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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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除四害工作暂行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

南宁市除四害工作暂行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

南宁市除四害工作暂行规定正文:---------------------------------------------------------------------------------------------------------------------------------------------------- 南宁市除四害工作暂行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15号1995年9月1日)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除四害的管理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四害”是指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四种容易孳生,繁殖速度较快,且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的生物。

第三条凡市属和驻市单位以及全体市民,均应遵守本暂行规定,并认真履行除四害的义务。

第四条南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爱卫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管理、宣传和检查监督我市除四害有关工作。

其职责是:(一)制定全市除四害工作规划、制度等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贯彻执行;’(二)组织除四害技术培训和除四害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全市科学除四害水平;(三)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市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四)组织全市四害密度的监测、上报工作;(五)组织对全市所辖范围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等的除四害工作进行效果考核和有关奖惩规定的执行。

第五条市卫生防疫站是我市除四害技术监督监测管理部门,其职责是:(一)对在我市范围内经营除四害药械的机构进行许可证审查,符合经营条件的由市爱卫办审批,市卫生防疫站发放许可证并进行发证管理;(二)负责对我市生产、经营除四害药械的厂商和店摊进行卫生监督和监测及管理;(三)负责对在我市生产经营的除四害药械进行效果评定;(四)负责对除四害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四害密度进行定期监测和上报。

第六条由市政府在市爱卫办、市卫生防疫站、城区爱卫办工作人员中任命一批除四害卫生监督员。

除四害管理制度[最终版]

除四害管理制度[最终版]

除四害管理制度[最终版]为了创建卫生、清洁、安全的生活环境,保护公共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全民爱国卫生意识,控制和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我国在1950年代初期开始实施"除四害”运动,即消除老鼠、蝇子、蚊子、蜂螂等四大卫生害虫。

随着改革开放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环境污染所引起的害虫问题愈发严重,而且从城市扩散到了农村,所以"除四害"运动也逐渐得到了全面推广和加强整治。

以下是我国"除四害”管理制度的一些具体内容。

一、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第十八条规定:除四害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国家通过政策和法规,可开展除四害宣传和防治工作,并依法对重点场所和区域进行整治和治理。

二、除四害的任务和要求1.对卫生害虫进行有效的治理。

2.打破害虫的传染病传播途径,减少传染病的发生。

3.对重点地区或者场所进行整治和防治,保障人群健康。

4.鼓励公民自我卫生,建立环保意识,将除四害当做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

三、除四害工作的主要措施1.预防措施采取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多种控制措施来防治卫生害虫,例如:利用防蚊灯和灭蚊剂来避免蚊子的产生和传播;使用除鼠药物、设置白鼠熏蒸装置去除老鼠。

同时,清除黑处和湿度大的环境,减少蜂螂和蝇子等害虫聚集的环境。

2.消杀措施对卫生害虫进行消灭,使用药膏喷雾、毒饵、摆放黏贴板等消杀手段进行杀虫、灭鼠、除蝇等控制。

3.消毒措施对于伴随卫生害虫传播的疾病,采取环境消毒措施,包括空气消毒、表面消毒和器具消毒等措施,杀死疾病的病原体,防止疾病传播。

四、负责部门及其职责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当地重点场所或区域进行除四害、消杀和消毒的工作。

负责举办宣传活动、培训卫生工作者和志愿者,开展门口卫生整治等。

同时,要加强对商场、市场、餐馆、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卫生情况的监控和检查工作,促进除四害工作的推进。

另外,公民个人也应该积极参与除四害工作,保护自己和其他人的健康。

酒店除四害消杀管理制度

酒店除四害消杀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酒店环境整洁,预防四害(老鼠、蟑螂、蚊虫、苍蝇)滋生,保障客人及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区域,包括客房、餐厅、厨房、办公区、公共区域等。

三、职责1. 酒店总经理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四害消杀工作。

2. 客房部、餐饮部、工程部等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区域的四害消杀工作。

3. 酒店四害消杀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四害消杀工作。

4. 所有员工应积极配合四害消杀工作,提高自身卫生意识。

四、管理制度1. 预防措施(1)加强酒店内部卫生管理,保持环境整洁干净,定期清理垃圾、积水,消除四害滋生条件。

(2)加强门窗、纱窗、下水道等设施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四害入侵。

(3)客房、餐厅、厨房等区域应保持通风良好,减少四害滋生。

2. 消杀措施(1)根据四害种类,选择合适的消杀药剂,如老鼠药、杀虫剂等。

(2)遵循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剂量,确保消杀效果。

(3)定期对客房、餐厅、厨房等区域进行消杀,确保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下。

3. 定期巡查(1)酒店应定期进行巡查,查找可能存在的四害问题。

(2)重点关注厨房、仓库、储藏室等易滋生四害的地方,加强巡查和清理工作。

4. 教育培训(1)对酒店员工进行四害消杀的相关培训,提高员工的卫生意识和消杀技能。

(2)员工应了解四害的特点、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5. 合作外包(1)酒店可考虑与专业的消杀公司合作外包四害消杀工作。

