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最新版.doc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目录第一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第二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第三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第四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五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正文第一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经营者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严禁销售无生产日期、无检疫的家禽家畜、野生动物制品、有毒有害产品等。
- 商品存放需按规定进行,不得乱摆乱设摊点。
- 实行公平交易,严禁短斤少两。
第二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经营户需遵守市场管理制度,按规定缴纳费用。
- 在指定摊位经营,不占道交易,不场外交易。
- 确保商品质量,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 维护市场秩序,爱护市场设施,保持市场整洁。
第三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总则:明确农贸市场的定义、开办者、经营者的定义,以及属地管理的原则。
- 市场开办者:需具备条件,办理登记注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 市场经营者:需办理营业执照,遵守食品准入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 市场监督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加强市场监管。
第四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经营者需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
- 办理手续,保持商品摆放整齐,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 不得乱搭乱建,不得从事与经营无关的活动。
- 保持市场卫生,按规定处理垃圾,不得倾倒污水。
- 严禁破坏市场设施,不得烤火、焚烧物品。
第五篇: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再次强调经营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 严禁销售不合格产品,实行公平交易。
- 强调食品卫生、动物检疫、野生动物保护等要求。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贸市场是指专门供应农产品的交易场所,是农村居民购买农产品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是指负责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的机构。
第四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经营农产品的个体户、合作社和企业单位。
第五条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力第六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依法开展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农贸市场的管理规定和经营规范;(二)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维护农贸市场的正常秩序,协调解决经营者之间的纠纷;(四)组织开展农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引导市场价格合理;(五)对农贸市场的经营者进行管理和指导,做好服务工作;(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
第七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有权对农贸市场的经营者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和处罚。
第八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有权制定农贸市场的运营时间、经营品种、经营者准入条件等管理要求。
第三章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有权依法经营农产品,自主选择经营品种和经营方式。
第十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一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管理机构的要求,向市场管理机构申请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农贸市场的经营规范,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诈等违法经营行为。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积极参加市场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自身经营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有权要求市场管理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持,维护其合法经营权益。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对违反农贸市场管理规定和经营规范的经营者,管理机构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经营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经营者的经营许可证。
农贸市场规章管理制度(3篇)
农贸市场规章管理制度(3篇)农贸市场规章管理制度(精选3篇)农贸市场规章管理制度篇1一、市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规范(一)、市场内摊区划分标识明确,人流、物流通道畅通。
1、无占用公共通道经营现象;2、无出摊、离摊占道现象;3、无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车辆现象;4、无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物品现象;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堆放现象,垃圾及时清运;6、公共通道上无积水、无油污,摊位(门面)整洁无残标。
(二)、经营区域内地面清洁卫生,没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情况。
1、摊位(门面)区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摆情况;2、摊位(门面)区标识明确,摊位(门面)及设施干净卫生,垃圾、杂物等装入垃圾容器内,垃圾容器摆放整齐;3、摊位(门面)区内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广告悬挂规范整齐,无残标。
(三)、经销商“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定期搞好摊位(门面)区内清洁卫生,卫生习惯良好。
1、监督经销商搞好“摊前三包”,摊前纸屑、菜叶等废弃物由经营户负责清理,严禁乱扔乱倒行为,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2、监督经营户每周一次搞摊区卫生大扫除,洗抹摊面、摊架、经营用具。
二、市场各摊位(门面)区经营秩序管理规范(一)、肉类摊位区:1、保持摊位台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齐,进销商品检验合格手续齐全,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严禁搭摊、加长摊位、在摊内加台操作。
4、按规范统一经营用器具,严禁在摊位区内摆放杂物。
5、严禁用木板、木盆等摆放商品。
6、严禁销售白肉、病(牛)猪肉、死猪(牛)肉。
因此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二)蔬菜、综合摊位(门面)区:1、保持摊位(门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洁,进销台账完整,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摊位(门面)上不准加垫泡沫板、木板等杂物,商品摆放不准超出摊位(门面),严禁加搭边摊。
4、垃圾、杂物清理后投放在垃圾箱内,不准扔在摊位(门面)地面上,影响蔬菜、水果等商品经营的环境卫生。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市所有经营农副产品的农贸市场及其相关经营者,包括市场管理机构、经营者和个体摊主。
3、农贸市场应当遵循政府的指导意见,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以提高农产品质量,稳定农产品价格,丰富城市居民的饮食结构为目标,规范市场管理行为。
二、市场管理机构1、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有效管理和监督农贸市场的日常经营。
2、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举办市场管理培训,提高市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4、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市场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市场价格信息和农产品质量检测结果。
