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公示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附件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分散式风电发展,规范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散式风电项目是指所产生电力可自用,也可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的风电项目。
项目建设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一)接入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内消纳,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反送电。
(二)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应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施,优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电网。
(三)110千伏(东北地区66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只能有1个并网点,且总容量不应超过50兆瓦。
(四)在一个并网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的接入总容量。
国家关于分布式发电的政策和管理规定均适用于分散式风电项目;110千伏(东北地区66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1目,接入系统设计和管理按照集中式风电场执行。
第三条鼓励各类企业及个人作为项目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投资、建设和经营分散式风电项目。
鼓励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第四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开发规划、建设管理以及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规划指导第五条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和相关企业,依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风能资源、电网接入、清洁能源消纳能力等开发建设条件,制订当地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
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应做好与《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在落实消纳条件和分散式风电技术要求的条件下,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对风电建设规模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局关于风电预警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
(完整版)山西新材料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山西省“十三五”新型材料产业发展规划新型材料产业是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接替产业之一。
相对于传统材料而言,新型材料市场前景广阔、经济效益显著、产业带动效应明显,有助于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建区域竞争的新优势。
为加快提升新型材料产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构建适应资源型经济转型的现代产业体系,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基础(一)发展现状“十二五”期间,依托能源资源和区位优势,全省新型材料产业规模逐步扩大,聚集效应初步显现,技术水平稳步提高,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产业规模稳步扩大。
“十二五”以来,我省新型材料产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体系,部分行业领域产能和产量居全球或全国前列,不锈钢已形成400万吨生产能力,规模跃居亚洲最大;煤系高岭土深加工产品年产量达到60万吨左右,居国内第一位,成为全球主要产地;钕铁硼永磁材料产量占到全国的1/7;精细化工、化工新型材料综合产能达到100万吨.内部结构不断优化.“十二五”以来,我省积极推进新型材料产业结构内部调整,大力推动传统优势行业转型升级,新兴材料市场占比持续攀升.太钢高性能特殊钢在高铁、核电等多个领域占有较大市场份额,镁金属合金材料及制品的研发应用居国内前沿水平,钕铁硼永磁材料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15%以上,煤系高岭土材料、化工合成新型材料TDI、白乳胶、氯丁橡胶、新型耐火材料等品种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新能源材料、新型电子信息材料、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功能陶瓷材料、纳米材料和固废再生材料等占到全省新型材料行业产值的30%左右。
企业实力明显增强.近年来,我省新型材料产业领域企业综合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涌现出一批产品特色鲜明、企业知名度高、竞争力强的骨干龙头企业,太钢不锈钢、中条山有色集团、潞安高纯硅业、闻喜银光镁业等企业在全国同行业具有较大影响力,兰花科创、晋投玄武岩、三元炭素等优势企业发展迅速,初步形成了大型骨干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创新能力逐步提升。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17.05.27•【文号】•【施行日期】2017.05.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为提高分散式风能资源的利用效率,优化风电开发布局,切实做好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建设,探索有利于推动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发展的有效模式,现将有关工作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快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
优化风电建设布局、大力推动风电就地就近利用,是“十三五”时期风电开发的重要任务。
随着风能勘察工作的不断深入和低风速技术的持续进步,加快推动接入低电压配电网、就地消纳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对于优化利用中东部和南方地区的分散风能资源、因地制宜提高风能利用效率、推动风电与其他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规范建设标准。
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应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本地平衡、就近消纳”的总体原则推进。
项目建设应严格满足以下技术要求:(1)接入电压等级应为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
如果接入35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低压侧。
(2)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施,优先以T接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电网。
(3)在一个电网接入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的接入总容量,鼓励多点接入。
严禁向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送电。