(2)专业消杀公司有经验和专业设备,能够更有效地进行四害消杀。

五、奖惩措施1. 对在四害消杀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2. 对未按照规定进行四害消杀或造成四害滋生严重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酒店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南京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宁政发[1994]124号

南京市除四害管理办法-宁政发[1994]124号

南京市除四害管理办法正文:---------------------------------------------------------------------------------------------------------------------------------------------------- 南京市除四害管理办法(1994年6月18日宁政发〔1994〕124号)第一条为了有效地消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以下简称四害),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住户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南京市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容委)是除四害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下设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爱卫办)负责除四害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区(县)爱卫会应当做好辖区内除四害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卫生防疫部门负责除四害的调查研究、技术指导、业务培训、考核鉴定以及四害密度的监测工作。

第四条市、区(县)爱卫会应当配备除四害监督员,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具体承担除四害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除四害工作应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对确无能力除四害的单位由专业队伍承包,实行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和市市容委共同核定。

居民住宅区除四害所需经费在收交的垃圾费中列支。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配备专人负责管理除四害工作,落实除四害任务。

各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本辖区内的单位、住户开展除四害活动。

公共地段的除四害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第七条除四害所需药械,由市爱委办认可的单位生产、加工或经营,以保障人畜安全和杀灭四害的效果。

第八条卫生防疫部门应当按规定做好除四害药械的质量监测和审查工作,防止伪劣药械流入市场。

第九条各单位、个体工商户、住户以及公共地段的主管部门都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在其负责的范围内必须达到国家灭鼠先进城市规定的标准:鼠密度用粉迹法测定不得超过5%,用鼠夹法测定不得超过1%,鼠征阳性房间不得超过2%。

2024年除“四害”管理制度(3篇)

2024年除“四害”管理制度(3篇)

2024年除“四害”管理制度禄劝屏山小学____年除“四害”工作总结除“四害”工作是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一件大事,为巩固我县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除“四害”工作成果,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方案》和《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____年夏季灭蝇、蚊、蟑螂活动____》要求,争创卫生学校,确保全校师生在卫生安全的环境中工作和学习,今年我校严格执行除“四害”工作管理规定,把除“四害”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现总结如下: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____《____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精神,坚持“条包块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做法和“打早、打少、打小”的原则,全面宣传发动,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除“四害”活动,巩固除“四害”成果,不断降低“四害”密度,使其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控制和减少病媒生物传染病的发病率,保证师生身体健康,提高师生生活环境质量。

二、主要措施。

坚持以环境防治为主,化学、物理方法为辅的综合措施,做到防与灭相结合,突击杀与长期巩固相结合。

1、广泛宣传发动。

校区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大力开展除四害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使教职工,学生自觉参与除四害活动,以环境治理为主,组织学生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大扫除,及时投药、堵塞鼠洞,修补被鼠咬坏的门窗,清理卫生死角处积存暴露的垃圾。

2、切实加强组织建设。

学校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工作有计划、活动有步骤、年终有总结,将工作落到实处。

3、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活动。

学校要全面清除四害孳生地孳生物,彻底清除积存的垃圾、室内外的存水容器、坑洼积水、废品等蚊蝇孳生栖息场所,垃圾箱做到日产日清,严格控制四害孳生场所。

三、组织领导:1.成立除四害专项领导小组,制定除四害工作方案,并将除四害工作任务分解,分部门落实,并组织实施。

2.成立各部门除四害工作小组,组织消杀技术方案和工作案,包括环境整治,药物投放,除蝇、除蟑、防鼠、防蚊设施的修复与设置工作。

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

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

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是一种针对鼠、蚊、蝇、蟑螂等四害的工作管理措施,旨在保障公共环境的卫生与健康。

