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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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必要性
第一.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已载入我国宪法之中;
第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障.
第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在改革开放条件下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容.
正确理解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客观必然性
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的一项基本要求,也是必修二《政治生活》的重点问题之一。不少学生对我国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客观必然性把我握不准。下面,在综合分析教材内容的基础上,归纳出如下几个方面来理解这个问题:
一、从社会的主要矛盾上去理解。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由于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落后的社会生产与不断增长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所以国家的根本任务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进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
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因此,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正确行使国家职能,才能依法打击国内极少数敌对分子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能协调人民内部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才能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民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条件和重要保证。
二、从阶级斗争的特点上去理解。一定范围内阶级斗争的存在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依据。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斗争虽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种种事实表明,这种阶级斗争就其社会力量来说,主要表现为广大人民同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斗争;斗争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国家政权问题。国内的阶级斗争,同国际敌对势力与我们之间的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密切联系、相互交织。这种阶级斗争不仅是长期的,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而国家政权是最重要最强有力的阶级斗争工具。所以,只要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还存在,我们就必须坚持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三、从经济基础的要求来理解。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内在要求。上层建筑由经济基础决定,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国家政权也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并为其经济基础服务的。在我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确立和发展,使得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劳动者成为了生产资料的主人,劳动人民在经济上的这种统治地位决定了他们在政治上也必然要求当家作主,即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并运用这一政权力量来维护其根本经济利益。可见,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和发展是我国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主政的根本原因。
四、从政权问题的地位上来理解。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政治的核心问题。马克思主义政治学告诉我们,国家政权问题是政治的核心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时期,无论是正确处理一定范围内的阶级斗争,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还是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方式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地位;无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健全社
会主义法律制度,还是加强中国共产党在我国的领导地位,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无论是实行正确的民族宗教政策,巩固和发展个民族大团结,还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为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等等,这些政治制度或政治生活的内容无一不是围绕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问题展开的。由此可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的核心。
五、从维护祖国的统一上来理解。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才能实现并维护国家统一,捍卫国家权益。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历来都是我们事业取得胜利的基本保证。但是,在国际敌对势力的影响和挑动下,国内还会有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在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等问题上煽风点火、制造事端,从而离间民族关系,企图分裂祖国。由此可见,推动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维护和加强国内各民族的紧密团结,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的完整,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神圣职能。
总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建国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在整个社会主义时期,我们必须坚持和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而不能削弱和放弃人民民主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