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资质认定实验室分级管理办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26•【字号】鲁发改高技〔2018〕1435号•【施行日期】2018.1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为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山东省我省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质量和运行水平,加快提升综合创新能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供给,充分发挥对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全省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我委在充分论证基础上对《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鲁发改高技〔2013〕1373号)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2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报认定第三章运行评价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鲁发〔2015〕1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3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山东省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工程实验室”)管理,促进工程实验室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对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依据《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实验室是依托企业、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围绕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而设立的研究开发平台,是基础研究成果向工程技术转化的重要途径,是我省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围绕重点产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关键工艺试验研究、重大装备样机研制、相关标准制定、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及为行业提供技术服务等。
山东省实验室实施方案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要点及技术规范
山东省实验室实施方案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要点及技术规范1. 现场评审要点1.1 设施和设备- 实验室设施和设备是否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 设施和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是否符合安全和质量管理要求。
1.2 人员资质- 实验室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技能和经验。
- 实验室人员是否能够独立进行各项实验工作。
1.3 样品管理- 样品收集、标识、保存和处理的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 样品管理过程是否能够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4 质量控制- 实验室是否有建立和实施质量控制体系。
- 是否有相应的质量控制记录和资料。
1.5 数据分析和报告- 数据分析和处理方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 报告编制的规范性和可读性。
2. 技术规范2.1 设施和设备- 实验室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仪器设备。
- 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应符合实验室所需的分析测试能力。
2.2 人员资质- 实验室人员应具备相关学历和技术背景。
- 人员应接受培训,具备独立操作实验设备和解决实验问题的能力。
2.3 样品管理- 样品采集和处理过程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 样品保存和存储条件应符合要求,以保证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4 质量控制- 实验室应建立质量控制方案,包括校准、质控样品的使用和监测。
- 质量控制记录和数据应进行审查和分析,以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5 数据分析和报告- 数据分析应符合相关的科学原理和数据处理方法。
- 报告编制应清晰、准确,并包括所有必要的信息和数据。
本文档总结了山东省实验室实施方案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的要点和技术规范。
在评审过程中,应重点关注设施和设备、人员资质、样品管理、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分析和报告的方面。
以上规范和要求应成为实验室认定和评审的参考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4.02•【字号】鲁政办字〔2021〕25号•【施行日期】2021.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4月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布局与建设第三章组织结构第四章运行与管理第五章监测与评估第六章经费与支持第七章附则山东省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19〕142号)等文件规定,规范和加强山东省实验室(以下简称省实验室)建设、运行和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实验室以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和国家实验室网络成员为目标,聚焦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四个面向”,对标国际、国家顶尖创新平台,汇聚、培养一流科学家和创新团队,组织实施重大科研任务,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加速推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创新突破,不断提升我省源头创新能力。
第三条省实验室是全省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统筹谋划、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原则建设,强化省市联动。
第四条省科技厅是省实验室的行政管理部门,统筹省实验室建设有关工作。
第二章布局与建设第五条省科技厅围绕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需求,研究提出省实验室布局领域,报省政府批准。
第六条具备条件的设区的市(以下简称承建市)作为省实验室建设、运行责任主体,应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省实验室建设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整合区域内现有优势资源,大力引入国内外高端优质资源。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意见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9.05.20•【字号】•【施行日期】2019.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意见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认真贯彻《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163号令)、《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详见附件1),做好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检验检测工作质量,现对2019年度全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163号令、《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加强对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确保我省检验检测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检查重点2019年全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的重点是食品、农产品、环境、建工建材、危化品包装常压罐体、机动车、司法鉴定、农资以及其他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检验检测机构。
三、工作原则2019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是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督管理的重要措施。
检查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位。
其中省局督查并开展省级监督检查;市、县市场监管局根据当地机构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确定监督检查重点,按照行政监督与执法相结合的形式对辖区内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监督抽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为避免重复检查,上级抽查的机构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原则上一年内不再重复检查,有投诉、举报的除外。
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完整版
(一)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实验室资质认定不予受理通知书》(见附件四)。
(二)符合基本条件的: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以《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见附件五)的形式,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八条申请计量认证和审查验收或依法授权项目相同时,其考核或评审应当合并实施,以减轻实验室的负担。
第九条有关法律法规对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和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可利用资质认定的结果仅进行特殊要求的评价。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实验室的资质认定和监督检查工作。其职责是: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备第三方公正地位,且从事为社会出具公证数据和结果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
第三条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遵循客观公正、统一规范、科学准确的原则。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四条资质认定的形式包括计量认证、审查验收或依法授权。
第五条计量认证是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计量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实验室的公正性和计量检定、检测能力、可靠性等技术能力进行依法考核合格后,准予其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行政行为。
(一)评审组长审查申请单位的质量体系文件,并提出审查意见和审查结论,填写《到受理部门开具《关于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的通知》(见附件八,以下简称现场评审通知);
(三)评审组长与评审组成员沟通,制定评审计划表,确定现场试验项目或必要的考核样品,准备各种资料和记录等,并与申请单位取得联系。
受理申请到现场评审前的工作要求,按照《山东省质监局实验室资质认定(内部)工作管理程序》执行。
