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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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市[2003]30号文

建市[2003]30号文

建市(2003)30号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为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一、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促进我国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

二、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一)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三)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水平,提升劳动生产效率;有利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有利于壮大实体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为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贯彻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方针,以质量效益为前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支撑,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推动工程勘察、设计、制造、施工等环节深度融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转型升级,提升建筑业综合竞争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

适应建设工程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建设单位、设计企业、施工企业在建设方式改革中主导作用,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形成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企业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政府营造鼓励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政策环境,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投资项目带头采用工程总承包,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

坚持改革创新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坚决破除现行制度束缚,大力推进建设方式改革,简化监管程序,优化投资环境,鼓励设计、施工、制造企业融合发展,推动工程技术创新。

健全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管制度,规范市场秩序,确保质量安全。

坚持试点先行与循序渐进相结合。

选择重点领域和基础较好的地方,先行开展工程总承包试点,总结经验,发展企业,培养人才,形成示范效应。

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循序渐进的方式,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广工程总承包,推动建筑业整体转型升级。

建市[2016]9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建市[2016]93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一)充分认识推进工程总承包的意义。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促进企业做优做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二)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模式。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三)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二、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阶段。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五)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

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项目管理单位可以是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单位,也可以是其他工程设计、施工或者监理等单位,但项目管理单位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利害关系。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附件2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意见》的说明一、编制必要性近年来,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等为代表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在水利建设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对于弥补基层水利部门管理力量不足、促进水利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水利行业对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承发包管理、合同履约、风险分担、设计变更等未作出统一规定,有的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有的项目因各方认识分歧影响了工程实施。

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制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十分必要的。

二、编制过程2023年3月,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启动《指导意见》编制工作,通过组织相关专家座谈研讨、广泛收集资料等方式,了解水利行业及住建、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总承包管理情况,学习借鉴各地各部门的经验做法和政策措施。

在此基础上,确定编制总体思路及主要内容,经反复咨询研讨、修改完善并征求部分专家意见,形成《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指导意见》共六部分,三十五条。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共两条,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贝晨第二部分明确工程总承包范围,共四条,包括工程总承包定义、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的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信息技术应用等。

第三部分严格工程总承包发包管理,共六条,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时间、发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单位资格要求、禁止条件、招标文件及评标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等。

第四部分落实工程总承包各方职责,共五条,包括项目法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项目法人职责、工程总承包单位职责、分包单位职责、工程监理单位职责等。

第五部分加强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共十三条,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风险分担、设计变更管理、分包管理、施工图审查、设计优化、暂估价项目实施、工程技术创新、建设资金管理、验收管理、结算和决算审核、审计、工程保修等。

《广西建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

《广西建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广西建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建委:为了深化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我厅根据《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7〕30号)和《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结合广西建筑企业实际,制定了《广西建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广西建筑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指导意见为了深化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根据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和《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现制定指导意见如下:一、进一步提高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认识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区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建筑业在加入WTO过渡期结束后面临的新挑战;是建筑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迫切需要; 是创建节约型和创新型社会对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提出的新要求。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促进我区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

二、我区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建筑业企业普遍缺乏设计能力。

工程总承包是以设计与施工相结合为特征的,建筑业企业如果没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从事真正意义上的工程总承包是不可能实现的。

由于国内市场发育以及资质壁垒等原因,以施工为主体的建筑业企业在国内开展的工程总承包业务一般局限于深化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和采购—施工总承包,真正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的相对较少。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
•【公布日期】2024.01.04
•【分类】征求意见稿
正文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办建设函〔2024〕8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审计署,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方式,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活动,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水利部组织起草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指导意见》,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网址:
)首页“通知公告”栏目浏览下载有关文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4日。

1.电子邮箱:zxzl@,邮件主题请注明“总承包管理意见反馈”字样。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市场监管处(邮政编码100053),信封请注明“总承包管理意见反馈”字样。

3.传真:************。

4.联系电话:************。

水利部办公厅
2024年1月4日。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法规分类> 法律法规> 中央法规> 部委规章及文件> 国务院组成部门【法规名称】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颁布部门】建设部【法规文号】建市〔2003〕30号【颁布日期】2003-02-13 【实施日期】2003-02-13【是否有效】有效【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批准部门】【批准日期】【失效日期】【全文】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为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一、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促进我国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

二、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一)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5号

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浙建〔2016〕5号

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正文:----------------------------------------------------------------------------------------------------------------------------------------------------关于深化建设工程实施方式改革积极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深化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动建筑业转型发展,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进建筑强省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推进工程总承包的重要意义(一)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的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方式。

(二)工程总承包具有十分明显的优势。

我省是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的首个工程总承包试点省份。

自2010年以来,我省部分建设工程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从实践情况看,实施工程总承包可以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有效控制建设投资、加快建设进度、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可以促进设计与施工深度融合,激发工程建设科技创新;可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遏制违法发包和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推进大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的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加快与国际接轨。

(EPC)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EPC)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为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一、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促进我国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

