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处罚细则(监理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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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处罚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处罚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促进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处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处罚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

三、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 违规搭建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等,造成危险隐患或影响施工进度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

2. 违规私拉乱接电线、乱设电缆等电气安全隐患,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

3. 违规操作起重机械、吊篮等高空作业设备,操作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或无证上岗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

4. 违规使用过期或伪劣建筑材料,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或影响项目验收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5. 违规施工污染环境、破坏公共设施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6. 违规擅自变更设计方案、超标准施工等损害建筑工程安全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对承包单位处以罚款,并限期整改;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7. 其他违反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行为,具体处罚情况将根据违规情节、影响程度等综合考虑,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处罚程序1. 违规行为发生后,由工程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

2.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违规责任人员并进行责任认定。

3. 根据违规情节和影响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4.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工程总包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申诉。

5. 对违规责任人员及承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继续追究责任,并加大处罚力度。

五、监督检查建筑工程现场管理处罚制度实施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并整改。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一、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1.未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头盔、安全鞋、安全带等;2.未经过安全培训就上岗作业;3.未经批准或未按规定通行施工现场;4.在施工现场内吸烟、乱丢烟蒂或未按规定使用明火;5.在施工现场内聚众赌博、斗殴等违法行为;6.在施工现场内饮酒或受酒精影响上岗作业;7.施工机械设备未经检修或检修未合格就使用;8.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造成质量事故;9.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10.未按规定清理施工现场垃圾。

二、处罚细则针对上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的处罚细则如下:1.警告:对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并在违法行为记录中予以备案。

2.处罚款:对过失行为造成轻微伤害的,可按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罚款。

罚款数额应根据违反安全规定的情节轻重进行确定,但最高不超过施工单位最近一次工程合同额的百分之三3.暂扣证件:对严重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可以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证等相关证件,暂停其从事有关工作,直到其参加培训并能重新达到相关资格要求为止。

4.停工整顿:对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安全事故隐患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停工整顿,要求整改,并在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5.拒绝进入工地:对多次或恶意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可以禁止其进入工地,并将其列入工地黑名单。

三、处罚实施程序1.发现违法行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安全监督人员发现施工现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后,应及时进行记录,并通知相关责任人。

2.调查核实:根据记录内容,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搜集相关证据。

3.处理决定:由工程管理部门根据调查结果和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做出处罚决定。

4.通知当事人:将处罚决定通知当事人,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5.处理结果记录:将处罚决定及整改结果记录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档案中,并保留相关证据。

总之,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的实施有利于规范施工行为,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

2024年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

2024年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一、前言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督和处罚,维护施工现场秩序,确保施工安全,推动建设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处罚的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

三、责任主体1.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的责任主体,应承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责任。

2.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罚。

3. 政府主管部门: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处罚,承担督促、执法、处罚等职责。

四、处罚的类型1. 警告: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轻微违法行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相关人员首次违法的,可以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2. 罚款: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

罚款金额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确定。

罚款金额不得低于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加倍处罚。

3. 停工整顿: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者多次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以责令停工整顿,并限期整改。

停工整顿期间,施工单位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4. 吊销施工许可证: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一经查实,可以吊销其施工许可证,并列入不良记录。

5. 刑事追究:对造成严重事故或者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处罚的程序1. 查处:政府主管部门、施工单位自行或接到相关投诉,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 通知:对查处的违法行为,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知违法单位或个人,并告知其所实施的违法行为。

3. 陈述申辩:违法单位或个人接到通知后,有权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陈述申辩的要求,政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处理,对陈述申辩不成立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不予受理。

4. 处罚决定: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事实、性质、后果等情况,依据法律法规作出处罚决定,并告知违法单位或个人。

5. 审核复核:受处罚单位或个人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审核复核。

6. 处罚执行:违法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履行处罚义务,确保整改到位。

工程监理惩罚制度细则

工程监理惩罚制度细则

工程监理惩罚制度细则
1、工地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或工地未经批准停工,工程监理未及时发现及时汇报,一经发现罚款50元。

2、工地延期,未办理延期单,且工程监理也未在及时反馈,一经发现罚款50元。

工期每延迟一天按100元/天罚款。

3、工程监理因工作疏忽,导致项目返工或造成损失,一经核实,处以罚款100元。

4、各工种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如各工种出现质量问题且工程监理也未在及时反馈,给予工程监理罚款100元的处理。

