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常见案件举证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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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法律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案件是指涉及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纠纷案件。

在民事案件中,举证是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了帮助当事人更好地进行举证,本文将针对法律常见民事案件,提供一份举证指引。

二、民事案件举证原则1. 充分原则: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和提供与案件有关的一切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

2. 对等原则:当事人之间应平等地对待对方,不得恶意妨碍对方举证。

3. 实质原则: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不得提供虚假证据。

4. 及时原则:当事人应在诉讼过程中及时提供证据,不得拖延。

三、常见民事案件举证指引1. 合同纠纷案件(1)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证据,如合同文本、协议书、电子邮件等。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发票、收据等。

(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

(4)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人证言。

2.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证据。

(4)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3.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车辆行驶证、驾驶证、事故认定书等。

(4)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医疗费用单据、误工费等。

4. 劳动争议案件(1)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等。

(2)工资支付凭证、加班费、奖金等。

(3)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凭证。

(4)工作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疾病等情况的证据。

5.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买卖合同文本、协议书等。

(2)货物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地点等证据。

(3)货款的支付凭证、收据等。

(4)货物验收报告、检验报告等。

6.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1)侵权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等证据。

(2)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证据。

(3)侵权行为人的过错、故意或过失的证据。

法律纠纷案件指引(3篇)

法律纠纷案件指引(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因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案件。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法律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为帮助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和应对法律纠纷案件,本文将对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注意事项及法律依据进行详细指引。

二、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1. 诉讼前的准备(1)明确诉讼请求:当事人应明确自己的诉讼请求,包括要求法院判决的事项、诉讼理由等。

(2)收集证据:当事人应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

(3)选择法院:根据案件性质和地域管辖原则,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2. 提起诉讼(1)提交诉状: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诉状,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2)缴纳诉讼费:当事人按照法院的要求缴纳诉讼费。

3. 诉讼过程中的程序(1)法院受理:法院对诉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2)证据交换:当事人提交证据,进行证据交换。

(3)开庭审理:法院开庭审理案件,当事人进行辩论。

(4)判决或裁定: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或裁定。

4. 诉讼后的执行(1)申请执行: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判决或裁定。

(2)执行措施: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强制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三、法律纠纷案件注意事项1. 注意时效:法律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诉讼时效的,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2. 合理选择律师:当事人应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口碑的律师,以便在诉讼过程中得到专业指导。

3. 诚实陈述:当事人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隐瞒、伪造证据。

4. 积极应诉:当事人应积极参与诉讼,按时参加庭审,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

5. 注意保密:当事人应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得泄露案件信息。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5. 相关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五、结语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当事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维权。

举证材料指引大全

举证材料指引大全

举证材料指引大全活着的法律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应当提交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具体诉讼请求已经仲裁,非经过仲裁处理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驶证、驾驶证等)。

6、提交肇事车辆、受损车辆购买当年第三者强制责任险的证明。

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

四、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1、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鉴定部门出具的法医报告、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包括伤者与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护理人员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资单、扣发工资证明,没有单位的如个体工商户等提供收入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发票等等。

刑事证据标准指引(权威参考)

刑事证据标准指引(权威参考)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黔高法[2016]47号 2016年4月27日印发)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以下简称《证据要求》),主要是针对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收集固定证据及侦查终结后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向人民法院移送案件提起公诉时的基本证据要求做出一般性规定,为下一步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准备。

基本证据要求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一般规定,主要对各类案件都通用的证据基本要求予以规范,二是对省公、检、法机关办理的几类常见案件(故意杀人和伤害案件、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毒品案件)的个别化证据要求加以规范。

