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包括六个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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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__行政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__行政审批流程

说明:1、所有复印件由项目业主单位签署复印属实意见并加盖公章;2、带※为发改窗口办事流程,带★号的到相关部门办理;其余的要件项目业主自己办理。
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图及所需要件
发改局 所需要件及所涉部门 办理前置条件(要件) 步骤 流程 要件序号 项目业主单位 规划局 国土局 环保局 财政局 建设局 政府
1
项目单位编制的 项目建议书
可由项目单位自编,也可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
பைடு நூலகம்
项目单位报送请 求批复项目建议 2 第一步 书(开展前期工 作)的要件 3
20★
国有土地使 用证
1、申请;2、项目可研批复文件;3、用地预审意见;4、土地勘 测测定图;5、环评报告;6、地址灾害评估报告;7、规划意见; 8、其他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 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 件,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提供资质证书;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集体土地提供用地批准文 件);4、政府批准的规划文件复印件份;5、经批准的规划总平 面图原件2份;6、规划设计条件及批准的修建性规划指标;7、施 工图审查备案意见原件;8、涉及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 见及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9、乡镇建设项目需填报规划行政许可 附表。 办理财政评 审手续
21★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 证
22★
第五步 发改等部门实施 23★ ※ 招标监管
第六步
24
施工监理入场
第七步
25
政府审查 实施方 案,同意 拨付资金
第八步
26
拨付资金
第九步
27★
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

解读《政府投资条例》

解读《政府投资条例》

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4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国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国家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国家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国家通过建立项目库等方式,加强对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储备。

第七条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财政收支状况,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

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

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

• 必要的审批环节包括: • 1 .项目建议书; 2 .选址意见书; 3 .环 境影响评估4.用地规划许可5.可行性研究报 告;6.土地使用权出让;7.工程规划许可; 8 .概算评审; 9 .投资计划; 10 .标底审计 11.开工许可。 • 上述环节决定了整个审批流程的总体运行时 间
• 审批流程 • 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分为以下三类: • (一)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房建类)审批流程。 • 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房建类)从立项到开工划分 为四个阶段。 • 第一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24—34个工作日) • 第二阶段:可研阶段(12个工作日) •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阶段(29个工作日) • 第四阶段:施工图阶段(25个工作日) • 审批时限共需90~100个工作日。
• 项目单位按照各审批单位要求,备齐必备材料,同时 报送。市审计局的标底审计、市规划局的工程规划许 可,招标人自行招标活动以及建设局的招标投标等备 案并联进行。其中,市审计局在招标公告后15 个工作 日内完成标底审计;市规划局在12 个工作日内出具工 程规划许可;招标人自行开始招标活动,市建设局根 据招标活动进展情况分别完成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 式备案、招标文件备案、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市 建设局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施工许可。在此期间,市水 务局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排水许可。
• 上述工作完成后,根据《深圳市政府投 资项目管理条例》规定和A、B、C类项目 分类要求,由市发展改革局综合平衡后 汇总上报市政府、市人大审定,此项工 作不计时限。
• 第四阶段:施工图阶段(25个工作日) • 审批单位:市发展改革局、规划局、建设局、审
计局。 • 审批事项:政府投资计划下达(5个工作日)、工 程规划许可(12个工作日)、招标投标等备案(共5个 工作日)、标底审计(15个工作日)、排水许可(5个 工作日)、施工许可(5个工作日)。 • 具体流程:项目单位按照审批事项要求,备齐必备 材料报送市发展改革局,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市政府和 市人大审定的政府投资计划,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下 达工作。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审批部门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及审批部门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主要包括: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准备阶段第三部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第四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与保修阶段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示意图2第一部分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工程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指的是在工程建设的初期,建设单位形成投资意向,通过对投资机会等的研究和决定,形成书面文件上报主管部门和发改委进行审批,进而立项的过程。

主要包括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立项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发改委实施)(一)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对于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编报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最初阶段的工作。

其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建设项目,以便在一个确定的地区或部门内,以自然资源和市场预测为基础,选择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经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并不表明项目非上不可,项目建议书不是项目的最终决策。