5、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市场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并解决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投诉。
三、经营者管理1、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关的证照和经营资质,经营范围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经营者应当合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或者以次充好,不得哄抬价格,不得故意损坏他人利益。
3、经营者应当加强与农户的合作,提供优质的农产品,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
4、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质量检测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5、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如实向市场管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接受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个体摊主管理1、个体摊主应当遵守市场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证,不得擅自占用市场位置或者干扰市场秩序。
2、个体摊主应当自觉维护市场卫生,不得随意乱倒垃圾,保持摊位周围环境整洁。
3、个体摊主应当严格遵守市场的营业时间,不得擅自延长营业时间,避免扰乱市场秩序。
4、个体摊主应当合法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也不得故意哄抬价格,欺骗消费者。
五、市场秩序1、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管理和维护,消除市场内乱象,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转。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升菜市场管理水平,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和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机构菜市场的管理机构由市政府或区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管理,具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开展菜市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2. 组织开展市场环境卫生的改善和整治工作;3. 确保市场内销售的农产品和食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场地管理1. 市场的场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的要求,具备良好的排水、通风、照明等基本设施。
2. 市场内应设置固定的菜摊,规划合理,利于市民购物,并确保通道畅通,消防安全。
3. 禁止摆放违规广告宣传材料,以及任何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 市场内应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
管理办公室应定期发布市场的政策和通知,提醒摊贩和消费者遵守市场规定。
四、经营管理1. 经营者入市管理(1) 凡有意入市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关的营业执照和健康证明,并按照市场规定的条件,向市场管理机构申请。
(2) 经营者应按照市场规定的区域和面积进行摊位划分,并定期缴纳相关的管理费用。
(3) 经营者应按照市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经营活动。
禁止私自调换摊位和擅自停业。
2. 卫生管理(1) 经营者应保证经营区域的卫生和整洁,每天开市前应进行清洁和消毒工作。
(2) 厨房设备和器具应保持清洁,并定期进行检修和保养。
(3) 经营者应只售卖新鲜、安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农产品和食品。
(4) 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劣质或伪劣农产品和食品。
3. 价格管理(1) 经营者应合理定价,并在明显位置标示商品价格。
(2) 经营者之间不得形成价格垄断或价格操纵的行为。
(3) 经营者不得采取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如虚假宣传、虚假打折等。
4. 秩序管理(1) 经营者应遵守市场的营业时间,不得私自延长或提前营业时间。
(2) 应禁止在市场区域进行吵闹、斗殴、赌博等违法和不良行为。
(3) 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遮挡消防设施。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农贸市场是我国农村地区农产品和日用品流通的重要场所,也是农民增收和农产品进入城市市场的窗口。
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与安全,需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下面是一个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范本,供参考:一、市场管理机构设立1.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为市场管理委员会。
2.市场管理委员会设立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二、市场管理职责1.制定农贸市场管理规定和工作计划。
2.组织农贸市场的日常运营管理,包括市场的布局、巡视、执法等。
3.监督农贸市场内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4.协调市场内商户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解决纠纷和投诉。
5.加强农产品和日用品的质量抽检和检测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6.定期组织市场内商户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7.发布农贸市场运营政策和信息,提供便利服务。
三、商户管理1.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关的证照和经营资质,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证和卫生许可证等。
2.禁止商户在市场内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3.商户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经营,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地点。
4.商户必须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农产品和日用品进货。
5.商户必须对商品质量和安全负责,并按规定的标准进行销售。
四、市场秩序维护1.市场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2.市场内禁止乱倒垃圾和污水。
3.市场内设立巡视岗位,及时巡视、劝导和整顿违规行为。
4.市场内严禁行贿和收受商户的好处费、礼品等。
五、投诉处理1.市场管理机构设立投诉处理窗口,接收和处理商户和消费者的投诉。
2.对于涉及商户的投诉,应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对于涉及市场管理机构的投诉,应及时回复并解决问题。
六、市场安全管理1.市场内设立防火、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市场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3.市场内设立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市场内安全、有序的撤离和救援工作。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三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是城乡联系的重要纽带,是农民进城售卖农副产品的重要场所。
为了保证农贸市场的正常运转和顺利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下面将从市场管理机构、市场秩序维护、市场规划建设、市场环境卫生等方面详细介绍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制度。
一、市场管理机构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是市场管理的核心,要确保市场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正性。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有一套健全的机构设置和权责划分,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益,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1.市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市场领导小组或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市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市场商贸协会代表等组成,负责市场整体管理工作的决策和协调。
