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数字中继线通信接入协议模板(最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联通数字中继线通信接入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 甲方租用乙方数字中继线,用于电话通讯业务。
1.2 乙方提供甲方数字中继线一条,DID号码
门,信令方式为,接入地址为。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甲方保证连接到租用电路上的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2.2甲方以附件的形式向乙方书面提供开通的通达方向、速率、数量、技术要求、准确的终端起止接入地点、用途、要求开通时间、租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2.3 甲方派专人负责做好本方入网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入网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接入设备及机房内安装场地、配套设施(如电源、照明)的准备;保证入网各机构配合乙方的进网调测工作;调配和预留所在大楼内配线室至机房的通信线路;在工作时间内可以联系上的了解具体情况的各机构项目负责人。
2.4 甲方在租用中继线上所开放的业务和用户终端方式应与受理单及本协议中的业务内容和组网方式保持一致,并且承诺主叫号码的规范、真实。
2.5 甲方不得利用语音中继违规开展虚假主叫号码传送,不得擅自隐示或非法更改传送的主叫号码,如有违规,甲方承担其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发现甲方违规,有权利停止提供甲方所租用的数
字中继线业务,同时甲方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法律责任。
2.6 甲方承诺不利用该数字中继线从事一切危害国家安全、进行反动宣传、黄色淫秽内容传播的活动;不得经营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的电信业务。如甲方不履行上述承诺,乙方应立即停止提供家访所租用的数字中继线,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甲方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法律责任。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1本协议生效后,在资源具备的条件下,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及最终用户租用电路开通,因甲方原因造成延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并且工期顺延。
3.2乙方负责电路开通,电路开通是指甲乙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的电路全程测通。电路实际开通日期以双方确认开通日期为准。
3.3 乙方作为电信运营商有义务保证线路的安全稳定。
3.4乙方对出租的电路应依据相关规程和规范进行维护,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乙方在维护过程中严格遵循甲方场内规章制度,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5 乙方透传甲方规范、真实的主叫号码。
3.6 乙方在甲方以后的网络扩容及网络升级中继续提供业务和技术支持。
第四条维护界面
维护界面以光端机为界,传输设备以外线路部分由乙方负责维护;传输设备以内的设备部分由甲方自行维护。在发生数字中
继线故障时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及时通知对方,乙方有义务提供技术支持及咨询,并保证及时排除故障。
第五条资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5.1 经友好协商甲方须承担费用如下:
以上资费为包含增值税税款的含税价,其中凡涉及基础电信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1%;凡涉及增值电信业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
5.2 甲方应按约定的缴费日(每月 5 日)内向乙方缴纳月租费及其他费用。甲方租用乙方的服务开通后,如服务起始日早于首个缴费日,则在首个缴费日按实际使用天数缴纳本月及次月的租用费。如服务起始日晚于每月约定的缴费日,则当月租用费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转入次月一并缴纳。每月计费期为当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日24时,即为一个自然月。
5.3 甲方应按期支付通信费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
例》第三章第三十五条规定,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欠费金额3‰的违约金。甲方逾期支付通信费用超过30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该书面通知后30日内,仍未足额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则乙方有权终止服务。
5.4如果甲方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费,请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内部申请延时缴费,并保证在甲方缴费前线路正常使用。
5.5如在协议期内因政府资费政策调整,应根据新的资费标准和政策决定是否对有关费用作相应调整并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条质量保障和故障处理
6.1乙方提供的服务具体标准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布的《电信服务质量标准》,保证甲方使用通信业务安全畅通。
6.2 乙方向甲方提供故障申告电话,每天24小时受理甲方的故障申告,在承诺时限内进行修复,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配合。若在承诺时限内(24小时)未进行修复,双方继续合作进行修复,同时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故障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如在3日内仍无法修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可就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
7.2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否则视为违约。在协议有效期内,若甲方单方面提出中止履行协议,甲方应按正常资费标准(无优惠)向乙方缴纳剩余时间的所有月租费。
7.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通信故障,乙方将向甲方进行补偿(赔偿损失清单由甲方提供,双方协定)。
补偿费用的计算方法:每月按30天计算,每天的减免额为月租费的1/30,每小时的减免额为每天租费的1/24。
第八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保密
9.1 甲乙双方对彼此之间相互提供的信息、资料以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9.2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结束后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在签定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第十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5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协议。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