项目建议书是要求建设某一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阶段的工作,是投资决策前对拟建项目的轮廓设想。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基本建设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程序:项目建议书首先由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其主管部门报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和当地发展计划部门(其中工业技改项目报经贸部门),由行业归口主管部门提出项目审查意见(着重从资金来源、建设布局、资源合理利用、经济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审),发展计划部门参考行业归口主管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国家规定的分级审批权限负责审、报批。

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等的初步分析;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5、项目的进度安排;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估计。

(二)建议书报送材料:符合编制要求的项目建议书、审批请示及有特殊规定必备的附件材料。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立项阶段(一)发改窗口受理(窗口电话:85863116):窗口开出项目咨询单,项目建设单位到相关部门去盖章。

(二)规划预审(窗口电话:85862756):窗口预审后,拿到局里领导签字备案,在咨询单上盖章。

(三)国土用地预审(窗口电话:85862565):1.新增建设项目土地预审,项目建设单位带好联系单和示意图到相关土地所里办理预审手续。

2.存量土地提供土地证,无需预审。

3.招拍挂土地,无需预审,土地出让合同代替用地批准证书。

(四)环保预审(窗口电话:85861559):企业投资核准类项目、政府投资类项目,在环保窗口初步审核,在符合无锡市总体规划要求、具备污水接管条件及进驻项目符合国家级、地方产业政策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联系单上盖章,企业投资备案类项目无需预审。

(五)、法律法规涉及的其他相关部门预审。

(六)、发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窗口电话:85863116):具体办理见附件1。

二、阶段(一)规划分局:规划选址意见书(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2(二)规划分局: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3(三)规划分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窗口电话:85862756)具体办理见附件4(四)国土局:用地批准证书(窗口电话:85862565)具体办理见附件5。

(五)环保局: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窗口电话::85861559)审批程序: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建设单位到窗口领取或市、区环保局网站直接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到镇(街道)环保办签署意见→窗口受理→窗口现场踏勘→窗口预审→窗口登记表审批或同意编制环评报告书(表)→环评报告书(表)批复→窗口发件2.环保设施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申请试生产→窗口受理→审核→试生产→试生产3个月内申请验收→窗口受理→审核→批复→窗口发件。

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2)核准类项目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前期工作的公函,备案类项目需提供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通知书;(3)新建项目需提供工商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4)新建需基建的项目需提供规划审批材料,其它项目需提供土地证、房产证;(5)公用事业局、区建设局污水接管审批材料及排水管网图;(6)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方案和总量批准指标;(7)按规定应事先征求规划、园林、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意见材料;(8)其它需提供的材料。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

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指引深圳市建筑工务署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前言我署是深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集中管理机构。

在进行政府工程报建过程当中,时间长、资料复杂等问题始终是困扰我署前期工作的难题。

报建人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对报建程序进行了解和熟悉。

为了切实解决这一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报建工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我署组织技术力量,依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重大投资审批制度第二阶段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2006]265号)、《深圳市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及申报材料指引》等文件的要求,通过对市各有关职能局进行调研后,编制了本指引。

本指引以政府投资工程报建流程为主线,全面、细致地介绍了报建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同时结合我署的工作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对原有报建程序进行了优化,目的在于引导和辅助有关工作人员的报建工作。

我们希望通过本指引,提高政府投资工程报建业务水平,加快报建业务进程,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作出应有的贡献。

由于时间仓促,疏漏在所难免。

因此还请同志们在使用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第二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报建流程2.1房建类2.2市政类第三章申报材料3.1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1.1项目建议书3.2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3.2.1选址意见书3.2.2用地规划许可证3.2.3方案审查3.2.4扩初设计审批3.2.5建筑工程桩基础提前开工3.2.6工程规划许可证3.2.7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8遗失补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2.9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3.3 人居环境委员会3.3.1环评审批3.4 公安局消防监督管理局3.4.1消防审核3.4.2重新申报消防审核3.4.3消防验收3.4.4消防复验3.5 应急管理办公室3.5.1人防方案报建3.6 水务局3.6.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6.2城市排水许可3.7 城市管理局3.7.1占用和挖掘城市道路3.8 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3.8.1用地预审3.8.2征(收)地3.10 交通运输委员会3.10.1港口岸线的使用(初审)3.10.2港口建设项目3.10.3市管地方公路建设项目开工3.11 住房和建设局3.11.1监理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2施工招标公告和招标组织形式备案3.11.3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备案3.11.4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备案3.11.5 监理直接发包审批3.11.6施工直接发包审批3.11.7申报施工许可证3.11.9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申报在建工程产权变更的或在建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撤换的,应重新申请施工许可资料清单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工程名称变更申请延期开工已取得《关于同意提前开工的复函》的工程换领施工许可证停工登记复工申请第四章业务受理地点第五章其他产权单位业务受理范围及联系方式第一章市建筑工务署驻窗口工作机构与工作人员职责1.1窗口工作机构我署驻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由分管署领导分管、前期处具体负责管理,从前期处、合同预算处、土地开发中心、工程管理站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窗口小组,窗口负责人为前期处驻窗口成员。