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发现一个烟头,给予工程监理罚款20元的处理;发现现场吸烟者,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处理。

6、施工现场没有完整的施工管理资料(施工管理手册、主材进场时间表)的,每次每项罚款20元人民币。

7、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没按要求着装、每次每项罚款20元人民币。

赤裸身体施工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并责令被处罚人立即离开工地。

8、施工现场有不清洁、材料摆放不整齐的,卫生不到位的每次每项罚款20元。

9、施工现场没有对原有须保护物品、客户所购材料、施工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的。

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

10、客户自购材料因保护不好而损坏的,按客户要求赔偿并罚款100。

11、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公司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如发生此类情况且工程监理也未在及时反馈,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建设工程监理处罚细则(详细)

建设工程监理处罚细则(详细)

******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处罚实施细则为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造价及安全文明施工,我监理部按“四控、二管、一协调”的方针,根据建设与承包单位双方签订(或补充)合同的内容、按图纸设计要求内容、按现行的相对本工程所采用的施工图集、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及执行双方另加约定其它条款。

确保对施工阶段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完善对施工阶段中的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方面的行为进行监督控制、管理与协调,纠正和处理工程施工中存在(预防)不规范的施工作业行为,以及承包单位对我监理部下发指令性文件不予回复与执行的、屡次不改的而抵触的或者有存在强制违规违章的施工行为,根据现行的《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本工程地方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经建设方与监理方双方研究、确认意见一致,在施工阶段对承包单位有违规违章的行为,采取一定的经济处罚,保证工程有效益进展,特制定《监督处罚管理实施细则》,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承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都必须遵守。

一、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方面如发现以下工程质量管理及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或拒不整改的,直接对承包单位项目部进行处罚。

处罚费用以现金形式上交建设方,逾期不交的将直接在计量款中以三倍金额进行扣除。

1、不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标准图集、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变更通知单施工,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10000元/次。

2、施工材料无合格证,未按建设方指定的品牌与规格标准进场(含限时退场),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次。

3、承包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验收工作,虽然在承包单位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但是在经监理方或建设方检查验收为不合格的,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

施工材料进场必须报验,即使材料符合各项指标要求,对没有报验(含材料必须复检合格使用)的行为,对承包单位项目部罚款1000~5000元/次。

项目工程管理中监理处罚条款

项目工程管理中监理处罚条款

项目工程管理中监理处罚条款监理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监管执行人,对总承包商进场至项目竣工、移交等全过程阶段进行监督管理,有权按《项目工程管理中监理处罚条款》对总承包商违反项目会议管理、施工人员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成品保护管理、内业资料管理、施工质量、防水和保温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进行处罚。

一、处罚原则:1)项目例会、施工人员、施工现场、内业资料等管理问题首次发现即进行处罚;2)施工质量、防水保温、成本保护、安全生产施工等问题,首次发现对总承包商进行书面警告、再次发现类似现象有权对总承包商进行罚款;3)所有罚单须经业主审核、签确,并由业主执行扣罚。

二、处罚条款1.项目例会管理处罚条款总承包商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总工和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等人员应按时参加工程例会、监理例会,采用指纹打卡,考勤处罚如下:1)迟到者扣管理费100元/人次;2)未参会者扣管理费500元/人次;3)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向监理公司总监、业主工程副总分别请假,并委派同岗位副职参加,否则扣管理费500元/人次。

2.施工人员管理处罚条款1)施工现场严禁出现人员赤身、穿拖鞋等不文明行为,违者扣管理费50元/人次。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着装,佩戴安全帽及挂牌上岗,管理人员佩戴统一颜色安全帽,违者扣管理费50元/人次。

3)施工现场、作业区内禁止吸烟,违者扣管理费50元/人次。

4)严禁在工地现场内进行打麻将等一系列游戏赌博活动,违者扣管理费100元/人次。

5)职工应讲文明懂礼貌,杜绝粗言秽语及其它不文明举动,违者扣管理费100元/人次;6)严禁酒后上岗,违者扣管理费100元/人次。

7)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违者扣管理费200元/人次。

8)禁止在施工现场便溺,小便扣管理费200元/处,大便扣管理费500元/处。

9)施工现场须严格划分生产区与生活区,生产区内禁止人员住宿,生活区内厨房应单独设置,严禁在宿舍内开火做饭,违者扣管理费500元/次。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处罚细则(监理必备)

