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合集下载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地区分类表[试题]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地区分类表[试题]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地区分类表[试题] 湖北省征地补偿最低标准地区分类表来源:中国土地法律网发布时间:2010-05-05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人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 (鄂政发[2005]11号)一、依法确定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条件和土地价值,决定将全省划分为六类地区(见附件),分类制定全省统一的最低年产值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各类非农业建设项目征地补偿不得低于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

一、二、三、四、五、六类地区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分别为每亩1800元、1200元、1000元、900元、800元、700元。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一、二、三、四、五、六类地区每一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分别为18000元、10000元、8500元、7600元、6800元、6000元。

征收其它无收益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征收其它有收益的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最低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国家和省确定的公路、铁路交通建设项目;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等重点线性工程的建设用地,其征地补偿最低标准采用该线性工程所经过的各市、州、县(市、区)最低补偿标准的平均值。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阅读选项: 自动滚屏[左键停止]作者: 来源: 阅读: 77鄂政发〔2009〕46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精神和我省实际,现将《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以下通称新征地补偿标准)予以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作为中国的重要省份之一,其土地资源一直备受关注。

在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征地补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湖北省制定了一系列的征地补偿标准,以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本文将对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方面的规定。

对于被征地的农民来说,土地补偿费是最为关键的一项补偿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湖北省对被征地的土地进行评估,并按照土地的类型、地理位置、土地利用情况等因素确定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合理的土地补偿费用。

同时,针对因征地而需要安置的农民,湖北省还规定了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以帮助农民顺利安置并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其次,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还对农民的生活补助费做出了详细规定。

在农民因征地而需要转移居住地的情况下,他们往往需要支付额外的生活费用,以应对新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成本。

因此,湖北省规定了针对这部分农民的生活补助费标准,确保他们在征地过程中不会因生活费用问题而受到影响。

除此之外,湖北省还对征地补偿的程序和方式做出了明确规定。

征地补偿的程序应当合法公正,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征地补偿的方式也应当便利快捷,以减少因征地而给农民带来的不便和损失。

总的来说,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征地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

在实际操作中,各级政府部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农民能够依法获得应有的征地补偿,促进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推动湖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

在湖北省的征地补偿工作中,我们应当充分尊重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为农民提供公平合理的补偿,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湖北省能够进一步完善征地补偿标准,提高农民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湖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更大的成就。

最新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Being hurt by a friend is the same as being hurt by a stranger. Don't doubt friendship, people don't owe you, butbeware of those who betray you.(页眉可删)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导读: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1)改变补偿规则,实现双向补偿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因此在之前的拆迁补偿中,只有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

不过从年开始,农民不仅可以领到农村房屋的补偿,而且还可以领取宅基地的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

(2)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从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

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另外,农民在拆迁时可以获得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等。

(3)实现多样化补偿方式供农民自由选择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有2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

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湖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湖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湖北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湖北省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政府征收农村土地时,对农民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规定。

农村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农村改革或者其他公益事业需要,依法收回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则是对农民因土地被征收而需要得到的经济补偿的规定。

首先,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合理公平。

政府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应有的补偿。

补偿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肥力、地理位置、土地利用等因素,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其次,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综合考虑土地的多种价值。

土地的价值不仅仅是农民种植作物的收益,还包括土地的开发潜力、资源价值、生态价值等。

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全面考虑土地的各种价值,确保农民能够得到全面的补偿。

此外,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与土地市场价格挂钩。

土地市场价格是土地的交易价格,是土地的实际价值体现。

政府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参考土地市场价格,确保农民能够得到与土地实际价值相符的补偿。

最后,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有利于农民的生活稳定。

政府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当考虑到农民的生活状况,确保农民在土地被征收后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

此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发放补偿金、提供就业机会等方式,帮助农民实现就业稳定,确保他们的生活不会因土地被征收而受到影响。

总之,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政府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合理、公平的补偿。

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工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指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对征地补偿的金额、方式和标准进行规定和执行的具体制度。

征地补偿是指政府依法征收土地后,对被征地农民或土地所有者进行的经济补偿,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在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土地的类型、位置、面积、土地利用年限、土地市场价格等因素。

对于耕地、宅基地、集体土地等不同类型的土地,其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有所区别,以体现公平合理。

