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咨询师工作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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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伦理和道德准则

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伦理和道德准则

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伦理和道德准则心理咨询师是一个具有重要职责和责任的专业人士,他们需要遵守一系列的伦理和道德准则。

这些准则旨在确保咨询师在与客户互动过程中能够始终保持专业和尊重的态度,同时保护客户的利益和权益。

本文将重点介绍心理咨询师的专业伦理和道德准则,并探讨其具体实践。

一、尊重和保护客户隐私作为心理咨询师,首要的职责是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保密性。

咨询师应当建立一个安全、保密的环境,确保客户能够在没有顾虑的情况下表达他们的内心世界。

咨询师应当遵循专业的保密原则,将客户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保密,并不得将其披露给第三方,除非获得了明确的许可或有法律要求。

二、建立互信和建立合适的边界心理咨询师应当建立一种互信的关系,并与客户建立适当的边界。

咨询师应该避免与客户之间建立过于亲密的关系,同时在处理职业界限时要保持专业。

咨询师应当避免滥用他们的权力和影响力,以确保咨询过程的完整性和客户的福祉。

三、确保专业能力和继续学习心理咨询师应当确保自己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他们应当持续地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参加职业培训和发展机会,以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

咨询师还应该避免从事自己无法胜任的领域,或者在遇到复杂问题时寻求适当的协助。

四、尊重文化多样性和多元性心理咨询师应该尊重和欣赏不同文化、宗教和种族的人们的差异。

他们应当了解并尊重不同的价值观和信仰系统,并避免对客户施加自己的个人偏见或观点。

咨询师应该提供开放、包容和安全的环境,使每个人都能够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情感。

五、明确和透明的职业责任作为心理咨询师,他们应当明确并承担起职业责任。

咨询师应当对他们所做的决策和行为负责,并意识到他们对客户的影响和责任。

他们应当在咨询过程中透明,并与客户一起制定明确的治疗目标和计划,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反馈。

咨询师还应当建立适当的档案记录,以便追踪和评估咨询过程。

六、处理道德和职业冲突在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时,咨询师可能会面临一些道德和职业冲突。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是指心理咨询师在工作中应该遵守的准则和规范。

对于心理咨询工作者来说,遵守守则是保障自身权益,确保工作质量的重要方法。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第一步,建立良好的工作人际关系和人际沟通。

心理咨询师在与受访者接触时应尊重对方的人格和感情需要,建立平等、开放的沟通关系,慎重表达自己的看法,避免冲突和误解。

在工作时要保证忠实、明确、准确、量化和有价值的沟通,避免使用带有歧义或攻击性的语言。

第二步,保护个人隐私。

心理咨询师应该遵守保密协议,对受访者的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或透露。

即使在紧急情况下,也应该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选择恰当的方式与有关部门或个人沟通。

第三步,保证专业知识和能力。

心理咨询师熟练掌握心理学理论和实践知识,持续学习和注意更新。

除此之外,还应该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计划,参加职业培训,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水平。

第四步,保证职业道德和专业操守。

心理咨询师要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范和法律法规,不代表某个政治派别或组织,不利用职务谋取个人利益,不接受贿赂和礼物,不涉足任何违反道德和法律的行为。

第五步,保证服务质量。

心理咨询师在提供服务时要保证服务质量,根据受访者的需要和问题提供适当的帮助和支持。

对受访者的症状和状态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提出恰当的诊断和治疗方案。

在服务过程中要尽可能的避免出现决策、评估和诊断错误等问题。

总之,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是保障心理咨询工作质量和受访者权益的基础。

遵守工作守则可以帮助心理咨询师建立良好的专业形象和信誉,同时也有助于推动行业的促进和发展。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人员工作守则
1、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热爱学生,树立服务意识,尊重、关心和理解学生,真诚为来访者服务。

3、遵循平等原则、保密原则、来访者自愿原则、价值中立原则、助人自助原则、方案守法原则。

4、加强自身修养,认真钻研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和业务水平。

5、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了解自己的能力和职能界限,量力而行、谨慎行事,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6、咨询人员不得与来访者建立和保持私人关系,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和依赖谋取私利。

7、咨询人员在缺乏咨询辅导经验或身心状态不佳等情况下,不应接受咨询辅导任务,并妥善说明,做好转介事宜。

8、保持咨询室室内清洁,维护室内财产安全,不得私用咨询室设备或将咨询室挪作他用。

心理咨询门诊工作准则

心理咨询门诊工作准则

心理咨询门诊工作准则目标本工作准则的目标是确保心理咨询门诊工作的高效运作和优质服务,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保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参与心理咨询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和患者。

保护患者隐私和权益1.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保护其个人信息和隐私。

任何患者信息的使用和传递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患者同意。

2. 心理咨询师应对患者的个人情况和隐私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未经授权的第三方。