目录一、一般规定1 适用范围2 遵守法定程序3 证据概念、种类4 证明对象5 免证事实6 推定7 举证责任8 证明标准9 证明效力10 全面收集证据11 物证、书证的提取、扣押12 物证、书证的收集13 物证、书证的固定14 证人、被害人询问笔录1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笔录16 勘验、检查笔录17 辨认笔录18 鉴定意见19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20 技侦资料的转化21 量刑证据的收集22 前科材料23 自首、立功材料24 被害人过错材料25 程序性材料的收集证明强制措施合法性的材料证明搜查、扣押、查询、冻结行为合法性的材料证明讯问行为合法性的材料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证据1 立案证据报案、控告、举报、扭送、投案材料公安机关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现犯罪事实的材料相关部门移送的犯罪材料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2 案件侦破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相关材料到案经过使用警犬侦破的说明材料及录像使用3 勘验、检查、搜查证据现场勘查笔录、照片、录像、制图提取、扣押相关痕迹、物证、书证等4 鉴定意见尸检报告活体伤情鉴定其他鉴定意见5 确认被害人身份的证据6 指认、辨认笔录指认现场笔录辨认凶器笔录辨认相关物品笔录被害人、目击证人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对同案犯的辨认笔录7 视听资料现场监控录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查找物证的录音录像8 通讯及活动证据通讯证据活动轨迹证据9 侦查实验10 被害人陈述及证人证言11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12 证明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能力的证据年龄证据其他刑事责任能力证据13 情况说明三、抢劫、抢夺、盗窃案件证据1 立案证据受案登记表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发现、移送材料立案决定书2 破案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材料抓获经过或到案经过3 勘验、检查、搜查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搜查笔录4 痕迹、物品、生物样本等提取笔录和扣押清单5 鉴定意见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痕迹鉴定生物物证鉴定价格鉴定6 指认、辨认笔录现场指认笔录辨认笔录7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8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9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10 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能力和前科情况11 其他程序性材料12 情况说明四、毒品案件证据1 立案的证据报案、控告、举报或者投案材料公安机关在履行职务中发现涉毒犯罪的材料相关部门移送的涉毒犯罪材料特情提供的材料报案人证言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2 案件侦破的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的材料侦查人员出具的抓获经过或者证言破案报告3 现场勘查、检查、搜查、辨认的证据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照片、录像、制图提取物证、书证、痕迹等笔录及扣押物品清单辨认笔录4 毒品称量、上缴、保管的证据毒品称量记录及照片毒品上缴、保管的材料5 毒品鉴定的证据检材移送的材料毒品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材料6 犯罪嫌疑人活动轨迹的证据乘坐交通工具的材料作案交通工具活动轨迹的材料通讯工具活动轨迹的材料犯罪嫌疑人登记住宿、过路通行的材料犯罪嫌疑人存取汇款的证据材料犯罪嫌疑人活动的录像7 涉案通讯的证据犯罪嫌疑人使用的通讯工具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手机卡及机主信息的材料涉案的通话记录、短信、微信、qq 聊天记录、电子邮件、书信等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获取的涉案通讯材料8 毒资的证据查获的现金或银行卡(折)银行支付凭证银行账户交易明细单其他交易凭证9 毒品运输的证据证明运输工具的材料证明毒品运输的托运单、货单、仓单、邮寄单等材料10 涉案物品的证据提取笔录、照片及扣押清单物品保管、处理、移送的材料物品权属的材料11 相关鉴定的证据(适用鉴定一般规定内容)12 证人证言13 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14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首、立功的相关材料1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份、刑事责任能力及前科材料16 同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处理的材料17 相关情况说明材料18 技术侦查的材料19 程序性的证据材料正文第一章一般规定1.1 适用范围本证据要求适用于贵州省范围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活动,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和审判的全过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江苏高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江苏高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江苏高院)不久前,江苏高院民六庭下发了《商品装修房买卖合同装修质量纠纷案件审理指南》,获得广泛好评。

现又持续发力,刚刚下发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提速建设工程案件审理周期。

该指引区别于一般程序性的指引,侧重当事人举证方面的指引,应属首创。

既避免让法官成为律师的助理,帮律师梳理证据;也有利将举证事务性要求落到实处,夯实抗辩式诉讼的基础,提高诉讼针对性和诉讼效率!其附件3.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证据分类汇总清单示例。

其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常见、必备以及可能影响裁判结果的要素事实以简明证据填表形式列明,为法院、律师和当事人极大减轻了诉讼负担。

江苏高院民六庭这种结合特定类型案件共性特征,有针对性化繁为简的有益探索,值得分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相关部门:为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承担诉讼义务,推动建设工程案件审理周期长难题的解决,省法院民六庭经专题调查研究形成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现予印发,供全省法院参考。

