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SPV-三种模式破局类R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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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Ts融资模式及在我国的可行性浅析

REITs融资模式及在我国的可行性浅析

REITs融资模式及在我国的可行性浅析第一部分融资方式概述一、REITs简介REITs,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的复数,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是由基金公司和其他发起人向不确定的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将社会上的资金集中起来,汇集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信托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从本质上来讲,它是一种资产证券化的方式。

(一)REITs模式理论介绍从理论上讲,REITs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REITs的组织类型分类,可以分为契约型和公司型。

2.按照投资人能否赎回的不同,可将REITs主要分为封闭式REITs和开放式REITs 两种。

3.根据REITs的投资类型不同,可以将它分为三大类:权益型 (Equity REITs)。

权益型直接投资并拥有房地产,收入主要来源于属下房地产的经营收入。

投资组合视其经营战略的差异有很大不同,投资者的收益不仅来源于租金收入,还来自源于房地产的增值收益。

抵押型(Mortgage REITs)主要将募集资金用于发放各种抵押贷款,收入主要来源于发放抵押贷款所收取的手续费和利息,以及通过发放参与型抵押贷款所获抵押房地产的租金和增值收益。

混合型(Hybrid REITs)。

此类信托带有产权信托和抵押信托的双重特点,不仅进行房地产权益投资,还可从事房地产抵押贷款。

从国外经验来看,无论是数量还是市值,权益型REITs占绝对主导地位,其次是抵押型REITs,混合型REITs的重要性最低。

(二)监管机构实际探讨的试点情况介绍1.央行主导的封闭式债券型REITs。

这是一种抵押型债券属性的产品。

偏信托,只是把物业进行金融证券化衍生,地产业主可继续持有物业所有权,通过良好的租金收益向投资者保证还本付息。

为防范风险和保护普通投资者,这种产品主要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属于私募性质。

2.证监会主导的开放式股权型REITs。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是服务全国的金融资产交易平台,金融交易所是财政部唯一批准的全国性金融资产交易机构。

日前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这一纲领性文件已为我国未来金融市场发展定了大方向,投资银行作为直接融资的媒介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

另外,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保持货币信贷及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改善和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对于商业银行而言最重要的是发展债券融资、结构化融资等投资银行业务。

面对新的金融改革背景、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和更为严格的资本监管要求,商业银行要转型发展,就必须坚持“从高资本占用型业务向低资本占用型业务、从传统融资中介向全能型金融服务中介”的转型战略,努力摆脱利差型盈利模式,把投资银行业务作为重要推手之一加速转型发展。

未来投资银行业务发展在做好传统债券融资的同时,不可避免的要与金融资产交易所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存在许多业务交叉,通过与各类机构的通道业务或者其他结构性融资业务,完成对重要客户需求的深度开发和全面服务。

而这些结构性融资业务部分属于创新业务,并未纳入监管范畴,在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同时,未来也将面临一定的监管风险,因此,为了走稳健有效的转型发展之路,商业银行应重点发展被监管认可的创新业务,例如着力发展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流转平台、银行理财管理计划以及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等创新产品,实现投资银行业务的全面发展。

5.特约会员可参与甲方金融资产交易创新研究和推广等相关活动。

(财务公司)应充分利用人民银行手续简单的应收票据再贴现业务,积极研究、实践信贷资产证券化,信贷资产卖断、转让等创新业务;与上海、北京、天津等地金融资产交易所保持良好沟通,探索新的融资模式和机会。