政府投资条例解读

政府投资条例解读

政府投资条例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本条例。

解读在经济增长压力巨大时期出台本条例,说明:一是与2008年金融危机的经济刺激政策不同,尽管当前经济增长压力巨大,但中央调整经济结构的决心坚定;二是靠投资拉动经济的时代已经过去,大范围的造城时代已经结束,政府投资未来将着重考量其作用和效益,作用方面表现在政府投资将着眼于有助经济提质增效、前期回报低且不适合企业投资的固定资产投资,效益方面表现在政府投资将把投资价值和提升服务品质作为评价标准;三是政府直接补贴企业的时代也将结束,企业面向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压力将增大,市场将促使建筑企业分化、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四是肯定PPP政策的作用,未来PPP项目将成为常态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之一;五是未来一段时间,XXX先启动逆回购等非常规货币政策,逐步消化流动性过剩,同时人民币国际化和一带一路的步伐将加快,国内差异化信贷政策将更加明显,利率将会出现多极分化,常规信用贷款成本将会稳中弱有上升(政策扶持的除外),市场化程度高的标准化产品(如PPP资产证券化产品)融资成本会下降,投行业务将会快速发展。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解读境外投资行为不适用,鼓励企业和当局走出去。

当局预算资金可不分资金的股债性质,当局债可以作为资本金使用。

从当局预算的定义理解,当局预算是指当局的财政收支打算,是当局有打算地集中和分配资金,当局的所有收支都应纳入预算范围。

对于当局使用预算资金但不能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以及当局补资源(非资金)的行为本条例并未规定,应有政策空间。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

《政府投资条例》(201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政府投资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4月14日政府投资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国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发挥政府投资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前款规定的领域。

国家建立政府投资范围定期评估调整机制,不断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国家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国家通过建立项目库等方式,加强对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储备。

第七条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的规定,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

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第二章政府投资决策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期财政规划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结合财政收支状况,统筹安排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规范使用各类政府投资资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海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海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海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1.22•【字号】海行规发〔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印发海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行规发〔2015〕1号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相关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海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15年1月22日海淀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高效、规范的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系,完善区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提升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区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社会领域,具体涵盖发展公益性社会事业和建设公共基础设施,提供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等基本公共服务,加强资源能源保障,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城乡经济统筹发展,建设区级权限基础设施等领域。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性资金或由区政府承担付款义务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类项目以及购置、装修类项目等。

其中,根据设计方案、施工图要求,需要与建筑物同步实施并安装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费用纳入项目投资范围;而采取租用方式取得建筑物使用权所发生的租金、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为开展工作服务的各类家具设备及其他末端接入类器材所需购置费,需由项目单位(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项目总概算或者资金申请报告的组织编制和申报单位)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按有关规定审核、安排。

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未列入区政府投资项目安排方案的项目,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参照《海淀区街道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指导意见》(海政办发〔2013〕89号)等相关文件进行项目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市政基础设施、政法基础设施、党政机关业务用房、驻商部队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档案馆)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置文件:
1、市规划局关于项目选址意见及城市规划条件
2、市国土局关于项目用地预审或土地证
3、市环保局关于项目环评批复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专家组评估意见
5、特殊情况需要的支持性资料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面支持性文件
中心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流程
项目单位需要提供的备案前置资料:
1、项目备案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市规划局关于项目选址意见及城市规划条件
4、市国土局关于项目用地预审或土地证
5、市环保局关于项目环评批复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专家组评估意见
7、特殊情况需要的支持性资料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面支持性文件。