它的实施将有效地控制四害的繁殖,减少疾病的传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本文将从四害的对策措施、管理制度的实施与宣传等多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对策措施对于鼠、蚊、蝇、蟑螂四害的控制,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科学有效的对策措施。

首先,要加强环境管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这包括定期清扫及垃圾分类,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加强垃圾清运工作,妥善处理垃圾产生的源头问题。

其次,建立防治网,封堵四害的传播途径。

例如,在居民小区设置防蚊网、防鼠网等,对于市场、食品加工场所等公共场所,也要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此外,要加强监测和早期预警,对于四害的蔓延趋势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对策。

最后,要进行源头治理,控制四害的滋生。

例如,加强下水道的管网维护和清洁,减少水源对四害的吸引;加强农田管理,控制农田的水源,防止积水滋生蚊蝇。

二、工作管理制度的实施为确保除四害工作的有序进行,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工作机构。

设立相应的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的职责与任务,确保工作的协调进行。

其次,建立工作任务分解制度。

将工作任务划分为不同的模块,并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每个工作环节都能得到妥善完成。

再次,加强工作督导与考核。

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

最后,进行工作经验总结与交流。

定期召开工作座谈会,分享各地的工作经验,学习先进的管理模式与方法,提升管理水平与效果。

三、宣传教育在除四害工作中,宣传教育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公众对除四害工作的认识与参与度。

首先,加强媒体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渠道,大力宣传四害的危害性以及除害方法,并向公众普及预防四害的常识。

其次,开展宣传活动。

利用社区、学校等场所,开展除四害主题宣传活动,组织演讲、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公众对除四害工作的关注度。

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六篇)

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六篇)

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一、建立除四害领导小组,实行书记或主任负责,并有分管员具体负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使除四害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年初制订除四害工作计划,年末有总结报告。

三、建立除四害责任制,并落实到责任人,明确任务和要求,做到责任区域有人管,除四害工作有人做。

四、搞好除四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到“四害”危害人人知,除害工作人人做,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除四害意识。

五、紧抓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清除卫生死角和暴露垃圾,铲除四害孳生场所。

六、除四害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制定除四害措施,组织检查、评比,并将除四害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七、明确奖惩激励制度,对在除四害工作中积极配合、任务完成出色的集体与个人给予表扬;对不服从管理者,经教育仍不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组织力量清扫,加倍收取药费和劳务费。

八、健全各类档案资料,对开展的各项除四害工作及时记录,完成书面材料,建立除四害工作台帐。

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二)根据各级政府对除四害工作的要求,结合社区实际情况,为加强本社区的除四害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除四害工作必须按上级部署要求____的实施。

二、开展本社区内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

三、除四害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投药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投药培训方可上岗。

四、投药前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通知居民,说明投药时间、区域及注意人畜误食,食品店的投药方法,告知时间表至少一天。

五、除四害用药必须是上级指定用药,并且在指定的公司购买。

六、投药区域要覆盖到位,不留死角。

七、残药必须落实专人保管。

八、毒死的死鼠集中深埋或焚烧处理。

九、做好除四害药品购买、投药、死鼠处理等的登记工作。

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三)是指针对公共场所或者社区内四害(老鼠、蟑螂、苍蝇、蚊子)进行防治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防治计划制定:制定全面的防治计划,确定防治措施、目标和时间节点。

广州市除“四害”消毒管理暂行规定-穗府[1987]27号

广州市除“四害”消毒管理暂行规定-穗府[1987]27号

广州市除“四害”消毒管理暂行规定正文:---------------------------------------------------------------------------------------------------------------------------------------------------- 广州市除“四害”消毒管理暂行规定(穗府(1987)27号一九八七年三月二十三日)第一条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有效地消灭蚊、蝇、鼠、蟑螂等有害病媒,使城区尽快实现无“四害”,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凡市区的机关、团体、工厂、学校、商店、公园、市场、仓库和建筑工地(含城建工地)等单位(包括驻穗部队单位,简称机团单位,下同)和住宅大院,家庭住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市区内所有的机团单位及居民住宅大院,要指定卫生责任人,并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消灭蚊、蝇、鼠、蟑螂的孳生条件。

做到沟渠、沙井畅通,地面无积水;垃圾不露空堆放;粪池、化粪池、腐烂有机物严密封盖,定期清理;地下电线暗渠做到密封不积水,对所有可孳生蚊子的水面(包括地表的和地下的)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蚊子孳生。

