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贷款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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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信托公司发放信托贷款,常与借款人约定控制企业公章,以及限制 担保、借款、资产处置和关联交易等重大经营活动,实时掌握企业经 营和财务状况,出现了所谓债权股份化的趋势,这是银行贷款所不具 备的特点。银行往往从企业财务指标、管理指标、行业指标等方面评 价企业的债务清偿能力和风险度,但并不对企业经营管理施加积极的 主动影响,其处罚措施之威慑力有余,影响力则不足,效果往往不彰。 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则是双刃剑,容易招致多家银行同时收贷,或者 导致借款人经营更加困难。
• 5.信托贷款与投资具有转化的特点。信托公司在阶段性信托投资时, 通过公司股东回购股权的方式向企业融资,将股权融资转换成债权融 资,既可以以股东资格指派董事参与经营和决策,还可以在设计产品 时让股东承担回购义务以及第三人对该回购义务提供担保,这就扩大 了债务偿还的保障渠道。
• 6.除了股权外,信托公司还可以通过附条件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购买企 业的不动产、应收债权等资产,向企业融资,或者以担保信托的模式 为信托贷款提供担保,在我国所有权让与担保制度付之阙如的情况下, 获得了良好的保障效果,还回避了担保制度所否定的流质、流押之弊。 这些灵活的组合运用方式为金融产品创新注入了新的元素。银行囿于 不能直接投资的限制,在以贷款债权运用存款资金时,不能主动地配 合运用物权和股权,限制了产品创新的空间。
• (2)对信贷计划影响的程度不同。
• 由于委托贷款是金融信托机构受单位的委托代为运用委托 资金,委托资金的运用多表现为一次性,所以对综合信贷 计划影响不大,信用规模扩张的程度也较小。信托贷款的 表现形式为贷放与收回反复循环,资金不断周转使用,因 而对信用规模和信贷计划影响的程度较大;
• (3)管理方法不同。
• 一般而言,国家对委托贷款管理较松,而对信 托贷款则视同对银行贷款的管理比较严格;
• (4)具体的业务要求不同。
• 金融信托机构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主要依据委托 单位所指定的资金用途、对象等发放贷款,监 督款项使用情况,以及负责贷款到期时催还, 但对借款单位到期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不负责 任。而信托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均由金融信托机 构自主办理,所以要由自己承担贷款的风险和 经济损失。
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的区别
• (1)资金性质不同。
• 委托贷款只是在资金的运用上改变了形式,委托单位的拨 款改为金融信托机构的贷款,委托人和用款单位之间的借 贷关系变为金融信托机构与受益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但这 并未改变资金原来的性质。而信托贷款是金融信托机构用 吸收的信托存款和部分自有资金,在保证受益人能获得应 有收益的前提下,自行选定项目和对象发放贷款,从而具 有银行贷款的一般特征,实质上改变了原来资金的性质和 用途,
信托贷款
• 信托贷款是指信托机构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制定 信托发行计划,募集资金,通过信托计划募集的信 托资金,对自行审定的单位和项目发放的贷款。
• 在贷款信托担保关系中,存在委托人(贷款人)、 受托人(信托担保公司)和受益人(借款人)三方 当事人。信托财产既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也独立 于信托担保公司的财产。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普通 法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源于所有权 的受益权。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的受益权是一种 不同于债权的权利。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贷 款人有权要求信托担保公司以信托财产偿还贷款。
信托贷款与银行贷款的区别
• 1.银行贷款与信托贷款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银行贷款是比较标准化的 产品,产品的价格即利率的弹性比较小。信托贷款具有很强的个性化 色彩,区别对待。信托贷款的灵活性表现为定价灵活、风险与收益灵 活匹配、放款灵活,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 2.信托贷款与信托投资是相互结合和互相转化的,满足信托资金运用 的最大化,在风险与收益的结合点上力求最大平衡。
• 所谓甲类信托贷款,就是由委托人指定Leabharlann Baidu 款项目,项目风险由委托人负责;
• 乙类信托贷款则是由受托人选定项目,风 险相应由受托人承担。
委托贷款