发改委项目审批流程

发改委项目审批流程

茂县发改委项目审批流程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对各类投资项目的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力争做到程序规范、环节清晰、内容全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项目审批流程包括备案、核准和政府投资审批,结合茂县实际,茂县发改委项目审批流程下:一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首先向发改委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按照四川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前报送节能评估文件提请审查,或报送节能登记表提请审查登记备案.企业办理项目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1、项目单位情况;2、拟建项目情况;3、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项目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复印件三份;4、涉及环境保护、建设用地、城市规划的项目,需提交环境保护、国土资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预审或审批意见、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意见;5、招商引资项目须持有与人民政府投资协议书.6、备案时未提供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的建设单位,须承诺备案通知书下达后,按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好并及时上报节能评估文件或节能登记表.节能登记表需附项目设计文件.7、根据行业准入制的原则,企业行政主管部门须出具相关意见.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文件;项目单位提供的备案申请表一式三份,项目单位应当对其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以上要件齐备后,按照规定出具或转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二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先向规划、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评审批等手续,完成相关手续后,向发改委报送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再依据核准文件向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办理规划许可、正式用地等手续.企业办理项目核准审批需提供以下要件:1、具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核准申请报告一式五份.报国家核准的项目,报告由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报省核准的项目,报告由乙级以上含乙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报市核准的项目,报告由丙级以上含丙级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制.2、项目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二拟建项目情况;三拟征占用地、现有建设用地与相关规划说明;四资源利用和能源耗用分析;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六经济和社会效果分析;七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卫生状况分析的项目,应增加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分析的内容;八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还应增加招投标的内容.3、企业在报送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文件:1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2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意见;3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文件.以上要件齐备后,向上级呈报项目核准申请报告请示.三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主要指的是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单位在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阶段,向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和环保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规划许可、用地手续和环评审批等手续.项目单位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具体需提供以下要件:1、项目申请文件;2、具有相应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的意见及签到表;4、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含规划区、环保部门的环评审批意见、国土资源部门的用地预审和土地使用手续、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5、根据四川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一同要报送具有相应资质机构编制节能评估文件及或节能登记表.6、对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对节能评估文件进行评审的意见及签到表编制机构与评审机构不能为同一机构;7、项目的资金落实证明不包含灾后重建项目8、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进行核准.以上要件齐备后,下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内容包括:1总论;2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3市场预测和确定的依据;4建设标准、设备方案、工程技术方案;5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6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布置方案;7项目设计方案;8节能、节水等措施;9环境影响评价;10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11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12项目实施进度;13投资估算14融资方案;15财务评价;16经济效益评价;17社会效益评价;18风险分析;19招标投标内容和核准招标投标事项;20结论与建议;21附图、附表、附件.作为发改局重点审查的必不可少的内容为:建设规模、内容;节能、环评;投资估算;招标投标内容和核准招标投标事项;结论与建议。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0〕6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0〕68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0〕6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2020年8月4日江苏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依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政府投资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在江苏境内使用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应当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

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通过建立项目储备库等方式,加强对使用政府投资资金项目的储备。

第七条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符合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有关要求,并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履行政府投资综合管理职责,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和各级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责。

投资项目审批业务流程介绍

投资项目审批业务流程介绍

(二)规划地块控制指标

规定性指标: 用地性质、用地面积、 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 建筑红线后退距离 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 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 建筑形式、建筑体量 建筑色彩、建筑风格

(三)城市用地分类
10大类:
居住用地 R 公共设施用地 C 工业用地 M 仓储用地 W 对外交通用地 T 道路广场用地 S 市政设施用地 U 绿地 G 特殊用地 D 水域和其他用地 E
(四)常用规划名词解释
容积率: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与 地块面积之比。 建筑密度: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 块面积之比。 建筑控制线:指根据城市规划需要确定的建筑物可 建范围的控制线。如后退道路红线、后退用地边界 等 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 离。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 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确定。
备案项目
申报备案
核发备案通知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建 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核准项目
申请出具服务联系单 出具服务联系单
编制项目核 准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 规划条件
土地预审
环评审批
办理核准许可
二、工程设计
城市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工程设计阶段审批流程
城市规划管理基本知识
(一)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 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

规划四线 1.红线--规划道路控制线; 2.绿线--绿化控制线; 3.蓝线--规划河道控制线; 4.紫线--文物保护控制线

(五)规划"一书两证"

