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存包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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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存包须知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存包使用须知1、顾客自带物品属于本商场同类商品或纸袋、塑料袋请自觉存放。自动存包柜只存放小件物品,大件物品请到服务台进行存放。

2、打印条形码一次有效切勿丢失,开箱后作废,如需存包请重新操作存包步骤,并且请确认柜门是否锁好。

3、取出密码纸后,请核对箱号,将物品放入密码纸对应的箱格内,将箱门关闭后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

4、密码纸妥善保管,勿是他人。若出现密码条的丢失,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若此过程中,出现物品丢失情况,责任自负。

5、请勿将超过200元的贵重物品存入柜中,请您携带好随身物品(现金、存折、证件、有价证券、通讯工具等);如有丢失本商场概不负责。

6、请勿将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物品以及活物宠物等放入柜中。

7、请您于每日8:00--21:00内进行存取,逾期不取者,每天需加收5元的管理费,若超过3天(含3天),将做无主商品处理,(交于有关部门处理)。

8、本自动存包柜只针对在本商场内购物的顾客提供免费存放,不负任何保管与赔偿责任。

9、大件物品请寄存与服务台,并保管好存包牌,若存包牌不慎丢失出现物品冒领责任自负,本商场概不负责;并必须向本商场支付存包牌工本费人民币10元。

10、寄存于服务台物品遗失,若是本商场责任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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