2.市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市场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市场办公室应当有一套完善的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
3.市场管理机构还应建立健全市场决策咨询机构,由相关专家学者组成,为市场管理机构提供科学化、专业化的决策咨询。
二、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秩序维护是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的核心内容,对于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营和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市场秩序维护要坚持依法经营、公正监管、约束自律。
1.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对进入市场的经营户进行资格审核和执照注册,确保经营户合法经营。
2.建立市场监督执法机构,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督和管理。
市场监督执法机构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对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处罚和整顿。
3.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禁价格垄断和恶意竞争。
建立价格监管机制,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加强价格监测和调控。
4.加强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经营户进行信用评估和信用档案管理,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提高市场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市场规划建设为了优化农贸市场的布局和环境,提高市场的功能和服务水平,必须进行规划建设管理。
1.制定市场规划,合理布局市场,统筹安排市场的规模、功能和布局。
2.市场建设要符合环保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政策,建设绿色市场。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菜市场管理,保障市场秩序,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菜市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地的菜市场管理工作。
第三条菜市场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市场供应和市民消费权益。
第四条菜市场管理应当优先发展农产品市场,提倡有机食品,推广绿色环保理念。
第五条菜市场管理应当积极引入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市场发展。
第六条菜市场管理应当健全市场监管体制,加强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第七条菜市场管理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的消费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市场管理机构第八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一管理,负责菜市场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由政府和市场经营者共同组成,共同承担市场管理责任。
第十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设立市场办公室,负责市场的营销、推广和宣传工作。
第三章经营者准入与退出第十一条任何单位或个人欲经营菜市场,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第十二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当具备经营管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实力。
第十三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配合管理工作,保障市场秩序。
第十四条菜市场经营者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擅自转让、出租经营权。
第十五条菜市场经营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管理机构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市场秩序维护第十六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市场巡查,加强市场秩序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十七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当保持市场的卫生整洁,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过期、劣质和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八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督,严禁价格欺诈和垄断行为。
第十九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推行无现金交易,提供便捷的支付方式,防止盗窃和抢劫事件发生。
第二十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当配备相应的监控设备,加强对市场的安全监管,防止火灾和其他突发事件的发生。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4篇)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贸市场是指以批发、零售、交易、流通农产品为主要功能的经营场所。
第二条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交易,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
第三条农贸市场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农贸市场,包括城市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
第四条农贸市场管理应坚持科学、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市场服务,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第二章农贸市场的基本规范第五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关的经营资质,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
第六条农贸市场应当设立统一的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市场的监管和管理工作。
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第七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起购销合同制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购销合同应当包括产品的名称、数量、价格等基本内容。
第八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监测机制,确保市场上流通的农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
第九条农贸市场应当加强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起完善的农产品溯源机制,提供农产品的产地、种植养殖过程等信息。
第十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起统一的价格监控系统,监测市场价格走势,及时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
第三章农贸市场的监管措施第十一条农贸市场的监管措施包括日常监管、巡查检查、风险预警、处罚制度等。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的日常监管应当包括对市场经营者资质的审核、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价格监控、市场秩序维护等工作。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的巡查检查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市场经营者是否依法经营、农产品质量是否达标、价格是否合理等。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掌握市场风险情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对违法行为应当及时进行处罚,依法依规处理违法经营者。
