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
有限公司退股流程及手续
有限公司退股流程及手续
哎呀呀,今天咱就来唠唠有限公司退股流程及手续这个事儿哈。
就说我有个朋友小李吧,他之前在一家有限公司入了股。
后来呢,因为各种原因他不想干了,就想着要退股。
这可把他给愁坏了,完全不知道从哪儿开始。
首先啊,他得先跟公司的其他股东商量商量,毕竟这不是他一个人能说了算的事儿呀。
就像咱平时跟朋友商量去哪儿玩一样,得大家都同意才行。
然后呢,他们一起研究了一下公司章程,看看上面对于退股是咋规定的。
这公司章程就好比是公司的“规矩手册”,啥能做啥不能做都写得明明白白的。
接着,他们就得准备一堆材料啦,什么退股申请书啦、身份证明啦等等。
这就好像咱出门旅游得收拾行李一样,一样都不能少。
而且这些材料还得弄得整整齐齐的,可不能马马虎虎。
之后呢,就是走各种流程啦。
要经过股东会决议,这就像是一场“大会审”,大家一起投票决定。
等这都通过了,还得去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啥的。
这一套流程下来,小李都感觉自己瘦了几斤呢,哈哈。
总之啊,有限公司退股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得一步一步来,不能着急。
就像咱走路一样,得稳稳当当的。
希望小李能顺利完成退股,开启他新的旅程哟!这就是我知道的有限公司退股流程及手续啦,大家要是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可别慌,按照步骤来就好啦!。
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流程
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流程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流程是指公司股东因各种原因选择退出公司股权,这在公司经营中是一个常见的情况。
股东的退股可能涉及到公司股权转让、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等多个环节,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来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有限公司股东退股的流程。
首先,有限公司股东退股的流程需要遵循公司章程或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决定退股之前,股东需要仔细阅读公司章程或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东退股的具体程序和条件。
其次,股东需要向公司提出书面的退股申请。
退股申请应包括退股原因、退股数量、退股时间等相关信息,并需由股东本人签字确认。
公司在收到退股申请后,应及时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对股东的退股申请进行审议和决定。
接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股东的退股申请进行审议。
审议内容包括股东的退股原因是否合理、退股数量是否符合规定、退股时间是否合适等。
经过审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应当作出决议,决定是否同意股东的退股申请。
如果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同意股东的退股申请,公司应当与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明确股东退股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协议内容包括股权转让的价格、支付方式、过户手续、退股后的责任义务等。
双方在签订协议后,应当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将股东名下的股权转让给新的股东。
最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完成股东的退股手续。
包括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变更股东名册、公告等程序。
同时,公司应当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股东退股的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公告和备案。
总之,有限公司股东退股的流程是一个需要遵循一定程序和规定的过程。
股东在退股之前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向公司提出书面的退股申请,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股权过户手续,最终完成股东的退股手续。
希望本文的介绍能够对有限公司股东退股流程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把股东踢出去
有限责任公司如何把股东踢出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需变动,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如需要将股东“踢”出去,一般称为股东除名,所谓“股东除名”,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解除某股东的股东资格,通过强制转让被除名股东的全部股权强迫被除名股东退出公司的一种股东退出制度。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出台之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制度在我国尚处于空白。
在“规定”中相关条款明确只有出资人违反相关规定、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相关义务等等,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而根据公司章程涉及取消股东权利是无效的,《公司法》明确规定只有出资人未按规定出资才可以终止其股东资格。
因此要求其中出资人退出,通常是股东协商达成一致,通过股权转让完成或退股完成,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法律的依据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1。
公司退股的方式
公司退股的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司退股方式:
1.股东自愿退出:股东可以自愿选择退出公司,并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现有股东或
第三方投资者。
这通常需要股东之间达成协议并遵守相关的合同或章程规定。
2.赎回权利:公司章程可能规定了赎回股份的条件和程序。
根据这些规定,公司可以提前
购回部分或全部股东持有的股权。
赎回股份的价格可以事先约定或者按照一定的估值方法确定。
3.股票回购:公司可以通过回购股票的方式退股。
在股票回购中,公司以市场价格从股东
手中回购一部分或全部股票,减少已发行的股本。
这通常需要按照适用的证券法规进行申报和披露。
4.合并或收购:公司可以通过与其他公司合并或被其他公司收购来实现股东退出。
合并或
收购后,原公司的股东可以选择接受新公司的股份或者以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退出。
5.清算和解散:如果公司决定停止运营或解散,公司的股东可以在清算过程中将其持有的