同时,对于位于城市、农村、交通便利地区或偏远地区的土地,其补偿标准也应当有所差异,以反映土地的实际价值和社会效益。

其次,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依法进行,保障被征地农民或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在征地补偿的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被征地农民或土地所有者的意见,依法进行评估和确定补偿金额,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款项。

同时,对于因征地而失去生计的农民或土地所有者,应当给予相应的安置补助和生活保障,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再次,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应当注重社会公平和公正。

在征地补偿过程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出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现象。

对于征地补偿标准的调整和变更,应当充分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确保政策的透明和公开,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最后,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土地征收和征地补偿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

因此,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应当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调整,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总之,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严格依法的执行,才能保障被征地农民或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湖北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已公布征地补偿标准2010-05-26 08:28:00 来源: 楚天都市报(武汉) 跟贴 0 条手机看新闻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陈俊)日前,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后,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湖北省去年底已公布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去年10月4日下发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简称46号文),即为我省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

省国土厅征地管理处相关人员介绍,省内各市、县因区域发展有差异性,各地补偿标准不一,省人民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新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修订,但目前新的标准刚开始执行,两三年内不会调整。

根据46号文,武汉、襄樊、荆州、黄石四地的主城区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最高的为武汉市I区,30万元/亩,范围在江岸区后湖、花桥、红桥等地,最低的在黄石IV区,3.718万元/亩。

在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中,宜昌城区I区的征地补偿标准最高,为4.9497万元/亩,区域为西陵区窑湾乡、峡口风景区、伍家岗区伍家乡、宜昌经济技术开发区。

最低的是长阳IV区,1.62万元/亩。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中心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2011-06-15 生效日期: 2011-06-15发布部门: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荆州区、沙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荆州大遗址保护区,市政府各部门:《荆州市中心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已经2011年5月25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荆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六月十五日荆州市中心城区征地补偿安置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土地征收秩序,统一我市中心城区征地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我市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鄂政发〔2009〕4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的具体标准和规定。

土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具体而言,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方式、补偿标准、补偿范围等内容的规定。

在补偿方式上,通常包括货币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补偿,如安置补助、就业培训等。

而在补偿标准上,则包括对土地的补偿价格、补偿范围、补偿计算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其次,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价格。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被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应当按照土地征收前的土地确权登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

二是对土地的补偿范围。

除了对土地本身的补偿外,还应当对土地上的临建物、果树、农作物等进行相应的补偿。

三是对农民的其他补偿。

除了货币补偿外,还应当对农民的安置、就业等提供相应的补助和帮助。

再次,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的执行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进行。

政府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对被征收农民进行公平、公正的补偿,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同时,对于补偿标准的调整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解决,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的完善和落实是一个长期的工作。

政府部门应当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土地征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合法、公正进行。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被征收农民的帮扶和保障工作,促进其尽快融入新的生活和工作中。

总之,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土地征收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土地补偿标准的合理、公正执行,为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

宜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宜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Think more about your competitor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宜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补偿标准:耕地:67000元/亩;菜地:73700元/亩;果园:73700元/亩;茶园:73700元/亩;精养鱼池:73700元/亩;林地:46900元/亩;未利用地:25480元/亩。

国家征收土地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无偿的,而是会支付被征收地所有人一定的补偿金。

但是每个省市的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

比如宜昌市征地补偿标准就需要根据当地实际现实情况来定。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宜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宜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一)宜昌市城区:一级补偿标准:49497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23570元每亩,25927元每亩。

一般耕地2357元每亩,菜地2593元每亩,区域含西陵区的窑湾乡、峡口,伍家岗的伍家、宜昌开发区;二级补偿标准:39387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19857元每亩,20730元每亩。

一般耕地2070元每亩,菜地2280元每亩,区域含点军的点军、联棚,猇亭的古老背、虎牙、云池等乡镇;二级补偿标准:34561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16371元每亩,18190元每亩。

一般耕地1819元每亩,菜地元每亩,区域含点军的桥边、艾家、土城,猇亭的虎牙高家、高湖村,云池的福善场村。

(二)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土地: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小溪塔城区各居委会、南坪村、蔡家河、下坪、鄢家河、姜家湾、陈淌坪、梅子垭、郭家湾、小溪塔柑桔长、新桥边、仓屋榜、官庄、岩花、新合、姜家庙、文仙洞、狮子山柑桔场、枣树岭柑桔场、游路岗柑桔场、桂花园柑桔场、习家岗柑桔场、茶店子柑桔场、凤凰山柑桔场、峰宝山干剧场、区柑桔示范场。