2015年的风口——资产证券化1、国家开发银行“开元”系列基础设施信贷资产证券化案例2徐州市的保障房资产证券化案例3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东元”系列不良资产证券化案例4浦东建设的BT项目资产证券化案例5五矿发展的贸易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案例6东莞控股的高速公路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案例7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通元”系列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案例8中国建设银行“建元”系列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案例9中国联通的通信网络租赁费收益资产证券化案例10平安银行车贷资产证券化案例11海印股份房地产收益权资产证券化案例12远东租赁资产证券化案例13南京公用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案例14华能澜沧江水电收益资产证券化案例15阿里巴巴小额贷款资产证券化案例16迁安热力资产证券化案例17天津保障房资产证券化案例18中信启航商业地产物业收益资产证券化案例【一】各类贷款债权的资产证券化项目产品设计要点及实务操作案例分析一、对公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住房抵押贷款、个人经营贷款等不同类型的贷款债权资产池的特点(一)对公贷款资产池的特点(二)个人消费贷款资产池的特点(三)住房抵押贷款资产池的特点(四)个人经营贷款资产池的特点(五)对不同类型的基础资产的风险评估方法二、贷款债权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案例分析(一)案例1:国家开发银行CLO案例分析(二)案例2:招商银行的贷款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三)其他典型案例分析三、基金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机遇与展望(一)基金子公司行业的发展现状(二)基金子公司的业务转型需求及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定位(三)基金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机遇(四)基金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展望【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务操作与案例分析一、我国不良资产及不良资产处置介绍1.传统不良资产及处置情况2.证券化在传统不良资产领域的运用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比较分析及操作实务1.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国外实践2.不良资产证券化与正常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比较3.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国内操作结构及流程4.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案例分析三、不良资产证券化特殊问题分析1.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选择2.不良资产证券化的SPV确定3.不良资产证券化的信用增级4.不良资产证券化的风险分析5.不良资产证券化中的资产处置四、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思考和发展1.金融及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新形势分析2.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变化及发展3.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思考及发展【三】保险资产证券化以及与保险资管业务的创新结合一、保险资产证券化的现实需求二、保险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操作模式三、保险资产证券化的操作要点与难点四、保险资产证券化以及保险资管的重点监管政策梳理五、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分类分析以及保险资产证券化的切入点(一)投行业务板块1、基础设施及不动产投资计划2、项目资产支持计划(二)资产管理板块1、企业年金业务2、保险资产管理计划3、增值平台服务(保险协议存款)4、公募业务5、传统第三方保险资产管理业务6、万能险账户管理新发展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组织架构和业务体系以及对保险资产证券化的启示【四】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实务操作要点及典型案例分析一、资产证券化的交易动机与现实价值二、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类别三、企业资产证券化与其他融资工具的比较及优势四、企业资产证券化的最新政策调整五、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平台的流转六、资产证券化中关于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最新政策及实务热点问题七、企业资产证券化中“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实务操作要点八、企业资产证券化中“资产支持票据(ABN)”的实务操作要点九、企业资产证券化典型案例解析(污水处理收费收益权、小额贷款债权、租赁应收款)【五】房地产金融变革背景下不动产证券化及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前沿实务一、房地产金融视角最新趋势与市场方向1、宏观分析与解读2、监管理念转型与资产证券化二、房地产企业视角金融工具与不动产证券化1、金融工具池及选择2、存量资产证券化盘活三、不动产资产证券化产品模型及架构创新1、核心模型及关键条款2、架构创新与组合四、不动产资产证券化运作流程、基础资产构造、尽调、估值、风控与后续管理1、完整运作流程2、基础资产构造3、项目尽调4、估值与研判5、产品风控6、后续管理7、案例探讨五、有关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思考1、“类REITS”向正规化转型2、案例探讨【六】租赁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实务与操作要点一、租赁行业最新发展情况以及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启示二、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证券化实务三、融资租赁公司资产证券化实务四、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选择五、租赁资产证券化常见的信用增级模式六、租赁资产证券化的典型案例分析【七】应收款(各类收费权或收益权、租赁、保理等)资产证券化实务一、应收款的主要分类、法律属性和会计处理要点(一)应收款的主要分类1、既有应收账款:租赁债权、保理应收款2、未来应收账款:各类收费权或收益权(二)应收款的“负面清单”解析(三)应收款的法律属性1、既有应收账款:已经形成的付款请求权+附属担保权益2、收费权:基于特许经营权而形成的未来应收款3、收益权:基于已签署合同而形成的未来应收款(四)应收款的会计处理要点1、既有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情况下可实现会计出表2、未来应收账款:无法实现会计出表,属于表内债务融资二、收费权资产证券化实务要点解析(一)收费权的主要类型1、半公益性收费权:供热收费权、自来水收费权、污水处理收费权、燃气收费权、公交收费权、地铁收费权、垃圾处理收费权等2、非公益性收费权:高速公路(桥梁、隧道)收费权、电费收益权、有轨电车收费权、铁路运输收费权、港口(渡口)收费权、飞机起降收费权、有线电视收费权等(二)项目执行要点1、基础资产的抵质押问题及解决措施2、特许经营权问题及解决措施3、财务报表的编制与调整4、破产隔离风险的缓释措施5、信用增级措施(三)产品设计要点1、期限结构2、融资规模3、分层结构(四)产品评级与定价(五)典型案例介绍1、迁安热力供热收费权专项计划:国内首单供热ABS项目2、中国水务自来水收费专项计划:国内首单自来水ABS项目3、南京公控污水处理收费权专项计划:国内首单引入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条款的ABS项目4、淮北矿业铁路运输收费权专项计划:国内首单设计了半年档产品的ABS项目5、华能澜沧江二期供电收费权专项计划:国内首单引入财务公司流动性支持的ABS项目三、收益权资产证券化实务要点解析(一)收益权的主要类型1、人文主题公园门票收益权2、关联企业经营应收款3、不动产租金收益权/不动产基金份额收益权4、PPP项目收益权5、信托受益权(二)项目执行要点1、基础资产的界定2、基础资产的抵质押问题及解决措施3、基础合同构建问题及解决措施4、破产隔离风险的缓释措施5、信用增级措施(三)产品设计要点1、期限结构2、融资规模3、分层结构(四)产品评级与定价(五)典型案例介绍1、中国网通专项计划:国内规模最大的企业ABS项目2、华侨城换欢乐谷专项计划:国内首单门票收入ABS项目3、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计划:国内首单信托受益权ABS项目4、天津保障房资产支持票据:国内首单保障房租金收益ABS项目四、租赁债权资产证券化实务要点解析(一)项目执行要点1、资产池选择2、承租人通知问题及解决措施3、破产隔离风险的缓释措施4、信用触发机制5、信用增级措施(二)产品设计要点1、期限结构2、分层设计3、循环购买结构(三)产品评级与定价(四)典型案例介绍1、宝信租赁一期专项计划:备案制后国内首单租赁ABS项目2、远东租赁三期专项计划:国内首单设计了循环结构的租赁ABS项目3、广汇租赁一期专项计划:国内首单分散性租赁ABS项目五、保理应收款资产证券化实务要点解析(一)项目执行要点1、资产池选择2、债务人通知问题及解决措施3、破产隔离风险的缓释措施4、信用触发机制5、信用增级措施(二)产品设计要点1、期限结构2、分层设计3、循环购买结构(三)产品评级与定价(四)典型方案设计(国内目前未发行过保理应收款ABS项目)六、资产证券化金融创新之实务运用思路(一)通过资产证券化赚取流动性利差(二)通过结构化分层赚取杠杆超额收益(三)通过循环购买实现主动管理(四)通过资产证券化实现“非标资产转标”(五)通过再证券化实现无风险套利【八】金融资产证券化实务要点及案例——以信贷资产证券化为核心一、我国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路径梳理二、金融资产证券化的重点操作实务要点探讨三、金融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识别与控制四、金融资产支持证券的定价与发行五、金融资产证券化的典型案例剖析六、信托型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注意事项及热点问题七、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展望与机遇八、金融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监管政策解析九、实务思考与操作建议【九】资产证券化的财务会计处理以及税务问题分析一、资产证券化适用会计法律法规分析二、资产证券化适用税务法律法规分析三、资产证券化的财务会计处理热点问题四、资产证券化各阶段对参与方的税务影响(一)设立阶段(二)发行阶段(三)权益支付阶段五、资产证券化的会计处理问题案例解析与评点(一)营业税(二)企业所得税(三)印花税六、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财税处理操作建议及思考【十】应收款资产证券化实务及业务机会分析一、金融视角的应收款类型及特点二、应收款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模式三、应收款资产证券化的操作实务要点四、几类应收款资产证券化产品案例分析五、资产证券化负面清单解读及对应收款证券化的影响六、各类金融机构的应收款资产证券化业务模式分析七、应收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趋势分析和业务机会展望【十一】不动产证券化与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前沿实务一、不动产证券化的主要模式及发展介绍(一)主要模式介绍与比较1、公募REITs:直接上市的不动产证券化2、私募REITs:专项计划+Pre-REITs3、准REITs:租金收益权资产证券化4、三种模式比较(二)资产证券化与REITs的联系与区别(三)REITs的产品优势分析(四)境外REITs发展概况及特点(五)国内REITs发展概况及特点1、国内REITs发展历程2、国内最新REITs政策解读3、国内REITs法律与税收环境分析二、境外公募REITs实务解析(一)三种模式:股权型REITs、债权型REITs和混合型REITs(二)典型交易结构(三)发行方式:公开募集上市交易REITs、公开募集非上市交易REITs、私募REITs(四)二级市场情况(五)税收优惠情况(六)经典案例分析1、西田——澳大利亚最大的REIT2、汇贤产业信托——香港上市的东方广场REIT3、嘉茂商用产业信托——新加坡上市的嘉茂物业REIT三、国内私募REITs实务解析(一)国内企业发行私募REITs的主要动机(二)国内企业发行私募REITs的两种模式1、资产持有人不保留控制权:中信启航模式2、资产持有人保留控制权:苏宁云商模式(三)基金架构(四)交易结构(五)退出方式(六)税收分析(七)定价方法(八)经典案例解析1、中信启航私募REITs案例2、苏宁云商私募REITs案例四、国内准REITs实务解析(一)商业物业租金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二)保障房租金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三)工业物业租金收益权资产证券化(四)经典案例分析1、海印股份专项计划案例2、天津保障房资产支持票据案例3、某工业厂房专项计划案例五、创新模式介绍(一)境内直接发行公募REITs方案设想(二)商业物业准“永续债”方案设想(三)商业银行的CMBS“过桥资产证券化”方案设想【十二】资产证券化的信用评级实务以及典型案例分析一、结构融资评级实务前沿二、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方法三、信贷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典型案例分析四、企业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方法五、收益权及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典型案例分析六、资产证券化信用评级对金融投行等业务实践的启示【十三】银行视角的资产证券化操作实务与案例分析一、银行视角的资产证券化发展趋势分析二、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政策发展分析三、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特点与模式四、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结构五、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操作流程六、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与其他融资方式的比较七、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优势分析八、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案例解析应收账款证券化运作模式有哪些应收账款证券化的主要参与者为发起人(即应收账款出售方)、服务人、发行人(SPV)、投资银行、信托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信用增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投资者等。