股权转化为现金或其他公司资产。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公司退股需要依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并可能需要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具体操作步骤和法律程序应当由专业法律顾问或公司律师提供指导。
公司股东退股协议书通用9篇
公司股东退股协议书通用9篇公司股东退股协议书篇一甲方(退股方):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乙方(法人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由于个人原因,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达成如下退股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1、甲方因个人原因自愿退出___市宏坤昌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
并自愿将甲方持有该公司的股权(___%)自愿转让给公司法人乙方。
甲方确认与该公司无任何经济及财务纠纷(包括合并前和退股后的)。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4、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不再享受该公司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二条违约责任1、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作对乙方有害的各项事务并维护公司所有的利益,并遵守双方关于公司运营的相关保密约定。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所有的债权债务和亏损、盈利分红(包括合并前和退股后的)与甲方再无任何关系。
3、甲方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4、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
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协议签署地诉讼解决。
第四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日期:___年___月___日退股协议书篇二甲方:乙方: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__年__月__日正式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____,甲方占股份总额__%,乙方占股份总额的__%。
现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自愿放弃所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并将股份转让给甲方,由甲方另找他人入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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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都 肖孝波
矛 盾 无 法 调 和 之 时 人 合 基 础 将 丧 失 殆 注 意 到 这 个 问 题 , 引 入 了 下 文 将 要 讨 对 于解散 公 司案 件之 诉求 无 法可 依 的 状态。 尽 ,导 致 出 现 公 司 僵 局 ,乃 至 解 散 的 论 到 的数 种 解 决 方 案 。 二 、 股 东 退 出 的 法 理 研 究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退 出 的 二 后果 时 有 限责任 公 司股 东将 出现退 出
条 8 按 传 统 公 司 法 要 义 :有 限 责 任 公 但 近 年 来 , 随 着 社 会 经 济 的 发 1 3 所 规 定 的通 过 申请 公 司 解 散 而 司 作 为 一 种 闭 合 性 的 公 司 ,资 合 性 与 展 , 司 法 实 践 中 小 股 东 遭 受 压 制 , 出 得 以 退 出 。 该 规 定 标 志 着 股 东 在 公 司 人 合 性 合 一 是 其 鲜 明 的 两 大 特 性 。 当 现 公 司 僵 局 及 股 东 个 人 情 况 的 变 化 等 僵 局 出现后 利 益受 损情 况 下的退 出机 有 限责 任公 司 股东 问 出现 重大 分歧 、 使 得 以 退 股 为 诉 求 而 发 生 的 诉 讼 渐 制 和 司 法 解 散 制 度 在 我 国 建 立 ,解 决 公 公 公 司 人 格 逐 步 遭 受 破 坏 , 股 东 利 益 和 增 :新 《 司法 》在 立 法过 程 中终 于 了 新 《 司 法 》 颁 布 前 法 院 处 理 股 东
股东退股法律规定
股东退股法律规定
股东退股法律规定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1、转股方式退出。
转股的方式分为对内转让和对外转让。
2、减资方式退出。
通过减少注册资本来使股东退出实际是公司回购了股东出资。
3、异议股东回购方式退出。
股权回购请求权是一项法定的股东权利,为小股东提供了抵抗大股东侵害的法律武器。
4、起诉解散公司方式退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采用的退出方式
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采用的退出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闭锁性决定其股东退出方式要受到严格的限制,纵观世界各国的公司法,皆对股东退出机制作了法律规定,但具体的退出方式以及同一退出方式的具体规定却有很大差异。
基于对公司法法理的认知及确立,对公平、效率的法律价值的共同追求,各国公司法的股东退出机制展现着共同的一面,但基于不同国度其法律制度有其本土化的要求,因而导致各国公司法的股东退出机制又呈现了其不同的一面。
但归结起来,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主动退出公司的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约定退出方式依照公司契约论的理论,公司是股东间基于契约的合意而缔结的法人组织,公司章程既是股东间契约的一个表现形式,而公司即是依照这个章程而运作的。
“正因为公司章程是股东之间的一种契约,体现了股东意思表示的合意,因此,其对公司和公司股东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
”因此,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股的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东退股情形出现时,无论是公司亦或是股东都应该尊重章程这一契约的效力。
二、法定退出方式(一)股权转让股东主动退出公司的最重要的方式就是股权转让。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对内或对外转让股权各国在立法上都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规定,这一点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的明显区别。
而这种退出方式重要的原因则是由于股权转让有着广泛的适用范围,其适用时除需要具备股权转让本身要求满足的条件外,不再有其他适用条件的限制。
因而,在股东单方自愿的情形下就可以使股权转让程序得以启动。