在此类案件引导当事人参加诉讼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的,请及时报送省法院民六庭。

特此通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六庭2019年12月24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指引(2019年12月,第1版)为方便当事人参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承担诉讼义务,就相关事项择要指引如下:一、管辖问题的确定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由建设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管辖不得违反专属管辖以及有关级别管辖的规定。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综合民事诉讼法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以及诉讼标的额大小,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0、广东法院诉讼指引(2013版)

20、广东法院诉讼指引(2013版)

广东法院诉讼指引(2013版)目录第一部分小额诉讼指引一小额诉讼的范围二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情形三小额诉讼程序须知四小额诉讼答辩须知五小额诉讼判决须知第二部分民事诉讼指引一诉讼风险提示二诚信诉讼及信用风险提示三起诉须知四管辖须知五举证须知六保全须知七诉讼权利和义务须知八诉讼代理须知九涉外民事诉讼须知十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须知十一诉讼费缴费须知十二诉讼费速算公式十三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须知十四诉讼费退费须知十五特殊程序诉讼须知(二)破产案件立案须知(三)督促程序案件须知(四)公示催告案件须知十六常见民商事案件举证须知(一)婚姻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二)继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三)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四)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五)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八)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九)房屋产权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二)合作建房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四)建筑装修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五)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六)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七)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八)合伙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九)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须知十七上诉须知十八民事案件申请再审须知十九民事案件判后答疑须知二十判后答疑流程图二十一诉讼期间提示二十二案件的审理期限和审限的计算第三部分刑事诉讼指引一刑事自诉案件须知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须知三刑事诉讼辩护和代理须知四刑事案件申诉须知第四部分行政诉讼与国家赔偿指引一行政诉讼须知二行政诉讼上诉须知三行政赔偿诉讼须知四司法赔偿须知第五部分执行指引一申请强制执行风险告知书二主动执行告知书三民事、行政案件申请执行须知四申请先予执行须知附件一诉前联调指引一什么是诉前联调二诉前联调有什么好处三诉前联调流程图四诉前联调范围五诉前联调程序六诉前联调与司法确认七诉前联调文书样式附件二常用诉讼文书样式一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一)民事起诉状(二)民事答辩状(三)民事反诉状(四)民事上诉状(五)民事撤诉申请书(六)民事再审申请书(七)缓、减、免交诉讼费申请书(八)诉讼保全申请书(九)财产保全担保书(十)公示催告申请书(十一)公示催告程序票据记载事项确认书(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十三)授权委托书二刑事诉讼文书样式(一)刑事自诉状(二)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三)刑事上诉状(四)刑事申诉书三行政诉讼文书样式(一)行政起诉状(二)行政上诉状四国家赔偿诉讼文书样式国家赔偿申请书五执行程序文书样式(一)执行申请书(二)先予执行申请书第一部分小额诉讼指引一小额诉讼的范围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案件标的额为立案时上一年度广东省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下列民事案件,可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借款、买卖、租赁、借用、承揽、农村土地承包、储蓄存款和服务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

法律纠纷案件应对指引(3篇)

法律纠纷案件应对指引(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纠纷是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涉及到个人、企业乃至国家利益。

面对法律纠纷,正确的应对策略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为当事人提供一份全面的、具有操作性的法律纠纷案件应对指引,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了解法律纠纷的类型1. 民事纠纷:包括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

2. 刑事纠纷:涉及犯罪行为,如故意伤害、盗窃、诈骗等。

3. 行政纠纷: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

4. 国际纠纷:涉及跨国法律关系,如国际贸易纠纷、国际投资纠纷等。

三、收集证据,做好准备工作1. 证据收集:证据是诉讼的关键,当事人应积极收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书面证据:合同、协议、公证书、银行流水等。

(2)视听证据:录音、录像、照片等。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应真实、合法、具有说服力。

(4)鉴定意见:涉及专业领域的案件,如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可申请鉴定。

2. 法律咨询: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当事人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证据的合法性。

3. 制定诉讼策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如调解、仲裁、诉讼等。

四、选择合适的解决途径1. 调解: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一种便捷、高效的方式。