各机团单位和居民住宅,凡无能力处理、控制辖区内的“四害”者,均应请所在街道的除四害消毒站,或其他经卫生防疫部门认可的除四害消毒机构承包消毒杀虫除害。

并支付除四害消毒杀虫药品及劳务管理费用。

基建工程工地的除四害消毒费用,由承建单位负责支付。

第四条收费标准:市内所有的机团单位,请除四害消毒机构按月承包除四害杀虫任务的,按下列标准收费,不包括中外合资经营的消毒杀虫机构(每月计,一次承包至少六个月)。

(一)控制和处理蚊蝇孳生地的收费:沙井、废水井、防火池,每个收二至三元。

粪池(含人、畜、禽粪池)每个收十至三十元。

厕所每个坑位收一元。

垃圾堆(池)每平方米收四元。

积水防空洞(含地下室)沟渠、水坑、水凼、水塘每平方米收三至五元。

(完整版)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

(完整版)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

(完整版)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控制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密度,保障公司员工和客户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公司的除四害工作。

2. 设立除四害办公室,负责日常除四害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除四害措施。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除四害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除四害工作的落实。

4. 员工对本岗位的除四害工作负责,积极参与除四害活动。

三、除四害措施1. 环境治理(1)保持公司内外环境整洁,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地。

(2)加强垃圾管理,及时清理垃圾,密闭存放,防止病媒生物滋生。

(3)加强绿化管理,定期修剪树木、草坪,清除杂草。

2. 物理防治(1)设置捕鼠笼、粘鼠板等捕鼠工具,定期检查和更换。

(2)安装纱窗、纱门等防蝇、防蚊设施,减少病媒生物入侵。

(3)使用蟑螂饵剂、蟑螂胶饵等物理方法,降低蟑螂密度。

3. 化学防治(1)根据病媒生物密度和种类,合理选择化学药剂。

(2)严格按照药剂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3)定期检查药剂效果,及时调整防治措施。

四、除四害工作检查与考核1. 除四害办公室应定期对各部门的除四害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公司将除四害工作纳入员工绩效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 除四害工作检查与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评优的依据之一,确保除四害工作得到充分重视。

五、附则1. 本制度由除四害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修改,应经除四害办公室审核,并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完整版)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有效控制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密度,保障公司员工和客户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除“四害”管理制度(4篇)

除“四害”管理制度(4篇)

除“四害”管理制度四害管理制度,又称四害综合整治,是指对蚊蝇、老鼠和蟑螂这三种害虫以及危害人类健康的苍蝇进行综合管理和整治的一项制度。

这一制度在中国广泛推行,目的是控制这些害虫的数量,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活环境的卫生程度。

四害管理制度的实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防治蚊蝇:采取源头清除、物理防治、化学防治等方法,控制蚊蝇的繁殖和传播,减少蚊蝇媒介传染病的发生。

2.防治老鼠:采取封堵、化学灭鼠、物理防治等方法,控制老鼠的数量,减少老鼠对人类健康和粮食安全的威胁。

3.防治蟑螂:采取杀虫剂、粘虫板、贴剂等方式,消灭蟑螂,避免它们对人类健康和卫生环境的影响。

4.防治苍蝇:采取灭苍蝇药剂、草药、粘虫板等方案,控制苍蝇的数量,防止它们对食品卫生和公共卫生的危害。

四害管理制度通过政府的严格管理和社区的参与,有效地减少了害虫的数量,改善了人们的生活环境,提高了卫生程度和健康水平。

此外,这一制度也促进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除“四害”管理制度(2)关于城区除四害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根据市爱卫会的统一部署,我县____开展了城区灭蚊蝇消杀和灭蟑统一活动。

____月____日—____日,县爱卫办____县卫生监督所、工商局、东城、南城、西城三个办事处,对城区除四害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饮食服务行业单位。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此次检查共查饮食服务行业单位____家。

其中,大型饭店____家,中型饭店____家,茶室、咖啡厅____家,单位食堂____家,卤菜店____家,小食店____家。

此次检查结果表明:城区饮食服务行业中除四害工作做得好的并不多,对除四害工作不够重视,防蝇、防鼠设施不齐全,除害消杀措施不落实,造成四害密度明显超标。

还有一些卫生管理制度不完善,卫生管理措施不落实,店堂内外环境卫生脏乱现象比较明显。

此次检查比较好的单位有。

诚信大酒店、天源大酒店、天豪大酒店。

这些好的单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卫生意识较强。

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修正)

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修正)