2019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工程项目管理-83分

2019年咨询工程师继续教育-工程项目管理-83分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20道题】1.资金申请报告由需要申请投资补助或者贴息资金的项目单位提出,报送项目汇总申报单位。

项目汇总申报单位应当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报送()。

A.省级发展改革委B.省级财政部门C.财政部D.国家发展改革委用户答案:[D] 得分:2.002.工程项目的目的和目标由工程项目的()事先规定。

A.投资人B.用户C.业主D.咨询机构用户答案:[C] 得分:2.003.单项工程验收过程中进行的试车调试是()试车调试。

单机无负荷试车调试、联动无负荷试车调试,以及之后进行的联动有负荷试车调试。

A.单机无负荷B.单机无负荷和联动无负荷C.单机无负荷和有负荷D.单机无负荷、联动无负荷,以及联动有负荷用户答案:[B] 得分:2.004.BIM可以在招投标和施工阶段可以进行4D模拟(三维模型加项目的进度),也就是根据施工的组织设计模拟实际施工,从而来确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来指导施工。

这表明BIM具有()的特点。

A.可视化B.协调性C.模拟性D.优化性用户答案:[B] 得分:0.005.项目中某个活动的乐观时间(a),最可能时间(c)和悲观时间(b)分别是15天、17天、20天,则此活动的期望时间是()天。

A.17B.17.2C.17.3D.17.5用户答案:[B] 得分:2.006.测定施工工作的进度时, 对那种重复性和需要均衡工作的任务应采用的方法是()。

A.开始/结束百分比法B.渐进里程碑法C.完成单元法D.比值法用户答案:[C] 得分:2.007.按《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规定,企业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项目,实行()管理程序。

A.审批制B.核准制C.备案制D.评估制用户答案:[B] 得分:2.008.规定活动是项目()管理领域中的一项管理任务。

A.集成B.范围C.成本D.进度用户答案:[A] 得分:0.009.采用杠杆租赁融资模式,出租人只需要投资购置出租标的所需款项的()%,即可以拥有设备所有权,享受如同设备100%投资的同等待遇。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DOC 28页)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DOC 28页)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XXXXXXXX二○一一年二月目录一、立项报批 (1)(一)申报材料 (1)(二)办事程序和办结时限 (2)(三)主管部门 (2)(四)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立项申报材料 (4)(五)总体流程 (5)二、规划设计 (6)(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8)(二)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三)办理《建设工程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 (11)(四)办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审查意见书》 (11)(五)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2)(六)《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 (15)(七)《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程序 (16)三、方案设计审批程序 (17)四、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 (17)(一)提报材料 (17)(二)审批程序 (19)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19)(一)申报资料: (19)(二)审批依据: (20)(三)办事部门: (20)(四)办事程序: (20)(五)审批时限: (20)(六)收费标准: (20)(七)收费依据: (20)六、建设项目用地申请 (21)(一)申报资料: (21)(二)审批依据: (21)(三)办事部门: (21)(四)办事程序: (21)(五)审批时限: (21)(六)收费标准: (22)(七)收费依据: (22)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22)(一)申报材料 (22)(二)审批依据 (22)(三)办事程序 (23)(四)承诺时限 (25)(五)收费标准 (25)一、立项报批(一)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选址、建设规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总投资、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的必要性等)。

2、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明。

3、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具有以下附件:1)、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及条件的初审意见;2)、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的初审意见;3)、环保部门对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准文件;4)、有关部门对供电、供水、供热、供气以及消防、劳动安全、地震的审查意见;5)、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总体方案。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

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均要 委托相关资质的单位或审计部门对竣工 委托相关资质的单位或审计部门 结算进行审查 国家发构 机构行为
审查 审查批准 审批 审批 审核批准、作为项目总投资的依据 审批施工图设计 审核项目预算 核定项目预算 评审 按工程建设进度分期拨付建设资金 ▬▬▬ 提供结算资金
政府计划主管部门 项目建议书及投资估 各级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 算 常务委员会(特别重大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初步设计及概算 政府计划主管部门 政府规定的部门 政府计划主管部门 政府规定的部门 施工图设计及预算 政府投资审计机构 政府计划主管部门 工程招标投标及标底 经财政部门指定的专门评审机构 政府财政部门 项目施工过程的资金 拨付 项目法人报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 项目竣工验收 财务决算及后评价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4.05.14【实施日期】2014.06.1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业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4年6月14日起施行。

