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RT-3 熔点仪年度校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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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校验目的
1.1. 通过对熔点仪外观、示值误差、示值重复性、线性升温速率误差等项目的
检定,确认熔点仪各项指标符合要求,能够用于熔点的准确测定。
2. 职责
2.1. 质量部:负责校验方案和报告的起草、审核、批准。
2.2. QC部:负责校验方案的实施,校验记录的填写。
3. 校验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701-2008 熔点测定仪
4. 设备基本情况
6.1. 仪器外观
6.1.1. 仪器应有下列标志:仪器名称、型号、制造厂名、出厂时间和仪器编号
6.1.2. 仪器面板的功能键应操作正常,标志清晰、完整。数显功能的显示应清晰、
完整。
6.1.3. 仪器加热部分的加热元件应完好,传温介质应清澈均匀、无凝结、无沉淀
或无絮状物产生。
6.2. 仪器示值误差、示值重复性、线性升温速率误差要求见下表
7.1. 检定环境
7.3. 仪器示值误差的检定
7.3.1. 试样的制备:将熔点标准物质置于玛瑙研钵中研细并干燥。取一长约800mm
的干燥、洁净玻璃管,直立于磁板或玻璃板上。将装有熔点标准物质的毛
细管自上口放下,使其自由落下,反复投落8次,使标准物质粉末紧密集
结于管底,其高度应为3mm。
7.3.2. 仪器的起始温度设定在低于熔点值15℃(升温速率为1.0℃/min)处。当传
温介质达到稳定的设定温度后,将毛细管置于传温介质中合适的位置,按
设定的升温速率升温进行检定;
7.3.3. 目视判断毛细管熔点(全熔点)的准则:毛细管内的试样全部液化(澄明)
时的温度称为全熔温度或全熔点。
7.3.4. 仪器以1.0℃/min的升温速率升温,重复测量毛细管熔点(全熔点)三次,
其三次测量的平均值与相应速率的标准物质的毛细管熔点(全熔点)标准
值之差值为仪器的示值误差,按下式计算仪器的示值误差:
式中:
—示值误差;
—三次熔点测量值的平均值;
—熔点标准物质的标准值
7.4. 仪器示值重复性的检定
7.4.1. 试样的制备同仪器示值误差的检定。
7.4.2. 设置仪器温度低于标准物质熔点值15℃,当达到设定温度时,控制加热台
以1.0℃/min的速率升温;
7.4.3. 根据仪器经常使用的测量范围,选对甲氧基苯甲酸熔点标准物质,在相同
的测量条件下,连续重复测量6次,其标准差为仪器的示值重复性;
式中:
s—标准差;
n—测量次数;
—第i个测量值;
—n个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
7.5. 仪器线性升温速率误差
7.5.1. 使用仪器本身的数字温度计测量温度,以秒表计时,检定线性升温速率。
仪器在其量程范围内,选择接近最高(180℃左右)和最低量限(160℃左
右)的两处进行线性升温误差的检定。
7.5.2. 仪器以1.0℃/min的升温速率进行升温,经过(3~5)min后开始计时,每
分钟记录一次温度测量值,连续测量10个数值。
7.5.3. 分别对两组各10个时间和温度的测量值进行处理,根据下式计算线性升温
速率误差:
式中:
—第i+1分钟的线性升温速率误差;
—第i分钟测量的温度值;
—第i分钟;
—设定的线性升温速率1.0℃/min;
i—1,2, (10)
熔点仪最低量限线性升温速率误差(1)
熔点最高量限仪线性升温速率误差(2)
8. 检定结果汇总
检定结果汇总表
9.1. 校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本校准规程及标准操作规程执行,出现个别校
准项目不符合标准结果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重新校准不合格
项目或全部项目,分析不合格原因,相关不合格项目及处理过程、处
理结果必须全部记录在案。
10. 偏差处理
10.1. 确认校准过程中是否出现偏差,若有偏差,按《偏差管理规程》10-
1006进行处理。
11. 校准结果及评价
11.1. 验证小组根据设备验证情况对验证结果进行综合评审,做出验证结论,
由验证委员会确定校准周期。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