第四章农贸市场的服务保障第十六条农贸市场应当提供便民、高效的服务,为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方便。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应当设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市场信息、价格信息、产品信息等。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保障农产品市场的正常运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市农贸市场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第三条农贸市场是指为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农产品交流和销售场所的市场,包括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农产品展销市场等。
第四条农贸市场的管理要坚持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服务农民,促进农产品的安全和市场繁荣。
第五条农贸市场的管理主体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场管理机构共同成立的农产品市场管理机构。
第六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农贸市场的规划、建设、管理、监督等工作,具体职责是:(一)制定有关农贸市场的政策、规章制度;(二)负责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三)组织市场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四)监督市场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障市场秩序;(五)规范市场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六)组织开展市场的宣传推广工作。
第二章农贸市场的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农贸市场的规划应当根据农产品的产地、品种、销售情况等因素确定,要合理安排市场的功能区,包括蔬菜水果区、畜禽区、副食品区等。
第八条农贸市场的建设应当符合农产品交易的需要,要注重场地的选址和环境的卫生。
第九条农贸市场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利益,提供方便的交易条件和基础设施。
第十条农贸市场的建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保证建筑的安全和环境的卫生。
第三章农贸市场的日常运作和管理第十一条农贸市场的开放时间应当保障农民的利益,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开放时间。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的进出人员应当经过登记并佩戴有效证件,确保市场的正常运作和安全。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应当制定相应的市场秩序,并通过公告、宣传等方式向市场内外公布。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内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的秩序,保持店面的清洁卫生,不得擅自占用公共道路,不得乱摆摊、乱停车。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内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明码标价,不得欺诈消费者。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2篇)
2024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标准化菜市场的管理,提高市场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标准化菜市场,包括传统菜市场和农贸市场。
第三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依法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提供优质、安全的菜品和服务。
第四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定期进行自查自评,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杜绝欺诈行为。
第二章菜市场管理第六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人员权限。
第七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制定规范的运营制度,包括市场秩序管理、价格管理、物资采购等。
第九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商品分类体系,制定菜品质量标准,并进行公示。
第十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健全的进货渠道,保证菜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确保菜品的安全卫生。
第十二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监测设备,对菜品进行监测和抽检。
第十三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第十四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倡导绿色食品消费理念。
第四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五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安全的菜品和服务。
第十六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七条标准化菜市场应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十八条标准化菜市场不得误导消费者,不得采取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九条标准化菜市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管理机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暂停营业或吊销执照等处罚。
第二十条标准化菜市场有关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标准化菜市场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模版农贸批发市场是城市及乡村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产品流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农贸批发市场的顺利运行和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下面是一份农贸批发市场管理制度模板,供参考。
一、市场管理机构1.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机构由市场管理局牵头成立,负责农贸批发市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2. 农贸批发市场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管理团队,明确各个岗位职责,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二、市场管理规定1. 农贸批发市场的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安全防范等方面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市场规则,明确市场内各商户的经营范围,规定商户的经营行为。
3.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进场及出场的管理办法,规定各类市场主体的进场及出场手续、要求和程序。
4.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商品检验检疫及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商品的质量监管。
5.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规定商户对自己经营场地的管理要求和责任。
三、市场秩序维护1.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监督巡查制度,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预防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纠纷处理制度,明确纠纷处理的程序和责任。
3.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加强对市场的安全防范,保障市场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4.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加强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发布,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信息,引导市场交易,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四、市场服务保障1.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设立便民服务中心,提供各类服务,如咨询、投诉、商务展示等。
2.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建立与物流公司、金融机构等的合作关系,提供便捷、高效的物流和金融服务。
3.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市场主体的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
