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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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一、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宽广的理论功底,掌握主流的研究方法并具有国际化的研究视野,使其具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

经过系统地训练和培养,使学生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研究作风,具备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有较大地提升,能够熟练地利用各种学术资源获取文献,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专业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能适应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1. 专业简介我校会计学专业是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设立的,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1997年,会计学科被评为财政部部属院校两个重点学科之一,2002年被评为全国五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会计学专业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优势学科。

2. 研究方向设立会计理论、财务理论、审计理论等基本研究方向。

学生入学时可不选具体的研究方向。

学生在入学一年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以及所形成的前期成果,在导师的认同下,确定自己的具体研究方向,报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可。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根据2007年3月2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注:①“会计专题学术研讨”课程分两个学期开设,各17学时。

每两周安排一个单元(4学时)。

②除上表所列课内学分外,我校硕士研究生还需完成实践与创新环节的10学分修读。

五、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用闭卷笔试、面试、提交论文、答辩等多种考查方式。

其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统一采用“考试”形式,选修课可根据情况采用“考试”和“考查”等形式。

六、科研与学位论文本专业研究生在学位课程学习的同时,应注意自身科研和写作能力的训练与提高,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打好基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 培养方案
(2009年8月15日制定)
为了培养社会急需的应用型、高素质会计专门人才,根据国 位办积极推进各种专业学位教育改革的有关指示精神和全国MPA 导委员会的要求,并考虑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制定本培养方案 养方案从2009级开始试行。
一、培养目标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是将会计专业的学术性与职业 结合,其目标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 要,具有从事会计职业所需的高尚职业品质和牢固专业知识与技 有开拓创新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会 人才。具体要求:
3.研究生应根据其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选 出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并经导师组批准后,进行相关 集、社会调查和论文撰写工作。论文初稿由导师审阅后提出修改 研究生根据意见修改定稿。
4.硕士学位论文必须经指导教师书面推荐同意和导师组组长 准后,提交论文答辩小组进行答辩。学位论文的答辩和评审,按 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 作细则》执行。
从我校《硕士研究生任意选修课
目录》和上述选修课未曾修读的课 64 4 2 2
任选课 程中选修,修满4学分。
任意选修课学时、学分小计(不少
于)
64
4 2 2
实践课(假期、第3学期后半期和第4、5学 期)
6
学时、学分共计(不少于)
544 40 14 12 8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撰写与答辩安排在第4、5学期进行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位课程设置突出“应用型、融通性、开放式、国际 人才培养理念,以会计职业需求为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使 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整体综合素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细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细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细则为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检验和监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对研究生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审查的基本材料。

研究生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应首先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仔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方式、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和课外学习的内容、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的要求、学位论文要求等内容。

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过程中,导师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的确定,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学术实践、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的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

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原则上不予更改,第一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一律不得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修订的,应及时报学院备案。

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后,由研究生本人维护并录入研究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研究生应按制订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培养环节经考核和审查通过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个人培养计划一般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制订完毕,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将填写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内容、签名、填写日期完整)一式两份交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分制与课程学习(一)总体要求课程学习是硕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主要途径,是研究生培养的基础环节。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硕士研究生修读课程参加考核合格,即获取相应学分;修满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各类课程最低学分数,即完成课程学习要求。

我校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必修课包括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选修课包括指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考研科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考研科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考研科目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硕士考研科目主要包括:
一、理论类科目:
1、基础会计学:主要包括会计概念、核算和报表及会计凭证与记账、财务报表和会计报表分析等内容。

2、管理会计:主要包括成本概念、制管理成本计算方法、计算机在
管理会计中的应用、企业评价、现金流量分析等内容。

3、审计学:主要包括审计概念、审计准则及财务报告审计的程序、
内部审计与管理审计、税务审计等内容。

4、经济法:主要包括商法、税法和财务法规、金融法规等内容。

5、财务管理:主要包括财务规划、融资、现金管理、投资管理等内容。

二、实务综合类科目:
1、企业会计实务:主要包括企业会计的具体实务,包括企业的账户
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营运费用管理等。

2、审计实务:主要包括审计的具体实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的程序、财务报告修正的处理方法、法律问题的处理方法等。

