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DB11!T~212-201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DB11/T 212—2017
代替 DB11/T 212—2009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2017-11-24 发布
3
DB11/T 212—2017 4 基本规定 4.1 施工前准备 4.1.1 施工单位应依据合同约定,对园林绿化工程进行施工和管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施工单位应建立技术、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配备满足施工和检测需要的设备和工具。 4.1.2 施工单位应熟悉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参加设计交底,并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单位对施工图中出现的偏差、疑问,应提出书面建议,如需变更设计,应按照相应程序 报审,经相关单位签认后实施; ——施工单位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方案) , 在工程开工前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4.1.3 施工单位进场后,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工程合同及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技术规范、标准,了解现 场的地上地下障碍物、管网、地形地貌、土质、控制桩点设置、红线范围、周边情况及现场水源、水 质、电源、交通情况等。 4.1.4 施工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按照园林绿化工程总平面图或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高程控制点及坐标控制点,建立工程 测量控制网; ——各个单位工程应根据建立的工程测量控制网进行测量放线; ——施工测量时,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复核,监理单位应进行复测; ——对原高程控制点及控制坐标应设保护措施。 4.2 植物材料及物资进场 4.2.1 园林绿化工程中所用植物材料应符合 DB11/T 211 的要求。 4.2.2 采用的植物材料及物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等)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按 进场批次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形成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2.3 物资进场报验时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包括检验/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产品监督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 场物资相符。进口物资还应有进口商检证明文件。 4.2.4 植物材料进场应提供《苗木检验合格证书》(出圃单);外埠苗木应出具当地植物检疫证明文 件、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北京市林业苗木(种子)标签。 4.2.5 涉及安全、植物成活、使用功能的物资和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和表 1 的要求 进行复验(复试检验),并取得试(检)验报告。 表 1 物资和产品的复验方式及必试项目参照表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试行)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原名称不变.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
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基本规定5。
DB11T212-2017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架空绿地 overhead green spaces 在建(构)筑物上建造的园林绿地,包括:屋顶绿化、桥梁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等形式的绿地。 3.19 验收 acceptance 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 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20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21 检验 inspection 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 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3.22 见证取样检测 evidential testing 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 进行的检测。 3.23 交接检验 handing over inspection 经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3.24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园林绿化工程中对安全、成活、美观、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25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26 抽样检验 sampling inspection 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园林绿化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 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3.27 抽样方案 sampling scheme 根据检验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3.28 观感质量 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范围来源: 作者:佚名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勇伟、揭俊。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验收】斜面护坡绿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斜面护坡绿化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编号: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斜面护坡绿化工程验收部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 T82-99)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 T212-2003)
