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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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培训
讲义
一、相关规范及依据
GB500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GB50016-2006《建筑防火设计规范》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263-9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3-9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DBJ15-23-1999《七氟丙烷(HFC-227ea)洁净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公安部2007-226号文件
二、培训大纲
✓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与适用范围
✓常用的几种气体灭火系统
✓常用的几种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
✓FM200气体灭火系统组成与分类
✓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
✓气体灭火系统安全要求
第一节气体灭火系统的设置范围与适用范围
一、设置范围
1、高规规定:
7.6.6 高层建筑内的下列房间应设置除卤代烷1211、1301以外的自动灭火系统:
7.6.6.1 燃油、燃气的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宜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6.2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宜设水喷雾或气体灭火系统。
7.6.7 高层建筑的下列房间,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7.6.7.1 主机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40m 2的电子计算机房中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7.6.7.2 省级或超过100万人口的城市,其广播电视发射塔楼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
)室;
7.6.7.3 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的长途通讯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7.6.7.4 二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7.6.7.5 中央及省级治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的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7.6.7.6 其它特殊重要设备室。
注:当有备用主机和备用已记录磁、纸介质且设置在不同建筑中,或同一建筑中的不同防火分区内时,7.6.7.1条中指定的房间内可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8 高层建筑的下列房间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但不得采用卤代烷1211、1301灭火系统:
7.6.8.1 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的特藏库;
7.6.8.2 中央和省级档案馆中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
7.6.8.3 大、中型博物馆中的珍品库房;
7.6.8.4 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
7.6.8.5 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面积不小于120m 2的音、像制品库房。
2、建规规定
8.5.5 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且宜采用气体灭火系统: 1 国家、省级或人口超过100 万的城市广播电视发射塔楼内的微波机房、分米波机房、米波机房、变配电室和不间断电源(UPS )室; 2 国际电信局、大区中心、省中心和一万路以上的地区中心内的长途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3 两万线以上的市话汇接局和六万门以上的市话端局内的程控交换机房、控制室和信令转接点室;
4 中央及省级治安、防灾和网局级及以上的电力等调度指挥中心内的
通信机房和控制室;
5 主机房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0m2 的电子计算机房内的主机房和基本工作间的已记录磁(纸)介质库;
6 中央和省级广播电视中心内建筑面积不小于120m2 的音像制品仓库;
7 国家、省级或藏书量超过100 万册的图书馆内的特藏库;中央和省级档案馆内的珍藏库和非纸质档案库;大、中型博物馆内的珍品仓库;一级纸绢质文物的陈列室;
8 其它特殊重要设备室。
注:当有备用主机和备用已记录磁(纸)介质,且设置在不同建筑中或同一建筑中的不同防火分区内时,本条第5 款规定的部位亦可采用预作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公安部规定: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特殊重要设备室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高层民用建筑中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对生产和生活严重影响的配电室等,属于特殊重要设备室,应设置气体灭火系统。
二、适用范围
1、气体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电气火灾;
固体表面火灾;
液体火灾;
灭火前能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
2、气体灭火系统的典型应用场所或对象:
电器和电子设备;
通讯设备;
易燃、可燃的液体和气体;
其他高价值的财产和重要部位(图书、档案、票据、文件资料库等)
第二节常用的几种气体灭火系统
常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HFC-227ea/FM200/C3F7H)、CO2灭火系统、烟烙尽(IG—541)混合气体灭火系统。
类似于气体灭火系统的自动灭火系统有气溶胶灭火系统、、超细干
粉灭火系统。
一、七氟丙烷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的灭火机理为抑制化学链反应,七氟丙烷灭火剂通过氮气加压以液态方式储存在容器内,系统在20℃有2.5MPa和
4.2MPa两种充装压力,启动时通过增压氮气的压力来推动灭火剂喷放。七氟丙烷灭火方式的应用主要以全淹没灭火为主,可组成管网灭火系统和无管网灭火系统。
灭火机理:使保护区冷却:液态形式存贮,气态形式喷放,液体汽化后吸收大量的热。灭火剂分裂,灭火剂是由大分子组成的,灭火时分子中一部分键断裂需要吸收热量,同时化学反应链可阻止燃烧。消耗氧气:保护区内的喷射和火焰的存在降低的氧气的浓度,从而降低了燃烧的速度。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优点有:七氟丙烷灭火剂是毒性较低、无色、无味、无二次污染的气体,对人体产生不良影响的体积浓度临界值为9%,其最小设计灭火浓度为7%,因此,正常情况下对人体不会产生不良影响,可用于经常有人活动的场所,特别是它不破坏大气臭氧层,符合环境要求。由于灭火浓度较低,因而储瓶数量较少,占地面积也较小,而且各项指标较为合理,系统功能完善、工作准确可靠,长期储存不泄露。弊端:该灭火剂在空气中存在时间约为30年,会产生一定的温室效应,而且因为灭火剂的释放必须在十秒种之内完成,达到灭火浓度,否则产生的酸性分解物对人体有害,对被保护设施也有腐蚀性,所以输送距离短,另外灭火剂造价也比较高。
二、CO2灭火系统
CO2 是一种能够用于扑救多种类型火灾的灭火剂。它的灭火作用主要是相对地减少空气中的氧含量,降低燃烧物的温度,使火焰熄灭,是物理形式的灭火剂。CO2灭火剂以气液两相储存在容器内,高压CO2灭火系统最高储存压力接近15MPa,低压CO2灭火系统最高储存压力通常在2.38MPa。启动时靠CO2自身的蒸汽压力推动喷放。应用时可组成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管网灭火系统和无管网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优点有:灭火时不污染环境,对保护区不产生腐蚀和破坏作用,它适用于扑救各种可燃、易燃液体和固体物质火灾,CO2灭火系统技术成熟,应用广泛,而且CO2灭火系统能输送较远距离。弊端:其较高的灭火浓度对人非常危险,不宜用于有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