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处罚细则(监理必备)

建设工程工程现场管理处罚细则为保障崇州市集贤乡土地整理居住区工程各方主体的利益,规范工程各方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以工程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为依据,特制订以下管理措施:一.目的、办法1.目的:作为施工现场约束手段,监督施工方按照规范、合同、业主及监理要求完成合同内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开展。

2.在工程施工的所有单位,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业主及监理有权按照本措施的条款进行处罚。

3.各分包单位(含甲方分包)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对分包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总包方负责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并要求其整改。

对分包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总包、分包单位都将受到处罚。

4.违反本处罚细则,业主或监理将对违反者处以罚款。

二.安全、文明、现场管理A、施工现场平面布置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材料必须堆码整齐,钢筋必须上架挂牌,砂石必须打围。

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须分开堆码,违反的、罚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B、现场安全、文明施工1、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等,不及时清理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工程监理惩罚制度细则

工程监理惩罚制度细则

工程监理惩罚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司承接的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条定义工程监理:指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独立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工程建设实施全过程的质量、安全和合同履行等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工程监理的职责第四条监理日常职责1.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情况;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合同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工程建设;3.提出关于施工单位违规行为的整改意见;4.撰写并提交监理报告。

第五条额外职责1.对严重违规行为,提出停工或暂停付款等建议,并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2.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工程,提出停工整改要求并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3.对严重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4.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施工单位,提出建议解除合同并报告建设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

第三章工程监理的违规行为及相应惩罚第六条通知不到位1.如果监理验收通知不到位或者未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验收,监理公司将被罚款1000元,并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降低评价分数。

2.如果监理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监理公司将被罚款2000元,并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降低评价分数。

第七条违反合同规定1.如果监理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为建设单位提供所需文件和检验报告,监理公司将被罚款3000元,并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降低评价分数。

2.如果监理人员未履行监理职责,包括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监理公司将被罚款5000元,并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可能降低评价分数。

第八条违反法律法规2.如果监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公司将给予解除合同的处罚。

第九条监理丧失独立性如果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存在利益关系,或者泄露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重要信息,监理公司将给予解除合同的处罚,并追究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十条其他违规行为对于未在惩罚制度范围内的其他违规行为,监理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指导和警告,并可能降低评价分数。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实行的惩罚制度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实行的惩罚制度

罚款制度(暂行)--(二)
为了加强施工单位的责任心,我监理部暂时制定以下惩罚措施:
1、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报验未报验,每次罚款2000元/次并退场处理;
2、每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未自检就进行报验的,罚款500元/次;
3、业主、监理及相关上级单位交办事宜,未按时间完成罚款1000元/次;
4、业主、监理及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问题未按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或整改不到位
的,罚款1000元/次;
5、业主、监理口头或书面提示及告知的注意事项,施工单位仍未按图纸及规范施工的,罚
款5000元/次,并返工整改;
6、砼拆模后出现蜂窝麻面私自修补的,罚款500元/次,并凿除检验;
7、砼浇筑过程中,管理人员不跟班旁站的,罚款1000元/次,班组人员不跟班旁站的,罚
款500元/次;
8、进度滞后,不制定有效的赶工期措施,并且落实不到位的,每天罚款1000元,直至赶
上进度计划;
9、现场不戴安全帽,罚款工人50元/次,班组长100元/次,管理人员200元/次;
10、塔吊、升降机安拆、维保及操作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罚款500/次,并清退现场;
--1../..12022/3/27--。

工程项目现场处罚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处罚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处罚制度一、目的和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明确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强现场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本制度遵循公正、客观、透明的原则,对违反规定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及其员工。

任何在现场工作的人都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三、违规行为分类1. 安全生产违规:包括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违章操作、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等。

2. 质量违规:包括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等。

3. 进度违规:包括无故延误工期、未按计划执行施工任务等。

4. 环境违规:包括随意排放污染物、噪音超标、乱堆放垃圾等。

四、处罚措施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对个人或单位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3. 停工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的工区,责令停工整改。

4. 记入不良记录:将违规行为记入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档案。

5. 法律责任: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处罚程序1. 发现违规行为后,由现场管理人员立即制止,并进行初步调查。