类REITs最全解析,看完变专家!

类REITs最全解析,看完变专家!

类REITs最全解析,看完变专家!展开全文文章作者:中诚信证评结构融资部分析师朱辉、林海伊、李青云、马倩伟文章原标题为《类REITs资产证券化产品专题研究报告》摘要本文首先从行业概况、行业政策、行业趋势等方面对目前国内的REITs和类REITs产品的发展情况作了基本介绍。

受限于国内法律法规及政策,我国大陆地区尚未出现正式上市交易的REITs产品,而自备案制以来类REITs产品发展较为迅猛,通过结构化设计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REITs的部分功能,且随着对类REITs产品逐步探索,其发行主体、发行场所、底层标的物业业态逐渐趋于多元化。

其次,本文对类REITs产品的发行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

自2014年起,截至2017年4月末,已发行的类REITs产品共有19单,累计发行规模超过454亿元。

目前,可供资产证券化的不动产存量巨大,增量较为可观,我们看好类REITs产品的发展前景。

最后,根据目前已成功发行的类REITs产品,我们梳理了类REITs 产品的评级关注要点和主要风险点。

我们认为虽然如办公楼、商场等标的物业的现金流较为稳定,符合资产证券化要求,且其自身拥有一定的保值能力,但在实际的评级过程中,我们仍需关注其标的物业的区域情况、物业运营方情况、底层租赁情况、交易结构相关设置以及增信方的信用变化情况等。

此外,基于交易结构的设置,我们亦需对租金波动风险、估值下滑风险、增信方信用风险等诸多方面加以关注。

一、 REITs产品简介房地产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即REITs)是一种通过发行股份或受益凭证汇集资金,由专业托管机构托管,并委托专业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将取得收益按持有份额比例分配于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根据投资形式不同,又可分为权益型、抵押型与混合型,其中权益型REITs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并拥有所有权,抵押型REITs主要投资房地产抵押贷款或房地产抵押支持证券,混合型REITs介于权益型和抵押型REITs之间。

8000字详解国内REITs产品的设计

8000字详解国内REITs产品的设计

8000字详解国内REITs产品的设计本⽂中,我们将结合国内当下的实际情况,就当前的政策制度环境下国内REITs产品的设计,包括REITs的参与主体、REITs交易结构的搭建、REITs结构分层、REITs的增信措施以及其退出⽅式等向⼤家⼀⼀做简要的介绍和分析。

⼀、REITs的参与主体⽬前国内通常会采⽤“专项计划+私募基⾦”的“双SPV”结构来搭建REITs产品,因此,在REITs中的主要参与⽅就包括了专项计划层⾯的各参与主体、私募基⾦层⾯的主体,此外还有底层物业层⾯的主要参与主体,具体如下图:图2-1 REITs参与主体在专项计划层⾯,计划管理⼈需根据委托⼈的委托设⽴第⼀层SPV,即专项计划,⼀般由资产管理公司担任计划管理⼈。

总协调⼈/财务顾问⼀般由地产基⾦担任,实际上是项⽬的主导⽅。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评估机构作为第三⽅中介机构,就整个交易结构中所涉及的法律、审计以及物业价值的评估等事项出具专业意见。

