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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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
南
实施指南
山东鑫山工贸有限公司
2016-06-08
目录
目录2
1目的2
2范畴3
3定义3
4职责4
5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差不多要求
6事故隐患分类和等级认定8
7事故隐患排查方式、频次11
8事故隐患排查内容12
9事故隐患的评审和评估18
10事故隐患的报告和统计分析
19 11事故隐患的处理20
12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21
13事故隐患倒查21
1目的
对生产过程及安全治理中可能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
态或治理缺陷等进行辨识,以确定隐患、危险、有害因素或缺陷的存在状态,以及它们转化为事故的条件,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排除或操纵隐患和危险、有害因素,保证企业生产安全。
2范畴
本指南适用于山东鑫山工贸有限公司生产装置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定义
3.1咨询题是指尚未构成事故隐患的小缺陷或不符合,发觉后能赶忙纠正或整改,即使发生,人员也可不能受伤、可不能缺失工作时刻、缺失财产,企业内部声誉不受阻碍,例如:现场卫生。
3.2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治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危险状态、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和治理上的缺陷。包括:
(1)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治理等方面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情形。
(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制度未作明确规定,企业危害识不过程中识不出作业场所、设备设施、人的行为及安全治理等方面存在的缺陷等。
3.3安全检查(即隐患排查)
3.3.1综合性检查是指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治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治理制度落实情形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3.3.2专业检查要紧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外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不进行的专业检查。
3.3.3季节性检查是指按照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要紧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3.3.4日常检查是指班组、岗位职员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外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大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3.3.5节假日检查要紧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专门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专门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3.3.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4职责
4.1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的治理机制,落实从要紧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责任,并加大对落实情形的监督考核,保证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
4.2企业要紧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2.1企业要紧负责人保证隐患治理资金投入,及时把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形,治理重大隐患前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4.2.2企业分管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形,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显现的咨询题,及时向要紧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形,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3企业安全或生产调度部门在接到有关自然灾难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难可能危及生产装置运行和人员安全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大监测等安全措施。
4.4企业安全治理部门负责公司(厂)级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验证,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形,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负责公司各类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判工作;负责各单位上报事故隐患的统计、汇总工
作;负责定期组织各专业职能治理部门和各专业技术委员会或人员评审、修订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安全检查表,持续提升安全检查深度和广度。
4.5企业各级生产经营单位的要紧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所属安全治理部门和专业职能科室、车间、工段(班组)负责本单位或本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判工作;负责事故隐患的缘故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形,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4.6企业各专业职能和行政治理部门负责本专业(单位)系统内安全检查及事故隐患的排查、评估、整改的评审评判工作;负责事故隐患的缘故分析、倒查和统计上报工作;同时应当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形,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4.7综合检查、节假日检查分不由企业安全治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各公司、车间(科室)、工段(班组)组织本单位人员实施。公司(厂)级的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安全治理部门)组织实施,其它部门配合并组织本单位、本专业的检查。
4.8专业性检查分不由各专业职能治理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本专业人员实施(以下由各企业结合实际职责分工实施)。
4.8.1技术部门负责组织工艺技术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8.2设备部门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8.3动力车间负责组织电气外表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8.4供应科负责组织在建构筑物(竣工移交后的建构筑物由使用单位负责检查修理)、外来施工队伍及施工安全措施及物资存放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8.5办公室负责组织文件、记录、治理方面的专业性检查;4.8.6销售科负责组织原料供应、产品销售、车辆运输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8.7 安全科负责组织防火、防爆、应急器材、劳动防护用品、治安防控方面的专业性检查。
4.9季节性检查分不由安全治理部门、各专业职能治理部门的负责人,按照不同季节气候特点组织本单位或本专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10日常检查由各级治理人员和岗位职员巡回检查,各级治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畴内进行检查;岗位职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