当事人可尝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降低诉讼成本。

2. 仲裁:仲裁具有专业、公正、高效的特点,适用于商业纠纷。

当事人可自愿选择仲裁解决纠纷。

3. 诉讼:诉讼是解决法律纠纷的最终途径。

当事人应充分了解诉讼程序,准备相关材料。

五、参与诉讼程序1. 立案:当事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将立案通知当事人。

2. 开庭审理:法院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开庭审理,当事人应按时参加。

3. 举证质证:当事人就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举证、质证。

4. 裁判: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

六、执行阶段1. 依法申请执行: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依法申请执行。

2. 执行异议:被执行人如对执行有异议,可依法提出。

3. 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纠纷处理流程及指引

纠纷处理流程及指引

纠纷处理流程及指引∙一、纠纷提交和协商流程∙二、纠纷裁决流程∙三、纠纷裁决指引∙四、航空大小包“未收到货”纠纷处理∙五、如何避免及解决纠纷一、纠纷提交和协商流程交易过程中买家提起退款申请,即进入纠纷阶段,须与卖家协商解决。

关于流程详见下图:流程详细阐述:一、买家提起退款申请1、买家提交退款申请的原因:1)未收到货;2)收到的货物与约定不符。

2、买家提交退款申请时间:卖家填写发货追踪号以后,根据不同的物流方式买家可以在不同的期限内提起退款申请:商业快递(UPS/DHL/FEDEX/TNT):第6天-第23天;EMS/顺丰:第6天-第27天;航空包裹发货:第6天-第39天。

3、买家端操作:在订单的详情页中,买家可以看到按键“Open Dispute”,点击该按钮就可以提交退款申请,当买家提交退款申请时纠纷即产生。

提交后,买卖双方可以就退款申请进行协商解决,协商阶段平台不介入处理。

二、买卖双方交易协商买家提起退款申请后,需要卖家的确认,卖家可以选择同意纠纷内容进入纠纷解决阶段,或者拒绝纠纷内容与买家进一步协商,页面如下图:1、卖家同意纠纷内容若卖家同意买家提起的退款申请,可点击“同意纠纷内容”进入纠纷解决阶段。

买家提起的退款申请有以下两种类型:1)买家未收到货,申请全额退款:卖家接受时会提示卖家再次确认退款方案,若同意退款申请,则退款协议达成,款项会按照买家申请的方案执行退款;2)买家申请部分退款不退货:卖家接受时会提示卖家再次确认退款方案,若同意退款申请,则退款协议达成,款项会按照买家申请的方案执行部分退款及部分放款(确认页面如下):3)买家要求退款退货:若卖家接受,则需要卖家确认收货地址,默认卖家注册时候填写的地址,若不正确,则点击“修改收货地址”进行修改(如下图):卖家确认了收货地址后,需要等待买家退货,买家需在10天内填写退货单号,若10天内未填写,视买家放弃退货,系统直接放款给卖家。

卖家确认收货地址后,到买家填写退货订单号的30天内,卖家均可以选择放弃退货,则系统直接退款给买家。

证据指引规则列表

证据指引规则列表

证据指引规则列表民事诉讼举证指引民事诉讼举证指引一、证据种类及特征1、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有七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

2、证据应当内容真实、取得方式合法并且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否则将不予采纳。

二、举证要求3、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民事行政案件申请再审举证指引民事行政案件申请再审举证指引一、由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且生效后未满二年的法律文书。

二、证明申请再审人是合格的申请再审主体的证据及双方当事人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

三、证明申请再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证据:(一)证明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证据”“新证据”指:1、判决后才出现的足以证明原判决、裁破产案件的立案指引破产案件的立案指南一、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具有法人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二、破产案件的立案流程:立案庭审查申请人提交材料是否齐备——移送民二庭听证审查——决定是否立案——通知申请人。

三、企业法人申请破产,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指引(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立案指南(中级人民法院)一、法院受理行政、国家赔偿案件的立案范围(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我院受理下列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申诉和申请再审立案指引申诉和申请再审立案指南一、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1、原审违反法定程序的,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的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3、拟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定、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4、原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原裁判依据的主要事实被变更或撤销的6、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指引(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立案指引(中级人民法院)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审案件是指争议标的在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传统民事案件、商事合同、房地产纠纷等案件,或期货合同纠纷案件、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以及涉外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申请破产还债案件,且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

