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道路运输“一车一品”材料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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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运证许可范围的相关材料
材料一: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罐式专用车辆的常压罐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1)、《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2部分:非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18564.2)等有关技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不得使用罐式专用车辆或者运输有毒、感染性、腐蚀性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运输普通货物。
其他专用车辆可以从事食品、生活用品、药品、医疗器具以外的普通货物运输,但应当由运输企业对专用车辆进行消除危害处理,确保不对普通货物造成污染、损害。
不得将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运输
交通运输部针对新《危规》做了解读:在“修订、调整的主要内容”第(二)项第2条中明确:“2、从源头,保证罐车不超载。《危规》提出,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同时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中,对罐车的申报内容提出了更加具体、易操作的要求。如企业申请使用罐车,要说明罐车的核定载质量(吨)、罐体容积、拟运液体危险货物的品名(可是一种货物,也可以是一类货物)和密度等相关情况。这样,可以通过罐体容积、货物密度简单地算出载货重量,确定罐车是否超载,做到“一车一罐一品”,从源头杜绝小车大罐、本质超载等情况”
材料二
电话咨询交通运输部运输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经过:
我:我是三门峡运输企业,做危险品物流,三门峡运管局给我们核发的《营运证》上的准运范围为“甲醇”,理由是国家相关规定“一车一品”
处:国家和部里从来没有说过一车一品,也没有明确车必须是一个品种的文件
我:我查了一下新《危规》,后面的解读里说“一车一罐一品”,但里面明确写可是一种货物,也可以是一类货物
处:那个主要是针对超载的
我:但现在据我们了解,各地市执行的政策不一致,有的是许可一个品种,有的是许可一类,我们这里是工信部汽车公告是什么,罐检报告就是什么介质,营运证就许可什么
处:这个情况我们已经了解,地方在执行时没有办法和手段像“解读”里说的去确定哪些东西是一类或性质相近,所以他们只能按照汽车公告上的介质来许可
我:那这个情况部里怎么考虑解决,毕竟这会给企业造成很大的困扰,给运力资源造成很大浪费,而且一旦超许可运输,罚款相当严重
处:相关政策正在研究,但需要时间,需要专家讨论和上会,明确这一点可能需要很长时间
材料三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18564.1)
(送审稿)
表A.2 罐体设计代码对应表
材料四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三)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
(四)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
材料五
《河北日报》(2015年12月7日)06版《省危化品道路运输“四个必查”》:“今后,我省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严格执行“四个必查”,“四个必查是指:必须查验车辆道路运输证、驾驶人、押运人员及装卸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必须查验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必须查验车辆是否悬挂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标志。销售易制爆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必须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同时向用户提供“一书一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