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4.05.23•【字号】•【施行日期】1994.05.2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4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5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消灭蚊、蝇、鼠、蟑螂(以下简称四害),控制其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市区及县属城镇。

第三条凡本市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都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

第四条除四害工作所需经费,除各级政府对公共无主地区予以补贴外,各单位和住户应予承担。

第五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是执行本规定的主管部门。

市爱卫会办公室组织本规定的实施,并会同同级卫生防疫部门负责辖区内除四害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二章控制与处理第六条除四害工作由市、区、县、街道(镇)爱卫会统一领导,各基层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协同抓好所属系统的除四害工作。

第七条除四害应采取改造环境,控制四害孳生地及杀灭蚊、蝇、鼠、蟑螂等综合防治措施。

易招致或孳生四害的行业和场所,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管理、养护及废弃物处理中,应有完善的防范杀灭措施,并严格控制四害的繁殖。

第八条各地区、单位、住户应有防鼠灭鼠措施,可采取堵洞、毒杀、粘捕等方法消灭老鼠。

中小单位应达到无鼠要求;大型单位应达到以鼠夹法测定,捕鼠不超过二只,或以粉迹法测定,鼠迹不超过五处,或鼠征不超过二处;街道(镇)范围内应达到鼠夹法鼠密度不超过百分之一,或粉迹法阳性率不超过百分之五,或鼠征阳性率不超过百分之二。

第九条各地区、单位、住户应积极做好翻缸倒罐、平整洼地等工作,严格控制所管理范围内的蚊虫孳生场所,并运用化学、物理、生物等灭蚊方法,消灭幼虫和成蚊。

除_四害_工作管理制度

除_四害_工作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除四害(老鼠、蚊虫、苍蝇、蟑螂)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单位和个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

第三条除四害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政府组织,全民参与;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4.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除四害工作。

第五条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除四害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2. 组织开展除四害宣传教育活动;3. 协调解决除四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 监督检查除四害工作的实施情况;5. 对违反除四害工作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六条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2. 组织实施除四害宣传工作;3. 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除四害工作;4. 收集、整理和上报除四害工作相关数据;5. 负责除四害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 第三章预防与控制措施第七条除四害工作应采取综合措施,包括环境治理、物理防治、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等。

第八条环境治理:1. 各单位应定期清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2. 加强粪便管理,做到无害化处理;3. 改善居住和工作环境,消除四害孳生地;4. 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环境整洁。

第九条物理防治:1. 设置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设施;2. 采用物理方法捕捉老鼠、蚊虫、苍蝇、蟑螂;3. 定期检查和维护防害设施。

第十条化学防治:1.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化学药品使用标准,合理使用化学药品;2. 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化学防治;3. 加强化学药品的储存和管理,防止误用和污染。

第十一条生物防治:1. 利用天敌、微生物等生物方法控制四害;2. 开展生物防治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

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

除四害工作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除四害工作的管理,有效控制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的密度,预防和减少疾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除四害工作目标通过采取综合防治措施,使本区域内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确保不发生因四害传播而导致的疾病流行。

三、职责分工1、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除四害工作。

领导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

2、卫生防疫部门负责制定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方案和标准,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监测四害密度,评估防治效果。

3、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居民小区、办公楼宇等公共场所的除四害工作,包括定期组织消杀、清理卫生死角、完善防鼠防蝇设施等。

4、餐饮服务单位负责本单位经营场所内的除四害工作,确保食品加工和储存区域的卫生,安装防蝇、防鼠设备,定期清理垃圾和积水。

5、企事业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的除四害工作,保持办公区域、生产车间、仓库等场所的清洁卫生,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6、居民个人做好家庭卫生,清除室内外杂物,封堵孔洞缝隙,防止四害滋生和侵入。

四、防治措施1、环境治理(1)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垃圾、杂物和积水,保持环境整洁。

(2)完善排水系统,防止污水淤积和蚊虫滋生。

(3)封堵建筑物的孔洞、缝隙,防止老鼠、蟑螂等进入。

(4)加强食品管理,妥善存放食品,防止四害污染。

2、物理防治(1)安装防蝇帘、纱窗、风幕机等设施,防止苍蝇、蚊子进入室内。

(2)使用粘鼠板、鼠夹、捕鼠笼等工具进行灭鼠。

(3)采用粘蟑纸、蟑螂屋等方法捕杀蟑螂。

3、化学防治(1)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杀虫剂和灭鼠剂,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法进行施药。