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

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

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民事案件证据清单制作指引(内部使用)民事案件证据清单是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民事案件中提交法庭的证据目录,是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与所提供证据的桥梁和纽带,证据清单的制作优劣直接影响到法庭对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认定,影响案件处理结果。

为了实现证据清单的效能最大化,使法庭更有效率的采信我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为此我们制定本指引,以供团队内部使用。

1.证据清单制作原则1.1遵守法院有关证据清单的基本规范;1.2效率使用原则;1.3便于引用的原则;1.4高雅美观;1.5简单得体。

2.证据清单的分类1.1法院要求统一使用的证据清单。

1.2为方便庭审而制作的证据清单或举证意见。

3.证据清单的主要内容3.1标题;3.2案件信息;3.3提供人信息及提供时间;3.4证据序号或编号;3.5证据材料名称;3.6证明对象;3.7证据页码;3.8证据类型。

4.证据清单的制作标准4.1页面布局4.2 标题的设置与排版“民事案件证据清单”设置为宋体小四号字,然后上面增加一个回车,即一个空行。

然后将“民事案件证据清单”的字体设置为华文中宋小二号字,加黑。

4.2.2 标题“民事案件证据清单”的行间距设置为1.5倍,段前设置为1行,段后设置为1行。

4.3证据清单的表格设置“民事案件证据清单”下方插入“表格”。

(1)序号(证据编号);(2)证据材料名称;(3)证明对象;(4)页码(非页数);(5)原件;(6)复印件。

(1)第一行(倒数第二行)“以上证据材料共计”:宋体小四,加黑。

(2)第二行(倒数第一行)为提交人信息及提供时间:宋体小四,加黑。

4.4序号设置“1”开始起编。

4.5证据材料名称的设置:4.6证明对象的设置:4.6证明内容前应当加注“证明:”。

4.7原则上证据的证明对象,应当与民事起诉状或答辩状中所主张的事实一一对应。

受贿罪办案证据指引

受贿罪办案证据指引

受贿罪办案证据指引一、前言受贿罪作为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对于打击腐败、维护法律权威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受贿罪办案中,证据是非常关键的因素,只有充分的证据才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公平,对于罪犯处以合适的处罚,使其得到应有的惩罚。

因此,在受贿罪办案中,合法有效的证据是极为重要的。

本文旨在探讨受贿罪办案证据的指引,分析受贿罪办案中证据的类别、获取途径、举证要求、证明效力和运用方式等方面,以期对广大从事此类案件的执法人员提供一些参考和帮助。

二、受贿罪办案证据的类别从证据的类别来看,受贿罪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物证:物证是指通过现场勘验或者其他途径获取的与案件有关的物品。

物证可以是现场勘验提取的物品,也可以是案件中犯罪所使用的物品等。

例如:商家的收据、订单、发票等。

2.书证:书证是指案件中所涉及的书面记录,包括合同、凭证、收据、账簿等。

书证可以通过公证机关查验公证,也可以通过发票、合同等方式进行辅助查证。

另外,如果受贿款项是经过转账等方式传递的,也可以通过银行账户等相关证件作为证明。

3.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指目击者或者相关当事人对案件所作陈述的说法。

证人证言通常是作为证据之一,对案件的结果具有重要的影响。

4.鉴定证据:鉴定证据是指对案件相关物品或情况进行专业的鉴定或检测,以达到证明案件的目的。

鉴定证据通常包括检验、鉴定、报告等。

5.视听证据:视听证据是指案件中的录像、录音等相关证据。

录像、录音等证据通常需要经过鉴定、分析等程序,以确保证据有效,确保证据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三、受贿罪办案证据的获取途径证据的获取途径通常包括以下几种:1.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是最直接获得证据的方式之一,可以通过现场勘验收集到物证,同时也可以了解到案件的相关情况。

2.案卷、资料查询:对于涉及到合同、账簿等书证,可以通过案卷、资料等途径查看,以获取证据。

3.证人询问:对于证人证言,执法人员可以直接询问相关证人,了解其所知道的案件情况。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