3. 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患者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自主权和选择权等。

4. 心理咨询师应建立和维护信任关系,尽力提供专业和独立的心理咨询服务。

有效沟通和协作1. 心理咨询师应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了解患者的需求和期望。

2. 心理咨询师应倾听患者的意见和反馈,及时解答患者的疑问和关注。

3. 心理咨询师应与其他医务人员和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动患者的康复和治疗进展。

专业知识和技能1. 心理咨询师应具备扎实的心理学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2. 心理咨询师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咨询方案和治疗计划。

3. 心理咨询师应持续研究和更新心理咨询领域的最新知识和技术,提供最佳的服务质量。

其他事项1. 心理咨询门诊工作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2. 心理咨询师应及时记录和保存患者的相关信息和咨询记录。

3. 心理咨询师应定期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以上准则旨在指导心理咨询门诊工作,确保患者得到及时、专业和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

同时,心理咨询师也应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患者的隐私和权益,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心理咨询师十大工作原则

心理咨询师十大工作原则

心理咨询师十大工作原则1.自觉加强自身修养,积极参加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心理咨询技能。

2.了解自身的能力界限和职能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3.坚持“平等、真诚、尊重”原则,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4.坚持咨询工作的“助人自助”原则,帮助来访者认识自我,实现自我成长。

5.对来访者的资料严格保密,除司法机关外,不得向任何人泄漏。

如需引用案例必须隐去来访者姓名,并得到来访者书面同意。

6.咨询过程中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录音、录像。

7.心理咨询师应做好每次咨询记录、反馈和跟踪研究工作,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8.积极参加心理健康知识的普及、心理援助等公益活动,履行心理咨询师应尽的社会责任。

9.咨询工作原则上只在咨询室进行,咨询师不允许将私人电话与住址透露给来访者。

10.咨询时间一般控制在50分钟内,心理咨询师不得迟到或无故拖延咨询时间。

学校心理咨询室服务内容1.生活、学习辅导对学生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如学习方法、兴趣爱好、处理人际关系、情绪调节等)提供指导和帮助。

2.发展性心理咨询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己及周围的环境,充分挖掘潜能,提高个体的心理素质。

3.心理治疗对各种心理疾病(如抑郁症、焦虑症、强迫症等)及早期、缓解期的精神疾病进行心理治疗。

4.团体心理训练、心理治疗运用团体训练、团体治疗的技术和方法,挖掘个人潜能,解决心理问题,提高心理素质。

5.心理测试利用现有的心理测试量表为学生提供心理测试服务。

6.书报、杂志阅览提供心理学及相关学科的书报、杂志供同学阅览。

学校心理咨询室来访者须知1.来访者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来访者应按咨询中心规定,如实填写咨询登记表。

3.来访者应尊重咨询老师,不得提出无理要求。

4.来访者应如实告知咨询目标,以便咨询老师帮助设定咨询方案。

5.等待咨询时,不得大声喧哗心理咨询心理咨询不是说教,它是聆听;心理咨询不是教导,它是引导;心理咨询不是训示,它是安抚;心理咨询不是控制,它是参与;心理咨询不是侦讯,它是了解;心理咨询不是制止,它是疏导;心理咨询不是做作,它是真诚;心理咨询不是解答,它是领悟;心理咨询不是改造,它是支持;心理咨询不是包办解决问题,它是协助成长;心理咨询不是要人屈从,它只让人心悦诚服。

心理咨询员职业守则

心理咨询员职业守则

心理咨询员职业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学生全心全意服务的宗旨,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来访者建立平等友好的辅导关系。

2、不因任何原因歧视来访者。

无条件接纳来访学生。

3、在与来访者建立辅导关系前,必须让来访者了解心理辅导工作的性质、特点、可能出现的局限性及来访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4、关心来访者,热心为来访者服务,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向来访者提供帮助,对来访者提出的特殊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尽可能协助解决。

5、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辅导人员的信任谋取任何私利,不得对异性有非礼的言行。

6、始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1)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辅导工作者的保密原则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辅导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材料、信件、录音、录象和其它材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一旦有辅导人员泄密,来访者有诉诸法律的权利。

(3)心理咨询人员的记录由专人负责保管,并负有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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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心理咨询人员受卫生、司法或公安机关询问时不得做虚假陈述或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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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

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

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一)总则1、心理咨询师在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时,应遵纪守法、遵守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在其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2、心理咨询师应注意加强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3、心理咨询师应不断学习本专业以及咨询服务所需的有关知识,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提高专业服务水平;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专业职能的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二)对来访者的责任心理咨询师的工作目的是使来访者从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中获益。