2. 根据调查结果,确定违规事实和责任归属。

3. 依据本制度规定,提出处罚建议,并报项目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

4. 经审批后,由项目管理部门下发处罚通知,并监督执行。

5. 被处罚人或单位有权在接到处罚通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将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3.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项目管理部门所有。

结语。

工程现场处罚制度

工程现场处罚制度

工程现场处罚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现场管理,维护工程施工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工程现场处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项目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

三、处罚原则1. 处罚依据事实、依据权责, 从重从快,实行惩罚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

2. 处罚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打击报复,确保惩罚有效执行。

3. 处罚从轻处罚为原则,对于无恶意、情节较轻的违规行为给予警告或者小额罚款等处罚。

四、处罚程序1. 违规行为发现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监理单位发现违规行为后,应立即进行记录并报告给项目部相关领导。

2. 处罚通知相关领导收到违规行为报告后,应对涉事责任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其进行口头或书面处罚通知。

3. 处罚决定对于情况较为严重或需要进一步调查的违规行为,相关领导应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罚决定。

4. 处罚执行被处罚责任人员应积极配合处罚,按照通知要求履行相应的处罚决定,否则将面临进一步的处理或纪律处分。

五、处罚种类1. 警告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要求整改。

2. 罚款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项目部可依据违规行为的情节和影响,决定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

3. 降级对于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项目部可以根据情况对其进行降级处理。

4. 开除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严重危害工程安全的责任人员,项目部有权对其进行开除处理。

六、处罚记录项目部应建立违规行为记录档案,并定期检查所有责任人员的处罚记录,对于多次违规的责任人员,项目部应加大处罚力度,并对其进行考核处罚。

七、处罚执行监督工程现场各部门应相互监督,落实处罚执行工作。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处罚执行情况,确保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

八、责任追究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且后果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项目部应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及刑事责任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如有其他未尽事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以下是具体的处罚规定,以供参考:一、一般规定1. 施工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 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

3.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4.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处罚对象1. 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单位。

3. 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

三、主要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轻微情况: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 一般情况: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限期整改。

- 严重情况: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并责令停工整顿。

2.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轻微情况: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补齐安全培训。

- 一般情况: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并限期补齐安全培训。

- 严重情况: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责令停工整顿。

3. 发生施工事故未报告- 轻微情况: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报告。

- 一般情况: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限期报告。

- 严重情况: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并责令停工整顿。

4.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轻微情况: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 一般情况: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并限期整改。

- 严重情况: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责令停工整顿。

5. 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轻微情况: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 一般情况: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限期整改。

- 严重情况: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并责令停工整顿。

以上仅列举了部分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具体处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项目管理处罚细则

项目管理处罚细则

项目管理处罚细则为加强对项目部的管理,规范项目部的行为,使项目部真正成为宣传广厦的窗口,在《项目部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管理处罚细则。

一、总则1、项目部要认真执行分公司制定的《项目部管理方法》,严格按《项目部管理办法》规范项目部的行为、若违反该办法,罚款500~2000元。

2、技术资料应分类整理,做到及时、真实、齐全、有效、清楚,若有疑问可及时联系商讨。

若违反,罚款100~500元/次。

3、基础、主体及竣工验收前10天,必须将有关技术资料送分公司工程部检查,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单位验收,否则,罚款500~1000元/次。

4、认真配合工程部对项目部的各类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并派专人参与检查,对检查提问做到如实回答,并提供相关的资料,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项目部应按期完成整改内容,并报工程部复查,若违反,罚款1000~2000元。

二、文明施工1、按广厦CI形象要求规范施工现场,若违反,罚款1000~5000元。

2、加强工地治安综合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令,若违反,罚款100~5000元。

3、加强工地消防管理,按有关规定配备灭火设备,遵守有关消防制度,若违反,罚款100~2000元。

4、加强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管理,不得随意更改平面布置,若要更改,必须按规定经批准后方可更改,否则,罚款500~1000元。

5、公司工程部要求参加的各种工作例会,不得缺席,违者罚款100~500元/人次。

6、施工班组进场必须按规定签订劳务合同,违者罚款1000~2000元/班组。

7、项目部要按规定开办民工学校,并按规定进行教育活动,违者罚款500~1000元/次。

三、质量管理1、按规定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否则,罚款1000~2000元。

2、开工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施工方案,报有关单位审批,否则,罚款500~1000元。