律师举证、质证指引一、民事案件举证指引 1. 总则 1.1 民事案件的举证是指案件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为说服法庭,而出示证据的诉讼活动。

1.2 下列情况应当帮助客户承担举证责任:(1)在申请立案时,按立案标准提交证据;(2)被告答辩后,就被告的抗辩意见提交证据;(3)针对法庭要求核实的事实提交证据;(4)就出现的新事实提交证据;(5)其他应当举证的情形。

1.3 举证应当使待证事实得到确定,并排除其他合理怀疑。

举证应当坚持最低限度主义,即举证深度必须达到举证责任转移的程度。

1.4 举证必须遵守有关举证时限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法庭的安排。

在未取得法庭书面确认的情况下,所有证据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完成。

1.5 规定的举证时限内不能提供证据的,应当先将能够提交的证据提交法庭,同时向法庭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1.6 举证的原则:(1)极简原则:应当对证据进行合理组织,使之形成完善的证据体系,以提升证据的整体证明力;(2)证明力优先原则:就待证事项,首先使用效力等级最高的证据予以证明;(3)攻防兼备原则:应当全部客观分析所举证据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并事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4)预判反制原则:举证前必须充分预测对方可能采取的质证策略,并针对该质证策略制订反制策略。

1.7 证据依来源不同按证明力由高到低进行如下排序:(1)含有自认内容的证据;(2)法庭依职权独立调取的证据;(3)法院的生效裁决;(4)国家机关持有或出具的证据;(5)公证机关公证的证据;(6)案件当事人共同确认的证据;(7)普通第三方持有或出具的证据;(8)案件一方当事人单方制作的证据。

2. 证据组织与管理 2.1 应当协助客户全面收集案件有关证据。

然后依据《Excel在证据及事实梳理中的应用指引》进行梳理,并依据案件需要进行归纳。

2.2 应当依据诉讼请求所依赖的事实,以及诉讼请求涉及的金额及计算方式,就每个要件事实收集证据。

2.3 应当归纳证明诉讼主张成立所需的证明要素,按每一个证明要素分配证据类别,并区分核心证据和辅助证据。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指引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指引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指引一、起诉须知(一) 起诉的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所需材料1.起诉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注意:(1)诉状需明确被告身份信息及明确诉讼请求。

(2)原告为自然人的,起诉人落款处需由本人用黑笔签名并捺印;原告为公司企业的,起诉人落款处需公司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数量的副本。

如:有2名被告,即需准备起诉状3份。

2.原告主体身份资料一套(1)原告若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原告若为公司企业的,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被告主体身份资料一套(1)如被告为自然人,可以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人口信息及其他可以证明被告具体身份信息的材料;(2)如被告为东莞市辖区内的公司企业,需提供工商登记资料(可到东莞市工商局查询打印机读档案)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在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中心网站上查询打印);(3)如被告为非东莞市辖区内的公司企业,可在企业登记地的工商局网站查询打印工商登记资料及组织机构代码证;(4)被告为非企业法人、组织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微信聊天记录可当证据(附9大电子证据取证、存证、举证指引

微信聊天记录可当证据(附9大电子证据取证、存证、举证指引

定了!微博微信聊天记录可当证据(附9大电子证据取证、存证、举证指引)法律唯你前天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据该决定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电子文件(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位。

目录一、手机短信二、传真件三、电子邮件四、网页证据五、电子聊天记录六、录音七、支付宝证据八、微信证据九、电子照片十、互联网电子数据证据举证指引▌一、手机短信1、如何在法庭上出示手机短信应当庭出示,并将短信内容、发(收)件人、发(收)时间、保存位置等相关信息予以书面摘录,作为庭审笔录的一部分。

举证方也可自愿申请短信公证,并将公证文书作为证据出示,此时手机短信可以不予出示。

2、审查手机短信应注意哪些情况经过法院审查核实符合证据"三性"要求的手机短信,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但因手机短信存在删改的特性,一般情况下不宜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应结合其他证据予以补强,短信证据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 审查发、收件人(姓名及手机号码)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发、收件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确定双方属于案涉当事人;2) 审查手机短信的位置是否出现变动,有无中间删减的情况;3) 审查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否完整,与其他证据是否有矛盾,与待证事实是否有关联;4) 必要时可申请鉴定或向电信运营商作调查。