(2)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重点区域进行定期消杀,如垃圾存放点、污水井、下水道等。

(3)注意施药安全,避免药物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4、生物防治(1)利用天敌(如猫、蛇等)控制老鼠的数量。

除四害管理规定(三篇)

除四害管理规定(三篇)

除四害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提高居民生活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居民区及公共场所的四害管理工作。

第三条四害指的是蚊子、苍蝇、老鼠和蟑螂。

第四条城市管理部门是本规定的主要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以及社区居委会、单位等应当积极参与到四害管理工作中。

第二章蚊子管理第五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蚊子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蚊子滋生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六条居民区内的积水、水坑等蚊子滋生的场所必须进行清理,杜绝蚊子滋生的条件。

第七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居民区内的蚊子孳生场所的巡查和清理工作,确保居民区环境的清洁。

第八条居民应当积极参与蚊子管理工作,不允许随意倒掉积水,要保持居住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九条如发现蚊子滋生情况,居民应当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条违反蚊子管理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处罚。

第三章苍蝇管理第十一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苍蝇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报告苍蝇滋生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十二条市场、餐厅、食品加工场所等公共场所应当加强苍蝇防治工作,必要时可以安装防蝇设施。

第十三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场所的苍蝇孳生场所的巡查和清理工作,确保公共环境的清洁。

第十四条居民应当积极参与苍蝇管理工作,不允许随意乱丢垃圾,要保持居住环境的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如发现苍蝇滋生情况,居民应当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配合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六条违反苍蝇管理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罚款处罚。

第四章老鼠管理第十七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居民区和公共场所的老鼠防治工作,包括老鼠滋生地点的清理、老鼠防治设备的安装等。

第十八条居民应当保持居住环境的清洁卫生,不允许乱丢垃圾,不允许堆放垃圾过多,不允许存放过期食品等易引起老鼠滋生的物品。

第十九条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老鼠监测和预警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老鼠滋生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医院除四害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除四害卫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医院工作环境的卫生安全,预防和控制蚊、蝇、鼠、蟑螂等病媒生物的孳生和传播,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区域,包括门诊、住院、医技、行政等科室。

三、组织领导1. 成立医院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除四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除四害办公室,负责日常除四害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除四害工作内容1. 鼠害防治:(1)加强医院内部环境管理,及时清理垃圾、废弃物品,减少鼠类食物来源。

(2)对食堂、仓库等易发鼠害区域,设置防鼠设施,如鼠笼、鼠夹、防鼠网等。

(3)定期开展灭鼠活动,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降低鼠密度。

2. 蟑螂防治:(1)加强食堂、餐厅、宿舍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地面、墙面、角落等清洁。

(2)对厨房、餐厅等易发蟑螂区域,设置防蟑设施,如防蟑板、粘鼠板等。

(3)定期开展灭蟑活动,采用化学、生物等方法,降低蟑螂密度。

3. 蚊虫防治:(1)加强医院内部水体管理,及时清理积水,防止蚊虫孳生。

(2)对易孳生蚊虫的区域,如花坛、草坪等,定期喷洒杀虫剂。

(3)加强医院内部环境整治,减少蚊虫栖息地。

4. 蝇害防治:(1)加强食堂、餐厅、垃圾房等易发蝇害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地面、墙面、角落等清洁。

(2)对垃圾房、食堂等区域,设置防蝇网、纱窗等防蝇设施。

(3)定期开展灭蝇活动,采用化学、物理等方法,降低蝇密度。

五、工作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除四害工作,将除四害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2. 加强除四害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除四害意识。

3. 定期对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除四害工作落到实处。

4. 对违反除四害工作规定的行为,将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除四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为范本,具体内容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衡水市除四害管理办法

衡水市除四害管理办法

衡水市除四害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8.20•【字号】•【施行日期】1998.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衡水市除四害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除四害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河北省城镇公共卫生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四害"是指给人们健康带来危害的鼠、蚊、蝇、蟑螂等传病媒介生物化;因地、因时制宜,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

第三条除四害工作应当坚持科学化、经常化、制度化;因地、因时制宜,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制措施。

第四条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管理辖区内四害防制工作,县级以上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县级以上卫生防疫机构负责除四害的技术指导、四害密度检测。