三、加强规划管理。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和并网规定,结合前期区域内风能资源勘察的成果,在认真梳理区域内电网接入条件和负荷水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就近接入、在配电网内消纳”的原则,制定本省(区、市)及新疆兵团“十三五”时期的分散式风电发展方案,向全社会公示,并将方案和公示结果抄报我局。
关于促进我国分散式风电发展的政策建议
《资源节约与环保》2018年第7期关于促进我国分散式风电发展的政策建议顾城天(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北京1〇_5)摘要:风电产业发展的大趋势是由量到质,从集中\到分散,逐步走向精细化管理的过程。
随着我国风电产业重心向中东部和南部地区转移,产业政策导向逐步朝分散式倾斜,分散式风电发展有望迎来换挡加速期。
本文以我国分散式风电发展滞后为研究背景,介绍了分散式风电相关政策及现状,剖析了我国分散式风电发展低于预期的原因,并提出了促进我国分散式风电发展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发展策略;政策建议1分散式风电发展现状分散式风电指靠近负荷中心、就近接入当地电网进行消纳、不需要远距离输送的风电项目,接人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 下。
分散式风电的概念实际上在政策文件中早已提出,在2010 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到需要加快内 陆资源丰富区风电开发,鼓励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就 近按变电站用电负荷水平接人适当容量的风电机组,探索与其 他分布式能源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实现我国中部和南部各地分 散风能的就近利用。
2011年,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分散式接 人风电开发的通知》和《分散式接人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 的通知》,明确了管理单位、管理内容和审批流程,阐明了分散式 风电开发的主要思路,希望能够促进我国分散式风电的发展。
2013年,国家能源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大力发展分布式发电若干 意见的通知》,其中分散式风电也是重点发展内容之一。
遗憾的是,早些年国家一系列支持分散式风电发展的产业 政策并未取得理想的效果。
与分布式光伏行业如火如荼的发展 态势相比,我国分散式风电的发展明显滞后,累计装机仅为 0.07GW。
2017年5月,国家能源局再次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分 散式接人风电项目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下达了加快推动分散 式风电开发的相关要求,明确分散式风电项目不受年度指导规 模限制。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13•【字号】晋政发〔2016〕41号•【施行日期】2016.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16〕4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2016年7月13日山西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塑区域经济增长引擎的必然选择;是做好非煤产业这篇大文章,破解“一煤独大”资源型经济困局,着力推进转型发展的题中之义;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培育和发展创新型经济,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战略抉择。
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及《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为加快培育和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煤层气、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现代煤化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编制本规划。
规划是指导“十三五”时期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各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各项部署,通过实施“512”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等重点工程,充分发挥创业投资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产业规模逐步扩大,产业聚集效应初步显现,产业技术水平稳步提高,产业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对于全省经济结构优化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近年来,全省科技进步综合评价指数监测值稳步上升,2015年排全国第17位。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河南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河南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28•【字号】豫发改新能源〔2019〕539号•【施行日期】2019.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新能源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河南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的通知豫发改新能源〔2019〕53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为进一步优化我省风电布局,持续推动分散式风电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关于印发<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30号)和我委《关于做好河南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调整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各地遴选的项目和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统一审核出具的消纳评审意见,依据各地公示的结果,对河南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予以调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次调整共调增项目175个453.73万千瓦,调减项目6个6万千瓦,详见附表。
2.项目建设要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国家I级公益林、军事禁区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区域,要符合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河务等有关部门的管理要求。
3.分散式风电项目价格政策应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文件要求,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底前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2021年底前仍未完成并网的,国家不再补贴。
4.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鼓励试行承诺制,不再审查前置要件,审查方式转变为企业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信用承诺,各地审核通过后,即对项目予以核准。