而相比较而言,其他的股东退出形式要想启动则通常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是只有在公司实施了特定的几种行为时,才会触发股东对该权利的行使,公司如果没有实施这些特定行为,股权收买请求权也就不能产生、无法行使,股东也就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达到退出公司的目的;申请公司解散更是一种万不得以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会使一个法人组织退出市场,进而相应引起许多法律关系的变更甚至消灭,一般只有公司陷入僵局时股东才能以申请公司解散来退出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摘要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退出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它不仅保障了股东的权益,同时也为公司的经营提供了保障。
本文将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的定义、原因、程序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定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通过一定程序退出公司的法律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包括正常退出和强制退出两种情况。
正常退出一般指股东依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或公司协议等自愿退出,而强制退出则是指公司依据法律规定或章程规定将股东强制退出公司。
原因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股东自愿退出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股东可以自愿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例如,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如果股东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出公司,应事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通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机构批准后,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有关手续。
2. 股东转让股份股东可以通过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来退出公司。
转让股份的方式一般包括公开竞价、协商转让、限售股份转让等,股东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3. 股东破产公司股东因破产、死亡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股东义务的,应及时向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退出股东身份,以便维护公司稳定经营。
4. 公司收购公司被其他企业或个人收购后,原有股东可能不再具备再次继续留在公司的资格。
这时就需要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
5. 股东违法违规股东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公司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等对其采取强制退出措施。
程序根据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程序要求。
1. 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股东退出有限责任公司的第一步就是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应明确申请人退股的数量、退出的原因以及退出时间等具体信息。
2. 公司召开股东会公司在收到股东申请后,应及时召开股东会进行处理。
召开股东会需要提前通知所有股东,同时还要按照公司章程等程序进行,确保会议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公司法关于股东退股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关于股东退股规定有哪些?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是为了规范市场、保护人民的权利而推出的一种规定了成立公司各类相关问题的法律,如公司的设立、资金、组织、解散等内外关系问题。
股东是组成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资金主要来源,对公司运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和影响。
那么公司法关于股东退股规定有哪些?▲一、方式《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
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有限公司股东如何退股(三种处理情形)
有限公司股东如何退股(三种处理情形)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一、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
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限公司退股怎么清算
有限公司退股怎么清算在现实社会中⼤家都知道对于股份制公司来说股东是享有⼀定的股权收益的,但是很多时候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产⽣了债务,那样的话只能申请破产了,⾯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有限公司退股要怎么清算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有限公司退股怎么清算清算流程:成⽴清算组——开始清算⼯作——提出清算的⽅案——进⾏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
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
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
这种⽅式实际是进⾏股权的买卖,其中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由双⽅直接签订协议;转让给第三⼈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才能转让,并且股东对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
以股权转让的⽅式退股,并不发⽣公司清算⾏为,股权价格可以依据⽬前所持有的股权价值决定。
第⼆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
《中华⼈民共和国公司法》第⼀百⼋⼗三条公司因本法第⼀百⼋⼗条第(⼀)项、第(⼆)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起⼗五⽇内成⽴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会确定的⼈员组成。
逾期不成⽴清算组进⾏清算的,债权⼈可以申请⼈民法院指定有关⼈员组成清算组进⾏清算。
⼈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清算。
⼆、合伙⼈退股如何清算合伙⼈要退股的,⾸先应该根据双⽅间的合伙协议来处理。