第六条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积极参与除四害工作。

各级爱卫会对在除四害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附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管理第七条除四害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县级以上爱卫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其主要职责为:(一)制定辖区除四害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宣传教育,向广大群众普及四害防治的科学知识;(三)对各类公共场所和重点行业的除四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四)进行四害防治效果评价和组织技术培训;(五)协调爱卫会的委员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所属单位除四害工作的管理;第八条四害防制应采取化学药物消杀与改造环境、铲除草生地相结合的综合防制措施。

城乡规划、建设和旧城区改造,必须同时规划建设四害防制的卫生基础设施。

第九条单位和个人除执行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外,应做好以下防制工作:(一)定期清疏下水道、沟渠,平整洼地,清除室内外各种垃圾,控制四害孳生;(二)垃圾收集、运输应做到密闭化,日产日清,并进行无害化处理(三)粪池、粪缸应严密封盖,居民区栽种花木不得施用未经发酵的有机肥;(四)设置防鼠台、板、网,堵塞鼠洞,严格控制鼠害;(五)填缝补隙以防蟑螂藏匿孳生。

2024年除四害管理规定

2024年除四害管理规定

2024年除四害管理规定____年除四害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创造良好卫生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地区对四害(老鼠、蚊子、苍蝇、蟑螂)的综合管理工作。

第三条四害综合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综合的原则,推行综合整治和长效治理。

第四条四害综合管理应注重群众参与,形成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五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部门是四害综合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目标与任务第六条四害综合管理的目标是全面减少四害数量,降低四害对人民群众的危害,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第七条四害综合管理的任务包括:(一)开展四害综合治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四害危害和防治措施的认识;(二)完善四害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控制四害的扩散蔓延;(三)建立健全四害防治体系,强化四害防治的长效机制;(四)加强对四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加大对四害综合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提供必要的经费、物资及人力资源。

第九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部门应加强组织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做好四害管理工作。

第十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四害防治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一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部门应与相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四害综合管理工作。

第四章宣传与教育第十二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部门应制定四害综合治理的宣传计划,开展全民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三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部门应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四害的危害,推广四害的防治知识。

第十四条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应当加强对四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十五条组织四害知识竞赛、推广四害防治经验等,激发公众参与四害综合管理的积极性。

第五章监测与预警第十六条城乡环境卫生综合管理部门应建立四害监测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四害的种类、分布和数量。

贵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贵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贵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6.17•【字号】•【施行日期】1998.06.17•【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贵阳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6月1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消灭蚊、蝇、鼠、蟑螂(以下简称四害),控制其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防范和杀灭四害的义务。

第三条除四害工作坚持集中统一除害与单位、市民日常自行除害相结合;群众除害与专业服务机构除害相结合治理环境、消除四害孳生条件与直接消杀四害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组织本规定的实施。

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辖区内的四害密度监测和消杀技术指导及资料统计工作。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卫生标准,搞好规定范围的除四害工作,对承担管理责任的场所、设施的四害进行经常性消杀。

第二章控制标准第五条单位内部、居民区、居民住宅、不同类型外环境的鼠密度适用下列控制标准:(一)有鼠粪、鼠洞、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二)同类型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三)重点单位和一般单位重点部分部位的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第六条有关场所、设施的蚊虫密度适用下列控制标准:(一)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存水容器积水中蚊幼虫、蛹阳性率低于3%;(二)辖区内大、中型水体的蚊幼虫、蛹每50勺中内不超过5只;(三)特殊场所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次诱获成蚊不超过1只。

第七条有关场所、设施的苍蝇密度适用下列控制标准:(一)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一般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蝇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加工、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二)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和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西安市城镇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修正)-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西安市城镇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修正)-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西安市城镇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2004年修正)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关于修改〈西安市城镇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4日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孙清云2004年8月15日西安市城镇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1995年3月18日市人民政府发布根据市人民政府1999年6月4日《关于修改〈西安市城镇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根据市人民政府2004年8月15日《关于修改〈西安市城镇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了消灭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以下简称四害),防止痢疾传播,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地区以及城镇地区以外的机关、部门、企业事业组织(以下简称各单位)和居民住户,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西安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本市除四害管理工作。

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除四害管理工作。

各级卫生防疫部门对本市除四害密度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下列规定做好除四害工作:(一)制定本单位除四害责任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落实除四害所需经费。

(二)实行卫生综合治理,实施消除四害孳生、繁殖场所、直接杀灭等防治措施。

(三)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第五条居民住户有做好除四害的义务,并应积极参加本地区的除四害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在除四害工作中行使下列权利:(一)有权要求除四害管理部门和卫生防疫机构对本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指导。