3、企业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企业风险管理的基本原理、市场风险管理、投资风险管理、财务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4、税务管理:主要包括企业税务筹划、税收优惠及其实施、税收管
理关系等内容。

中南财大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稿)

中南财大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稿)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培养方案(2009年8月15日制定,2011年7月第一次修订,2012年4月第二次修订,2013年5月20日第三次修订,2014年4月21日第四次修订)一、培养目标培养面向会计相关职业,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含审计与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言,具备多变商业环境适应能力、国际视野、战略意识和领导潜质,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及专业领域(一)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二)专业领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研究生教育依托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所在的会计学院(会硕中心)。

本专业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设立,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2002年被评为全国五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

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优势学科,2011年成为全国首批32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教育试点单位之一。

(三)研究方向三、学制与学习年限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四、培养方式(一)教学内容与方法以实际应用为导向。

教学中应根据教学内容采用适当、有效的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专业实践等,突出案例教学,并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施和手段,紧密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同时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的教学工作。

(二)实行学分制。

总学分不少于60学分(含课内学分30学分以上,案例研究与开发和专业实践共15学分,毕业论文15学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07]1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对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管理,切实提高培养质量,突出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培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教研办(1998)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办(2000)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基本准则,其它相关培养制度和管理办法不得与本办法冲突。

第二章培养目标与培养方式第三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1.硕士生培养工作必须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质量第一,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高素质的创造性人才。

2.硕士生的培养主要通过课程学习、实践与创新培养、学位论文等环节进行;重在建构完善的知识结构体系,增强硕士生的创新意识,培养硕士生的科研能力与社会实践能力。

3.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及我校实际,培养“创新型、融通性、开放式”人才。

第四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共产主义的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勤奋学习,学风严谨,掌握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根据科学研究工作的需要,进行专业实践和科研实验,了解本学科发展现状、研究动向,关注社会和生产实际的现状及其关键问题;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比较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写作论文摘要。

3.积极锻炼身体,拥有健康的身心。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1.研究生培养方式应灵活多样,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的培养机制。

2.注重因材施教,鼓励和发挥硕士生本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硕士-税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硕士-税务

科研能力 及创新培 养等要求
掌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实务与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和 会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规划能力和解决税收实际问题的能力;熟 练地掌握和运用至少一门外语;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具备团队协作精神。
开课学期 1 2 1 1 1 1 1 1 2 2 2 2 1 -
备注
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
其他培养环节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专业实践
学位论文
内容或要求
考核时间及方式
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之后进行文献综述,撰
写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包括研究目的意义、文 献综述、研究方法、研究主要内容、可能创新点、
第 2 学期完成,由导师组进行综合考查。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出版时间 2013 1975 2015 2015 2015 2015 2013 2012 2015 2016 2015 2013 2005 1998 1996
2008
2010 年起 1990 2014 1995
考核方式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考查
假开始进行。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税务机关、中介机构、企业等所面临的税务实际问题进行研究,
应体现创新性并具有实用价值。学位(毕业)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报告、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等。
论文的写作程序和质量要求按照本院制定的《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控制方法》
执行。学位论文答辩和审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学
19
Public Finance and Public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会计学博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会计学博士
正常毕业博士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学术科研成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在三类及以上权威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在CSSCI源刊物发表2篇学术论文。凡被SCI、SSCI检索摘要,被EI(核心版)全文检索及被
CSCD、CPCI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1篇可视为在CSSCI源刊物发表1篇论文。
3.在CSSCI源刊物发表1篇学术论文;且在学院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会计专题研究
2
34
4
2
31113004
财会审实证经典文献研读
2
34
4
2
总计
26
408
其他要求
由各学院根据学科所需制定其他要求。
其他培养环节及要求(选填)
其他培养环节
内容或要求
考核时间及方式
科研及学术成果
达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6〕19号)第九条的有关规定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
4.公开出版10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本人承担15万字撰写任务的合著1部,且在CSSCI以上(含CSSCI)源刊物或学院(中心)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5.以主持人身份获得并完成一项省部级纵向科研课题,且在CSSCI以上(含CSSCI)源刊物或学院(中心)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在导师和导师组指导下,博士生完成学位课程及其他课程的学习以及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导师根据博士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提高其综合素质。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充分发挥导师的专长和主导作用,以及导师组的集体作用。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创新思维,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鼓励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组制度,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在导师和导师组指导下,博士生完成学位课程及其他课程的学习以及撰写博士学位论文。导师根据博士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提高其综合素质。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充分发挥导师的专长和主导作用,以及导师组的集体作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一、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宽广的理论功底,掌握主流的研究方法并具有国际化的研究视野,使其具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