心理咨询师应保障来访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

1、心理咨询师不得因来为访者的性别、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性取向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2、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收费标准、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3、心理咨询师在进行心理咨询工作时,应与来访者对咨询目标、方式等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使用冲击疗法、催眠疗法、长期精神分析等技术)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依赖。

(三)与来访者的关系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咨询师应清楚地认识自己在咨访关系中的职业角色对来访者构成的潜在影响,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2、不允许心理咨询师以收受实物、获得劳务服务或其他方式作为其专业服务的回报,因为它们有引起冲突、剥削、破坏专业关系的潜在危险;3、心理咨询师要清楚的了解双重(或多重)关系(例如与来访者发展家庭的、社交的、经济的、商业的或者亲密的个人关系)对专业判断力的不利影响及其伤害寻求专业服务的潜在危险性,避免与来访者发生双重(或多重)关系。

在双重(或多重)关系不可避免时,应采取一些专业上的预防措施,例如签署正式的知情同意书、寻求专业督导、做好相关文件的记录等,以确保双重关系(或多重关系)不会损害自己的判断并不会对来访者造成危害;4、心理咨询师不得与当前来访者发生任何形式的性和亲密关系,也不得给有过性和亲密关系的人做心理咨询。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教师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1、保持自身身心健康,不断加强自身修养,积累经验,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2、尊重咨询者的权利,不含任何个人的偏见和成见,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制。

3、尊重隐私,严守秘密,咨询者的任何资料、案例只在咨询室存档,不得泄露。

4、关爱咨询者,耐心倾听,平等交流,科学引导,遵循助人自助的原则。

5、使用心理检查和测量的时候须经咨询者本人同意,不得滥用测查结果。

6、对咨询者反映的情况要认真分析,审慎研究,不轻易下结论,不夸张,不误导。

7、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相互协作。

8、保持情绪稳定,在自身情绪波动剧烈时,应回避。

并向咨询者说明,做好转介工作。

9、不得和咨询者及相关人员建立咨询以外的任何关系。

不得满足超越咨询范围的要求。

10、如发现咨询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人员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并向咨询者说明情况。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心理征询室工作守则1、心理征询员应以满腔旳热情、真诚旳态度接待每一位来访者。

工作中须以心理学、医学、哲学、社会学等理论为指引,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摒弃个人好恶,严禁宣扬和采用迷信、虚幻、神灵等一切非科学旳理论和措施。

ﻫ2、心理征询员应与来访者建立良好旳征询合伙关系,尊重当事人旳人格、权利与意见,有责任对当事人旳姓名及有关征询内容、测量成果、治疗方案等予以保密,保证当事人旳隐私等民事权不受侵犯。

3、在实行有关人格测量、情绪评估等心理测量旳时候,应向测试者阐明测试旳目旳及注意事项,测试后应结合测量工具旳信度、效度向受试者解释测试成果,不得夸张心理测试工具旳效用。

4、心理征询工作者应积极与同行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伙,当感到无法协助来访者时,应终结征询关系,并建议其去其他机构或同行处征询。

5、当来访者旳行为也许对其自己或别人导致伤害时,征询员有责任进行干预,并及时告知学校有关部门,采用相应旳避免措施协助当事人。

6、征询员在征询工作中必须保持角色旳一致性,不代当事人作决定,避免当事人对征询员旳过度依赖。

不与当事人发生一切非征询旳不合法关系。

ﻫﻫ心理征询室工作守则一、心理征询师应当热爱心理征询工作,不断致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旳专业素养,并推动这一事业旳发展。

二、征询师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旳关系,并尊重当事人旳意见,并保护其利益,不得为满足个人之需而牺牲当事人旳利益。

三、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当事人许可,不泄漏当事人秘密旳信息,如果当事人旳行为也许对自己和别人旳生命导致伤害时,征询师可以采用必要旳紧急措施。

四、在进入征询关系之前或同步,如有必要,征询室应向当事人阐明自己旳专业资格,以及征询目旳、技巧、程序上旳规则及也许影响征询关系旳限制。

五、征询室与当事人之间旳对问题旳界定、预期旳目旳、采用旳方略及也许旳成果等,双方必须理解、并获得一致旳合同。

六、心理征询师只能接受其专业范畴内旳个案,如果征询师发现无法协助当事人,应作好合适旳转介建议。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超等乡学校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

心理咨询员应该热爱心理咨询工作,不断致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2.建立合作关系。

心理咨询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的某种需要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3.尊重对方权益。

心理咨询员在进入咨询关系之前,如有必要,应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以及咨询目的、技巧、程度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限制。

4.履行保密原则。

心理咨询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在团体咨询前,对团体成员的自我暴露,必须事先设定守密标准。

5.遵循测试要求。

心理咨询员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必须向当事人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测试结果必须保密。