5.各级电网公司要按照国家“放管服”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及时办理接网工程相关手续,加快接网工程建设,保障接网工程与风电项目同时投运,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第29条鼓励开发企业将位于同一县域内的多个电网接入点的风电机组打捆成一个项目统一开展前期工作,办理相关支持性文件,进行项目前期入
第8章
第31条通过110千伏(东北地区66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应满足国家标准GB/T19963《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及其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通过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应满足国家标准GB/T33593《分布式电源并网技术要求》及其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
第26条
分散式风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占用其他类型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原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通过协议等途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27条分散式风电项目申请核准时可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自发自用部分电量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上网电量由电网企业按照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其中电网企业承担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部分,当地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与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差额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对未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国家不予补贴。
第38条
(1)地市或县级电网企业客户服务中心为分散式风电项目业主提供并网申请受理服务,向项目业主填写并网申请表提供咨询指导,接受相关支持性文件,不得以政府核准文件、客户有效身份证明之外的材料缺失为由拒绝并网申请。
(2)
(3)电网企业为分散式风电项目业主提供接入系统方案制订和咨询服务,并在受理并网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由客户服务中心将接入系统方案送达项目业主,经项目业主确认后实施。
第53条加强分散式风电项目监测和评价。电网企业应与分散式风电项目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分散式风电运行情况。在电网和分散式风电项目检修期间,做好接入点隔离措施。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分散式风电发展,规范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分散式风电项目是指所产生电力可自用,也可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的风电项目。
项目建设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一)接入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内消纳,不向110千伏的上一级电压等级电网反送电。
(二)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应充分利用电网现有变电站和配电系统设施,优先以T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电网。
(三)110千伏(东北地区66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只能有1个并网点,且总容量不应超过50兆瓦。
(四)在一个并网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的接入总容量。
国家关于分布式发电的政策和管理规定均适用于分散式风电项目;110千伏(东北地区66千伏)电压等级接入的分散式风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和管理按照集中式风电场执行。
第三条鼓励各类企业及个人作为项目单位,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投资、建设和经营分散式风电项目。
鼓励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第四条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的组织和指导下,负责本地区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开发规划、建设管理以及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规划指导第五条地方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土、环保、规划等部门和相关企业,依据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风能资源、电网接入、清洁能源消纳能力等开发建设条件,制订当地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并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规划进行滚动修编。
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规划应做好与《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在落实消纳条件和分散式风电技术要求的条件下,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对风电建设规模的相关要求以及我局关于风电预警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能源局•【公布日期】2020.04.15•【文号】•【施行日期】2020.04.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各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事业单位:《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已经国家能源局第1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
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落实监管责任。
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是落实国家能源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能源监管工作的意见》和能源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措施和具体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相互协调,积极配合,共同把各项监管任务落实落细。
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综合监管由监管司牵头负责,专项监管由局机关相关司、直属事业单位牵头负责,重点监管由相关派出机构牵头负责;牵头单位负责监管任务的统筹设计、整体推进、问题督促整改、监管报告编制等事项。
综合监管、专项监管进展和完成情况分别由牵头单位向局长办公会汇报,重点监管进展和完成情况由监管司汇总后向局长办公会汇报。
二、编制工作方案。
牵头单位要根据《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制定具体监管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监管内容,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监管成果形式,确保监管任务有序开展。