补偿标准:耕地:49000元/亩;菜地:53900元/亩;果园:53900元/亩;茶园:53900元/亩;精养鱼池:53900元/亩;林地:39200元/亩;未利用地:24500元/亩。

最新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It is impossible to pursue perfection in all things, but to do one's best.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宜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一级赔偿准则:49497元/每亩,林地乘以0.4的系数,园地乘以1.1的系数,其中土地赔偿费23570元每亩,安置补贴费25927元每亩。

青苗赔偿通常耕地2357元每亩,菜地2593元每亩,范围含西陵区的窑湾乡、峡口,伍家岗的伍家、宜昌开发区。

2.其他。

宜昌作为湖北第二大城市,经济发展活跃,对工商业用地的需求量很大。

所以,宜昌市的征地工作强度较大。

相关标准的合理制定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那么,宜昌征地补偿标准年是什么?那么,为此,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7年宜昌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2017宜昌拆迁补偿标准的内容如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宜府办发〔2020〕41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宜府办发〔2020〕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8月20日宜昌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征收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宜昌市城区(含夷陵区,下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宜昌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启动、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实施征收等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宜昌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开展。

第四条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确需征收土地的,由区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五条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确定征迁红线。

第六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报同级政法维稳部门审核备案。

第七条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包括土地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内容。

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区人民政府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等群体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湖北省拆迁政策)

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湖北省拆迁政策)

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湖北省拆迁政策)湖北省拆迁赔偿标准1、拆迁补偿标准如下(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拆迁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配套建筑物、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坟墓、厕所、猪圈等的补偿,参照有关标准,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3、湖北省拆迁货币补偿方式:(一)房屋价值补偿: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4、湖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目前达到了4万元每亩的补偿,不同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会根据当地的政府文件,落实具体的补偿标准,相关的征地补偿文件也会进行公开,被征地人留意就可以了。

2023年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湖北省拆迁补偿政策如下:旱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

2、第八条各类温室的补偿标准分别为:(一)砖石结构围墙,骨架为钢筋或角铁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60元补偿;有取暖设施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75元补偿。

(二)砖石结构围墙,骨架为竹竿、塑料盖顶的,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40元补偿。

3、法律主观:最新的湖北省农村土地补偿标准中第一条:(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1、湖北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目前达到了4万元每亩的补偿,不同地方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会根据当地的政府文件,落实具体的补偿标准,相关的征地补偿文件也会进行公开,被征地人留意就可以了。

2、湖北省拆迁补偿政策如下:旱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8万元。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6万元。

湖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湖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湖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湖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是指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依法对被征收农民的土地、房屋及其他相关利益进行补偿的标准。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推进城乡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而对农村集体土地实行征收的一项重要举措。

而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关系到被征收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土地征收工作的关键环节。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对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具体包括对被征收土地的补偿、被征收农民的安置补偿、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的补偿等内容。

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必须充分考虑土地的类型、地段、土地利用年限、土地肥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价格,确保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湖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需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合理确定土地补偿价格。

在确定土地补偿标准时,需要对土地进行评估,充分考虑土地的市场价格、土地的潜在利用价值等因素,确保补偿价格公平合理。

同时,对于被征收农民的安置补偿,也需要综合考虑农民的生活习惯、文化传统、社会关系等因素,合理确定安置补偿标准,确保农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再次,湖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注重公平与公正。

在实施土地征收补偿时,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被征收农民在补偿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政府部门在确定补偿标准时,需要广泛征求被征收农民的意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补偿标准公平公正。

最后,湖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需要注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

土地征收是为了推动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在确定补偿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土地征收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确保补偿标准符合国家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导向。

综上所述,湖北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只有在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补偿标准,才能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保障被征收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在实施土地征收补偿工作时,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理确定补偿标准,确保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湖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湖北省最新土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最新土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最新土地补偿标准近年来,随着湖北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利用和补偿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湖北省政府不断完善土地补偿标准,以确保农民合理获得土地利益。