其中,评估机构主要是就作为标的物的物业价值进⾏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在私募基⾦和物业层⾯,基⾦管理⼈需要就第⼆层SPV即私募基⾦进⾏专业管理,托管⼈⼀般由商业银⾏、证券机构等专业机构担任。

物业运营机构是⽐较重要的参与机构,REITs租⾦收⼊的多少往往取决于物业运营机构的运营管理能⼒。

我国⽐较缺乏专业的物业运营机构,在已发⾏的⼤部分类REITs产品中,都是由原始权益⼈⾃⼰来运营和管理物业。

除了上述主体外,如果REITs涉及重组,则会有⾼额的税负,如⼟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这就需要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来提供专业的税务筹划服务。

⼆、REITs的交易结构(⼀)交易结构整体框架根据过往的经验,为实现将项⽬公司层⾯产⽣的租⾦收⼊层层分配⾄专项计划层⾯,⽽在税收⽅⾯不造成过多的损耗,国内REITs⼀般会采⽤三层的交易结构,即如前⽂所述,在投资⼈与项⽬公司之间构建两层SPV,其中SPV1⼀般为资产⽀持专项计划,SPV2⼀般为契约型的私募基⾦或信托计划。

我国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SPV模式选择

我国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SPV模式选择

了信托型 S V是 目前我 国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合理选择并构建 了具体模式。 P 关键词 : 住房抵 押贷款 汪券化 ;P 选择 ; S V; 商业银行
中 图分 类 号 : 8 0 7 文 献标 识 码 : F3 2 5 A 文章 编号 :09—24 (0 8 0 10 4 7 20 )3一O4 O4—0 5
V0.8 No3 1 . 2
S p20 e . 08
我 国商 业银 行住 房 抵押 贷 款 证 券化 的 S V模式选择 P
王莉 芳 李 卫 生
( 西北工业大学 管理学 院, 陕西西安 70 7 ) l0 2 摘要 :P S V在住 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中的处于核心地位 。 比较分析“ 公司型” “ 、有限合伙 型” “ 、信托型” 三种 S V模式的 P 特点 , 得出信托 型 S V具有法律上可行的 比较优势 、 P 财产隔离的制度优势 和产 品品种丰富 、 创新能力强的优势 , 出 提
第2 8卷第 3 期 20 0 8年 9 月
西 北工业 大学学 报( 社会 科学 版 )
J U N LO O T WET R O Y E H IA NV R T YSclSi cs O R A FN R H S E N P L T C NC L U I E S r ( i c ne oa e


此 融通 资金 的过程 。它 的 出现革 新 了传 统 的银企 融
S V的作用和种类 P
资 模式 , 使资 源配置 更具 效率 , 动 资本 市场 发展 跃 推
上 了一个 新 台阶 。 由于受 经 济 环境 、 律 框 架 、 用 法 信
1 S V 的作 用 、P
S V是 由住房 抵押 贷 款证券 化 过程 中发起 人 出 P

房地产金融论文--浅析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优劣势

房地产金融论文--浅析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优劣势

浅析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优劣势摘要: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它是资本主义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

证券化是一把双刃剑。

一方面,以证券化为代表的二级市场推动了银行业的专业化与规模化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盈利模式,帮助新兴银行突破资本的瓶颈,分离存贷款业务,使其可以凭借较少的资本控制大量的盈利性资产,从而推动专业化贷款银行的诞生。

另一方面,证券化的方便融资功能以及直接连通投资人与贷款资产的功能,也确实为银行拓展风险边界提供了便利,从而可能引致风险的残留,而这些残留的风险在证券化推动的规模化过程中将以更快的速度积聚,埋下风险的隐患。

关键词:抵押贷款证券化优劣势1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为物品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

它是资本主义银行的一种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价证券、国债券、各种股票、房地产、以及货物的提单、栈单或其他各种证明物品所有权的单据。

贷款到期,借款者必须如数归还,否则银行有权处理器抵押品,作为一种补偿.2抵押贷款分类2.1银行抵押贷款2.1.1个人住房贷款1。

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是银行信贷资金所发放的自营贷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商业性贷款、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积金所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凡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同时还可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作为抵押物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这种贷款方式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三大REITs模式典型案例解析实务必备

三大REITs模式典型案例解析实务必备

三大R E I T s模式典型案例解析实务必备Coca-cola standardization 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下半场模式如何盘活巨额存量资产的问题日益凸显在这一大背景下REITs成为了重要的解决方案之一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的制约REITs在中国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今天的文章从实务角度出发结合国内实践案例对交易所、公募、银行间三大REITs模式逐一进行详细解析REITs实操不可不读!目录-----一、交易所类REITs产品-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一)基本信息(二)交易结构(三)基础资产分析(四)中信启航计划存在的特殊风险(五)现有运营情况二、公募类REITs产品-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一)基金基本信息(二)交易基础及产品结构图(三)交易安排(四)保障机制三、银行间类REITs产品-兴业皖新阅嘉一期房地产信托基金资产支持证券(一)基本信息(二)交易结构(三)增信措施四、类REITs产品总结前言中国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下半场模式,从增量时代进入到存量时代,如何盘活巨额的存量资产,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重要课题。

根据海外成熟经验,在存量地产时代,加深房地产的金融化发展,建立成熟的金融体系对于解决日益凸显的存量问题至关重要。

中国政府也意识到了这点,并在《“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目前,中国市场还未见真正REITs产品(即RealEstateInvestmentTrusts,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产品,下同)的出现,但REITs在中国却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历程。

类REITs产品的发行为中国市场真正REITs产品的发行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本文将从海外REITs产品的发行出发,结合中国市场现有类REITs产品案例,以期总结相关理论与实操经验。

交易所类REITs产品-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证券化业务,是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等相关主体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SPV),采用结构化等方式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业务活动。