二、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一)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三)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工程总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1、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一)充分认识推进工程总承包的意义。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促进企业做优做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二)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模式。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三)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二、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阶段。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五)建设单位的项目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管理,督促工程总承包企业履行合同义务。

建设单位根据自身资源和能力,可以自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也可以委托项目管理单位,依照合同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管理。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工程总承包管理的内容与程序工程总承包管理包括项目部和总承包企业职能部门参与的项目管理活动,其主要内容应包括: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

项目部应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程序,并使每一管理过程都体现计划、实施、检查、处理(PDCA)的持续改进过程。

二、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应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工程总承包企业宜采用“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项目目标和项目经理的职责、权限和利益。

项目部应具有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组织、实施和控制的职能。

项目部应对项目的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目标负责。

项目部应具有与内外部沟通与协调管理职能。

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决策、组织、领导和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和协调与项目发包方、相关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具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及相关的经济、法律法规和标准化知识;具有类似项目的管理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三、项目策划工程总承包项目策划属项目初始阶段的工作,项目策划的输出文件是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管理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策划应结合项目特点,依据合同和总承包企业管理的要求,明确项目目标和工作范围,分析项目的风险以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确定项目管理的各项管理原则、措施和进程。

项目策划应包括下列内容:明确项目策划原则;明确项目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目标,并制定相关管理程序;确定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制定资源配置计划;制定项目协调程序;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制定分包计划。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2.13•【文号】建市[2003]30号•【施行日期】2003.02.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为了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培育发展专业化的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一、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深化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措施;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调整经营结构,增强综合实力,加快与国际工程承包和管理方式接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关于“走出去”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国际承包市场,带动我国技术、机电设备及工程材料的出口,促进劳务输出,提高我国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促进我国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健康发展。

二、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一)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二)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

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经营效益,促进EPC项目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化健康发展,防范EPC项目风险及管控,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公司所有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含招投标阶段、勘察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或试运行)阶段的全过程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第三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或试运行管理。

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

第四条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项目启动、项目初始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试运行阶段、合同管理、项目收尾。

(1)项目启动:组建项目投标小组组织项目投标,研究招标文件,分析竞争对手,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在工程总承包合同条件下,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

(2)项目初始阶段:进行项目策划,编制项目计划,召开开工会议;发表项目协调程序,发表设计基础数据;编制设计计划、采购计划、施工计划、试运行计划、质量计划、财务计划,确定项目控制基准等。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文件,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6.05.20•【文号】建市[2016]93号•【施行日期】2016.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一)充分认识推进工程总承包的意义。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大力推进工程总承包,有利于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深度,实现设计、采购、施工等各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有利于发挥工程总承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促进企业做优做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

(二)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模式。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三)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在选择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时,应当本着质量可靠、效率优先的原则,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二、完善工程总承包管理制度(四)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发包阶段。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在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或者初步设计完成后,按照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工程质量和进度要求等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指导意见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指导意见

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指导意见一、为了深化我省水利改革,创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4﹞4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本省行政区域内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适用本指导意见。

三、本指导意见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与项目法人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可以实行整体项目总承包,也可以对其中的单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实行总承包。

工程监理、第三方质量检测以及征地拆迁、移民安置不列入总承包范围。

鼓励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采取集中建设、分类打捆的方式实行总承包。

严禁总承包单位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

五、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总承包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批准后开始,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D -B)方式,也可以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总承包方式。

六、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是满足所有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隶属于同一经营实体的设计、施工单位,或具备单独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招标人公开发包前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编制的,招标过程中应将已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等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依法依规进行公开,前期参加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编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第三方质量检测单位。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指导意见-粤水建管[2012]145号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指导意见-粤水建管[2012]145号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指导意见正文:----------------------------------------------------------------------------------------------------------------------------------------------------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的指导意见(广东省水利厅2012年8月30日以粤水建管〔2012〕145号发布自2012年10月15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行为,提高水利工程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等八部委第2号令)、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1〕5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水利建设工程总承包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省各级人民政府投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的总承包,适用本指导意见。

第三条本指导意见所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是指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或经核准的其他方式,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或部分建设内容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或联合体,下同),工程总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勘测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负责的建设组织方式。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可以实行整体总承包,也可以对其中单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实行总承包。

工程监理不列入总承包范围。

征地拆迁、移民等建设条件的准备等方面的工作内容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实施,不列入工程总承包范围。

鼓励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采取集中建设、分类打捆的方式实行总承包。

GB50358-201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GB50358-201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1535 号公告,批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58-2017,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出台有关的背景、重大内容的调整和补充以及问题解决的方法,工程建设相关各方需要深入了解。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目的和意义 )为促进本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深度融合,有效控制项目投资、提高工程建设效率,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本市工程总承包的实施和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义 )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 )按照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一般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或者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

建设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风险合理分担原则和承包工作内容采用其他工程总承包模式。

第三条 ( 适用范围 )经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者试点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试点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组织建设和监督管理的,适用本办法。

