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采购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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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合同编号:ZT2109 -WS-

物资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

年月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供货质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中的名词及术语与以下涉及的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名词及术语意义相同。

2、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合同协议书、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投标书、承诺书及其附件,会议纪要;

(3)技术规范、标准和设计图纸;

(4)产品使用说明书;

(5)主要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6)双方有关货物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3、本合同总价(含税金)为人民币元(大写:)。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本合同未尽事宜,均以现行法律的规定作为补充。

5、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为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6、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年月日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附件:

项目物资采购合同明细表。

(签字页,无正文)

甲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乙方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二、通用条款

1.定义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甲方和乙方之间达成的物资采购供应合同,包括合同协议书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货币”指人民币。

1.3“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1.4“物资”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物资。

1.5“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6“甲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乙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8“施工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具体使用合同物资的单位。

1.9“乙方代表”指乙方委派的负责与甲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

1.10“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作为合同物资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

1.11“天”指日历天。

1.12其他,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补充。

2.标准和适用性

2.1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规格书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3.1没有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技术规格书、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3.2没有甲方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应使用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3.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第3.1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甲方。

4.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本合同物资或物资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有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以及由此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5.联络

5.1甲方负责督促和检查乙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5.2 甲、乙双方应按项目设联络代表,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由甲、乙双方相互向对方书面提供双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印鉴及授权书。

5.3乙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甲方的书面认可。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乙方应根据5.2款的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乙方代表继续承担5.2款的职责。

6.计划

6.1在本合同签署后,甲方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出次月月度物资进货计划,甲方以书面形式指定接货人。

6.2供应进度按甲方所提供的进场通知单实施,不同物资进场

通知单的要求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

6.3双方须严格按照月度物资进货计划及其调整计划供应、接收。

7.供货条款:

7.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进货计划(品名、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送货地点等)供货,做到及时准确。为便于乙方备货,甲方编制准确全面的月度进货计划,每月20日前书面交给乙方;对于临时的急需计划,甲方争取提前日通知。货到现场前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接货人员,并按照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规定卸货

到指定地点。

8.检验、测试

8.1在交货前,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货物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

8.2 检验和测试可以在乙方制造厂的所在地、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乙方制造厂的所在地进行,甲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乙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9.包装和标记

9.1乙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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