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兴煤矿首采工作面工程承包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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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 2010-004
工程名称:井巷施工合同
工程编号: 2010-004
工程类别:矿井资源整合
发包方(简称甲方):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承包方(简称乙方):榆林市榆阳区盛博远矿业有限公司签订日期:二0一0年十月五日
签订地点: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制定
煤矿井巷工程承包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井巷施工合同
二、工程地点:榆林市榆阳区常兴煤矿
三、承包范围、工程内容:
1.承包范围:首采工作面运输顺槽、材料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切眼、联络巷,包工包料。
2.工程内容:顺槽掘进,顶板金属锚杆支护、工程煤运输、通风、排水、供电及安全质量管理等。
四、井巷施工参数:
1、运输顺槽: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2、材料运输顺槽: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3、回风顺槽: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 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4、切眼:矩形断面,净宽6m,净高2.1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5、联络巷:矩形断面,净宽5m,净高3.2m,顶板金属锚杆支护,锚杆参数Φ14*1600mm(左旋螺纹钢),托盘规格150*150*6mm钢板。
五、合同价款:
1、运输顺槽掘进断面16.25m2,净断面16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2、材料运输顺槽掘进断面16.25m2,净断面16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3、回风顺槽掘进断面16.25m2,净断面16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4、切眼掘进断面12.9m2,净断面12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5、联络巷掘进断面16.25m2,净断面16m2,单价2600元/m(含税价)。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巷道断面面积发生变化,以该巷道的单位断面面积单价为基准,按变化后的断面面积与之相乘后的单价进行结算。
合同价款依据:由甲方提供的运输顺槽、材料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切眼及井巷施工图。
双方责任
六、甲方责任
1.签订后2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一式两份。
2.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2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3.负责协调当地村民、政府的关系。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村民干扰、政府干涉时,甲方出面解决,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停工损失,工期可以顺延。
4.负责为乙方提供电源,乙方单独安装电表,电费按电力部门收费标准由乙方支付。
5.负责火工品的购买,乙方按照实际费用承担(包括物资购买费、运输费、爆破公司服务费)。
6.组织
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7.甲方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签证和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七、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设施、风水电气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延伸等工作。
2.负责所需材料兑运中的人工装卸、搬运及工程煤的运输等工作。
3.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各项施工安全、质量工作。
4.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乙方负责火工品的日常使用管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公安部门规定领用、使用、管理火工品,涉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由于火工品购买受相关部门制约,甲方没有及时购回火工品不承担乙方停工损失,但工期可以顺延。 6.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7.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公司及质检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8.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9.指派陈登成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10.乙方必须按月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否则甲方有权暂扣工程款。
第一条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263天(日历天),自2010年10月16日开工,至2011
年7月5日竣工验收。
二、由于甲方图纸供应不齐或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工期顺延。
三、由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工期延误时,工期不预顺延。
四、工程延误期限以15天(含15天)为限,否则每超一天承担违约金伍仟元,依次累加,但最多不超过伍拾万元。
第三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监理公司的监督。
二、井巷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合格以上。
三、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