经过系统地训练和培养,使学生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研究作风,具备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有较大地提升,能够熟练地利用各种学术资源获取文献,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专业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能适应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1. 专业简介我校会计学专业是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设立的,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1997年,会计学科被评为财政部部属院校两个重点学科之一,2002年被评为全国五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会计学专业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优势学科。

2. 研究方向设立会计理论、财务理论、审计理论等基本研究方向。

学生入学时可不选具体的研究方向。

学生在入学一年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以及所形成的前期成果,在导师的认同下,确定自己的具体研究方向,报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可。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根据2007年3月2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注:①“会计专题学术研讨”课程分两个学期开设,各17学时。

每两周安排一个单元(4学时)。

②除上表所列课内学分外,我校硕士研究生还需完成实践与创新环节的10学分修读。

五、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用闭卷笔试、面试、提交论文、答辩等多种考查方式。

其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统一采用“考试”形式,选修课可根据情况采用“考试”和“考查”等形式。

六、科研与学位论文本专业研究生在学位课程学习的同时,应注意自身科研和写作能力的训练与提高,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打好基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硕士-会计硕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型硕士-会计硕士

政府审计前沿问题专题研究
1
1
42
7
选修
21113039
CPA 审计前沿问题专题研究
1
1
42
7
选修
21113040
供应链财务
1
1
42
7
选修
其他要求 课程总学分应大于等于 34 学分,其中公共课 6 学分,学科基础课 4 学分,必选课 17
学分,方向必选课和选修课大于等于 7 学分。CIMA 方向中的 E2、E3、F2、F3、P2、P3
财务、成本等)实务问题的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理论结合实务的专题研
总总周 学学学 分时时
开 课 学 期
3
5 1
4
1
2
3 4
4
1
1
1 7
4
2
3
2
41
4
21112002
数量分析方法
3
2
41
4
5
21113020 高级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F2 高级财务报告) 3
41
1
21113021
高级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F3 财务战略)
5
3
41
1
21113022
高级审计理论与实务
5
3
41
财务会计 公司财务 管理会计(含 CIMA 方向) 审计与内部控制
课程类别 公共课
学科基础课 专业课
课程编号
21081003 21011001 21011002 21112001
课程设置
课程名称
第一外国语课程 中国特色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管理经济学(E2 项目管理与关系管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细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细则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细则为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 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个人培养计划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检验和监督研究生培养过程的主要依据,也是学校对研究生毕业资格 及学位授予审查的基本材料。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

研究生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前,应首先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仔细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培养 目标、培养方式、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和课外学习的内容、科研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的要求、学 位论文要求等内容。

聞創沟燴鐺險爱氇。

在制定个人培养计划过程中,导师应按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研究生 本人的特点,全面考虑,合理安排,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对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研究 方向的确定,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学术实践、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的要求和进度做出 计划和安排。

残骛楼諍锩瀨濟溆。

个人培养计划一旦确定就应认真遵照执行,原则上不予更改,第一学期已经开设的课程一律不 得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修订的,应及时报学院备案。

个人培养计划完成后,由研究生本人维护 并录入研究生综合教务管理系统。

酽锕极額閉镇桧猪。

研究生应按制订的个人培养计划进行学习,列入培养计划的所有培养环节经考核和审查通过 后,方能申请论文答辩。

彈贸摄尔霁毙攬砖。

个人培养计划一般应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制订完毕,研究生应于第三学期将填写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内容、签名、填写日期完整) 一式两份交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謀荞抟箧飆鐸怼类。

二、 学分制与课程学习 (一)总体要求1 / 10课程学习是硕士研究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主要途径,是研究生培养的基础 环节。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管理,硕士研究生修读课程参加考核合格,即获取相应 学分;修满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各类课程最低学分数,即完成课程学习要求。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一流学科简介暨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招生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一流学科简介暨非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招生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一流学科简介 曁非全日制会计硕士 (MP A cc)招生公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 点建设高校,人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硕中心)是国家“双一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与经济学双一流学科”建设单位,人选全国首批党建“标杆院系”培育创建单位,现已成为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国家级特色专业、国家级教学团队、财 政部重点学科、湖北省优势学科、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拔尖创新型国际会计人才培育试验区和湖北省“专业综合 改革”试点项目的学科点,学院(会硕中心)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卓著,整体实力在全国高校同类院系和学科中位居前列。

