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
第五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第一节安全施工管理目标
1.责任事故死亡率为零,确保无重大伤亡事故。
2.轻伤频率控制在1.5‰以内。
3.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4.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5.安全防护合格率大于95%;化学及危险品专库存放率100%。
6.有效预防职业病,确保发生率为零。
7.杜绝集体食物中毒。
8.不发生中暑事故。
9.不发生传染病流行(无甲型传染病、其他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第二节安全施工管理方针
本项目将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提高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确保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和所有相关方的安全健康。在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市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市建委、市劳动局发布的《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进行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始终把“安全第一”落在实处、铭刻在每一个作业人员的头脑中,实现“零死亡事故”的目标。
第三节安全组织管理体系
安全组织保证体系图
第四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及安全教育培训措施
1.职业健康安全职责
根据本项目计划的人员配备情况,现将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职责界定如下:
1.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公司负责指导本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审批和发布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方案和实施措施,核定重大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经费;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基础条件与外部环境;协助或组织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公司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有具体组织管理责任,分包商、供货商对所管合同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
1.2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对合同范围内工程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其实施。
(3)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
(4)贯彻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5)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6)做好对分包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确保分包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在签订分包合同时,要明确分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标和CI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
(7)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8)督促或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
(9)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0)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1.3现场副经理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专业工程师、分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
(3)组织落实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领导、监督项目分包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5)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6)听取、采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主控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7)接到上级单位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并且及时报告实施情况。
(8)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1.4技术负责人
(1)对工程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技术文件。
(2)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如季节性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事先提出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
(5)组织对大型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使用者做好使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措施和整改意见。
1.5安全管理部
(1)贯彻和宣传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计划和完成计划的保证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3)协助项目领导制定或修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
(4)负责审查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