如果合伙协议中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应该由双⽅通过协商来处理。
原则上可以将对⽅的出资退回,并参照双⽅所约定的盈利分配⽐例来对合伙期间的盈利或亏损进⾏分割。
另外,合伙⼈在退出合伙后,对合伙期间报形成的债务仍要承担连带责任。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有限公司退股清算是要经过相关的⼿续的,需要成⽴⼀个清算⼩组,将公司的债务问题处理清楚了然后带上相关的证件材料去⼯商局申请注销就可以了。
三种股权退出机制
三种股权退出机制
三种股权退出机制
一、股权转让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此外,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未答复,则被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则应从其规定。
二、股东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三种法定情形。
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则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
价格收购其股权。
此外,如果公司合并、分立或转让主要财产,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发生其他解散事由,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也可以申请退股。
如果股东与公司不能在六十天之内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则股东可以在九十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公司解散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
在特殊情况下,股东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此外,在破产清算后,剩余财产将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三种股东退出股权的机制各有优劣。
股权转让是最快速有效的方式,但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公司回购符合法定规定情况时,要求比较严格。
而在公司解散和破产清算的情况下,股东可以取得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公司法股东退股是如何规定的?
Bottom line If you have someone else in your heart, make it clear and I will quit.(页眉可删)公司法股东退股是如何规定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
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
众所周知,公司法作为公司管理的法律准则能够在最大程度上维护公司相关人员的权益,公司法对于公司各项事务也有着指导作用,其中对于股东退股就有着明确规定。
那么公司法股东退股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随一起来看看吧。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
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
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
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
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与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来的“抽回出资”变更成为“抽逃出资”,一字之差,却建立起一项新的法律制度。
与新公司法第75条关于公司回购股东股份的规定配合适用,为有限公司的股东找到了一条退出公司的门路。
公司法股东退股但总体上讲,我国目前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问题的立法尚不完备,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资合和人合的性质,公司的设立运行建立在股东相互信任和合作的基础之上。
实践中若股东之间的关系极度恶化,股东要实现退出是相当困难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
浅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出制度摘要:有限责任公司固有的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使股东缺乏有效退出公司的途径,我国修订后的《公司法》新增了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这无疑是我国公司法的一大立法进步。
本文浅析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出问题,并就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立法提出完善建议。
关键词: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制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存续期间,股东基于特定的事由,收回其所持有股权的价值,从而绝对丧失其公司成员地位的一种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公司法一直坚持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度,退股被认为是一种抽逃出资的行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所明令禁止,有限责任公司固有的人合性和封闭性的特点,使股东缺乏有效退出公司的机制。
①一.建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的必要性构建完善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机制对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依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管理都极为必要。
(一)”人合性”特征决定了建立股东退出机制极为必要随着公司的稳步发展,股东对投资回报的考虑以及在经营管理权方面的摩擦逐渐显现,而又缺乏维持”人合性”的外部制度,因此,当”人合性”彻底丧失时的股东退出机制十分必要,可以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创造新的投资机会、实现股东之间的公平正义。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特征使股东退出机制成为必要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体现为:公司股份不可在公开市场自由转让,缺乏交易市场和平台,信息严重不对称,股份价格难以确定;公司股份向外转让首先要履行内部程序,内部股东拥有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难度较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投资易于被长期锁定在公司,股东的退出意志无法实现,因此我国应积极完善救济措施,保护投资者权益。