资产证券化与REITs

资产证券化与RE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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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与REITs
REITS的发展历程
2014年4月末,国内首个REITS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转 让, 计划5年后将公募上市,成为REITS中国落地的标志。 2011年, 国投瑞银主投亚太地区的REITS产品完 成合同备案,成为国内首个REITS专户产品。 1986年,REITS管理人首次被允 许亲自经营房产业务。
与传统债务融资方式的最大差异:资产证券化融资一般是基于资产的 信用,而非发起人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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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与REITs
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历程
2014年9月末,证监会发布最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计划将参 与者扩大到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 2007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该业务被暂停, 直至2009年恢复。 2005年,首次以信贷资产证券化 模式进入中国。
当期优先级 受益凭证预 期收益
当期次级受 益凭证剩余 收益
资产证券化与REITs
案例一: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到期清算
基金 净值
资管计划 净值
投资人 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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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资产的资 本增值收益
扣除退出时 处置费用
扣除基金层面 各项税费
扣除绩效报酬 (如有)
扣除应纳税负
管理费、托管 费和杂项费等 专项计划费用
实现资产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目的,亦作为证券化产品的发行人
接受委托设立SPV、作为受托人代表SPV行使权利和义务 结构设计、资产选择、现金流分析、定价、起草发行文件、证券 承销、报备 起草发行文件和法律协议、协助解决法律、结构问题、协助报批 提供基础资产的财务信息、现金流分析 出具信用评级报告 通过担保、保险等手段提供信用增级
• 企业通过REITS融资是 资产转让,而非借债。

类reits的结构

类reits的结构

类reits的结构
类REITs(类似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结构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资产池:类REITs 通常由一组房地产资产组成,这些资产可以是办公楼、购物中心、公寓楼等。

资产池的目的是产生租金收入和潜在的资产增值。

2. 特殊目的载体(SPV):这是一个法律实体,用于持有和管理资产池。

SPV 的设立是为了隔离资产池的风险和责任,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负责管理类REITs 的日常运作,包括收购、管理和处置资产。

他们还负责制定投资策略,以实现基金的目标回报。

4. 投资者:投资者通过购买类REITs 的份额来参与投资。

他们可以是个人、机构投资者或其他金融机构。

5. 收益分配:类REITs 的主要收益来源是房地产资产产生的租金收入。

这些收入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会按照预定的分配政策分配给投资者。

6. 流动性:类REITs 通常通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提供回购机制等方式,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程度的流动性。

需要注意的是,类REITs 的具体结构和特点可能因地区、法律和监管环境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以上是类REITs 结构的一般概述。

REITs与类REITs的差异及关于REITs的五大误解—你真的了解RE

REITs与类REITs的差异及关于REITs的五大误解—你真的了解RE

REITs与类REITs的差异及关于REITs的五大误解—你真的了解RE展开全文REITs与类REITs的差异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即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一种通过发行股份或受益凭证汇集资金,由专门的基金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并委托专门的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通过集中投资于可带来收入的房地产项目,例如购物中心、写字楼、酒店及服务式住宅,以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升值为投资者提供定期收入。

国内由于目前尚未推出严格意义上REITs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在市场上发行的产品均是部分符合了国外成熟市场REITs的标准,因此称其为类REITs产品。

虽然随着近几年国内不断有类REITs产品的发行尝试,我国目前发行的类REITs产品同成熟市场REITs产品相比在交易结构、税负水平、运营方式收入来源、收益分配方式、募集范围等方面仍具有一定差异。

一、交易结构组织形式不同美国的REITs多采用公司制的模式,且主要是通过股权方式在资本市场公开上市融资和交易。

在公司制REITs 的模式下,投资者通过认购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间接持有了物业资产的股份。

公司将投资收益以股利的方式分配给投资者。

展开剩余93%亚洲较为流行的则是信托制/基金制REITs。

在这种模式下,REITs 持有人持有的是信托凭证或基金份额,REITs本身即为信托/基金实体,多数需要外聘基金管理人和物业资产管理人。

在REITs 市场发展的初期,采用信托型/基金型(契约型)的REITs 结构,做成有期限的、可上市交易的封闭式基金,可以减少REITs 设立的法律程序,容易为管理层和投资者接受。

但是,由于公司型REITs 拥有一个独立的按照投资者最佳利益行事的董事会而非像信托/基金型REITs 的投资者那样要委托外部管理人负责REITs 的运营发展,公司型REITs 通常可以更好的解决投资者和管理者利益冲突的问题。

REITs最全解读

REITs最全解读

▌第一章 REITs的定义与相关概念的区别第一节REITs的定义和特点一、REITs的定义REITs就是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

具体而言,REITs是一种以发行股票或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REITs的收益主要来源于租金收入和房地产升值,收益的大部分将用于发放分红。

REITs长期回报率较高,与股市、债市的相关性较低。

REITs其实是房地产证券化的一种,是把流动性较低的、非证券形态的房地产投资,直接转化为资本市场上的证券资产的金融交易过程。

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REITs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

REITs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

近二十年来,北美地区的REITs收益最佳(13.2%),欧洲次之(8.1%),亚洲REITs的平均收益最低(7.6%);由于欧债危机的影响,欧洲REITs收益率迅速下降至-9.2%,而北美地区的REITs则取得了12.0%的平均收益。

可见,在不同时间区间内,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景气程度往往大相径庭。

二、REITs的特点总的来说,REITs具有如下几方面的特点:(1)流动性:REITs将完整物业资产分成相对较小的单位,并可以在公开市场上市或流通,降低投资者门槛,并拓宽了地产投资退出机制。

(2)资产组合:REITs大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并持有能产生稳定现金流的物业资产,如写字楼、商业零售、酒店、公寓、工业地产等。

(3)税收中性:不因REITs本身的结构带来新的税收负担,某些地区给予REITs产品一定的税收优惠。

(4)积极的管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开交易的REITs,大多为主动管理型公司,积极参与物业的经营全过程;同时,和上市公司一样拥有完整的公司治理结构。

reits的运作方式 -回复

reits的运作方式 -回复

reits的运作方式-回复什么是REITs?REITs,全称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投资公司,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房地产投资的机会。