6.防止意外发生。

心理咨询员在心理咨询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伤害自我、伤害他人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必须采取紧急措施。

7.做到及时转介。

心理咨询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如发现无法帮助当事人的,应作好转介建议。

8.注重“助人自助”。

心理咨询员在一切咨询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当事人的心理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心理咨询员的过分依赖。

9.参加专业培训。

心理咨询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研讨,提高咨询水平,维护身心健康。

10.开展正常服务。

心理咨询员应按时到岗,坚持心理咨询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心理咨询员守则

心理咨询员守则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咨询员守则心理咨询员基本守则一、热爱心理咨询事业,尊重科学,遵守国家各项法规,严守职业道德规范。

二、努力加强自身修养,用心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心理咨询技能。

三、按时值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原则上咨询工作只在心理咨询中心进行。

咨询结束后详细记录来访者的陈述与有关情况,妥善保管好谈话记录本。

四、每学期能至少进行一次面向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讲座。

五、尊重来访者的人格、权利和隐私,对来访者个人的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确因工作或研究需要而使用咨询资料时,应以确保当事人的隐私权等民事权利不受侵害为前提。

六、在咨询工作中坚持客观性原则,注意保持角色的一致性,不将个人的情感、好恶掺杂在工作之中,不代当事人作决定,不与当事人发生非咨询的关系。

七、在咨询过程中,如发现来访者情绪不稳、行为反常、有自残、自杀或伤害他人的倾向以及其他危机个案时,应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干预,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学生所在院系和学院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

八、在咨询过程中,如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的问题已超出心理咨询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介给专家或其他有关机构处理,并及时向学院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报告。

九、在与来访者建立咨询关系或实施心理治疗之前,应告知来访者此次咨询或治疗的目的、规则和注意事项;对问题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措施以及可能出现的结果,应当告知当事人,并与当事人协商以求达成一致意见;若治疗属实验性或研究性的,应经当事人同意之后方可进行。

工作伦理守则一、中心的工作必须以心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医学等相关学科的理论为指导,尊重科学,尊重事实,摒弃个人好恶,一切以学生为本,禁止宣扬迷信和采用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二、心理咨询员应积极与同行和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当咨询员感到无法帮助来访者或来访者的问题已超出本中心的服务范围时,应及时终止咨询关系,转给专家或其它有关机构去处理。

心理咨询员在任何时候都不应该相互贬低或贬低其它同行机构。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1. 背景介绍心理咨询室是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场所,为希望获得心理支持和解决心理问题的人们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是为了确保咨询师和咨询对象之间的安全、保密和有效沟通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2. 专业素养要求2.1 专业知识和技能咨询师应具备必要的心理学知识和咨询技能,包括心理评估、心理治疗技术、沟通技巧等。

咨询师应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2.2 尊重和无偏见咨询师应尊重咨询对象的文化背景、价值观和人权,不带有偏见地对待每个咨询对象。

咨询师应努力理解咨询对象的独特性和个人经历,不对咨询对象做出任何歧视性言论或行为。

2.3 自我反思和成长咨询师应持续进行自我反思和自我发展。

他们应能够意识到自己的个人局限性和偏见,并积极寻求专业反馈和指导,以提高自己的咨询能力和水平。

3. 保密与隐私保护3.1 保密义务咨询师应对咨询对象提供的任何个人信息和故事保持绝对的保密。

他们不得在未经咨询对象同意的情况下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咨询内容。

3.2 数据安全和存储咨询师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咨询对象信息的安全。

咨询师应确保咨询对象的个人数据不会被泄露、修改或滥用,并且定期备份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

3.3 例外情况的处理咨询师在保密义务之外,应了解和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对保密规则的例外情况的要求。

在极端情况下,如威胁到咨询对象本人或他人的生命安全时,咨询师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利益。

4. 沟通和关系建立4.1 倾听和尊重咨询师应以倾听和尊重为基础,建立起与咨询对象之间的信任和沟通。

他们应采用反射式语言回应咨询对象,表达出对咨询对象感受的理解和支持。

4.2 提问和澄清咨询师应掌握提问的艺术,以便更好地理解咨询对象的问题和需要。

他们应学会用明确和开放的问题来引导对话,并在需要时向咨询对象澄清和确认信息。

4.3 情绪管理咨询师应具备良好的情绪管理能力,始终保持冷静、专业和富有同理心。

无论咨询对象的情绪表现如何,咨询师都应尊重并控制自己的情绪,以保持咨询过程的和谐。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通用3篇)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通用3篇)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通用3篇)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篇11、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将求助者的个人资料泄露给他人。