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1
护坡绿化土地整理Ⅱ:第17.2条
√2 护坡植物种植Ⅱ:第17.4条√
3
护坡绿化灌水、排水Ⅱ:第17.1条
√
一般项目
1 护坡绿化养管Ⅱ:第17.3条√
2
3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绿化工程 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 种植土 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 客土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 理化性质。 3.4 种植土层厚度 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 种植穴(槽) 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 规则式种植 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 自然式种植 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 土球 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3.9 裸根苗木 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 假植 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 修剪 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 212-2009
DB11/T 212—2009
施工现在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DB11/T 212—2009
质量验收分部(子分部)分项名录划分表
检验批量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DB11/T 212—2009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功能和植物成活要素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植物成活率统计记录
苗木选样送审表
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苗木、种子进场报验表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预检记录表
交接检查记录
参考文献
1.《北京地区地下设施覆土绿化指导书》
2.DB13 (J) 62-2006 《河北省园林绿化施工质量验收规程》
3.园林建设工程(中卷、主编梁伊任)中国城市出版社
4.DB11/366-2006 《种植屋面防水施工技术规程》。
(完整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
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5.1整理场地5.2种植穴(槽)5.3掘苗及包装5.4栽植5.4栽植5.6浇灌水5.7树木修剪5.8支撑5.9草卷、草块铺设5.10分栽5.11草坪播种5.12修补洞穴5.13利水透气5.14保护5.15防水隔根5.16排蓄水设施5.17锚杆及防护网安装5.18铺笼砖5.19土山、微地形5.20砂石基层5.21碎石基层5.22混凝土基层5.23灰土垫层5.24混凝土面层5.25砖面层5.26料石面层5.27花岗石面层5.28卵石面层5.29木铺装面层5.30路缘石(道牙)5.31座椅(凳)安装5.32牌示安装5.33果皮箱安装5.34园林护栏5.35 叠山5.36园林用电5.37园林给排水6.常见非植物造景工程质量的原则性要求6.1园林汀步6.2园林木栈道6.3园林花架6.4旱喷泉6.5园林驳岸6.6园林叠水6.7园林景观桥6.8架空绿地7.验收内容和程序的有关规定8.附录9本标准用词说明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
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5.1整理场地5.2种植穴(槽)5.3掘苗及包装5.4栽植5.4栽植5.6浇灌水5.7树木修剪5.8支撑5.9草卷、草块铺设5.10分栽5.11草坪播种5.12修补洞穴5.13利水透气5.14保护5.15防水隔根5.16排蓄水设施5.17锚杆及防护网安装5.18铺笼砖5.19土山、微地形5.20砂石基层5.21碎石基层5.22混凝土基层5.23灰土垫层5.24混凝土面层5.25砖面层5.26料石面层5.27花岗石面层5.28卵石面层5.29木铺装面层5.30路缘石(道牙)5.31座椅(凳)安装5.32牌示安装5.33果皮箱安装5.34园林护栏5.35 叠山5.36园林用电5.37园林给排水6.常见非植物造景工程质量的原则性要求6.1园林汀步6.2园林木栈道6.3园林花架6.4旱喷泉6.5园林驳岸6.6园林叠水6.7园林景观桥6.8架空绿地7.验收内容和程序的有关规定8.附录9本标准用词说明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
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5.1整理场地5.2种植穴(槽)5.3掘苗及包装5.4栽植5.5围堰5.6浇灌水5.7树木修剪5.8支撑5.9草卷、草块铺设5.10分栽5.11草坪播种5.12修补洞穴5.13利水透气5.14保护5.15防水隔根5.16排蓄水设施5.17锚杆及防护网安装5.18铺笼砖5.19土山、微地形5.20砂石基层5.21碎石基层5.22混凝土基层5.23灰土垫层5.24混凝土面层5.25砖面层5.26料石面层5.27花岗石面层5.28卵石面层5.29木铺装面层5.30路缘石(道牙)5.31座椅(凳)安装5.32牌示安装5.33果皮箱安装5.34园林护栏5.35 叠山5.36园林用电5.37园林给排水6.常见非植物造景工程质量的原则性要求6.1园林汀步6.2园林木栈道6.3园林花架6.4旱喷泉6.5园林驳岸6.6园林叠水6.7园林景观桥6.8架空绿地7.验收内容和程序的有关规定8.附录9本标准用词说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
(完整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
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5.1整理场地5.2种植穴(槽)5.3掘苗及包装5.4栽植5.4栽植5.6浇灌水5.7树木修剪5.8支撑5.9草卷、草块铺设5.10分栽5.11草坪播种5.12修补洞穴5.13利水透气5.14保护5.15防水隔根5.16排蓄水设施5.17锚杆及防护网安装5.18铺笼砖5.19土山、微地形5.20砂石基层5.21碎石基层5.22混凝土基层5.23灰土垫层5.24混凝土面层5.25砖面层5.26料石面层5.27花岗石面层5.28卵石面层5.29木铺装面层5.30路缘石(道牙)5.31座椅(凳)安装5.32牌示安装5.33果皮箱安装5.34园林护栏5.35 叠山5.36园林用电5.37园林给排水6.常见非植物造景工程质量的原则性要求6.1园林汀步6.2园林木栈道6.3园林花架6.4旱喷泉6.5园林驳岸6.6园林叠水6.7园林景观桥6.8架空绿地7.验收内容和程序的有关规定8.附录9本标准用词说明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
园林绿化种植一般性基础DB11 T212-2009
单位工程名称 分项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专业工长
项目负责人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9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负责人