会计学院(会硕中心)于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M PA cc)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11年成为 全国首批32家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 A u d)教育试点单位之一。

2016年获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综合改革”试点单 位,2018年获全国A A P E Q认证A级成员单位。

与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实践基地于2015年被评为“全国会 计硕士专业学位示范性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学院(会硕中心)参赛团队分别于2013年和2019年获全国M PA cc案例大 赛冠军和一等奖,近三年共有20多篇教学案例人选全国M P A cc教学案例库,5篇获得优秀,1篇硕士论文获得全国 M P A c c优秀硕士论文。

与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英国剑桥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新加坡管理大学、中国台湾政治大 学、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工会、加拿大特许专业会计师协会等境外高校和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和访学项目,与 A C C A、C1M A等职业组织开展了职业资格免考,其中ACCA免考9门,CIM A免考12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硕士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一、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宽广的理论功底,掌握主流的研究方法并具有国际化的研究视野,使其具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

经过系统地训练和培养,使学生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研究作风,具备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有较大地提升,能够熟练地利用各种学术资源获取文献,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专业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能适应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1。

专业简介我校会计学专业是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设立的,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1997年,会计学科被评为财政部部属院校两个重点学科之一,2002年被评为全国五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会计学专业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优势学科。

2。

研究方向设立会计理论、财务理论、审计理论等基本研究方向。

学生入学时可不选具体的研究方向.学生在入学一年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以及所形成的前期成果,在导师的认同下,确定自己的具体研究方向,报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可。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根据2007年3月2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注:①“会计专题学术研讨”课程分两个学期开设,各17学时。

每两周安排一个单元(4学时)。

②除上表所列课内学分外,我校硕士研究生还需完成实践与创新环节的10学分修读。

五、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用闭卷笔试、面试、提交论文、答辩等多种考查方式。

其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统一采用“考试”形式,选修课可根据情况采用“考试”和“考查”等形式.六、科研与学位论文本专业研究生在学位课程学习的同时,应注意自身科研和写作能力的训练与提高,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打好基础。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授予学位类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二级学科(专业领域)代码名称:1253会计硕士制订单位:商学院培养方案版本号:2016版一、学科概况会计学学科点从1990年起招收本、专科生,1992年教育部正式批准设《会计学》专业,1998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开始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下招财务与会计学方向博士研究生。

2005年在“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设立了“会计学”二级学科博士点。

2010年获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现有教师15人,其中教授4人(博士生导师4人),副教授8人。

建有会计综合模拟实验室、ERP实验室、沙盘模拟实验室等实验平台。

近五年来本学科点获国家自科基金6项、国家自科青年基金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3项、教育部人文社科5项资助。

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50多篇,CSSCI或ISTP检索 110篇,EI检索28篇,CSCD检索5篇;7项相关科研与论文获省部级奖励。

本学科立足会计学学科前沿,服务社会和国家经济发展,在教学、科研和研究生的培养中,已形成循环经济与会计、反倾销会计、会计管理信息系统、审计理论等多个有特色的研究方向,承担了一系列国家、省部级和校企合作科研项目,取得了具有一定影响的特色研究成果。

在学术队伍建设和与行业紧密结合的实践应用研究上,在国内具有一定的学科优势,并在多年教学和科研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

二、研究方向三、培养目标本学科通过系统学习与实践,培养具有较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应用型高层次会计专门人才。

本专业学位获得者毕业后,能够胜任会计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证券与投资公司、金融与保险公司、会计事务所等有关单位的财务、会计和审计方向的主管工作。

基本要求为:1.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会计、财务、审计及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培养方案【模板范本】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培养方案【模板范本】