2、尊重每一位求助者,不对求助者有任何偏见和歧视。

3、不与求助者建立任何咨询关系以外的关系4、对求助者负责,以完成咨询目标为己任。

5、保持坦诚、关爱、尊重的工作态度。

6、认清自己的能力和范围,在必要的情况下做转介处理。

7、保持中立,不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求助者。

8、认真帮助和辅导到咨询中心来学习的心理咨询新人和心理学爱好者。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篇21、正式咨询时,心理咨询教师应向来访者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咨询目的、咨询技巧、咨询程序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各种限制条件。

2、心理咨询教师与来访者应对角色的界定、预期的目标、采取的策略及可能的结果等有所了解,并取得一致。

3、心理咨询教师并非心理医生,一般不对学生做诊断性评价,不能更不能擅自开具来访者有关心理问题的诊断证明;如无法对来访者提供帮助,可建议其咨询更高级的心理研究者或专业心理医师。

4.、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心理咨询教师必须向来访者说明测验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出慎重的专业解释。

5、心理咨询教师接待每位来访者时间原则上控制在40分钟之内;在咨询活动中,应注意尽量避免来访者过分依赖。

6、心理教师要准时到岗接待咨询,遇有特殊情况(包括心情不佳等)不能准时到岗,必须事先做好换班的衔接工作,并告知学校主管领导。

7、心理咨询教师应尽可能在当日填写咨询个案值班记录。

其内容主要包括来访者的基本情况、叙述的主要问题、咨询一般过程、咨询建议、咨询效果及其它事项。

8、心理咨询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组织的教科研交流活动。

9、心理咨询教师未经许可,不得以心理咨询教师的身份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任何心理健康活动。

心理辅导教师工作守则篇31、要热爱来访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具备心理学专业知识,认真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心理学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

2、要乐于助人,热情、真诚,对来访学生力求做到尊重、理解、关心和接纳,不得嘲笑学生和显出厌烦的神态。

心理咨询师守则

心理咨询师守则

心理咨询师守则心理咨询师守则是指心理咨询师在从事咨询工作时应遵守的一系列规范和原则。

这些守则旨在保护咨询师和咨询对象的权益,确保咨询过程的安全和有效性。

在心理咨询师守则中,有一些基本的原则和准则,下面我将逐一进行阐述。

心理咨询师应当尊重咨询对象的隐私和保密权。

这意味着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要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咨询对象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内容。

咨询师应当建立起一种安全、信任的环境,让咨询对象感到放心和舒适,从而更好地进行咨询。

心理咨询师应当保持专业的行为和态度。

咨询师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地理解和分析咨询对象的问题,并提供适当的帮助和建议。

咨询师还应当尊重咨询对象的意愿和选择,不对其进行强迫或干预。

同时,咨询师应当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以更好地服务于咨询对象。

第三,心理咨询师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倾听能力。

咨询师应当善于倾听和理解咨询对象的需求和问题,能够与其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

咨询师还应当关注咨询对象的情绪和情感体验,能够给予适当的情绪支持和安抚。

咨询师与咨询对象之间的沟通应当基于平等、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进行,以达到更好的咨询效果。

第四,心理咨询师应当持续监督和评估自己的咨询工作。

咨询师应当对自己的咨询过程和咨询效果进行评估和反思,不断改进和提升自己的咨询技巧和方法。

咨询师还应当接受同行的监督和评估,以保证自己的咨询质量和道德水平。

心理咨询师应当遵守相关法律和道德规范。

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道德准则,不得进行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

咨询师应当尊重咨询对象的权益和尊严,不得进行诱导、欺骗或伤害咨询对象的行为。

咨询师还应当对自己的咨询工作负责,及时纠正和改进自己的错误和不足。

心理咨询师守则是保障咨询过程安全和有效的重要依据。

咨询师应当遵守这些守则,保持专业、敬业的态度,为咨询对象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同时,咨询师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以适应社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为咨询对象提供更好的帮助和支持。

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室工作人员工作守则
一、本咨询室工作人员要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与严格遵守专业操行,要具备优良的个性修养与保持良好的行为规范。

二、应尊重来访学生人格的完整,爱护与关心学生,不得摆老师架子。

三、热情接待来访学生,消除其咨询恐惧,增进其亲切感与信任感。

四、建立正常的咨询关系,在无法提供专业帮助时,应拒绝建立或者终止咨询关系。

五、耐心聆听来访学生的倾吐,不得嘲笑学生与显出厌烦神态。

六、认真做好咨询谈话记录,多次谈话要建立咨询个案档案。

七、以积极的态度、科学的方法进行答疑、解惑与辅导学生。

八、对特殊的来访学生,要进行家访与个案追踪。

九、保护学生隐私,咨询资料务必保密,教学科研用其资料须觉得保护当事人身份、利益。

十、若当事人可能伤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者自身处境紧急、危险,应及时报知有关部门。