/
施工班组长 监理单位(建设) 验收记录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1 主 控 项 目
现场清理干净无遗漏,无直径大于 5cm 的砖(石)块、宿 根性杂草、树根及其它有害污染物。
2 场地标高及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无积水、坑洼。
一 般 1 粘土层、淤泥宜清除、换土。 项 目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草坪铺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一般项目
1
草卷、草块质量
第5.10.3。1条
草色纯正,挺拔鲜绿
2
排水坡度
第5.10.3.2条
排水坡度适当,无坑洼积水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班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年月日
草坪铺设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哈西群力联络空间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
分部工程名称
一般性种植
验收部位
K0+520-k0+912.521
施工单位
黑龙江省艺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 T212-2010)
分包单位
∕
分包项目经理
∕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土壤厚度
第5。10。2.1条
厚度大于30cm
2
土地平整地、坡度、土壤质量
第5。10.2。1条
符合设计要求
3
草块、草卷规格及品种
第5.10。2.2条
规格一致,品种统一,边缘平直
4
铺设草卷、草块
第5.10.2.3~第5.10。2.5条
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
(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Landscape Engineering in Cit y and Town前言为适应北京城市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依据CJJ/T 82-99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01 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 211-2003 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3.3客土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3.4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3.5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3.6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3.7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前言为适应北京园林绿化行业发展的要求,现将原北京市《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予以修改和补充完善。
原名称不变。
本规范修改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规范起草单位:本规范主要起草人:修改说明一、本次修编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统一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
二、园林绿化工程是指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路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原规范对植物种植作了详尽描述,本次修编增加了园林景观构筑物、园林铺地及其所涉及的分项工程等内容,并明确了质量检查的“检查方法”和“允许偏差”,更便于质量控制和评定。
三、本次修编规定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对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控制要求,对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均进行了“主控项目”和“一般控制项目”的界定。
四、本规范增加了基本规定内容;对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的资格提出了要求;对植物材料和物资进场检验作出了规定;对花架、假山、叠水、木栈道、驳岸、观赏桥等的质量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提出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涉及植物成活、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
五、鉴于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工程等在地基、基础、钢筋、混凝土、钢结构、木结构、给水、排水、电气等方面均对所含的分项工程有过具体要求,本规范不再重复提出,可直接引用。
六、本规范是结合北京地区园林绿化工程特点,同时根据各专业工程在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应用特点而编制。
为不断完善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欢迎提出宝贵意见。
目录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基本规定5.园林绿化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求5.1整理场地5.2种植穴(槽)5.3掘苗及包装5.4栽植5.4栽植5.6浇灌水5.7树木修剪5.8支撑5.9草卷、草块铺设5.10分栽5.11草坪播种5.12修补洞穴5.13利水透气5.14保护5.15防水隔根5.16排蓄水设施5.17锚杆及防护网安装5.18铺笼砖5.19土山、微地形5.20砂石基层5.21碎石基层5.22混凝土基层5.23灰土垫层5.24混凝土面层5.25砖面层5.26料石面层5.27花岗石面层5.28卵石面层5.29木铺装面层5.30路缘石(道牙)5.31座椅(凳)安装5.32牌示安装5.33果皮箱安装5.34园林护栏5.35 叠山5.36园林用电5.37园林给排水6.常见非植物造景工程质量的原则性要求6.1园林汀步6.2园林木栈道6.3园林花架6.4旱喷泉6.5园林驳岸6.6园林叠水6.7园林景观桥6.8架空绿地7.验收内容和程序的有关规定8.附录9本标准用词说明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DB11/T212-2009
目次
前言.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木规定 (4)
5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9)
6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29)
7验收 (31)
附录A (34)
附录B (35)
附录C (37)
附录D (37)
附录E (39)
附录F (40)
附录G (45)
附录H (46)
附录I (47)
附录J (48)
附录K (49)
附录L (50)
附录M (51)