(二)有权自行实施除四害工作或委托有营业执照的除四害有偿服务机构承包本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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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
【颁布日期】19980318
【实施日期】19980318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卫生健康
【标准号或文件号】胜油爱卫发[1998]6号
【章名】全文
胜利石油管理局除四害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除四害(老鼠、苍蝇、蚊子、蟑螂等)工作的管理,提高科学除害水平,防止疾病传播,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四害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利用专群结合,因地和因时制宜,采取综合措施,有效防治和消灭四害。

第三条油田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应自觉遵守本办法,积极履行除四害义务。

第四条全局实行四害密度监测和举报制度。

第五条各单位要加强除四害工作的领导,纳入爱国卫生管理的重要内容,做到统筹安排,同步发展。

第六条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负责全局除四害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局爱卫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除四害工作的日常管理。

各单位爱卫会和有关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局爱卫会的领导,负责本单位、本部门的除四害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局爱卫会办公室提供四害密度监测资料。

第七条管理局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生产灭鼠与其它杀灭病媒生物药物、器械的,须经局卫生防疫站和局爱卫会办公室申报山东省卫生防疫站检验审核,由山东省爱卫会和省卫生厅审查批准;未经申报和批准的,不得生产销售。

在油田从事经营性消杀药物、器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局卫生防疫站监测和局爱卫会批准。

局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全局消杀药物、器械的优化、推荐、供应和统一组织协调;各单位爱卫会办公室负责消杀药物、器械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第八条杜绝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化学性灭鼠毒饵(如氟乙酰胺等),灭鼠毒饵要新鲜、低毒,对鼠有良好的嗜口性。

禁止剧毒类化学杀虫剂用于卫生害虫防治,任何卫生用杀虫剂中敌敌畏(DDV)含量不得超过0.5%;营销于本地区的卫生用杀虫剂,对本地家蝇或淡色库蚊的击倒中时(KT50)应小于5分钟,24小时死亡率100%。

灭鼠毒饵及杀灭病媒生物的药物必须标明详细的生产地址、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安全使用说明、主要成份含量及人畜误食后的解毒和抢救措施,并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油田准销证和质量监测报告。

第九条各单位除四害消杀服务站(队)在同级爱卫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内的消杀工作。

第十条单位对辖区或责任区进行四害消杀工作,可以与同级或上级爱卫会签订合同,委托有偿消杀和服务;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确保消杀效果。

第十一条各级卫生防疫站(科、组)负责四害消杀的技术指导,并定期向同级爱卫会提供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环卫、绿化、基建、房产、生活、卫生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环境、公园、苗圃、建筑施工工地、居民住宅区、食堂、医院等的除四害管理,组织专人定期清扫,喷洒药物,消灭四害孽生场所,落实责任制。

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保持室内的环境卫生整洁,妥善处理地面和容器中的积水,及时清运垃圾,不得在居民区内养禽、养畜,积极主动地采取化学、物理等综合措施消杀四害。

第十四条水产、养殖、屠宰、禽蛋、酱菜、果品、粮油加工和垃圾粪便处理场等易孽生四害的特殊行业和场所,都要建立健全制度,配备必要设施与器械,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控制和消灭四害孽生。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每年做出计划,落实资金,用于蚊蝇孽生源地的治理。

第十六条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将除四害经费纳入整体预算,由管理费用专项列支。

各级爱卫会办公室在财务部门的指导下,要合理使用除四害经费,保证除四害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七条各级爱卫会设立除四害监督员。

除四害监督员由爱国卫生监督员和检查员兼任。

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本单位内的除四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进行四害消杀技术指导,提供除四害咨询服务;
(三)宣传除四害知识;
(四)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十八条监督员在执行监督任务时,应主动出示证件。

监督员有权向受检单位和个人了解除四害情况,进行四害密度调查和检测,索要必要的资料和收集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紧密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

第十九条在除四害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爱卫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爱卫会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罚款、通报批评和取消爱国卫生荣誉称号。

(一)不按规定参加四害消杀活动的;
(二)防碍、干扰除四害监督检查管理的;
(三)违反《胜利石油管理局爱国卫生管理规定》有关除四害条款的;
(四)责任区内四害密度超过全国爱卫会规定标准的;
(五)因四害消杀不力而发生疫情或中毒事故的。

第二十一条各级爱卫会及其除四害工作人员和监督员,要加强管理,履行职责,秉公办事。

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者,有关部门应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妨碍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执行本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局爱卫会办公室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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