3、已删除的短信哪里找?1)搜索APP“手机数据恢复精灵”2)打开APP,点击“短信恢复” 3)APP会对手机进行扫描4)扫描完成后可以恢复查看了▌二、传真件由于传真件的真实性较难判断,采用某些技术性手段可以变造内容,同时传真件的保存时间不长,通常传真件经过两三年的时间,字迹会变淡、模糊,纸质会泛黄,故对其真实性及证明力应注意审查。

民商事案件办理程序指引

民商事案件办理程序指引

民商事案件办理程序指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实现对审判工作科学、规范、有序的管理,确保司法公正与效率,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管理是我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对立案审查、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和宣判、宣判后事务处理四个环节所进行的管理。

第三条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司法为民,方便人民群众诉讼;(二)依审判规律管理审判,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三)审判各部门明确责任、畅通流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第四条审判管理办公室是本院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管理的统一协调部门。

第五条本院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流程是:立案阶段→庭前准备阶段→开庭审理和宣判阶段→宣判后事务处理阶段。

第二章立案阶段第六条本院民商事案件立案审查由立案庭负责。

第七条立案庭立案窗口主要承担以下工作:1、审查立案;2、向原告送达相关立案材料;3、告知当事人其它有关事项。

第八条立案窗口在进行立案审查时,应责令原告提交下列材料:(一)原告亲笔签名或盖章的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准备副本;(二)各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及己方授权委托书;(三)与诉讼事项相关的证据材料;(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第九条已决定立案的案件,立案窗口应填写立案登记表,填写收案日期等。

第十条决定立案后,由立案窗口向原告送达下列材料:(一)受理案件通知书;(二)当事人诉讼须知;(三)举证通知书(含各类案件的举证须知);(四)诉讼风险提示函;(五)诉讼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第十一条立案窗口排定案件承办法官后,庭长可根据情况调整承办人。

第十二条对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应当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第十三条上级法院发回重审和指令审理的案件,立案庭登记并排定法官、审判法庭后,在一个工作日内移业务庭。

第十四条当事人在立案阶段提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及先予执行申请的,立案窗口应在立案后一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提交承办法官裁决。

尽主要赡养义务证明书

尽主要赡养义务证明书

‎‎‎‎‎尽主要赡‎养义务证‎明书篇‎一:‎案件‎举证指引‎案件举‎证指引‎房地产案‎件举证知‎识‎‎一、合作‎建房纠纷‎1、提‎供合作建‎房的书面‎合同及补‎充协议等‎证明材料‎。

‎2、‎出地一方‎的合作者‎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证‎明材料。

‎‎3、出‎资一方应‎提供出资‎数额、资‎金到位时‎间等证明‎材料。

‎‎4、提供‎房屋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证明‎材料,房‎屋已建成‎并出售的‎,应提供‎收回资金‎数额及由‎谁占有和‎利润分配‎等证明材‎料。

‎5‎、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1‎、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转‎预售合同‎书。

‎2‎、预售方‎应提供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营业执照‎。

‎3、‎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房‎款数额等‎证明材料‎。

‎4、‎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合同纠‎纷1、‎提供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或‎转让合同‎书。

‎2‎、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转让金数‎额、交付‎时间的证‎明材料,‎如收款收‎据等。

3‎、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有偿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经‎主管部门‎批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4、提供‎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5、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和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四、‎房屋拆迁‎纠纷1‎、拆迁人‎应提供依‎法取得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房屋拆迁‎公告时间‎等证明材‎料。

‎2‎、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出具‎委托拆迁‎合同书。

‎‎3、被‎拆迁人应‎提供被拆‎迁的合法‎建筑的面‎积、结构‎及质量等‎级、附属‎物的名称‎、数量等‎证明材料‎,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年‎龄等户籍‎证明材料‎。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18.07.03•【文号】•【施行日期】2018.07.03•【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已经2018年5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供参考。