工作安排上可分为“启动部署、业务培训、监管对象自查、现场监管、督导整改、总结通报”等阶段;考虑疫情影响,在确保实现监管目标的前提下,时间安排可有一定弹性。
综合监管、专项监管牵头单位在方案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派出机构意见,派出机构制定的重点监管工作方案应抄报相关司或直属事业单位。
三、务求监管实效。
各单位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影响能源高质量发展、市场主体反映强烈、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突出问题、典型问题,集中监管力量,精准发力。
我国各地分散式风电发展规划概览
我国各地分散式风电发展规划概览1. 引言1.1 分散式风电发展背景分散式风电是指在风力资源丰富地区建设小型、分散的风力发电项目,将电能直接输送到用户端,减少输电损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我国是世界上风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拥有巨大的分散式风电发展潜力。
分散式风电发展背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我国能源需求持续增长,传统能源资源日益紧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对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而传统能源资源存在严重的供需矛盾,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显。
发展清洁能源已成为我国能源战略调整的重要方向。
分散式风电是我国能源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
传统的集中式发电方式存在输电损耗大、供电可靠性低等问题,而分散式风电具有规模小、灵活性强、综合利用效率高等优势,可以有效缓解能源供需矛盾,推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
国家政策的支持和鼓励也为分散式风电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清洁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十三五”规划纲要、风电产业发展规划等,为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提供了政策保障和市场机遇。
我国分散式风电发展背景多方面因素共同推动下,分散式风电成为我国能源转型的重要选择,也为我国新能源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分散式风电作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和碳减排政策下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深入了解我国各地分散式风电发展的现状和规划,以及各地区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具体目的如下:1. 分析我国各地分散式风电的发展现状,了解不同地区的风资源分布和利用情况,为未来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2. 概述各地分散式风电的发展规划,探讨各地区在新能源发展方面的战略规划和布局,为相关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3. 深入研究华北、东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等地区的分散式风电规划,分析各地区的发展优势和面临的挑战,为区域间协同发展提供建议和思路。
4. 总结我国各地分散式风电发展存在的问题,探讨未来发展的趋势和展望,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推动措施。
工作方案: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
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计划的通知》(国发〔X〕65号)和《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X发〔X〕1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新理念,坚持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倒逼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途径,着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削减煤炭消费需求,着力整治燃煤设施、促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着力完善政策措施、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兼顾。
统筹把握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发挥部门协同作用,推进总量控制和减量替代工作有序开展。
以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整治燃煤锅炉、深化节能改造等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坚持煤炭总量控制与清洁能源发展相同步。
以削减存量和严控增量为抓手,压减高耗煤产业用煤需求,严格控制新增煤炭消费项目。
优化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大力增加清洁低碳能源供给,着力保障关乎民生的重点领域、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能源需求。
3.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制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目标责任制考核。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煤炭消费企业主体责任,综合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形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格局。
(三)控制目标。
到X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较X年下降10%左右,控制在2.13亿吨以内。
大气污染传输通道7个市和X市、X市、X市、X市、X市等重点地方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5%,X市、X市和X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3%,其他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
10企业园区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
6
放宽用地限制,有效解决分散式风电开发征地难题
01 集中式风电
02 分散式风电
03 分布式光伏
土地征用
本单位自有建设用地
企业自有屋顶
租用其他单位建设用地
4. 在一个并网点接入的风电容量上限以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为前提,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
的接入总容量。
解读:
接入电压等级由此前的“35千伏及以下”扩大到了“110千伏及以下”,使得分散式风电获得了更大的消纳范围和更广阔的装机空间。 由于对未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建设的分散式风电项目,国家不予补贴,这里的技术要求实际上主要指的是“接入电压等级应为110千伏及以下,并在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内
2. 不为接入风电新建变电站、不考虑升压输送
索 2011
期
关于印发分散式接 国能新能 1. 原则上不新建高压送出线路和110kV、66kV变电站,
入风电项目开发建 【2011】 2. 接入当地电力系统110kV或66kV降压变及以下电压等级的配电变压器
1. 电网全额收购
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374号 3. 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的接入总容量,鼓励多点接入,单个项目不超过50兆瓦