会计学专业全程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与专业特点(一)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具备会计及经济学、管理学与法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在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科研机构从事会计管理及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特点和培养要求本专业立足于我校国家级重点学科-—会计学,依托我校经、法、管、文、理综合发展优势,把学生培养成为以会计学专业为核心,具有较宽厚的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相融通的学科背景的专门管理人才.通过本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内容的学习与训练,学生基本达到以下培养要求:1.熟练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备组织和管理大中型单位会计工作的基本技能;2.掌握从事现代会计管理工作所必须具备的管理、经济、法律、审计等基本知识;3.熟悉与会计工作有关的经济、管理、财政、金融、税收及财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4.了解会计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发展动态,熟悉国际会计惯例;5.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能力,以及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6.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与决策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7.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以及团队精神与合作意识;8.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尚的人格和社会责任感;9.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艺术;10.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较高的外语水平。

(三)主干学科与主要课程主干学科:会计学。

主要课程: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学、财务管理学、现代会计学(英文原版)、国际会计学(英文原版)、审计学、会计电算化、管理会计学、会计理论专题、会计制度设计、会计准则与制度、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等。

(四)基本框架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课堂教学。

学生应修满的最低学分数为148学分。

中南大研字(2011)14号 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的通知

中南大研字(2011)14号 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的通知

中南大研字…2011‟14号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的通知全校各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经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七月十六日主题词: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通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办公室 2011年7月16日印发-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办法(2010年4月制定,2011年6月第一次修订,2011年7月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09‟1号)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旨在有效落实以科学研究为导向的导师负责制,全面提高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逐步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建立具有激励功能的研究生招生机制和奖助金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港澳台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除外。

第二章招生与学制第四条研究生招生规模依据学科建设需要、导师科研项目和经费以及社会需求等进行动态调整。

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适当倾斜,对基础学科适当扶持,向研究水平高、科研项目多的导师适当倾斜。

第五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至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至5年。

第六条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未能毕业的,一般按结业处理。

如需延长学习年限,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同意、培养单位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批准。

延长学习年限一年及以上的,每年按其入学当年物价部门核定学费标准的二分之一缴纳延长学习年限期间的学费。

-2-第三章研究生奖助金体系第七条学校研究生奖助金体系,由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研究生教育创新基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学项目构成。

第八条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专心学业,并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参与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综合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及基本要求面向会计职业,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具体要求为:(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积极进取精神,具有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

(二)掌握现代会计理论与实务及其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对多变的商业环境的适应能力、国际视野和战略意识,具有会计工作的领导潜质。

(三)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四)身心健康。

二、培养方向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其办学优势和社会需求设置培养方向,并根据培养方向设置课程模块,制定具体培养方案。

三、招生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非会计类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入学后、开课前需参加会计学综合知识考试(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考核合格后可以按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学习,考核不合格者则需补修相关专业课程(包括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等内容)后继续学习。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五、培养方式(一)鼓励采用案例教学方法并逐步增加在教学中使用案例的比例,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强调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开辟第二课堂,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政府官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二)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三)实行学分制。

总学分不少于40学分。

(四)成立导师组或实行双导师制,发挥集体培养作用,并适当吸收企业与政府部门中相关人员参加论文指导工作。

(五)加强实践环节。

(六)重视和加强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的培养。

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硕士培养方案

会计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用型)一、培养目标应用型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及相关学科知识,系统掌握现代会计、财务管理以及审计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独立进行相关专业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胜任政府部门与大中型经济组织会计、财务与审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1. 专业简介我校会计学专业本科是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设立的,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1997年,会计学科被评为财政部部属院校两个重点学科之一,2002年被评为全国五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会计学专业被评为省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省优势学科。

2. 研究方向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根据2007年3月2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企业改制与上市、企业盈余管理、企业伦理与职业道德、CFO领导艺术与管理技巧等。

**选修课按照五个研究方向进行设置,备注栏表示该课程仅面向该研究方向的学生开设,非备注研究方向的学生不能选修该课程,学生必须在对应研究方向的选修课程选满10学分的课程,即5门课程。

***《高级会计实务研究》、《高级财务实务研究》、《高级审计实务研究》、《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等四门CPA课程的选修学分不计入38学分之。

注:除上表所列课学分外,我校硕士研究生还需完成实践与创新环节的10学分修读。

五、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用闭卷笔试、面试、提交论文、答辩等多种考查方式。

其中,必修课一般采用“考试”形式,选修课可根据情况采用“考试”和“考查”等形式。

六、科研与学位论文应用型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位课程学习的同时,应注意自身科研和写作能力的训练与提高,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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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专业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学术型)一、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具备扎实、宽广的理论功底,掌握主流的研究方法并具有国际化的研究视野,使其具有相应的创新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活动的能力。