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举证质证工作的重要意义。

出席法庭支持公诉是刑事公诉工作的龙头,举证质证是出庭支持公诉的核心环节。

举证质证的质量,直接影响指控犯罪的质量和出庭支持公诉的效果。

随着刑事诉讼立法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变化,特别是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的深入推进,包括举证质证工作在内的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工作面临着新的更高要求,公诉人在庭前审查预测和准备、把握庭审主动权、有效应对庭审变化等方面面临新挑战。

加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对于检察机关深化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效应对庭审实质化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人民检察院要切实加强举证质证工作,更好发挥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职能作用,着力提高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指引》的内容。

《指引》适应建立完善多层次诉讼体系需要,着眼于构建以庭前准备为基础,以当庭指控证实犯罪为核心,认罪与不认罪案件相区别的出庭公诉模式,提升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水平,对举证质证的概念内涵、目标任务、遵循原则、基本要求、一般方法等作了规定,为公诉人出庭举证质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指引》内容,熟练掌握运用举证质证原则和方法,更好履行指控犯罪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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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常见案件举证指引(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合同关系及相关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借款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借款合同。

(2)以抵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抵押合同、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抵押物登记情况的证据;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保证合同或保证函等证据;以质押方式提供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合同、质押动产或质权利凭证交付的证据,以依法应进行出质登记的财产权利出质的,还应提交出质登记的证据。

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证明贷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已向借款人提供合同项下借款的凭证,如借款借据等;(2)证明借款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即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如银行进帐单、现金缴款单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及计算明细(1)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和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借款人还本付息情况的明细清单;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应注明计息时段及适用的利率标准)。

(2)对支持诉讼请求的约定和法定依据作出说明。

(二)、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南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薄、暂住证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登记机关的工商注册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有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或分立、合并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买卖合同、承揽合同关系及从属的担保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买卖合同、承揽合同;(2)订(定)货单;(3)证明要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4)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5)证明担保合同关系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定金合同或音乐会定金的凭证、保函等。

3、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货款事实的信函等;(4)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4、当事人诉讼请求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公式、依据等。

(三)、离婚案件举证指南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暂住证等;2、证明原、被告夫妻关系成立的证据:应提交结婚证,如无结婚证,应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双方系夫妻关系的证明;3、证明原、被告子女情况的证据;4、证明原、被告财产状况及债权债务情况的证据:如房产证、银行存款情况的凭证、车辆所有情况;如在公司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凭证;如有股票,应提交证券公司的股票凭证;如有债权债务,应提供与债权人(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5、证明原、被告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提供双方性格不合、一方有暴力、有第三者或涉赌、涉毒等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

(四)、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南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租赁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2、证明租赁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证明房屋有合法产权来源的证据;(2)租赁许可证及租赁登记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或事实租赁关系的存在;(4)属于房屋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关系合法的证据(如原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3、证明租赁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证明出租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及音乐会时房屋状况的证据;(2)承租人履行合同情况的证据,如交付定金(或保证金或押金)、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的发票或收据等;(3)欠租时间、金额的证明或者欠据。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举证指南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交通事故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本、当地派出所证明当事人主体的证明等证据)。

(5)、辆参加了保险,需提供该车辆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2、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证据(1)事故认定书;(2)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3、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及造成损伤后应赔偿的票据收据,如医疗费用、交通费等。

(六)、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南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本、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3、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的证据(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4、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5、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七)继承纠纷案件举证指南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提交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或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2)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还应提交监护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证明法定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a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b、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c、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d、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也应当作为共同当事人参加诉讼。

其他法定继承人已死亡或者放弃继承权利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

(2)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应提供如下证据:a、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b、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的证明;c、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d、以录间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供有关录音带外,应提供两个心个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的证明;e、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在场见证人的证明。

3、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供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3)证明被继承人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4)证明被继承人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交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相关证据。

4、有具体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八)、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举证指南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产品责任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原告因使用被告生产或经营的产品所受到的损失,如病历、被损毁物品的购物发票等;3、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4、诉讼请求中有赔偿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中有赔偿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南1、证明当事人(原、被告及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建设工程法律关系成立后有变更的,应提交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1)工程预、决算报告;(2)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3)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签证、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提交诉讼请求的计算依据(1)支持诉讼请求的计算方法及计算清单,如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计算清单;(2)当事人认为应当向法庭提交的其他证据。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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