本《办法》在此做了重大突破,首次明确分散式项目开发企业可使用本单位自有建设用地(如园区土地),也可租用其他单位建设用地开发分散式风电项目,这
示 范
2017
关于加快推进分散 式接入风电项目建 设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能发新 能【2017】
3号
1. 接入电压等级应为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或接入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低压侧 2. 优先以T接或者π接的方式接入电网 3. 统筹考虑各电压等级的接入总容量,鼓励多点接入。严禁向110千伏(66千伏)及以上电
“十三五”风力发电产业发展趋势分析
“十三五”风力发电产业发展趋势分析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 年中国风力发电产业深度分析及发展规划咨询建议报告》认为,随着我国经济的逐渐企稳回升,对能源的需求将会持续平稳增长。
产业政策的不断加码和技术装备的持续创新,也将进一步破除束缚新能源产业的机制阻碍和动能制约,预计我国风电产业将步入新一轮发展机遇期。
十三五时期,我国风电产业将加速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发展进程,并呈现出六方面的发展趋势:
一是空间布局将加快优化。
从国家层面来看,将出台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规划,促进就近并网、当地消纳,缓解弃风限电难题;从跨区域层面来看,通过跨区域合作和上下游配套,形成一批区域性合作、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的风电产业集聚区;从区域层面来看,基于各区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科技优势,优先发展本区域最有基础、最具优势条件、能够取得率先突破的细分产业,形成一批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强的风电产业基地。
其中,北方地区将重点建设酒泉、内蒙古西部、内蒙古东部、冀北、吉林、黑龙江、山东、哈密、江苏等9 个大型现代风电基地;南方和中东部地区将以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为主。
二是发展模式将加快转变。
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风电产业将进入相对平缓、稳中提质的增长区间,发展模式将进行深度调整。
首先,产业发展将立足用电市场的拓展和用户需求的培育,推进装备制造和发电侧的结构性调整和定向性调整,满足终端用户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其次,产业发展向规划引导、龙头企业带动、市。
河南省“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项目表
63
淮阳四通联浩 26MW 分 散式风电场项目
2.6 淮阳县四通镇、黄集乡
淮阳县联浩风电开 发有限公司
64
淮阳曹河联浩 26MW 分 散式风电场项目
2.6 淮阳县曹河乡、郑集乡
淮阳县联浩风电开 发有限公司
65
中广核沈丘县范营乡分 散式风电场
1
沈丘县范营乡
中广核新能源河南 分公司
66
中广核沈丘县赵德营镇 分散式风电场
省辖市、 直管县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 模(万 千瓦)
项目地址 (县、乡)
项目业主
目
处
漯河
51
华润电力郾城区 30MW 分散式风电场
3 郾城区裴城镇
华润电力新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
52
北京天华成宁陵县分散 式风电项目
2
宁陵县柳河镇、逻岗镇、程楼乡、北京天华成新能源
刘楼乡、孔集乡等
科技有限公司
商丘
湖南博发新能源夏邑县 53 博志 18MW 分散式风电
目
南乐县鼎基能源开 发有限公司
19
北方一电南乐分散式风 电场项目
0.8 南乐县元村镇
北方一电(南乐) 风能有限公司
20
北方一电范县分散式风 电场
2
范县高码头、颜村铺乡
范县北方新能源有 限公司
21
国电濮阳范县分散式风 电场项目
4.6 范张县庄白镇依、阁龙乡王、庄城镇关镇、王楼镇、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22
范县宝泰风能范县分散 式风电项目
1.5
范县高码头镇、杨集乡、陆集乡、范县宝泰风能有限
辛庄乡
公司
23
河南三峡范县分散式风 电场
0.8 范县辛庄
分散式风电开发流程、审批流程、政策分析
分散式风电开发流程、审批流程、政策分析2023年以后,从中央到地方、从工厂到田园、大力发展分散式风电的呼声再起,分散式发电开发的激情再次被点燃,众多企业已经开始大力布局!那分散式风电开发流程、审批流程是怎样的?定义: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是指靠近负荷中心,不以大规模远距离输送电力为目的,所产生的电力就近接入当地电网进行消纳的风电项目。
分散式风电应符合接入电压等级在35千伏以下、利用现有变电配电系统,就近接入当地电网进行消纳的风电项目,有利于风电消纳,降低弃风率,在中东南部低风速地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2009 年我国开始提出分散式风电的概念,2011年出台了相关产业政策,但之后几年分散式风电的发展低于预期,主要原因是:•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尤其未能得到地方政府支持,同时审批环节较为繁琐;•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容量较小,单位开发成本较高;•没有完善的分散式风电技术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来指导分散式风电的整体开发工作;•早期国内风电投资主体多为国企,对投资少、规模小的分散式接入风电投资积极性不足。
2017年以来,政府对分散式风电的扶持进一步升级,提出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不受年度指导规模的限制、规划建设标准及加强规划管理、推进分散式风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等。
同时地方政府也纷纷响应,目前河南、新疆、内蒙等地均出台相关文件,加快分散式风电的开发建设。
例如,河南省《关于下达“十三五”分散式风电开发方案的通知》,公示了124个项目共计210.7万千瓦的开发规模。
从政策的支持的角度,认为分散式风电将迎来快速的发展,主要原因是:•分散式风电靠近负荷中心,易于就近消纳,对缓解目前严峻的弃风限电问题•三北地区弃风严重,中东部和南方地区负荷集中,消纳能力较强,有利于分散式风电发展;•相较于集中式风电,分散式风电具备不占核准指标、不用新建升压站、占地面积小、建设周期短等优点,有助于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风电项目开发。
2017年分布式光伏迎来爆发式的发展,主要原因是:•市场存在分布式补贴下降的预期,年底出台的退坡政策将补贴由0.42元/度降至0.37元/度;•分布式靠近用电侧,可以及时消纳电力,相对于集中式电站弃光率严重,分布式得到政策的大力支持;•自发自用分布式收益率高,全额上网分布式不受规模限制;•商业模式逐步受到投资者的认可。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在《可再生能源法》以及有关政策支持下,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水平显著提高,制造产业能力快速提升,市场应用规模不断扩大,为推动能源结构调整、保护生态环境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入贯彻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出现的弃水弃风弃光和补贴资金不足等问题,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提出以下意见:一、加强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和监测考核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导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对各地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指标以及加强水电利用消纳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市场消纳条件,合理确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目标,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政策落实工作,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有序规范发展。