3、熟悉施工图,对施工图中问题要在该图纸内容施工前提交有关部门核准,否则,视为施工准备工作不充分、不认真、罚款100~500元。

现场工程管理罚扣制度

现场工程管理罚扣制度

现场工程管理罚扣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罚扣制度旨在规范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提高工程管理效率。

制度的执行应坚持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确保每一项罚扣都有明确的依据和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及其他相关方。

任何违反工程管理规定的行为都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理。

三、罚扣内容1. 安全违规:包括但不限于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违章操作机械等,每项违规行为罚款100-500元。

2. 质量事故: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行为,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罚款500-5000元。

3. 进度延误:未按计划完成指定工作,导致工程进度延误的,每次罚款1000-10000元。

4. 材料浪费:对材料的不合理使用或浪费,罚款金额根据浪费程度决定,最低不少于500元。

5. 不文明施工:包括施工现场脏乱差、噪音扰民等,每次罚款200-1000元。

四、罚扣程序1. 发现问题:项目管理团队或监理单位在巡查中发现违规行为。

2. 记录证据:立即记录违规行为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和具体情况,并拍照留证。

3. 开具罚单:根据违规情况,填写罚扣单,明确罚扣金额和原因。

4. 通知当事人:将罚扣单送达违规单位或个人,并进行解释说明。

5. 罚扣执行:违规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罚扣单后的规定时间内缴纳罚款。

6. 整改反馈:被罚单位或个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整改措施并实施,项目管理团队将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异议处理如被罚单位或个人对罚扣有异议,可在接到罚扣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项目管理团队提出书面申诉。

项目管理团队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必要时可邀请第三方专家参与。

复核结果将作为最终处理意见。

六、其他事项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项目管理团队负责解释和修改。

2. 特殊情况下,项目管理团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罚扣标准。

3. 本制度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七、结语。

工程管理制度罚则

工程管理制度罚则

工程管理制度罚则一、总则1. 为确保工程管理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罚则,凡参与本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本罚则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及其员工。

3. 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责任与处罚1. 安全生产1.1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配备或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将给予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1.2 发生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质量控制2.1 施工单位若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材料,将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以材料价值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2 监理单位未能履行职责导致工程质量问题的,将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进度管理3.1 施工单位无故延误工程进度,影响整体工程计划的,将按每日延误的实际损失额收取滞纳金。

3.2 设计单位迟延提供设计文件,影响工程进度的,将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 环境保护4.1 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环境污染的,将责令整改,并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4.2 随意排放建筑垃圾、废水等污染物的,将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监督与执行1. 本工程项目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执行情况,并处理违规事件。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行为,有权向监督管理小组举报,对于查实的举报,将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3. 对于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清退出场。

四、附则1. 本罚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罚则如有更新,将及时公布最新版本。

建设工程现场罚款细则

建设工程现场罚款细则

盐城凤凰文化广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处罚细则为加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建筑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施工方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结合承包合同,特制定管理规定处罚细则如下:◆本细则的有效期为盐城凤凰文化地产签发之日起至工程项目交付使用时止。

◆现场甲方代表及监理在施工过程中落实执行。

◆本细则由盐城凤凰文化地产负责解释。

1、未经甲方同意,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得离开现场,更不得擅自更换。

如项目经理每擅离现场半天,罚款5000元;项目管理班子每一名成员擅自离开现场半天,罚款2000元;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有其它兼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万元;擅自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或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有其它兼职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万元。

2、现场人员无法胜任工作、不能积极配合甲方和监理工作、违反工地现场管理规定、无证上岗、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与本工程施工无关的必须在监理提出,甲方同意后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否则每人次罚款1000元/天,同时,项目部需在3天内用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调离人员,否则也将按每人次1000元/天的罚款。

2、现场特殊工种人员须佩戴上岗证、领班以上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否则按500元/人进行处罚,累计10次则停工整顿。

3、无正常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甲方或监理口头或书面指令,每次罚款2000元。

4、原材料进场后未通知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或使用没有合格证的工程材料,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工程材料,按1000元/次处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更换建筑材料品牌、规格或型号,视情况罚款2~10万元/次。

5、不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要求的,按5000元/次处罚。

并按图纸施工到位。

6、对已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未进行处理,未采取有效措施而继续进行作业的,按5000元/次处罚。