4.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市场活动的组织实施细则,开展各类促销、展览、展销等活动,提升市场影响力。
五、市场考核与奖惩1. 农贸批发市场应当制定市场主体考核制度,对市场内各类市场主体进行绩效评估。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产品的交易和流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市场组织管理第二条农贸市场的组织管理机构应当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人员,落实责任制,建立健全的决策机制。
第三条农贸市场的组织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和分析,了解市场的需求和供应情况,做好市场的调控工作。
第四条农贸市场的组织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的法规制度,明确市场的经营规范和管理要求。
第五条农贸市场的组织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市场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市场经营者的经营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六条农贸市场的组织管理机构应当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第三章:市场准入管理第七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取得经营许可证并在市场内合法经营。
第八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不得以不正当手段限制、排挤其他经营者的经营权益。
第九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积极参与市场管理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同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和良好形象。
第十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的经营规范,不得违法违规经营,不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市场秩序管理第十一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的经营时间和经营区域的规定,不得违规经营,不得私自扩大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的价格管理制度,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哄抬价格。
第十三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的交易制度,不得拒绝交易,不得故意压低农产品价格。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市场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销售过期农产品。
第五章:市场卫生管理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加强市场的卫生管理,保持市场的清洁卫生,防止卫生死角。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积极开展农产品的安全检测工作,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的追溯制度,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模板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市场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 市场内的经营者和消费者均应遵守本制度,市场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二、市场准入管理1. 经营者进入市场前需向市场管理部门申请,提供相关证照并接受审核。
2. 经营者需签订经营合同,明确经营范围、合同期限、管理费用等。
三、商品管理1. 经营者必须保证所售商品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商品。
2. 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商品进行抽检,确保商品安全。
四、价格管理1. 经营者应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涨价或变相提高商品价格。
2. 市场管理部门应监督价格执行情况,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卫生管理1. 经营者应保持摊位整洁,定期清理垃圾,维护市场卫生环境。
2. 市场管理部门应制定卫生标准,定期检查并公布卫生状况。
六、安全管理1. 经营者应遵守市场安全规定,不得在市场内进行危险活动。
2. 市场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1. 经营者应尊重消费者权益,不得进行欺诈、误导等行为。
2. 市场管理部门应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八、市场秩序维护1. 经营者应遵守市场秩序,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2. 市场管理部门应维护市场秩序,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九、信息公开1. 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公开市场运营数据,包括商品价格、销量等。
2. 对于市场内的重大事件,市场管理部门应及时通报。
十、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经营者,市场管理部门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暂停营业等措施。
2. 对于严重违规或屡次违规的经营者,市场管理部门有权解除经营合同。
十一、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市场管理部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农贸市场的运营特点和管理需求。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2篇)
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市场经营者文明守则一、按照有关规定,证照齐全有效,亮证(照)经营,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持有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方可经营,不得出售《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所列禁止销售的食品。
二、经营食用农产品要把好进货关,不出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及不洁食品,确保所销售食品货真价实、分量准足,若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使用合格计量器具,营业前须校秤,确保计量准确,严禁在计量器具上做手脚,以此来欺诈消费者,如有短斤缺两或自行改动计量器具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处罚。
四、自觉执行市场卫生规定,保证摊内外清洁卫生,积极清扫市场公共卫生场所,营业结束,做好清场工作。
五、按市场管理要求,使用统一盛放器具,食品摆放整齐美观,不越出台边,严禁乱堆、乱放、乱吊挂、乱停放车辆等。
六、礼貌待客,站立服务,名称醒目,仪表端正,举止得体,文明用语,不赤膊上柜,不在营业时吸烟,不在市场内酗酒赌博。
七、文明经营,服务周到,上柜商品要明码标价,有货有价,无货撤价,做到消费者百挑不厌、百问不烦、有问必答,当好顾客参谋。
八、自觉搞好场内安全,在经营场所不准擅自使用电水壶、电饭煲、液化气,不准擅自接拉电线以及移动水龙头。
九、认真学习有关市场管理规定,熟悉食品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十、遵守交费制度,按市场规定,及时缴纳摊位费、管理费等有关费用,若中途歇业,应及时申请,与市场办理结算手续。
市场卫生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三、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疾病,控制传染源,保障广大客商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市场卫生环境,特制订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完整版
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完整版一、总则1.1 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农贸市场管理,保障市场秩序,促进农产品交易的顺利进行,维护市民权益。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农贸市场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规划、市场秩序维护、经营管理等方面。
二、市场管理机构2.1 监管部门市农业局是农贸市场管理的监管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2.2 管理组织每个农贸市场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市场管理工作,由市场相关单位和经营者共同参与。
三、市场规划和设置3.1 规划要求•农贸市场的位置应选择在便利市民的区域,并考虑农产品供应情况。