心理咨询工作规范

心理咨询工作规范

心理咨询工作规范引言:心理咨询是一项专业的服务,旨在帮助个体解决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为了保证心理咨询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一套规范的工作准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心理咨询工作的规范要求,以确保专业性、可靠性和保密性的实现。

一、专业素质与能力要求心理咨询师应该具备以下专业素养和能力:1.1 学历和专业背景:心理咨询师应该拥有相关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经过系统的心理学理论和实践培训。

1.2 专业知识与技能:心理咨询师需要掌握心理学和心理治疗领域的基础知识,并具备相关的咨询技巧和方法。

他们应该持续学习,跟进最新的研究成果和方法。

1.3 继续教育和培训:心理咨询师应该积极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和培训课程,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以满足不断变化的需求和挑战。

二、咨询过程和原则为了确保咨询过程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心理咨询师应该遵循以下原则:2.1 尊重和关怀:在咨询过程中,心理咨询师应该表现出尊重、关怀和理解,建立起与被咨询者的良好工作关系。

他们应该尊重被咨询者的权利和选择,提供非歧视性的服务。

2.2 保密性:心理咨询师应该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保护被咨询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他们不得未经被咨询者同意,泄露咨询内容和个人身份。

2.3 透明与明确:心理咨询师应该与被咨询者明确沟通咨询的目标、过程、时间和费用等关键信息。

同时,他们也应该明确告知被咨询者自己的资质和经验背景。

2.4 边界和自律:心理咨询师应该确保自己在咨询关系中保持适当的边界和自律,避免与被咨询者产生任何不恰当的关系。

他们不得利用咨询关系谋取个人利益。

三、危机干预与风险管理在处理危机和风险时,心理咨询师应该遵循以下准则:3.1 危机干预:心理咨询师应该具备危机干预的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及时有效的支持和援助,确保被咨询者的安全与健康。

3.2 风险评估与管理:心理咨询师应该具备风险评估的技能,能够识别和评估被咨询者的自杀风险、暴力倾向等危险因素,并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管理和干预。

心理咨询员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员工作守则

心理咨询员工作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

心理咨询员应该热爱心理咨询工作,不断致力于专业实务、教学、服务与研究,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2.建立合作关系。

心理咨询员应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关系,并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不得为满足个人的某种需要而牺牲当事人的利益。

3.尊重对方权益。

心理咨询员在进入咨询关系之前,如有必要,应向当事人说明自己的专业资格,以及咨询目的、技巧、程度上的规则及可能影响咨询关系的限制。

4.履行保密原则。

心理咨询员不得泄露当事人秘密的信息;在团体咨询前,对团体成员的自我暴露,必须事先设定守密标准。

5.遵循测试要求。

心理咨询员在进行心理测试之前,必须向当事人说明测试的内容和目的,并在测试结束后作出慎重的专业解释,测试结果必须保密。

6.防止意外发生。

心理咨询员在心理咨询中,如发现当事人有伤害自我、伤害他人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必须采取紧急措施。

7.做到及时转介。

心理咨询员只能接受其专业范围内的个案,如发现无法帮助当事人的,应作好转介建议。

8.注重“助人自助”。

心理咨询员在一切咨询活动中,应注意咨询关系有助于当事人的心理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心理咨询员的过分依赖。

9.参加专业培训。

心理咨询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研讨,提高咨询水平,维护身心健康。

10.开展正常服务。

心理咨询员应按时到岗,坚持心理咨询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丹阳外国语学校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
201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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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目录展开编辑本段(一)总则1、心理咨询师在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时,应遵纪守法、遵守心理咨询师职业道德准则,在其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2、心理咨询师应注意加强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3、心理咨询师应不断学习本专业以及咨询服务所需的有关知识,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提高专业服务水平;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了解自己的能力界限和专业职能的界限,不做超越自己能力和职能范围的事情。

编辑本段(二)对来访者的责任心理咨询师的工作目的是使来访者从其提供的专业服务中获益。

心理咨询师应保障来访者的权利,努力使其得到适当的服务并避免伤害。

1、心理咨询师不得因来为访者的性别、民族、国籍、宗教信仰、价值观、性取向等任何方面的因素歧视来访者;2、心理咨询师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应使来访者明确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工作特点、收费标准、这一工作可能的局限以及来访者的权利和义务:3、心理咨询师在进行心理咨询工作时,应与来访者对咨询目标、方式等问题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必要时(如使用冲击疗法、催眠疗法、长期精神分析等技术)应与来访者达成书面协议;4、心理咨询师应明确其工作的目的是促进来访者的成长、自强自立,而并非使来访者在其未来的生活中对心理咨询师产生依赖。

编辑本段(三)与来访者的关系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按照本专业的道德规范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治疗关系。