REITs 通常投资于各种类型的房地产资产,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和办公等类别。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REITs的股票来间接投资房地产市场,并分享投资所获得的收入和资本增长。

REITs的运作方式:1. 组建阶段:REITs的运作方式始于组建阶段。

一家公司或投资机构决定成立REITs,然后将其注册成为信托。

这个信托经营多个房地产投资,将其所有权分割成许多份额,以供投资者购买。

2. 上市与交易:完成组建后,REITs可以选择是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上市REITs可以通过交易所进行买卖,就像其他股票一样。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经纪人或交易平台购买REITs股票。

3. 资产投资:REITs的主要运营模式是通过投资房地产资产来获得收入。

REITs管理团队负责购买、持有和管理房地产资产组合。

这些资产可以包括住宅、商业、工业和办公等不同类型的房地产。

4. 收入分配:根据税务法规定,大部分REITs的收入必须以股息的形式向股东分配,以保持其税务优势。

REITs通常将其收入的90%或更多分配给股东。

股东可以选择将这些股息收入现金支付或选择进行再投资。

5. 管理与监督:REITs由一家管理公司或团队负责日常运营,遵循特定规定和法规。

这些管理公司通常与REITs的投资者共同合作,以最大程度地提高投资回报和资本增长。

6. 定期报告与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REITs必须遵守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其他监管机构的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与公司运营和财务状况相关的信息。

REITs还必须定期发布财务报告,使投资者能够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决策。

7. 税务优势:REITs的另一个重要特征是其税务优势。

根据美国税法,经营合规的REITs 可以不用支付企业所得税,只需将大部分收入分配给股东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

reits模式

reits模式

公 募 基 金
深圳、北京和上海欢乐谷主 题公园5年内特定期间(5月10月)的入园凭证
中信启航专项资产管理计划:2014年1月设立,募集资金52.1亿元,划分优先级(收益 率7-9%,3-5年)与次级(收益率12-42%,4-5年)。优先保障优先级投资者利益。
非 公 募 基 金
基础资产1
基础资产2
SPV1/SPV2是指拟由基金管理人(中信金石)在天津市设立的注册资本均为30万元的全资子公司
苏宁云商
控股

中信金 石基金
控股
收购100%股权
签订债权收益权转让协议,华夏资 本获取苏宁云商认购的基金份额
苏宁11个 项目公司
标 的 物
中信苏宁私 募投资基金
11个项目公司固 定资产转化
资产计划设立 者与管理者
华夏资本管 理有限公司
分红/返还 认购 优先收购权, 实为兜底
私募投资者
发放委托贷款
基金份额
管理基金份额
北京通州世纪联华店、北京刘 家窑店、常州南大街店、武汉 唐家墩店、重庆观音桥步行街 店、重庆解放碑店、昆明小花 园店、成都春熙路店、成都万 年场店、成都西大街店和西安 金花路店
苏宁电器
中国 Reits 案例模式 分享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公募基金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非公募基金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嵌套私募基金 非公募基金
华侨城欢 乐谷门票
2012.12 门票收入
中信启 航
2014.1
中信证券大厦
苏宁云 商
2015.2
苏宁11家门店
中信证券在 Reits 发行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华侨城“欢乐谷主题公园入园凭证专项资产管理计划”:2012年12月发起,是国内第一 单基于入园凭证现金流的专项计划项目。合计募集资金18.5亿元,用于欢乐谷主题公园 游乐设备和辅助设备维护、修理和更新,欢乐谷主题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和补充日常运营流 动资金

reits 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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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什么是REITs
2.REITs的分类
3.REITs的运作方式
4.REITs的优势与风险
5.REITs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前景
正文:
REITs(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通过集合投资者的资金,用于购买、开发、管理和出售房地产的投资工具。

它们在许多国家都被认为是股票和债券之外的重要投资类别。

REITs主要分为两类:权益型REITs和抵押型REITs。

权益型REITs主要投资于各类房地产,包括住宅、商业、工业等,而抵押型REITs主要投资于房地产抵押贷款。

REITs的运作方式是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来筹集资金,并将这些资金投资于房地产项目。

REITs的投资者可以获得来自这些项目的租金收入和资产增值收益。

同时,REITs的运作也可以帮助房地产开发商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REITs的优势在于它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间接投资房地产的途径,使得投资者可以分享房地产市场的收益,而且与其他投资工具相比,REITs通常具有较高的收益和较低的风险。

然而,REITs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房地产市场波
动、利率变动、税收政策变化等。

在我国,REITs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

自2014年起,我国开始试点推出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但目前市场规模仍然较小。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深化,REITs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REITs融资模式及在我国的可行性浅析

REITs融资模式及在我国的可行性浅析

REITs融资模式及在我国的可行性浅析第一部分融资方式概述一、REITs简介REITs,是英文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简称的复数,即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是由基金公司和其他发起人向不确定的投资者发行受益凭证,将社会上的资金集中起来,汇集成具有一定规模的信托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

从本质上来讲,它是一种资产证券化的方式。

(一)REITs模式理论介绍从理论上讲,REITs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REITs的组织类型分类,可以分为契约型和公司型。

2.按照投资人能否赎回的不同,可将REITs主要分为封闭式REITs和开放式REITs 两种。

3.根据REITs的投资类型不同,可以将它分为三大类:权益型 (Equity REITs)。

权益型直接投资并拥有房地产,收入主要来源于属下房地产的经营收入。

投资组合视其经营战略的差异有很大不同,投资者的收益不仅来源于租金收入,还来自源于房地产的增值收益。

抵押型(Mortgage REITs)主要将募集资金用于发放各种抵押贷款,收入主要来源于发放抵押贷款所收取的手续费和利息,以及通过发放参与型抵押贷款所获抵押房地产的租金和增值收益。