经过系统地训练和培养,使学生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研究作风,具备开拓进取的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有较大地提升,能够熟练地利用各种学术资源获取文献,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进行专业数据的处理和统计分析,能适应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1. 专业简介我校会计学专业是1952年全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时设立的,1978年获硕士研究生招生权,1981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8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1995年获准建立博士后流动站。

1997年,会计学科被评为财政部部属院校两个重点学科之一,2002年被评为全国五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2004年成为全国首批21家会计专业硕士学位教育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会计学专业被评为湖北省品牌专业,2008年被评为湖北省优势学科。

2. 研究方向设立会计理论、财务理论、审计理论等基本研究方向。

学生入学时可不选具体的研究方向。

学生在入学一年后,可以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以及所形成的前期成果,在导师的认同下,确定自己的具体研究方向,报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即可。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根据2007年3月2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议,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分配注:①“会计专题学术研讨”课程分两个学期开设,各17学时。

每两周安排一个单元(4学时)。

②除上表所列课内学分外,我校硕士研究生还需完成实践与创新环节的10学分修读。

五、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点,分别采用闭卷笔试、面试、提交论文、答辩等多种考查方式。

其中,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统一采用“考试”形式,选修课可根据情况采用“考试”和“考查”等形式。

六、科研与学位论文本专业研究生在学位课程学习的同时,应注意自身科研和写作能力的训练与提高,为撰写硕士学位论文打好基础。

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在CSSCI期刊或会计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的会计专业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字数不少于5000字论文至少一篇,或以第二作者身份与导师合作公开发表字数不少于5000字论文至少一篇,方可准予毕业。

研究生在课程学习结束、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经认真考核后,方能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未修满学分的研究生不得申请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和进行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并要求有新见解。

学位论文撰写在第五、六学期进行,但在此前应当履行规范的选题与开题报告程序。

开题报告会由教研室组织,至少有3位以上的硕士生导师参加,其考核成绩包括书面报告成绩和口头报告成绩两部分。

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的五月底前完成。

第四学期,研究生根据其应当选定的研究方向,在导师指导下提出学位论文选题,初步搜集资料并形成规范的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中应当有比较全面与规范的文献综述内容,且其篇幅不得少于5000字,开题报告前所阅读的中外参考文献数量应当达到学校基本要求。

开题报告一般包括选题意义的论证、研究动态综述、研究内容与方法的初步设计、主要参考文献,以及研究时间安排等主要内容,其中研究内容宜延伸到章、条、款三个基础层次。

开题报告经导师审核和导师组审核批准后,研究生进行相关资料的深入收集和社会调查工作,并提出论文详细写作提纲,经导师审阅、修改后撰写论文。

论文初稿由导师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根据意见修改定稿。

导师签署送审意见后,进入研究生论文的答辩前评审程序。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在第六学期进行。

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和评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控制办法》(2003年5月制定,2008年8月修订)执行。

七、实践与创新环节在实践与创新培养环节,研究生须至少修完10学分。

其中毕业实习为必修项目,计4学分;其他项目为选修,共计6学分。

具体要求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准。

八、培养方式本班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制。

在导师组、教学指导小组和导师指导下,研究生完成学位课程及其他课程的学习和撰写硕士学位论文。

导师根据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注重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提高其综合素质。

在研究生培养期间,充分发挥导师的专长和主导作用,以及研究生导师组、教学指导小组和教研室的集体作用。

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使研究生结合学位课程的学习,系统地掌握现代会计学的基本理论与方法。

采用启发式、研讨式、互辩式等教学方式,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思维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安排研究生参加必要的课题项目研究、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和研讨班。

通过安排社会实践和专业工作实习,使研究生了解社会经济发展和专业工作的现实,提高研究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专业工作胜任能力。

在教研室的配合下,进行适当的教学实践。

注重培养研究生的自学能力,要求其自觉地利用时间,多读书、勤思考。

在拓宽、加深专业知识的基础上,积极关注本学科的最新发展动向,研究实务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注意了解、掌握相关学科的新知识。