本文将就湖北省最新的土地补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希望能够为相关人士提供参考。

首先,根据湖北省相关文件规定,土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补偿金、安置费和其他补偿。

其中,补偿金是指政府向农民支付的土地征收补偿款,其标准根据土地的类型、地段、面积等因素而定。

安置费是指政府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的安置费用,用于帮助农民重新安置和生活补贴。

其他补偿包括过渡期补贴、搬迁补助等,旨在帮助农民顺利过渡和安置。

其次,根据最新规定,湖北省对不同类型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对于耕地征收,按照土地的等级和地段进行分类,分别制定了相应的补偿标准。

对于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其他类型土地的征收,也有相应的补偿标准。

此外,针对农民因土地被征收而需搬迁的情况,也规定了相应的安置费用和补助标准。

再次,为了保障农民的权益,湖北省政府还规定了严格的补偿程序和资金监管措施。

在征收过程中,必须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补偿程序,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同时,对补偿资金的使用和监管也进行了严格规定,防止出现挪用、滞留等情况。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湖北省政府鼓励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民收入。

在土地征收后,政府支持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社等方式进行种植、养殖等产业发展,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

总之,湖北省最新的土地补偿标准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和对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通过明确的标准和严格的程序,希望能够确保农民在土地征收中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推动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农业产业的发展。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对相关人士有所帮助,也希望湖北省的土地补偿制度能够不断完善,为农民谋福祉,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发文字号】宜府办发[2012]61号【发布部门】宜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7.04【实施日期】2012.07.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的通知(宜府办发〔2012〕6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宜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四日宜昌市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第一条为规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和《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结合本市城区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市城区(不含夷陵区,下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应当遵循统一协调、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房屋征收补偿委员会)负责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征收办)负责对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并做好年度房屋征收计划编制、政策措施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审核及补偿资金监管等工作。

区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实施本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接受市征收办行业指导和监督。

各区人民政府、宜昌开发区管委会、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宜昌管理局(以下简称风景区管理局)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通知》规定的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提高效率,形成合力,保障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2019宜昌房屋征地补偿

2019宜昌房屋征地补偿

2019宜昌房屋征地补偿补偿标准:耕地:58380元/亩;菜地:64218元/亩;果园:64218元/亩;茶园:64218元/亩;精养鱼池:64218元/亩;林地:46704元/亩;未利用地:29190元/亩。

我国的城市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在有条不紊的推进,无可避免的会遇到征地以及房屋拆迁。

对于被列入房屋征地范围内的居民,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拆迁后住哪里、有没有新房子、有没有补偿款的一系列的问题。

在这过程中,基本的生活有没有保障等。

所得通俗一点,就是补偿金的问题。

今天,365律师与大家来分享一下2017宜昌房屋征地补偿。

一、宜昌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二、宜昌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宜昌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宜昌市拆迁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宜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宜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宜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元,二级每平方米240元;(三)砖土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00元,二级每平方米180元;(四)简易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50元,二级每平方米30元。

一直以来,人们对于拆迁这个问题都是非常敏感的,因为拆迁他主要是涉及到一个补偿款项的发放,另外一方面,它还会使人们脱离原来的居住场所,需要找到一个新的环境,这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因此很多人想了解,宜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一、宜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不同房屋结构相应的赔偿标准为:(一)砖混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400元,二级每平方米380元,三级每平方米360元;(二)砖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60元,二级每平方米240元;(三)砖土木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200元,二级每平方米180元;(四)简易结构一级房屋每平方米50元,二级每平方米30元。

各结构房屋折旧率按以下标准扣减:(一)5年以内(含5年)房屋折旧率为0%;(二)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5%;(三)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10%。

▲二、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宜昌市城区被征地附着房屋拆迁、经济林木及青(鱼)苗补偿标准