②(三)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缺陷需要股东退出机制股东的表决权是由股权占比多少决定的,初始投资占比越大,在公司的话语权、享有的利益也越大。
大股东进行”多数资本暴政”的合法依据,使大股东的意志以公司意志的面目对中小股东形成约束,中小股东很难对公司经营管理形成压力。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四种退出机制
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利(1)便捷、成本较低;(2)自由协商的股权转让价格更贴合退出股东的心理预期。
(1)有利于维系公司的人合性;(2)可有效避免国有股权转让的繁琐程序。
(1)能有效制约公司大股东滥用权利;(2)在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同时又兼顾了公司的经营运作。
能有效打破公司僵局,实现公司股东强烈要求退股的愿望.弊公司法未对其他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相关的“期限"及“同等条件”作合理界定,在其他股东故意刁难时,不利于股权的合理、有效转让。
(1)减资要求2/3以上股东表决权通过,需要争取其他股东的配合;(2)减资程序周期长,且减资后对公司经营存在一定影响。
股权回购价格往往由公司操纵,不公平的定价有损退出股东的利益.(1)彻底破坏公司经营,可能会使股东之间矛盾激化;(2)退出股东利益因公司清算等问题不具确定性;(3)程序复杂、时间长,退股成本相对较高。
公司清算股东退股协议书
公司清算股东退股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股东名称):身份证号:地址:鉴于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为甲方的股东之一。
现因公司运营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对公司进行清算,并同意乙方退出股东身份。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退股条件1.1 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退出甲方公司股东身份。
1.2 乙方退出后,不再享有甲方公司股东的权利,也不承担股东的义务。
第二条退股价格2.1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所持有的股份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退股价格:[具体计算方式或价格]。
2.2 退股价格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具体时间]内支付给乙方。
第三条退股程序3.1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具体时间]内向甲方提交书面退股申请。
3.2 甲方在收到乙方退股申请后,应尽快办理相关退股手续。
3.3 退股手续完成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退股证明。
第四条清算安排4.1 甲方应成立清算组,负责公司的清算事宜。
4.2 清算组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算。
4.3 清算完成后,甲方应将清算结果通知乙方,并按照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分配清算财产。
第五条保密条款5.1 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与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8.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本协议书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建议在签订前咨询专业律师。
试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方式
试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闭锁性决定其股东退出方式要受到严格的限制,纵观世界各国的公司法,皆对股东退出机制作了法律规定,但具体的退出方式以及同一退出方式的具体规定却有很大差异。
基于对公司法法理的认知及确立,对公平、效率的法律价值的共同追求,各国公司法的股东退出机制展现着共同的一面,但基于不同国度其法律制度有其本土化的要求,因而导致各国公司法的股东退出机制又呈现了其不同的一面。
但归结起来,各国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主动退出公司的制度安排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约定退出方式依照公司契约论的理论,公司是股东间基于契约的合意而缔结的法人组织,公司章程既是股东间契约的一个表现形式,而公司即是依照这个章程而运作的。
“正因为公司章程是股东之间的一种契约,体现了股东意思表示的合意,因此,其对公司和公司股东均产生法律上的约束。
”因此,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股的条件和程序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公司章程约定的股东退股情形出现时,无论是公司亦或是股东都应该尊重章程这一契约的效力。
法定退出方式·股权转让股东主动退出公司的最重要的方式就是股权转让。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对内或对外转让股权各国在立法上都做了不同程度的限制规定,这一点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的明显区别。
而这种退出方式重要的原因则是由于股权转让有着广泛的适用范围,其适用时除需要具备股权转让本身要求满足的条件外,不再有其他适用条件的限制。
因而,在股东单方自愿的情形下就可以使股权转让程序得以启动。
而相比较而言,其他的股东退出形式要想启动则通常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异议股东股权收买请求权是只有在公司实施了特定的几种行为时,才会触发股东对该权利的行使,公司如果没有实施这些特定行为,股权收买请求权也就不能产生、无法行使,股东也就无法通过这种方式达到退出公司的目的;申请公司解散更是一种万不得以的方式,因为这种方式会使一个法人组织退出市场,进而相应引起许多法律关系的变更甚至消灭,一般只有公司陷入僵局时股东才能以申请公司解散来退出公司。
有限公司股东退股协议
有限公司股东退股协议一、协议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与该有限公司的投资者即为其股东。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股东可能考虑退出该公司,并将其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方。
为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的发生,公司股东之间需签订一份有关股东退股的协议。
本协议即为董事会批准的协议范本。