主任:徐绍史2014年5月14日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核准制的投资项目范围和项目核准机关的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

《核准目录》所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目录》规定由省级政府、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其具体项目核准机关由省级政府确定。

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三条企业投资建设实行核准制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取得依法应当附具的有关文件后,按照规定报送项目核准机关。

第四条项目核准机关对企业提交的项目申请报告,应当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依法进行审查,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决定,并加强监督管理。

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机关不得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第五条项目核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增减核准审查条件,不得超出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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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缴纳有关税费的证明;
6、市政府投资和其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的证明;
7、实行代建制的项目,提交代建人有关材料及代建合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提交组建的项目法人有关材料;
8、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受理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时限(工作日)
20
受理单位及事项名称
发改委
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审批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申请条件
1、取得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
2、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
3、土地部门已经完成土地划拨或出让手续,项目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施工条件;
10、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篇审查批准意见或节能登记表;
11、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申请材料。
注:信息化项目应提供上述材料的1、2、6、7、10、11。
办理时间、地址及电话
市政府中环广场受理大厅。地址: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办理电话:(窗口一),(窗口二),(窗口三),(窗口四)。
受理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时限(工作日)
20
受理单位及事项名称
发改委
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概算审批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申请条件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
2、初步设计概算投资总额未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总投资估算的10%,初步设计方案建筑面积未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面积的10%;
4.符合本市区域布局;
5.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6.项目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
7.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工业生产性项目,取得生产许可证;
8.教育、医疗机构和重大信息化项目等,取得相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9.符合国家及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信息化项目应当符合上述审批条件中的1、2、3、6、8、9。
申请材料
3、按规定应组建项目法人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已组建成立;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信息化项目应当具备上述条件的1、3、4,并且主要招标工作基本完成。
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的报批函;
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3、按规定编制的初步设计方案、概算及图纸;
4、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或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1、建设项目属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属各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的报批函或请示;
2、由具备符合相关规定的工程咨询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符合国家规定内容与深度要求的项目建议书;
3、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
4、建设项目需取水的,需要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5、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按规定应组建项目法人的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组建的有关证明文件;
6、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信息化项目应提供上述材料中的1、2、3、5、6。
办理时间、地址及电话
办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70号。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办理电话:(窗口一),(窗口二),(窗口三),(窗口四)。
5、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通过专家评估;
6、需征地的项目初步完成征地、拆迁安置方案;
7、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审批条件。
注:信息化项目应当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3、4、5、7。
申请材料
1、 建设项目属地区县发展改革部门、市属各部门或计划单列单位的报批函或请示;
2、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3、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办理时间、地址及电话
市政府中环广场受理大厅。地址: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办理电话:(窗口一,房地产类事项),(窗口二,节能类事项),(窗口三,其它类事项)。
受理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时限(工作日)
20
受理单位及事名称
发改委
市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权限内)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申请条件
1、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批准意见;
3、政府投资以外的资金筹措平衡方案成熟;
4、需区县政府配套资金的市政府投资的农林、水利、小城镇等建设项目,承诺资金已落实;
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包括六个子项目:
受理单位及事项名称
发改委
市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审批(权限内)
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
申请条件
1.符合市政府投资范围;
2.符合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
3.符合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此外,工业生产性项目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新设立学校的教育项目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医疗机构项目需提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新设立殡葬机构需提供民政部门批复文件;农业生产、濒危植物和动物资源生产等需要取得相应许可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许可证件。
注:信息化项目的申请材料应当提供上述申请材料中的1、2、5,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还需要提供市信息办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4、已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5、市政府投资和其他建设资金已落实;
6、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人已确定,代建合同已签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项目,项目法人已成立;
7、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审批条件。
注:信息化项目应符合上述条件的5、6、7。
申请材料
1、项目申报单位报批函;
2、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3、土地部门已经完成土地划拨或出让手续的材料,项目单位完成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施工条件的材料;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
6、对交通产生较大影响的项目,提供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影响评价意见;
7、政府投资以外的资金筹措平衡方案说明材料;
8、按国家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9、需区县政府配套资金的市政府投资的农林、水利、小城镇建设项目,承诺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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