宜昌市城区被征地附着房屋拆迁、经济林木及青(鱼)苗补偿标准
卫生设施。
土木
土墙承重,木基层,瓦屋面,土墙或砖墙间隔,普通门窗,有水电设施。
二、房屋补偿标准表
单位:元/平方米
房屋结构
等级
建成5年以下
建成5-10年(不含5年)
建成10年以上(不含10年)
砖混结构
(正房)
甲级
350
320
300
砖混结构
(正房)
乙级
320
300
280
砖混结构
(附房)
丙级
240
220
200
砖混结构
(附房)
丁级
200
180
160
砖木结构
(正房)
甲级
230
210
200
砖木结构
(正房)
乙级
200
190
180
砖木结构
(附房)
丙级
150
140
130
砖木结构
(附房)
丁级
120
110
100
土木结构
(正房)
甲级
180
170
160
土木结构
(附房)
乙级
130
120
110
其它
50
40
30
三、房屋室内装饰补偿标准表
按图标外形尺寸、水泥砂浆砌筑、双面抹水泥砂浆等情况确定
8
水泥砂浆砖砌明、暗沟
M3
40-50元
按实砌体积、明沟、暗沟分别确定
9
鱼塘护坡(预制块)
M2
8-12元
水泥砂浆勾缝
10
混凝土排水管
M
20-40元
按直径规格确定
11
电力进户线

宜昌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宜昌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Nothing in life is more important or rare than human actions.(页眉可删)宜昌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的补偿面积按照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全区各类土地平均年产值按其收益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情况确定。

每亩被征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被征地年产值的8—10倍计算。

征地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8亩的取10倍;在0.8亩以上(含本数,下同)不足1.2亩的取9倍;在1.2亩以上的取8倍。

湖北的宜昌同其他省市一般,农村户口占大多数且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为了促进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拆迁成为必行之路,宜昌政府部门在发布征地公告后,出台了宜昌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一确保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将在下文为大家介绍相关的政策内容。

宜昌市夷陵区征地拆迁补偿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管理,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鄂政发[]1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依法征收、征用本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以下统称征地)的,其征地拆迁补偿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三条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区征地拆迁工作。

第二章征地拆迁管理第四条地上附着物的清除、拆迁在征地经依法批准并由区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后组织实施。

第五条征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林业部门办理注销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林权证书,解除或变更土地、林地承包合同,收回失效的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并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征地范围内的下列事项:(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二)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审批;(三)户口迁入、分户;(四)以被征地附着房屋为住址的工商注册登记;(五)改变房屋、土地用途审批;(六)房屋产权变更和他项权利登记。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年产值标准和区⽚综合地价的通知》⼀并实施。

即明拆迁律师将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友: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地共分为三类:⼀类区⽚区⽚范围:鸣凤镇除花园村以外的其他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42500元/亩;菜地:51000元/亩;果园:51000元/亩;茶园:51000元/亩;精养鱼池:51000元/亩;林地:29750元/亩;未利⽤地:21250元/亩。

⼆类区⽚区⽚范围:鸣凤镇花园村以及其他乡镇政府所在村的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34500元/亩;菜地:41400元/亩;果园:41400元/亩;茶园:41400元/亩;精养鱼池:41400元/亩;林地:24150元/亩;未利⽤地:17250元/亩。

三类区⽚区⽚范围:其他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28000元/亩;菜地:33600元/亩;果园:33600元/亩;茶园:33600元/亩;精养鱼池:33600元/亩;林地:19600元/亩;未利⽤地:14000元/亩。

即明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民政府规定执⾏。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法精神,征收农民⼟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活⽔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地利⽤较好,⽽使⼟地年产值远⾼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农⽤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补偿。

若政府公布新的补偿⽂件,以政府⽂件为准。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耕地:42500元/亩;菜地:51000元/亩;果园:51000元/亩;茶园:51000元/亩;精养鱼池:51000元/亩;林地:29750元/亩;未利用地:21250元/亩。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
补偿安置倍数和修正系数,以及青苗补偿标准,同时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
地价的通知》一并实施。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鸣凤镇除花园村以外的其他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42500元/亩;菜地:51000元/亩;
果园:51000元/亩;茶园:51000元/亩;精养鱼池:51000元/亩;林地:29750元/亩;未利用地:2125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鸣凤镇花园村以及其他乡镇政府所在村的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34500元/亩;菜地:41400元/亩;
果园:41400元/亩;茶园:41400元/亩;精养鱼池:41400元/亩;林地:24150元/亩;未利用地:1725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其他区域。

补偿标准:耕地:28000元/亩;菜地:33600元/亩;果园:33600元/亩;茶园:33600元/亩;精养鱼池:33600元/亩;林地:19600元/亩;未利用地:1400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