政府投资项目、采用装配式或者BIM建造技术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国家部委对于专业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 管理部门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其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承发包管理第五条 (发包阶段 )工程总承包发包可以采用以下方式实施:(一 )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完成 ;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批准,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二 )初步设计文件获得批准或者总体设计文件通过审查, 并已完成依法必须进行的勘察和设计招标,进行工程总承包发包。

第六条 (发包条件 )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 )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二 )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 )有招标所需的基础资料;(四 )满足法律、法规及本市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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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指导意见
工程总承包是国际上一种重要的承发包模式,正在我国建筑市场中快速发展。

工程总承包模式一般采取设计加施工(Design and Build,D&B)、设计--采购--施工(EPC)或者交钥匙(Turn Key)的具体形式,总承包商要承担部分甚至是全部设计任务。

总承包商实施工程总承包项目关键是站在“总包”的角度,以集成商加服务商的角色,通过集成管理来实现各个业务的协同,降低项目建设费用,缩短项目建设周期,并增加建设周期和费用方面的确定性,为业主创造价值,从而共享价值。

国家对发展工程总承包非常重视,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
意见》中提出“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国务院办公厅于2017年2月24日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对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指出: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根据国家的要求和行业的发展情况,也将出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对工程总承包做出具体的规定。

近年来的行业实践中,越来越多的业主开始采用工程总承包或者类似的模式来发包工程。

可以预见,我国建筑市场中的工程总承包项
目会越来越多,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将会为中国建筑的建造业务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作为建筑业中一种新型的承发包模式和项目组织实施
方式,工程总承包无论在建设行业范围内还是在中国建筑范围内,都处于探索阶段。

为了规范、指导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管理,在遵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相关制度、《项目管理手册》的基础上,充分汲取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实践经验,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做好工程总承包业务的战略定位
工程总承包对建设行业来讲是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对工程建设企业来讲也将是重要的业务模式。

此外,我国的一些工业设施(如石化建设项目)以及许多国际工程都是以工程总承包形式发包的,承担工程总承包项目也是开拓相关市场领域和“走出去”、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举措。

从事工程总承包业务,要立足长远,做好战略定位,建立健全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体系。

二、研究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政策
目前,我国与工程总承包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尚不健全,甚至还有实际上阻碍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的内容。

许多省(市)都先后出台了关于工程总承包的地方政策,这些政策直接管理、规范着具体项目的实施,必须系统研究和遵守。

值得指出的是:当前,不同地方的政策往往会有所不同,甚至存在巨大差异。

因此,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必须首先研究项目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做到合法、合规,规避因违
反政策而带来风险。

三、做好投标报价工作
(一)充分调查项目情况
除了要对项目所在地的市场、经济、文化、现场等环境进行常规性调查之外,还要重点对业主情况进行调查,包括业主的社会美誉度、综合实力、经济状况、公司规模、项目经验等方面,以及拟投标项目的前期报批报建责任划分及费用情况、资金来源、功能定位、业主方管理方式和核心决策者的决策方式等情况。

(二)准确理解招标信息
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招标时,业主一般仅向投标人提供一定深度的功能需求书、建设标准、方案或者设计文件。

投标时,要准确、全面理解项目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投资限额、设计基础、质量和进度要求等业主方提供的信息。

投标阶段,还要准确理解相关书面资料之外业主方的真实意图和期望。

1.准确理解招标文件。

要准确判断业主功能需求书、建设标准、方案或者设计文件的深度和清晰程度,以及招标文件中设计的基础和界面。

招标文件中如果存在界面和需求模糊不清等情况,应该积极与业主沟通。

2.准确理解报价基础信息。

要注意业主在招标时对物资设备品牌及分包商的认定情况,并对设计、采购和施工的内容及范围、规模、标准、功能、质量、安全、工期、验收等指标充分理解。

3.准确理解报价风险因素。

要识别因功能要求、设备参数、投资控制等指标引起的设计风险;识别因技术指标、供货能力、运输损失、采购价格以及供货周期、报关清关、税收政策等方面引起的采购风险;识别资源配置、组织协调等施工风险。

投标报价中要合理反映风险因素。

(三)做好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应在统一组织下,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按商务、技术、综合等部分分别编制,并充分做好各部分的协调、整合工作,尤其是要注意设计、采购、施工之间的一致性、集成性。

四、做好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集成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成功的关键在于以集成管理来实现项目各个阶段、各个专业之间的协同。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集成管理包括纵向集成和横向集成。

纵向集成是指对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各阶段进行整体计划、实施、管控,对各阶段进行合理的交叉、搭接和协调,并将采购、施工、安装的经验、要求和信息及时、准确地融入到设计中去。

横向集成是指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对主体结构、机电、装饰等各个专业进行整体计划、管控、协调。

(一)构建项目集成管理体系
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集成管理要求有与之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

项目集成管理体系涵盖企业、项目部两个层级,其内容包括资源组织方式、管理机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绩效评价、激励约束机制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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