混合型(Hybrid REITs)。

此类信托带有产权信托和抵押信托的双重特点,不仅进行房地产权益投资,还可从事房地产抵押贷款。

从国外经验来看,无论是数量还是市值,权益型REITs占绝对主导地位,其次是抵押型REITs,混合型REITs的重要性最低。

(二)监管机构实际探讨的试点情况介绍1.央行主导的封闭式债券型REITs。

这是一种抵押型债券属性的产品。

偏信托,只是把物业进行金融证券化衍生,地产业主可继续持有物业所有权,通过良好的租金收益向投资者保证还本付息。

为防范风险和保护普通投资者,这种产品主要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属于私募性质。

2.证监会主导的开放式股权型REITs。

详解资产证券化中的SPV

详解资产证券化中的SPV

对发起人而言,资产证券化业务具有特殊吸引力的主要原因是发起人可以突破自身主体信用的限制,以更低的成本融资,非投资级的企业也可能发行AAA级的债券;对投资人而言,资产支持证券具有投资价值的原因之一是其具有较好的安全性,其收益几乎不受发起人信用等级下降的影响。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发起人将资产“真实出售”给特殊目的载体(SPV),实现破产隔离,才使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上述特性。

因此,特殊目的载体在资产证券化的业务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SPV还具有税收中性的作用。

在国外,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通常可以获得税收优惠,而且,由于该笔证券化业务是SPV的唯一业务,其基础资产的利息收入大部分都以证券利息的方式支付出去,所以SPV几乎不用纳税。

SPV的税收中性是促使国外资产证券化业务蓬勃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

当然,SPV还承担着发行证券的任务。

因为发起人把资产“真实出售”给SPV,所以SPV实际上拥有这些基础资产,具备发行证券的资格。

在资产证券化的实践中,特殊目的载体的种类很多,包括特殊目的信托(SPT)、特殊目的公司(SPC)、其它类型的特殊目的载体(统称为SPE)。

这些载体具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功能。

选择何种载体开展证券化业务,一方面受到分业监管体制的限制,一方面也需要根据具体的目的进行选择。

本文根据我国目前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对各种类型的SPV的特点进行讨论,并对基于SPV的创新进行探讨。

一、资产证券化的业务类型在我国,资产证券化仍处于起步阶段,采取何种SPV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受分业监管的影响较大。

因此,发起机构的类别、基础资产的种类基本上确定了采取何总类型的SPV,并相应地确定了SPV实际运行所应遵守的规则。

简单总结如下表:表格1 资产证券化业务类型和SPV上述资产证券化业务类别中,信贷资产证券化采取SPT的形式,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实际上可以归为SPE,实践中,ABN很多时候并不使用SPV。

虽然,从资产证券化试点以来,尚未出现真正以SPC作为载体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但是在几单极具代表性的REITs(例如“中信苏宁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中,还是出现了SPC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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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REITS交易方案设计的三个问题
第一问为什么要做类REITS
类REITS主要是指直接或通过私募地产基金间接持有标的物业完整产权,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不同于以“开发-销售-滚动开发”为链条的销售型物业,类REITS主要针对的是租赁型物业和经营型物业等成熟存量资产的盘活。

类REITS通过资产过户和交易,以标的物业经营收入用于分配优先级期间预期收益,对标的物业/项目公司股权/私募基金份额进行市场化处置,处置收益用以分配投资本金与资本利得。

类REITS的主要目的和优势在于:
1 盘活存量资产,从增量向存量转型,从重资产向轻资产转型
2 实现资产出表,降低房企资产负债率,提高净利润,增强流动性
3 脱离主体信用,实现破产隔离或真实出售
4 提供退出途径,为上市公司或地产基金在投资、收购、融资、退出等环节提供长期资本运作平台
提到类REITS,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资产出表,改善报表;但本质上,类REITS并不是对传统地产融资工具的创新,而是着眼于资产估值提升,搭建资本运作平台,实现持续滚动发展的战略模式。

那么,从技术上说,为什么目前落地的类REITS项目多采用双SPV结构呢?
第二问类REITS为什么要用双SPV结构
目前落地的类REITS项目多采用双SPV结构,有极个别纯股型类REITS 采用了单SPV结构,究其原因,主要出于如下考虑:
1 工商登记的需要
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名义持有项目公司股权,在工商变更登记环节,可能无法将专项计划与管理人区分开,面临股权登记无法落实的情况,这其
中涉及证监会对券商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必须通过专业子公司进行的监管要求,实际操作中,信托计划和私募基金不存在这一障碍。

2 信息披露的需要
类REITS的首要步骤就是持有标的物业产权,但实际交易中的资产收购并不简单,需要充分考虑项目公司现存负债、历史沿革、产权归属等情况,通过一步或多步交易结构设计(收购、换股、分立),实现SPV以合理的股债结构持有资产。

无怪乎业内称一个类REITS业务约等于一个资产并购重组加一个资产证券化。

基于上述考虑,采用双SPV结构,在专项计划说明书中仅披露专项计划如何持有下层SPV份额,而无需继续披露下层SPV持有标的物业的详细过程,其中的税收处理及企业重组等交易细节也就作为发行机构的看家本领得以保密。

3 构建债权的需要
由于ABS专项计划只能用于受让存量资产,而无法直接形成权利,所以需要先通过下层SPV形成一笔在先债权,再通过专项计划将股权和债权受让过来。

这也是为什么实际操作中,单SPV结构仅用于纯股权型类REITS,或双SPV结构中,资管计划可以直接持有股权,而债权部分仍需要通过下层SPV 形成的原因。

那么,类REITS为什么要做股加债呢?
第三问类REITS为什么要做股加债
1 实现利息税前抵扣
如果类REITS仅持有项目公司股权,项目公司通过分红给SPV实现期间分配,需要先交25%的企业所得税,由于REITS的发行规模是用未来可分配收益折现回来的,期间分红折损了可分配收益和发行成本,增加了25%的税收成本,因此通过股+债设计,债权部分本金*年利率=年租金水平,可以合理实现利息的税前抵扣,起到税盾的效果。