7、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签证而自行封闭、掩盖的,按5000元/次处罚。

项目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项目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5
塔吊、施工电梯等机械设备安装完成后未经检测验收就擅自使用的
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乙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次。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按规范标准要求做好保护措施,使用的电动器具、设备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
限期整改,乙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处、次。
7
特种作业岗位人员无证上岗或任由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的
责令改正,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1000元/处。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未按安全生产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或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以及因此而造成安全事故的
责令改正,乙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50000元/月、次。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2
乙方施工项目部不设专职安全员,安全员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现场安保人员未进行严格门岗管理,任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的。
责令返工,乙方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5000元/次,如拒不整改,除处罚违约金外,对拒不整改分项不予计量和不支付该项工程款。
3
材料、设备进场未得到甲方监理认可、不按规定报验、送检就用于工程的
乙方向甲方支付违Biblioteka 金1000元/次4分项工程施工前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质量与安全技术交底、未进行样板施工或样板未经验收合格就进行大面积施工的
项目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序号
违约现象
违约执行标准

施工组织管理
1
不履行合同条款
按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责任,严重违约者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2
不服从甲方工程部以法规、合同为原则实施的管理
视违反情况,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5000元,情节严重者责令其退场。
3
不按合同要求及时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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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工程现场管理处罚细则为保障崇州市集贤乡土地整理居住区工程各方主体的利益,规范工程各方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以工程承包合同的相关条款为依据,特制订以下管理措施:一.目的、办法1.目的:作为施工现场约束手段,监督施工方按照规范、合同、业主及监理要求完成合同内容,保证工程优质高效开展。

2.在工程施工的所有单位,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业主及监理有权按照本措施的条款进行处罚。

3.各分包单位(含甲方分包)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管理,对分包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总包方负责提出事故隐患或其他问题并要求其整改。

对分包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总包、分包单位都将受到处罚。

4.违反本处罚细则,业主或监理将对违反者处以罚款。

二.安全、xx、现场管理A、施工现场平面布置1.施工现场的库房、机械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脚手工具、加工场地、办公室、厕所等布置,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现场总平面图中位置布置,不按照规定的位置布置,不按限定的期限进行整改,以每处为单位,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材料必须堆码整齐,钢筋必须上架挂牌,砂石必须打围。

例外品牌的水泥必须分开堆码,违反的、罚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B、现场安全、xx施工1、现场内的污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现场地表面,厕所卫生间、沉淀池等,不及时算帐排放,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监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2、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的有关规定,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要求的,如:无工作零线端子、无保护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线制、非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无盖、配电箱无箱门,无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项或每一条,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3、每天施工完后应作到“人走场清”,未做到“人走场清”或施工现场周围及楼内的建筑垃圾不及时清运,以每层、每处或每10平方M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罚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方案须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现场内的临时施工线路敷设,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架空或挂墙须按规范敷设,接入设备或配电箱的电线电缆要规整,否则按照电缆数或不规整处,罚款200-500元,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处,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5、在施工现场穿拖鞋或凉鞋的工人,每人次罚款10元。

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6、施工现场不正确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7、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将处以每次200~500元的罚款。

8、工地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将对打架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对负主要责任的(先动手的)追加罚款1000元。

9、对现场保洁及绿化未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的,对相关单位每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

10、浇筑混凝土时混凝土泵需架设在公共道路上的,必须经过批准。

混凝土浇筑完后应及时将道路冲洗明净,否则将受到每次500元的罚款。

未经批准严禁占用公共道路,否则将受到每次500元的罚款,并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1、“四口”“五临边”防护不合格,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1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2、安全通道不合格、无安全通道指示标志、无通道指示标志、安全通道无照明、照明设施无人及时维护者,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3、施工现场应在规定的位置设置灭火器,未在规定的位置上设置灭火器、灭火器数量不够、灭火器没有标注检查日期,以每一项或每一处为单位,罚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4、在楼层内随地大小便,高空作业(高度超过2m)不系安全带,不按安全规范违章施工的,以每人每次为单位,罚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5、脚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进行搭设的,施工通道不通畅的,不按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罚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6、主体阶段外架及安全网必须超越作业层(施工位置)1.5m搭设,并且外架必须按规定设置水平防护,违反的罚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元,罚款总额累加。

17、现场施工机械设备无防护罩,以每一台为单位,罚款2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台罚整200元,罚款总额累加。