•市场布局应合理,统一规划,确保交通便利、通风良好。
3.2 设置标准根据农产品种类和市场需求,确定市场内商品档口的设置标准,确保农产品销售的有序进行。
四、市场秩序维护4.1 经营行为规范•经营者需遵守市场管理规定,不得采取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手段。
•禁止在市场内吸烟、随地吐痰等行为,保持市场环境整洁卫生。
4.2 整顿清理定期对市场内经营者进行整顿清理,清除无证经营者,确保市场内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
五、市场监督检查5.1 监督方式市农业局定期组织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遵守规定,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处理。
5.2 处罚措施对违规经营者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并可依法采取停业、吊销经营许可证等严格措施。
六、市场信息发布6.1 信息公开市农业局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农贸市场的信息,包括市场经营情况、价格行情等,保障市民知情权。
6.2 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农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对农产品的认知和保障。
七、市场保障措施7.1 安全保障市农业局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市场秩序良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7.2 服务保障市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市场内经营者的服务指导,解决经营者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市场发展。
八、附则8.1 本制度由市农业局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贸市场管理,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和流通,保障市场秩序,提高市场效益,根据《农村集贸市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是指依法对农贸市场经营主体的资格、管理方式、市场秩序等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农贸市场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出租摊位、管理细则、市场秩序、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四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负责对农贸市场进行经营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五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保护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第六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发展市场业态,提高市场服务水平。
第七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市场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
第八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市场监督制度,加强市场监督,及时处理市场秩序问题。
第二章农贸市场管理主体第九条农贸市场管理主体应当是依法设立的市场管理机构。
第十条农贸市场管理主体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独立的财务管理权和经营管理权。
第十一条农贸市场管理主体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保障市场秩序。
第十二条农贸市场管理主体应当设立财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等职能部门,保障市场运营。
第三章出租摊位管理第十三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市场需求和市场规划,合理设置摊位,并制定摊位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摊位的规划,合理设置摊位租金,并公示摊位租金标准。
第十五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对摊位进行技术检测、安全检测、环境卫生检测等,确保摊位的安全和卫生。
第十六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市场规划,对摊位的使用方式、使用期限等进行管理。
第十七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摊位管理制度,加强对摊位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摊位租金纠纷等问题。
第四章市场秩序管理第十八条农贸市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市场秩序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正常运营。
2023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
2023年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菜市场管理行为,保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菜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标准化菜市场。
第三条标准化菜市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一定规模和基本设施的市场,经营菜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价格透明公开,市场秩序良好。
第四条菜市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菜市场管理应倡导绿色、健康、环保的理念,推广有机农产品和绿色农业生产方式。
第六条菜市场管理应加强对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确保农产品安全和质量。
第七条菜市场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八条菜市场管理应加强与农民合作组织的沟通合作,促进农民增收。
第二章市场设施与管理第九条菜市场应具备统一的市场名称和标志,方便市场识别。
第十条菜市场应建立健全市场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菜市场应建立公示制度,公示市场经营者的资质和经营情况。
第十二条菜市场应建立健全市场运营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机制。
第十三条菜市场应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通讯等公共设施。
第十四条菜市场应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安全防护设备,确保市场安全。
第十五条菜市场应建立市场维护保洁制度,保持市场环境整洁。
第三章市场经营行为第十六条菜市场经营者应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开透明的方式选取摊位经营者。
第十七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加强对摊位经营者的管理,建立摊位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加强对菜品质量的监督,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禁止销售劣质食品。
第十九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计量检测机制,确保商品计量准确。
第二十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建立价格公示制度,明码标价,禁止乱涨价。
第二十一条菜市场经营者应加强市场秩序的管理,禁止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和商业欺诈行为。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二十二条菜市场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市场经营者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最新精选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3篇
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胜浦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资料包括:经营管理规范,商品质量管理规范,市场卫生管理规范,市场车辆管理规范,监督考核管理规范。
第一部分:市场卫生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持续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务必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三、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用心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第二部分:商品质量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贴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务必理解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用心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四、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