1、心理咨询师应清楚地认识自己在咨访关系中的职业角色对来访者构成的潜在影响,不得利用来访者对自己的信任或依赖谋取私利;2、不允许心理咨询师以收受实物、获得劳务服务或其他方式作为其专业服务的回报,因为它们有引起冲突、剥削、破坏专业关系的潜在危险;3、心理咨询师要清楚的了解双重(或多重)关系(例如与来访者发展家庭的、社交的、经济的、商业的或者亲密的个人关系)对专业判断力的不利影响及其伤害寻求专业服务的潜在危险性,避免与来访者发生双重(或多重)关系。

在双重(或多重)关系不可避免时,应采取一些专业上的预防措施,例如签署正式的知情同意书、寻求专业督导、做好相关文件的记录等,以确保双重关系(或多重关系)不会损害自己的判断并不会对来访者造成危害;4、心理咨询师不得与当前来访者发生任何形式的性和亲密关系,也不得给有过性和亲密关系的人做心理咨询。

一旦业已建立的专业关系超越了专业界限(如发展了性关系或恋爱关系),应立即终止专业关系并采取适当措施(例如寻求督导、转介等);5、心理咨询师在与某个来访者结束心理咨询关系之后,至少三年内不得与来访者发生任何亲密或性关系。

在三年后如果发生此类关系,要仔细考察关系的性质,确保此关系不存在任何给来访者造成伤害的可能,同时要有合法的书面记录备案;6、当心理咨询师认为自己不适合对某个来访者进行工作时,应对来访者明确说明,并且应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专业人员;7、心理咨询师应尊重其他专业人员,与相关专业人员建立一种积极合作的工作关系,以提高对来访者的咨询服务水平。

编辑本段(四)保密原则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的个人隐私权,无论是在个体治疗或是在集体治疗中都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为来访者保守秘密。

1、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原则以及这一原则在应用时的限制。

在团体咨询时应首先在团体中确立保密原则;2、心理咨询师应清楚地了解保密原则的应用有其限制。

下列情况为保密原则的例外:(1)心理咨询师发现来访者有伤害自身或伤害他人的严重危险时(2)来访者有致命的传染性疾病且可能危及他人时(3)未成年人在受到性侵犯或虐待时(4)法律规定需要披露时;3、在遇到上述中的(1)、(2)和(3)的情况时,心理咨询师有向对方合法监护人预警的责任;在遇到(4)的情况时,心理咨询师有遵循法律规定的义务,但须要求法庭及相关人员出示合法的书面要求,并要求法庭及相关人员确保此披露不会对临床专业关系带来直接损害或潜在危害;4、心理咨询师只有在得到来访者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心理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演示;5、心理咨询师咨询工作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于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仅经过授权的心理咨询师可以接触这类资料;6、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启动危机干预方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如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编辑本段(五)知情同意原则知情同意由三个基本要素组成,即告知、自愿以及能力。

告知是指在来访者做出知情同意之前,心理咨询师有义务和责任告知来访者以下情况:咨询的特点、性质、预期疗程、费用、保密范围等,如果来访者在没有被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做出知情同意,法律上被视为无效同意;自愿是指来访者做出知情同意的过程中,不受外界的利诱或胁迫,其决定是自愿自主的;能力是指来访者作为知情同意的法律主体,应当具有法律所要求的行为能力。

1、心理咨询师需要在建立咨询关系的初期,向来访者告知咨询的特点、性质、预期疗程、费用、保密的范围等,并为来访者提供充分的机会询问并且对其问题给予回复;2、应与来访者对咨询目标进行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在使用尚未广泛认可的治疗技术时,心理咨询师需要告知对方有关该咨询技术的发展状况、可能的潜在风险等;3、当为来访者提供服务的咨询师正在处于接受培训的阶段,而且由其督导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时,那么作为知情同意程序的其中一个部分,需要向来访者告知该咨询师正在处于培训阶段,并且在其督导监督下进行操作的事实;4、任何时候来访者都有权终止咨询或更换咨询师;5、如果来访者的确没有法律责任能力做决定,但又必须进行心理咨询时,可以请监护人采用“替代同意”的形式。

编辑本段(六)关于咨询的中断咨询的中断是指在咨询期间因咨询师个人原因暂时停止咨询。

1、心理咨询师在进行心理咨询工作中不得随意中断工作。

在心理咨询师出差、休假或临时离开工作地点外出时,要对已经开始的心理咨询工作进行适当的安排;2、除非来访者或者第三方付酬人员提出不需要的情况,心理咨询师在中断咨询之前,需要以合适的方式向来访者提供有关其他选择性咨询方式的建议。