采取有效方式,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高研究生的思想水平和道德修养,引导其德、智、体全面发展。

附表1:学术型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注: 会计专题学术研讨分两个学期开设,每两周授课一次,一次4课时。

学术型会计学专业跨学科及同等学力人员补修课程安排表备注:硕士研究生跨专业及同等学力人员必须补修至少三门本科阶段专业核心课程。

阅读参考书目为了保证研究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达到预期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有计划地阅读如下参考资料。

另外,还应结合讲课内容阅读教师指定的有关文献、资料。

(一)主要论著1.李醒民.2001.科学的精神与价值.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德]卡尔·马克思、弗里德里希·恩格斯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2004.资本论(第1卷-1867、第2卷-1885-恩、第3卷-1894-恩).北京:人民出版社3.宋承先主编.1998.西方经济学名著提要.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4.孙耀君主编.1995.西方管理学名著提要.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5.[美]米尔顿•弗里德曼著,胡雪峰,武玉宁译,胡雪峰校,弗里德曼文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1年6.[美]R.科斯、A.阿尔钦D.诺斯著,刘守英译.1994.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7.[美]哈罗德·德姆塞茨,段毅才等译.1999.所有权、控制与企业.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8.[美]科斯、[美]哈特、[美]斯蒂格利茨等著,[瑞]拉斯·沃因、[瑞]汉斯·韦坎德编,李风圣主译. 2003.契约经济学.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9.张维迎.1995.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0.张维迎.1996.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1.杨时展(沈如琛选编).杨时展论文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12.郭道扬.会计史研究(第一巻、第二巻、第三巻).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2004年13.葛家澍、刘峰.中国会计大典——会计理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14.葛家澍、林志军.现代西方会计理论.厦门大学出版社,2002年出版(或更新的版本)15.阎达五.会计管理结构─对中国会计理论建设的若干思考. 北京出版社,1990年16.余绪缨.会计理论与现代管理会计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9年17.易庭源.新战略管理会计——资金运动会计理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年18.谢德仁.企业剩余索取权.分享安排与剩余计量.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19.张朝宓等.当代会计实证研究方法.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年20.项怀诚.新中国会计五十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9年21.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研究文献摘编(1979~1999)——会计基础理论卷、财务会计卷.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年22.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编.2005.会计准则研究文库(1~10).大连:大连出版社23.许家林.西方会计学名著导读.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出版24.[美] 艾哈迈德•里亚希-贝克奥伊.钱逢胜等译.会计理论.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25.[美]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编,娄尔行译.论财务会计的概念.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年26.[美]约翰•A.克里斯滕森,乔尔•S.德姆斯基,程小可等译.会计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27.[美]亨利•I.沃尔克,詹姆斯•L.多德,米歇尔•G.迪尔尼,陈艳,孙丽霞译.会计理论(第六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年28.[加拿大]威廉•R.斯科特,陈汉文等译.财务会计理论(2003).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年29.[美]罗斯•L.瓦茨、杰罗尔德•L.齐默尔曼,陈少华、黄世忠等译.实证会计理论.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年30.W.A.佩顿、A.C.利特尔顿著,厦门大学会计系翻译组译. 公司会计准则导论. 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31.Wilkinson, Cerullo, Raval, Wong-On-Wing. Accounting Information System –EssentialConcepts and Applications. 中信出版社,2003年32.Frederick L. Jones, Dasaratha V. Rama. Accounting Information System –A Business ProcessApproach.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33.William R.Scott. Financial Accounting Theory,2006,4th34.Ross L.Watts & Jerold L. Zimmerman. Positive Accounting Theory,198635.ASB.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2008.IASC Foundation PublicationsDepartment, 2008。

(二)期刊36.Accounting Review37.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38.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39.Journa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40.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41.Accounting, Organizations and Society42.Review of Accounting Studies43.Auditing: A Journal of Practice and Theory44.Accounting Horizons45.Journal of Accountancy46.Accountancy47.《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主办48.《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主办49.《管理世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50.《会计研究》,中国会计学会主办51.《审计研究》,中国审计学会主办52.《中国财务与会计研究》,清华大学、香港理工大学主办53.《中国会计评论》,北京大学等主办54.《中国会计学刊》,中山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合办55.《会计论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研究所主办56.其他重要期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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