C、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分包单位违反规定的将直接对主包施工单位罚款。

甲方分包的单位,该分包工程也由主包单位负管理、协调责任。

三.质量管理A、材料进场1.所有材料设备进场前须向监理提交计划,并报相关质保资料证明,材料进场提前一天通知监理,进场不及时通知监理检验、不及时送检(进场三天内)或由此影响正常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外罚款1000-3000元。

2.材料设备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及时退场(要求时间内)、退场时未通知监理见证的以每拖延一次罚款1000元。

对于材料进场不予严格把关的、材料来源不明的、资料与实物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对于明知不合格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物品设备还在使用的除每次罚款3000-5000元外,并按相应条款处理;送检的实验报告,最迟在检测部门发出的第二天17:00点前报监理,每拖延一天罚款300元。

3.材料、半成品三证不全、未经送检或报审验收就擅自上楼使用的,每次罚款2000元,并无条件拆卸下楼,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B、隐藏工程验收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按要求加强自检,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情节危机的,每次罚款500-2000元。

2、施工中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经检查属于偷工减料的每次罚款5000元。

3、存在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视问题大小和事故的危机程度给予处罚。

4、蓄意影响阻饶业主、监理正常检查验收工作,不按监理通知单期限整改,每次罚款2000元。

5、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就擅自隐藏或进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罚款2000元,并在限期内无条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6、各工序‘三检’制度不健康、三检人配备不完善,或虽有三检制度和三检人员,但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该检查未检查,罚款500元,并须在限期内健康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5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四、进度、报表A、计划、进度1、各施工单位进场向监理提交工程的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以及分项和各控制点的控制计划,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罚款500元。

2、月计划、总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各控制点进度未按计划完成而滞后的、又无正当理由的(书面),除承担有关损失以外,按照每一项拖延一天,罚款3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3、不能按期完成业主工期要求,影响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担有关损失以外,根据具体情况罚款2000-5000元,并按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1000元,罚款总额累加。

4、对施工单位不能按进度计划完成又无抢工措施的,罚款500-1000元。

同时甲方监理将安排其他人员代为抢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施工单位承担。

B、成本1、不按要求及时报送月报、预、结算资料或监理要求须提供的计量依据,罚款300-1000元。

同时甲方对未按要求时间报送的,当月工程量(款)将不予上表。

2、蓄意影响监理和业主开展正常工作,或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妨碍计量工作正常进行,罚款500-2000元。

五、会议制度、文档资料管理、施工配合1、监理例会、专题例会等,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100元人民币。

每缺席一次罚款300元人民币,如拖延不交者,罚款将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请假必须征得总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现场代表的同意,并必须有正当理由。

)2、会议记录由监理负责整理,会议纪要于两日内分发各施工单位。

3、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其负责的标段的资料进行收集,并交专人登记存档。

所有文件必须形成收发文签收制度,任何单位不得拒签。

否则将受到200元罚款。

4、对施工单位送监理签字的资料必须在48小时内签认。

无正当理由而拖延签字的,每拖延一天对相关监理工程师罚款200元。

5、各施工单位须按监理单位要求报相关文件资料、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方案等,除业主要求的有关文件以外,所有文件资料必须先送达监理。

由监理审核转发。

(其中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工程计划、设计及工程联系单签证单在报监理的同时报业主同时审核)对于拒绝不执行者罚款500-1000元。

6、施工单位应按监理或相关要求收集、整理、编写档案资料,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完善、如不按时提交的罚款100-500元。

7、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能有用组织现场施工,不能与业主或监理很好配合,开展现场的管理工作,或对于工人的无理取闹行为不能采取有用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罚款200-1000元,并业主与监理有权要求更换该管理人员。

8、监理通知有关限期整改的工程(或每条),或监理例会上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单位无正当理由的(书面),以每一项或每一条为单位,在要求限定的期限不整改者,罚款3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300元,罚款总额累计计算。

9、监理部下发暂停施工指令期间,强行强横施工的,每次罚款2000元,并上报业主。

十、以上罚款直接交到建设单位工程部。

十一、本罚款细则解释权归建设单位及监理部。

十二、对四川省的相关政策、规范、规定而本细则又未包含的,施工单位及监理、甲方应共同遵守,否则都将受到相应的罚款。

十三、对本细则未含的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由监理和业主共同商定,违规单位不得有异议。

十四、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陆续增加新的细则内容。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XXXX工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五月一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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