编辑本段(七)关于咨询的终止咨询的中止是指经过商定,心理咨询师停止向来访者提供咨询服务,和来访者结束咨询关系。

1、在有迹象表明来访者不再继续需要咨询服务或者后续服务对其没有益处时,心理咨询师可以结束咨询;2、如果心理咨询师受到来访者或者其他相关人员的威胁,或者继续治疗可能会危及到心理咨询师的安全时,那么心理咨询师可以终止咨询。

编辑本段(八)关于心理咨询案例资料的保存和处理心理咨询师须确保案例资料的安全,避免对来访者造成伤害。

1、来访者的案例资料应存放于安全的地方,案例文件夹应关闭,来访者的名字不应显露在外面;2、心理咨询师不应该把咨询记录及草稿随便丢弃在垃圾堆里,而应撕碎或销毁;3、如果把处于保密状态的咨询记录输入电脑,应该加用密码或其他保密技术,避免被他人辨认或窃取;4、心理咨询师因专业工作需要对心理咨询或治疗的案例进行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此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得到来访者书面许可的情况例外)。

编辑本段(九)关于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师应正确理解心理测量与评估手段在临床服务工作中的意义和作用,并恰当使用;心理咨询师在使心理测量与评估过程中应考虑被测量者或被评估者的个人和文化背景;心理咨询师应通过发展和使用恰当的教育、心理和职业测量工具来帮助来访者。

1、心理测量与评估的目的在于使来访者受益,心理咨询师不得滥用测量或评估手段以牟利;2、心理咨询师应在接受过心理测量的相关培训,对某特定测量和评估方法有适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之后,方可实施该测量或评估工作;3、心理咨询师应尊重来访者对测量与评估结果进行了解和获得解释的权利,在实施测量或评估之后,应对测量或评估结果给予准确、客观、可以被对方理解的解释,努力避免来访者对测量或评估结果的误解;4、心理咨询师在利用某测验或使用测量工具进行记分、解释时,或使用评估技术、访谈或其他测量工具时,须采用已经建立并证实了信度、效度的测量工具。

如果没有可靠的信、效度数据,心理咨询师需要对测验结果及解释的说服力和局限性做出说明,不能仅仅依据心理测量的结果做出心理诊断;5、心理咨询师有责任维护心理测验材料(指测验手册、测量工具、协议和测验项目)和其他测量工具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不得向非专业人员泄漏相关测验的内容。

编辑本段(十)关于心理咨询师的职业责任心理咨询师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专业伦理规范;心理咨询师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应基于科学的研究和发现,在专业界限和个人能力范围之内,以负责任的态度进行工作;心理咨询师应不断更新并发展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自我保健的活动,促进个人在生理上、社会适应上和心理上的健康以更好地满足专业责任的需要。

1、心理咨询师应在自己专业能力范围内,根据自己所接受的教育、培训和督导的经历和工作经验,为不同人群提供适宜而有效的专业服务;2、心理咨询师应充分认识到继续教育的意义,在专业工作领域内保持对当前学科和专业信息的了解,保持对所用技能的掌握和对新知识的开放态度;3、心理咨询师应保持对于自身职业能力的关注,在必要时采取适当步骤寻求专业督导的帮助。

在缺乏专业督导时,应尽量寻求同行的专业帮助;4、心理咨询师应关注自我保健,当意识到个人的生理或心理问题可能会对来访者造成伤害时,应寻求督导或其他专业人员的帮助,必要时应限制、中断或终止临床专业服务;5、心理咨询师在工作中需要介绍自己情况时,应实事求是地说明自己的专业资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情况,在需要进行广告宣传或描述其服务内容时,应以确切的方式表述其专业资格。

心理咨询师不得贬低其他专业人员,不得以虚假、误导、欺瞒的方式对自己或自己的工作部门进行宣传,更不能进行诈骗;6、当心理咨询师通过公众媒体(如讲座、演示,电台、电视、报纸、印刷物品、网络等)从事专业活动,或以专业身份提供劝导和评论时,应注意自己的言论要基于恰当的专业文献和实践,尊重事实,注意自己的言行应遵循专业伦理规范。

7、当心理咨询师需要向第三方(例如法庭、保险公司等)报告自己的专业工作时,应采取诚实、客观的态度准确地描述自己的工作;8、心理咨询师不得利用专业地位获取私利,如个人或所属家庭成员的利益、性利益、不平等交易财物和服务等。

也不得利用心理咨询、教学、培训、督导的关系为自己获取合理报酬之外的私利。

编辑本段(十一)关于伦理问题的处理心理咨询师在专业工作中应遵守有关法律和伦理,努力解决伦理困境,和相关人员进行直接而开放的沟通,在必要时向同行及督导寻求建议或帮助;心理咨询师应将伦理规范整合到日常专业工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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