参考文献 (52)
前言
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DB11/T 212-2003相比卞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统一了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
——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
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其余附录全部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日。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卞要起草人:林广勋、陶威、白涛、赵品、任爱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lQ-布惜'r},为:DB11/T 212-2003。
《园林绿化验收规范》
《园林绿化验收规范》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园林绿化施工前准备、植物材料和种子、种植前土壤处理、种植穴(槽)的挖掘、苗木运输和假植、苗木种植前的修剪、各类植物的种植、屋顶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垂直绿化、斜面护坡绿化、绿化工程附属设施和工程验收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绿化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施工及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30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db11/t211-202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绿化工程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的种植工程。
3.2种植土理化性状良好,适宜于园林植物生长的土壤。
将栽植地点或种植穴中不适合种植的土壤更换成适合种植的土壤,或掺入某种栽培基质改善理化性质。
种植土层厚度植物根系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土壤深度。
种植穴(槽)种植植物挖掘的坑穴。
坑穴为圆形或方形称为种植穴,长条形的称为种植槽。
规则式种植按一定规则配植的种植方式。
自然式种植株行距不等,采用不对称的自然配植形式。
3.8土球挖掘苗木时,按一定规格切断根系,保留土壤呈圆球状并加以捆扎、包装的苗木根部。
裸根苗木挖掘时根部不带土或仅带护心土的苗木。
3.10假植苗木不能及时种植时,将苗木根系用湿润土壤临时性填埋的措施。
3.11修剪在种植前对苗木的枝干和根系进行疏枝和短截。
对枝干的修剪称修枝,对根的修剪称修根。
将枝条从分枝的基部剪除称疏剪或疏枝。
3.13短截从枝条上选留一合适的芽后将枝条剪短,以刺激侧芽萌发。
分枝点高乔木从地表面至树冠第一个分枝点的高度。
树池透气护栅护盖树穴,避免人为践踏,保持树穴通气的铁蓖等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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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11/T212-2009目次前言.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基木规定 (4)5分项工程质量控制 (9)6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29)7验收 (31)附录A (34)附录B (35)附录C (37)附录D (37)附录E (39)附录F (40)附录G (45)附录H (46)附录I (47)附录J (48)附录K (49)附录L (50)附录M (51)参考文献 (52)前言本标准代替并废止DB11/T 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本标准与DB11/T 212-2003相比卞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对园林绿化工程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 ——统一了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验收程序;——明确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
本标准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其余附录全部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日。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本标准卞要起草人:林广勋、陶威、白涛、赵品、任爱国。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lQ-布惜'r},为:DB11/T 212-200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的基本规定、分项工程质量控制、非植物造景质量原则、验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它绿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版(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陇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503实木地板块GB 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35工业金属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12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给排水竹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建筑电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T 193钠基膨润土防水毯,)C 205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DB11/T 211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 281屋顶绿化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园林绿化工程landscape afforestation project体现园林地貌创作的植物种植工程(含养护作业)、土方工程、园林筑山工程(如掇山、塑山置石等)、园林理水工程(驳岸、护坡、喷泉等工程)、园林铺地工程、园林给排水工程、园林用电工程、其他造景工程等。
3. 2整理绿化用地clean up the Green fields对施工范围内不利于植物牛民的杂草、垃圾、渣土等进行清理,30cm以内的地坪整理。
3. 3大规格苗木big tree十径lOcm以上的落叶乔木、高度5m以上的常绿乔木。
3. 4干径trunk diameter乔木主干高度在1. 3m处的树干直径。
3. 5非正常种植季节unseasoned planting正常植树季节以外的季节。
3. 6种植基质root-zone media满足植物牛民条件、具有一定的渗透性、蓄水性和空间稳定性的植物种植轻质材料。