2 稳定的现金回流机制
股+债的债权部分不仅能在满足资本弱化要求的前提下,税前获取运营现金流,而且能够获取稳定的运营现金流。

对于新设的项目公司而言,如当年分红超过可分配净利润则视同减资,操作难度大限制多;对于老项目公司而言,可能基于税收处理的需要,账面存在大量未弥补亏损,无法顺利实现期间分红,相比之下,债权利息的支付具有刚性,可以忽略项目公司报表财务表现,无论有没有摊销折旧,有没有未弥补亏损,都可以将账面现金可以用于利息支付。

3 便于办理抵押登记,对抗外部债权人
尽管类REITS通过股权过户和资产收购控制了标的物业,但仅凭合同的君子约定,无法防范实际操作中的道德风险,如原业主方与善意第三人共同创设债权,为标的物业设定抵押权,变相处置资产,或项目公司因其他负债导致标的物业被冻结查封优先执行等。

因此,通过股+债的结构设计,针对债权部分办理抵押登记,能够确保控制资产权属完整、没有他项权利负担。

双SPV结构中,三类SPV优劣比较
双SPV结构中,资金信托计划、财产权信托和私募基金是三类常见的下层SPV选择,从是否实缴、是否过桥、通道费、备案要求及权利登记等维度,对其进行优劣势比较。

在委贷新规之前,私募基金因为不需要全额过桥、通道费低,可以通过委贷办理抵押登记等,在双SPV的模式选择中占有一定优势。

那么,委贷新规之后,股+债结构中的债权应该如何形成呢?
类Reits的三种债权形成模式
委贷新规前类REITS的通常交易结构如下:
委贷新规后,我们可以通过如下几种模式确保债权有效形成并控制标的物业:
1 信托计划通过信托贷款形成债权。

根据三类SPV的优劣比较,信托计划能够直接形成债权,并办理抵押登记,所以对于通道成本划得来、符合信托贷款发放要求的项目,找一笔过桥资金发放信托贷款,再进行股权和债权的转让,是最稳妥的方案。

2 私募基金通过股东借款形成债权。

按照中基协类REITS研讨会的精神,在私募基金投资端,私募基金可以综合运用股权、夹层、可转债、符合资本弱化限制的股东借款等投资方式形成权益资本。

在实际操作中,针对类REITS债的部分,私募基金可以通过股东借款形成,并满足资本弱化债资比2:1的要求;而非REITS产品的股东借款债资比目前协会尚未明确比例,需提前沟通备案口径。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私募基金股东借款无法办理抵押登记,可能要通过托管标的物业产权证的物理控制手段防范道德风险。

另外,谨慎认为此类股东借款如果被司法认定为超出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同效力可能存在瑕疵。

寻瑕注:资本弱化下的股东借款,是税务局为了规避纳税人利用股东借款来替代出资义务,从而实现通过利息支出进行利润转移的税务筹划,对借款额度,利率进行的限制。

结合财税[2008]121号文,企业利息收入税前扣除需满足企业关联债务/权益资本比例(金融企业5:1,一般企业2:1)
3 私募基金受让债权(收益权)。

项目公司与原股东或指定主体先形成往来款债权,再由私募基金受让这笔债权(收益权)。

由于中基协对变相信贷业务的把控极其严格,私募基金无法受让借贷性质的资产或其收益权,
因此这类债权形成的合同基础需结合项目公司现有债务仔细考量,并酌情采用抵押或托管权证的方式控制资产。

类REITS的期限设计
2018年4月24日,上交所和中登公司发布的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新规,使ABS具备了质押融资加杠杆的功能,完善了ABS的流通链条,为金融机构持有ABS提供融资途径。

此前由于ABS的二级市场流动性差,且公司债券等固定收益产品的期限多处于3-5年,因此类REITs产品的有效久期多设计为3-5年,对标银行等机构投资人的产品期限要求。

但考虑到底层资产(商业地产)的流动性本身较弱,类REITS产品的期限设计主要有以下两种:
1 固定期+处置期
3年固定期+2年处置期;4年固定期+1年处置期等
原理:借鉴不动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计模式,综合考虑发行人回购意愿、底层资产变现能力进行设计。

措施:产品进入处置期后,通常会授予发行人或权益投资者优先收购权,若未行权,则由计划管理人利用处置期进行市场化处置,以市场化处置收益对各档投资者进行分配。

优势:在底层资产优质的前提下,可以不依赖发行人主体信用,通常分级为优先级和权益级,优先级可以获得AA+~AAA评级,权益级(占比可能在30%~40%)不进行评级。

适用:强项目弱主体。

拥有优质物业的中低评级企业或不动产基金;对资产出表需求高的发行人,无法容忍任何触发式回购义务;主体本身通过其他融资还款的压力比较大。

问题:项目期限不确定,不利于机构过会。

2 长期限+定期开放
12至24年,每三年设定一个开放期,投资者可以申请退出
原理:借鉴部分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的设计模式,通过开放期设计来满足偏好短久期的机构投资者需求,并将增信机构主体信用介入产品
措施:每3年进入开放期后,有意愿退出产品的投资者向计划管理人进行提前登记(如开放日前3个月),由计划管理人和发行人就登记规模进行再销售,开放日未能实现再销售的,则由流动性支持机构进行收购
影响:流动性支持机构的主体信用影响到投资者退出可行性,此模式难以脱离企业主体信用,原则上不会发生物业处置,高评级企业凭此可以实现多数份额高评级发行,不需要发行大比例权益级份额
适用:弱项目强主体。

拥有高主体信用或高评级股东增信的发行人。

问题:可能无法出表,需与审计师沟通。

类REITS为公募REITS积累了资产收购、税务筹划、分层机制、估值逻辑乃至商业模式等多方面的市场经验,在未来公募REITS推出之后,我们可以期待境内出现“开发基金-成熟物业孵化基金-REITS基金”全链条的专业地产运营商,为地产企业指引存量管理的战略转型方向,亦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资产配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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