•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 金,委托业务银行(或金融信托机构)根 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 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 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 4.信托公司具有直接投资功能,既可以在发放贷款的同时直接进行股 本权益性投资,更增强了对投资项目的控制力。同时,如果项目净资 产回报率高,信托公司不但可以保证贷款安全,而且还分享企业资本 增值性收益,如果将来上市,长期投资的综合收益率较高。有的信托 公司推出的夹层融资,即通过股权和债权的混合融资,兼顾多种运用 方式之利。
• 5.信托贷款与投资具有转化的特点。信托公司在阶段性信托投资时, 通过公司股东回购股权的方式向企业融资,将股权融资转换成债权融 资,既可以以股东资格指派董事参与经营和决策,还可以在设计产品 时让股东承担回购义务以及第三人对该回购义务提供担保,这就扩大 了债务偿还的保障渠道。
• 6.除了股权外,信托公司还可以通过附条件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购买企 业的不动产、应收债权等资产,向企业融资,或者以担保信托的模式 为信托贷款提供担保,在我国所有权让与担保制度付之阙如的情况下, 获得了良好的保障效果,还回避了担保制度所否定的流质、流押之弊。 这些灵活的组合运用方式为金融产品创新注入了新的元素。银行囿于 不能直接投资的限制,在以贷款债权运用存款资金时,不能主动地配 合运用物权和股权,限制了产品创新的空间。
• (2)对信贷计划影响的程度不同。
• 由于委托贷款是金融信托机构受单位的委托代为运用委托 资金,委托资金的运用多表现为一次性,所以对综合信贷 计划影响不大,信用规模扩张的程度也较小。信托贷款的 表现形式为贷放与收回反复循环,资金不断周转使用,因 而对信用规模和信贷计划影响的程度较大;
• (3)管理方法不同。
• 一般而言,国家对委托贷款管理较松,而对信 托贷款则视同对银行贷款的管理比较严格;
• (4)具体的业务要求不同。
• 金融信托机构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主要依据委托 单位所指定的资金用途、对象等发放贷款,监 督款项使用情况,以及负责贷款到期时催还, 但对借款单位到期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不负责 任。而信托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均由金融信托机 构自主办理,所以要由自己承担贷款的风险和 经济损失。
信托贷款与委托贷款的区别
• (1)资金性质不同。
• 委托贷款只是在资金的运用上改变了形式,委托单位的拨 款改为金融信托机构的贷款,委托人和用款单位之间的借 贷关系变为金融信托机构与受益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但这 并未改变资金原来的性质。而信托贷款是金融信托机构用 吸收的信托存款和部分自有资金,在保证受益人能获得应 有收益的前提下,自行选定项目和对象发放贷款,从而具 有银行贷款的一般特征,实质上改变了原来资金的性质和 用途,
信托贷款
• 信托贷款是指信托机构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制定 信托发行计划,募集资金,通过信托计划募集的信 托资金,对自行审定的单位和项目发放的贷款。
• 在贷款信托担保关系中,存在委托人(贷款人)、 受托人(信托担保公司)和受益人(借款人)三方 当事人。信托财产既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也独立 于信托担保公司的财产。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普通 法上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上的源于所有权 的受益权。受益人对信托财产享有的受益权是一种 不同于债权的权利。当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时,贷 款人有权要求信托担保公司以信托财产偿还贷款。
信托贷款与银行贷款的区别
• 1.银行贷款与信托贷款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银行贷款是比较标准化的 产品,产品的价格即利率的弹性比较小。信托贷款具有很强的个性化 色彩,区别对待。信托贷款的灵活性表现为定价灵活、风险与收益灵 活匹配、放款灵活,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
• 2.信托贷款与信托投资是相互结合和互相转化的,满足信托资金运用 的最大化,在风险与收益的结合点上力求最大平衡。
• 所谓甲类信托贷款,就是由委托人指定Leabharlann Baidu 款项目,项目风险由委托人负责;
• 乙类信托贷款则是由受托人选定项目,风 险相应由受托人承担。
委托贷款
• 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来源的资 金,委托业务银行(或金融信托机构)根 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 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 收回的贷款业务。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门、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
• 4.信托公司具有直接投资功能,既可以在发放贷款的同时直接进行股 本权益性投资,更增强了对投资项目的控制力。同时,如果项目净资 产回报率高,信托公司不但可以保证贷款安全,而且还分享企业资本 增值性收益,如果将来上市,长期投资的综合收益率较高。有的信托 公司推出的夹层融资,即通过股权和债权的混合融资,兼顾多种运用 方式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