国家能源局按年度对各省(区、市)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并向社会公布评估和考核结果。
二、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各类能源规划和经国家能源局批复的本区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制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规划并按年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年度建设规模、建设任务、结构和布局,协调好可再生能源电力与常规能源发电的关系。
各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以有关规划为依据,科学合理布局,结合电力市场编制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年度实施方案,指导电网企业研究配套电网建设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方案。
把充分利用存量与优化增量相结合,各年度在落实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的基础上,有序组织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分析
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分析摘要:本文简单阐述了分散式风电的定义、政策和技术要求,并对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开发流程进行了简要介绍。
关键词:分散式;风电项目;开发。
一分散式风电定义伴随着三北地区严重的弃风限电现象、和优质大规模风资源基地被逐渐开发,风电开发商和整机制造商都把眼球转向了中东部、南部等低风速消纳良好的地区。
这为中国的风电行业带来了两个不可扭转的趋势:低风速和分散式风电。
分散式风电即以风力发电机作为分布式电源的一种小规模分布式发电模式,通常容量在30兆瓦至50兆瓦左右,较为适合在内地中东部低风速区发展。
与分布式光伏主要解决就近消纳的问题相比,分散式风电主要用于开发风力资源。
分散式风电指靠近负荷中心、就近接入当地电网进行消纳、不需要远距离输送的风电项目,接入电压等级在35千伏及以下。
分散式特点:1)离负荷中心近,可以就地消纳;2)审批流程在地方,速度快。
同时分散式风电就近接入,可以减少投资和远程输电损耗,还能因地制宜,降低对平原土地的依赖程度,可以尽可能的利用起所有风资源。
“本地平衡、就近消纳”分散式风电最重要的特征,其试点、成长、扩张的路径与大型风电基地截然相反,目的是解决弃风限电难题,也为就地消纳开辟新的路径,同时也是风电二次成长的新驱动力。
二分散式风电政策(1)2010年《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首次提出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应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相结合,形成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分布式利用并进的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对于未来风电的发展要在加快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内陆分散的风能资源利用。
(2)2011年4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的通知》,首次明确我国分散式风电开发的主要思路与边界条件,提出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地探索分布式接入风电的开发模式。
(3)2011年7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开发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了分散式接入风电项目的定义、接入电压等级、项目规模等,并对项目建设管理、并网管理、运行管理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环评(2021年新版环评)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佳县王家砭镇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佳县启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项目代码2019-610828-44-02-03552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佳县王家砭镇和方塌镇区域地理坐标(东经110度7分32秒至110度13分17秒,北纬38度7分8秒至38度11分38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0、陆上风力发电4415中其他风力发电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总占地面积为10.0764公顷,其中永久性占地面积为1.1106公顷,临时占地面积为8.9658公顷。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榆审批投资发【2019】14号总投资(万元)36000环保投资(万元)422.96环保投资占比(%) 1.17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佳县王家砭镇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风能是可再生清洁能源,项目建设符合我国能源产业发展方向。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分析,项目不属于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故本项目符合我国产业政策要求。
榆林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榆审批投资发【2019】14号“关于佳县启芸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佳县王家贬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本项目建设。
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1与《榆林市铁腕治污三十七项攻坚行动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本项目与《榆林市2021年铁腕治污三十七项攻坚行动方案》(榆办字【2021】7号)符合性分析表表1《榆林市铁腕治污三十七项攻坚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符合深化施工扬尘污染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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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散式风电“十三五”发展方案规划容量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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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散式风电“十三五”发展方案规划容量明细
山西省分散式风电“十三五”发展方案规划容量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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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分散式风电“十三五”发展方案规划容量明细
山西省分散式风电“十三五”发展方案规划容量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