,罔有不庭。”
李善注:“《世本》注曰:‘鬼方,於汉则先零戎是也。’”
唐张说《将赴朔方军》诗:“恭凭神武策,远御鬼方人。”
【示例】:
清赵翼《苗人》诗:“莫笑鬼方陋,淳如怀葛民。”
马其昶曰:易示人以趋吉避凶之方,所谓吉凶,不任之天而主之人.故尤喜言贞吉,贞凶,可见祸福无不自己求之者.未济一卦三言贞吉,其劝深矣.
太上曰,祸福无门,惟人自召
《未济》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解
六五,贞吉无悔,君子之光,有孚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
贞吉无悔,义与九四同而又略不同,九四阳居阴位的确有悔,而六五虽也不正,但五居中,本就没有悔了,故言无悔,无悔而贞自然更吉,原因也是有应有比故。君子之光,五阴纯正壮旺,则离二阳亦旺,下坎之阳与五应,五有二、四、上三阳,故谓“君子之光”,君子指阳,阳为实、有,又齐聚于离,离即光即明。有孚,即阳孚,有为阳。孚为阴阳相遇互感而其阳壮旺至于极的状态。未济卦三个阳爻,与五非比即应,应比皆为接受旺气过程,故曰有孚。吉者,阴阳爻之间因为互感而旺,是时到之爻旺气感应疏散的结果,由于旺气疏散,就不会至于旺极而变的地步,所以曰吉。
象曰“君子之光,其晖吉也”,晖即光辉,其光指未济三阳之性因五纯旺而大张,阳性大张对未济之时有利。三阳皆离,离日,其光为晖,晖指阳性之发,五旺则阳性所发之晖也越旺,阳晖比应于五,五即越不易动变,故吉。
作者:大道横空 2011-11-19 16:25
《未济》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解
上九,有孚于饮酒,无咎。濡其首,有孚失是。
象曰,饮酒濡首,亦不知节也。
有孚于饮酒,上与五比,五与四三为互坎。因二五中通可以互感,故二与三四成互离。坎为水为酒食。互坎在互离上,有酒食烹烧象,故互坎为酒食。此坎紧接于上九之下,上九离大腹,为入腹象,故谓“饮”,酒食已经入腹。
有孚者,当五被感应而旺后,成互坎,成互离,如此二四上三个阳爻都越加旺动起来了,故为有孚于饮酒。
无咎者,因上阳居阴位本有咎,但有五比之,不生动变故而无咎。
上与三应,三与二初为下坎,因下坎在互离下,无酒食烹烧象,故不为酒而为水。三坎水与上应,上九为首,故谓“濡其首”。
初六濡其尾,尾为初六;此爻濡其首,首即上九。
失是者,谓三与上应濡其首,二四上三个阳爻有孚旺动就没有了,因濡首而消失。因为上三应即成上离下坎,旺气疏散掉,已无更多余力。
象曰亦不知节者,言未济上九有应有比,应比皆通,毫无阻滞,此饮酒濡首就是不予节制约束,任意行去的结果。
作者:大道横空 2011-11-20 14:16
未济(六十四)
未济,亨,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
1 . 未济卦象徵事有未竟之意,即因事之未成,正可以促使其成,故亨.惟未济虽有可济之理,但若处事不够敬慎,则如小狐涉水将济而未济,却濡湿其尾,必将不能顺利渡水成济,则事必徒劳无益.
◎汔,音气,几也,将近也.
2 . 刘沅曰:未济,事未成之时也,火上水下,两不相交,故不成功用,六爻皆失位,故曰:未济.既济则事已穷,未济则尚可望其济,以此终之,变易无穷之理也.
3 . 李光地曰:小狐汔济,濡其尾,是戒人敬慎之意,自始济以至於将济,不可一息而忘敬慎也.史记黄歇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终之难也.
4 . 韩诗外传曰:官怠於宦成,病加於小愈,祸生於懈怠,孝衰於妻子,察此四者,慎终如始.易曰:小狐汔济,濡其尾.
5 . 李士鉁曰:既济者,人道之终,犹事物已成之后;未济则未终,生生不已而无穷.故易终於未济,寓变通不穷之意.
6 . 序卦传:物不可以穷也,故受之以未济终焉.
彖曰:未济,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济,未岀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虽不当位,刚柔应也.
1 . 彖传曰:卦辞谓未济卦之所以得亨者,乃因卦主六五爻以柔居中,下应九二,能以柔纳刚,而刚柔相济,故得亨也.而九二爻有小狐涉水将济而未济之象者,乃因其居下坎之中,尚未能岀於坎险也.而初六爻居卦下,阴柔势弱,有小狐涉水却濡湿其尾,无所获益者,乃因其力有未逮,有始无终,不能持续至终.而卦之六爻,虽不当位,但刚柔有应,故能化未济为既济,此亦未济之所以亨之理也.
2 . 陈孟雷曰:未岀中,指九二也,以其在坎险之中,未能岀也.不续终,指初六也,以其在下为尾.九二所以不能岀险,以初六阴柔力微,故首济而尾不济,不能续其后也.
3 . 刘沅曰:柔得中,谓六五.未岀中,谓九二.不续终,谓有始无终,任刚之过.刚柔应,谓六爻皆失位,然各相应,能同心协力以图济也.天地无不济之时,人事则履盛而满,往往不济.
4 . 王弼曰:位不当,故未济,刚柔应,故可济.
5 . 胡炳文曰:天地终始,皆水火相为用也.易不终既济而终未济,乃易不可穷也,未济非不济,未焉耳.既济之中互未济,未济之中互既济,非惟见时变之相为反覆(祸福相倚),亦复见水火之互藏其宅也.
象曰:火在水上,未济;君子以慎辨物居方.
1 . 大象传曰:未济卦下坎水,上离火,故有火在水上之象.火性炎上,水性润下,火在水上,则两不相交,不成功用,未能济物,故有未济之意.
2 . 孔颖达曰:火在水上,不成烹饪,未能济物,故曰:火在水上,未济.
3 . 君子者观察未济卦火在水上,两不相交,居位不当,且六爻皆不当位之象,悟知未济之时,必须审慎辨其物性,使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各当其所,以促成既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