一般常见的种植基质中的成分有:草炭土、稻壳灰、锯木屑、蚌石、蛆酬土、珍珠岩、灰渣、泥炭土等。
3. 7修补树穴mend the hole in the tree trunk对占树树穴进行填充修补的过程(俗称堵树洞)3. 8古树保护ancient woody plants protecting对占树进行支撑、设置围栏等保护措施,以保证古树的正常生长。
3. 9微地形microrelief垂直高度小于3m,平均坡度小于15度的地形。
3. 10防水层waterproof layer在屋顶、地下建构筑物顶部、桥而等覆土绿化构造层中为防止雨水和灌溉用水渗入而设的材料层。
一般包括柔性防水层、刚性防水层、涂膜防水层等类型。
3. 11排蓄水层drainage and water storage为保证排水顺畅和满足植物正常生长常而设置的排蓄水系统的总称。
其使用材料包括凹凸型塑料排蓄水板、透水花竹、橡胶排蓄水板、卵石、陶粒等。
3. 12锚杆anchor rod边坡绿化中,为稳定岩石坡而和固定防护网片,将拉力传至稳定岩土层的装置。
3. 13防护网protective screening (net defence)边坡绿化中固定在锚杆和肋筋上的用于护坡和固定基质层的金属网片。
3. 14铺笼砖cage brick laying堤坡绿化中,对坡度较大的坡而铺设的预制桶状(尤底)容器,达到固土栽植的目的。
3. 15变形缝deformation joint抗震缝、沉降缝、仲缩缝的总称。
3. 16双灰lime-flyash石灰粉、粉煤灰、石子、水按一定比例拌合而成的混合料。
双灰混合料一般用作道路的稳定基层。
3. 17园林景观构筑物landscape structure in the garden绿地中,采用园林艺术方法建造的小型构筑物。
包括:花架、木栈道、景亭、叠山、园林景观桥、园林驳岸(石)、园林叠水、园林简易设施等。
3. 18园林铺地landscape pavement绿地中的园路、广场、人行步道、庭院等地而铺装。
3. 19木栈道plank walks in the garden设在绿地中,铺装而层为木材或仿木材,并具有一定景观功能的特殊步道。
3. 20花架garden pergola,trellis设在绿地中,高度为2.4m以上,供游人体憩的廊架。
花架构造形式多样,一般分为单排式、双排式;有弧形、圆形等。
按其制作材料分别有钢、木、竹及钢筋混凝土等。
3. 21旱喷泉泉dry fountain在广场上建造的喷泉,停止喷水时通常具有集散广场和体憩的功能。
3. 22园林驳岸garden revetment in garden建在园林水体和陆地之间的,具有结构稳定性和艺术观赏性的构筑物。
园林驳岸表现形式可分为自然式和规则式。
3. 23园林叠水。
ascade in garden在园林构筑体基础上层叠的水景,按其表现形态可分为规则形和自然形。
3. 24园林景观桥landscape bridge in the garden在园林绿地中供游人通过,活荷载限定为3. 5kn/m-以下的,以满足景观功能为卞击求而设置的步行桥。
园林景观桥按造型可分为平桥、拱桥、曲桥、悬索桥、柑架桥、梁式柑架组合桥等;按建桥材料不同可分为圬桥、木桥、竹桥、钢筋混凝土桥、钢桥等。
3. 25架空绿地overhead green space在构、建筑物上建造的园林绿地。
其中包括:屋顶绿化、桥梁绿化、地下设施覆土绿化等形式的绿地。
3. 26验收acceptance园林绿化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 27检验批inspection lot按同一牛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3. 28检验inspection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3. 29见证取样检测evidential testing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3. 30交接检验handing over inspection经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共同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3. 31主控项目dominant item园林绿化工程中对安全、成活、美观、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日。
3. 32一般项目general item除卞控项日以外的检验项日。
3. 33抽样检验sampling inspection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园林绿化工程检验项日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3. 34抽样方案sampling scheme根据检验项日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3. 35计数检验。
ounting inspection在抽样样本中,记录每一个体有某种属性或计算每一个体中的缺陷数日的检查方法。
3. 36计量检验quantitative inspection在抽样检验的样本中,对每一个体测量其某个定量特性的检查方法。
3. 37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4基本规定4. 1施工前准备4.1.1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图纸会审。
由设计人员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及答疑。
4.1.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和项日管理机构,确定工程项日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根据工程性质配备各专业有资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一般包括:现场周围环境、施工条件、电源、水源、土源、道路交通、堆料场地、牛活设施的位置以及定点放线的依据。
填写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记录表见附录八。
4.1.3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非正常种植季节绿化种植、大树移植等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4. 2植物及物资进场4. 2. 1园林绿化所用植物材料和木本苗应符合DB11/T 211的要求4.2.2采用的卞要植物材料、其它材料、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并形成相应的检查记录。
4.2.3用于重要景区的大规格珍贵树种,还应在移植前进行选样,填写《苗木选样送审表》(见附录G),报清审定。
其它物资根据合同约定需进行选样的,填写《工程物资选样送审表》(见附录H),报请审定。
4. 2. 4自检合格的主要植物材料、其他材料、半成品、成品、器具和设备等,按进场批次填写《物资进场报验表》(见附录助、《苗木、种子进场报验表》(见附录J)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4.2.5施工物资进场报验时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包括: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或检验/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监督检验报告等)。
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工程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植物种类等,并与实际进场物资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