二、协议内容1. 转让方信息:(1)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2)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3)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2. 受让方信息:(1)姓名/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2)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3)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3. 股权转让事项:(1)转让股权的数量/比例:_______________(2)股权转让的价格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3)股权转让前的审批程序:_______________4. 权益保障:(1)双方应确保此次股比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信用状况;(2)双方应承担因此次股权转让所引发的任何税费或其他费用;(3)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对公司和受让方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应继续有效;(4)转让方在股权转让完成后,对公司经营活动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应继续有效。
5. 违约责任:若一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任何义务,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守约方有权选择是否解除本协议。
6. 争议解决:协议双方如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未果,则提交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7. 协议变更:对于因签订本协议而进行的任何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由协议双方签署。
8. 生效与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终止后,协议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有限公司小股东如何退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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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五十个以下的股东(个人或者集体)出资进行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缴纳的(认缴)的出资额为依据,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时候,根据认缴的资金来进行承担责任。
因此,对于企业初期而言,股东的资金是其运作的根本,为保证稳定性,我国《公司法》中的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公司成立之后,股东不可以随意抽逃资金,退股。
但是这条规定并不是说明,股东没有权利退出公司,当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根据股东退出机制,股东可以撤资,这样子有利于依法维护中小股东的相关利益,保证公司的良性健康发展。
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两种方式退出公司,一是股权转让,二是直接退股。
公司依法解散的时候,股东在履行清算程序之后,按照其所认缴的资金比例,依法分配公司的财产。
由此可以发现,股东拥有退出的权利。
1.股权转让退出:
《公司法》中的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通过股权的转让,退出公司,股权的转让的对象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股东以外的人。
(1)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是可以进行股权的转让。
一般而言,股东之间的股权的转让,双方在协商一定的情况下,根据合理的价格,进行股权的转让,
转让之后,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告知股东,修改相关章程。
(2)转让对象为股东以外的人,第七十二条中的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如果转让的对象是股东以外的人,这种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应当经过超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之后,才可以进行转让。
同时股东需要就其转让股权事宜,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并征求其同意,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后,三十日之内对同意与否进行说明,逾期则视为同意。
如果有超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进行购买当事人所持有的股份,否则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中对于股份转让的规定:《公司法》中的第72条中的第4款中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中对于股东的退出机制有着其他的规定,法律尊重其规定。
2.当然对于股权的特殊规定的,比方法定情形,可以申请退出,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中,以下三个情形是可以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公司法》中的第75条明确说明了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股东的退股的权利。
当发生下列情形的时候,可以对股东会中反对退出的股东要求按照合理的价格进行收购相应的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没有对股东分配利润(红利)的,同时在此期间公司持续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方式的,可以进行退出申请。
(2)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者是转让主要财产,有一定证据可以说明上述相关问题的,可以申请退出。
(3)根据公司的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出现了届满,解散等事由的
时候,股东会议通过修改章程决议存续的,此时股东可以申请退出。
如果公司股东会议结束之后的六十日之内,股东和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无法达成股权收购协议情形,股东可以在九十日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应的诉讼,请求法院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可以发现,公司的股东拥有退股的权利,但是必须在一定的情况下才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否则,无故或者没有根据的提出退出机制,是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的。
3.公司解散而退股
在法律层面而言,公司解散其取得效果就是退股市一样的。
以上就是发生退股的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