并用心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务必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部分: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
2023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
2023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范文[市局名称][日期]标准化菜市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市菜市场管理水平,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民的生活品质和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市所有的菜市场,包括传统菜市场和现代化菜市场。
第三条菜市场应当依法规范经营,建立标准化管理制度,完善市场监管机制,提高市场的规范化、专业化和现代化水平。
第二章菜市场管理要求第四条菜市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市场场地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具备良好的硬件设施和设备;2. 市场内设有合理的排污系统和垃圾处理设施;3. 市场设置合理的进出口通道,便于交通运输和货物装卸;4. 市场设有完备的消防设施和紧急救援措施。
第五条菜市场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清洁,保持市场环境整洁、无异味,并配备足够的垃圾桶和卫生设施。
第六条菜市场应配备专业的市场管理人员,确保市场秩序良好,依法维护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七条菜市场应加强对商户的管理,合理规范商户的经营行为,禁止商户销售劣质食品、过期食品以及以次充好的行为。
第三章监管机制第八条菜市场应建立健全自身的监管机构,加强对市场经营的监管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市场的日常巡查和防控工作;2. 监测市场内食品质量及食品安全情况,提供相关信息;3. 对违规商户实施处罚和整改;4. 向市民提供食品安全、营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5. 推广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经验。
第九条监管部门应当制定相关的监管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市场的规范运营。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市场经营主体,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商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相应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商户的经营资格。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菜市场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市局所有。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市所有菜市场。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由本市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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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最新版1 标准农贸市场
管
理
制
度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录:
一、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1)
二、市场文明经商公约(5)
三、市场环境卫生制度(8)
四、市场食品安全制度(9)
五、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六、治安防范制度(12)
七、市场工作人员规范(13)
八、日常巡场检查制度(14)
九、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16)
十、食品退市制度(18)
十一、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19)
十二、食品进销货台帐管理制度(21)
十三、协议准入制度(22)
十四、商品查验登记制度(23)
十五、市场承诺制度(25)
十六、投诉公示制度(26)
十七、价格管理制度(27)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
为促进市场繁荣发展,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经营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更好地保护承租人、消费者、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承租人、出租人共赢、消费者满意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则。
一、市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一)、市场内摊区划分标识明确,人流、物流通道畅通。
1、无占用公共通道经营现象;
2、无出摊、离摊占道现象;
3、无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车辆现象;
4、无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物品现象;
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堆放现象,垃圾及时清运;
6、公共通道上无积水、无油污,摊位(门面)整洁无残标。
(二)、经营区域内地面清洁卫生,没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情况。
1、摊位(门面)区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摆情况;
2、摊位(门面)区标识明确,摊位(门面)及设施干净卫生,垃圾、杂物等装入垃圾容器内,垃圾容器摆放整齐;
3、摊位(门面)区内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广告悬挂规范整齐,无残标。
(三)、经销商“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定期搞好摊位(门面)区内清洁卫生,卫生习惯良好。
1、监督经销商搞好“摊前三包”,摊前纸屑、菜叶等废弃物由经营户负责清理,严禁乱扔乱倒行为,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监督经营户两周一次搞摊区卫生大扫除,洗抹摊面、摊架、经
营用具。
二、市场各摊位(门面)区经营秩序管理规范
(一)、肉类摊位区:
1、保持摊位台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齐,进销商品检验合格手续齐全,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严禁搭摊、加长摊位、在摊内加台操作。
4、按规范统一经营用器具,严禁在摊位区内摆放杂物。
5、严禁用木板、木盆等摆放商品。
6、严禁销售白肉、病(牛)猪肉、死猪(牛)肉。
因此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经营者承担。
(二)蔬菜、综合摊位(门面)区:
1、保持摊位(门面)整洁干净,摊架、证照干净,定期搞卫生。
2、证照悬挂整洁,进销台账完整,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摊位(门面)上不准加垫泡沫板、木板等杂物,商品摆放不准超出摊位(门面),严禁加搭边摊。
4、垃圾、杂物清理后投放在垃圾箱内,不准扔在摊位(门面)地面上,影响蔬菜、水果等商品经营的环境卫生。
5、严禁在摊位(门面)内摆放杂物,严禁用泡沫箱、盆、桶等蓄水淋菜、泡菜、洗菜。
6、保持摊位(门面)周边清洁卫生,严禁在公用通道上堆放物品、清理蔬菜。
7、严禁经营户淋菜将水洒落在公共通道上,因经营户洒水、乱扔
废弃物造成的地面湿滑,导致消费者受伤,由经营户承担一切责任。
(三)、卤制品、豆制品、腌制品、干货区:
1、保持摊位(门面)卫生整洁,无蛛网、鼠迹,合理使用“三防”设施,定时清洁卫生。
2、证照悬挂整齐,标价牌(签)价格清楚,销售的商品进货台账登记清楚,产品质量检验手续真实、完备,入场人员持证经营。
3、摊区内商品堆放整齐,不乱搭、乱挂杂物,严禁用包装箱等物品盛装商品占道经营。
4、规范经营工具,严禁将废旧家具(旧床、旧沙发等影响环境美观的用具)拿到市场内使用。
5、严禁在公共通道内加工商品、堆放物品、停放车辆、占道休息和赌博、游戏等。
(四)、水产、冷冻品摊区:
1、保持摊位(门面)设施、设备的卫生整洁,地面无积水,墙面、顶面无蛛网、灰尘。
2、相关证照齐备,标价牌价格清楚,商品检验验疫合格,进销台账登记清楚。
3、摊区内商品摆放有序,不搭边摊、侧摊,不加装水池、陈列架等影响市场经营秩序的设施。
4、保证经营区域内地面整洁,地面无污水、积水,经营户冲洗经营设施、更换水池用水后需立即用干拖布拖干溢水,若造成地面湿滑,导致行人滑倒由其承担一切责任。
5、严禁在摊区内乱摆、乱挂、乱放杂物,严禁在摊架上悬挂抹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