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编制规范
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程序及材料编制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活动及评审上报材料,提高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的科学性、准确性、有效性,保证评审过程的再现性和评审质量的可追溯性,编制本规范。
一、评审程序及要求(一)评审准备1、下达评审任务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受理批准后,审查部评审计划安排人员应参照实验室的希望评审时间及时拟定评审组长建议名单报省局认证处审批。
批准后,审查部负责向评审组长发送如下材料:a、《申请书》;b、法律地位证明文件及《实验室法人或负责人声明》;c、《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目录;d、内审及管理评审报告;e、典型检验报告及比对/能力验证材料;d、《依法设置或授权实验室新增检验项目审定表》(注:对申请计量认证+依法授权或计量认证+审查验收实验室新扩项目时适用)。
2、评审组长审查实验室申请材料评审组长通过申请材料对实验室的工作类型、工作范围、工作量及检测资源的配置、管理体系运作所覆盖的范围以及申请认定的项目、涉及的标准等技术内容进行审查,内容包括:a、《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审查。
应按产品/项目或参数认证的形式清晰准确填写,所执行的标准、规范必须与所申报的产品/项目及参数一一对应,并且现行有效。
b、《检验能力分析表》的审查。
应将能检的参数一一列出进行分析,该表及《检验仪器设备一览表》应与《申请资质认定项目表》内容相符,并能证明其检验能力。
c、体系文件的审查。
依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对申请人的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目录进行文件符合性审查,并结合内审报告及管理评审报告对管理体系的运行予以初步评价。
3、评审组长提出材料审查意见及评审组安排建议评审组长在3-5日内完成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查工作。
将材料审查意见(是否能够进行现场评审)、拟定的评审时间、评审组安排建议报审查部,审查部根据实验室申请能力的领域、专业覆盖面以及工作量大小安排评审组人员,拟定《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计划》,报省局认证处批准。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日期】2018.09.12•【字号】鲁质监科认发〔2018〕32号•【施行日期】2018.10.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质监科认发〔2018〕32号各市质监局(市场监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有关单位:为加强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的管理工作,现将《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自2018年10月20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鲁质监科发〔2016〕33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9月12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省级产品质量检验站(中心)(以下简称“省质检中心”)的规划和管理等工作,依据《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关于印发〈质检系统国家质检中心批筹原则与筹建程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质检科〔2011〕47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质检中心是由相关单位申报,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批准,依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承建并运行(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并由依托单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产品质量检验中心。
第三条组建省质检中心旨在加强我省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承担某类产品(或项目)的质量检验技术能力,有效促进公正检验测试服务、标准(规程)制(修)订、产品风险监测预警等工作,为推动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海洋强省、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我省生产性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省质监局对省质检中心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监督管理。
资质认定分级管理办法
山东省资质认定实验室分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化实验室科学管理,鼓励实验室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技术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实验室.第三条实验室分级管理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实验室等级分A、B、C级,并按照A、B、C等级递减排序。
第五条实验室等级主要依据实验室的检测技术能力、技术装备能力、管理体系运行质量、能力验证结果和各种渠道投诉处理结果等内容进行评定。
第六条满足以下条件的实验室为A级。
(一)本科(第一学历)以上人员数量占全部人员60%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60%,高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20%,且检测技术人员中至少80%以上所学专业与现从事的检测业务相一致,并经技术培训合格;(二)检测仪器设备净资产达到200万元以上;(三)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达到100个以上;(四)年度能力验证检测数据满意率达到90%以上,且未出现离群数据;(五)各种资格证书(包括行业部门颁发的)至少连续三个有效期不间断;(六)资质认定复查或监督评审至少连续三次为“基本符合”以上结论;(八)无违法违规行为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实验室为B级。
(一)本科(第一学历)以上人员数量占全部人员40%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40%,高级技术职称以上人员比例不低于10%;且检测技术人员中至少60%以上所学专业与现从事的检测业务相一致,并经技术培训合格;(二)检测仪器设备净资产达到100万元以上;(三)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达到50个以上;(四)年度能力验证检测数据满意率达到50%以上,且未出现离群数据;(五)各种资格证书(包括行业部门颁发的)至少连续两个有效期不间断;(六)资质认定复查或监督评审至少连续两次为“基本符合"以上结论;(七)无违法违规行为等。
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为C级实验室。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4.13•【字号】鲁市监认规字〔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信用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市监认规字〔2024〕3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已经省局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执行。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4月13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第三章差异化监管措施第四章责任追究第五章附则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山东省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完善新型监管机制,降低社会治理制度性成本,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9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公布,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8号修正)、《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以下简称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检验检测机构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等情况为基础,按照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自动分类,并根据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督管理的活动。
第三条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全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统筹协调和制度建立,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负责建立管理山东省检验检测机构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实验室资质认定受理条件的通知-鲁质监认字[2009]529号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实验室资质认定受理条件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实验室资质认定受理条件的通知(鲁质监认字〔2009〕529号)省直各部门,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实验室: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保证检验检测工作公正性,推动检验检测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现对实验室资质认定受理条件进一步明确如下:一、各级政府部门所属的事业性质实验室应当依法设立,具有事业法人登记证;各级政府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内部实验室应经法人授权,能独立承担第三方公正检验,独立对外行文和开展业务活动,有独立帐目和独立核算。
二、企业性质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营业范围仅限于检验检测技术业务;2、开展的检验检测项目与投资方的其他经营活动(包括设计、研制、生产、销售、供应、安装、使用或维修等)不得存在任何(利益)关系;3、法人注资要达到控股要求;注册法人未担任实验室负责人的,需要按照有关规定明确法人和负责人的关系;4、符合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规划或经检验检测任务主管部门的推荐。
无检验检测任务主管部门的实验室要经所属辖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推荐。
企业性质实验室申请资质认定除提供《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材料之外,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推荐意见”。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五日——结束——。
山东省计量实验室分级办法
附件三:山东省计量实验室分级办法为做好山东省质监系统计量技术机构分级管理,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计量机构管理新体制,根据省局领导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的为了合理分配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能,增强对计量技术机构管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指导和督促计量技术机构改进和提升能力,加强自律,促进全省质监系统计量技术水平的发展和提升。
二、分级原则(一)通过对计量技术机构管理体系运行、专业实验室计量标准管理、人员素质和仪器设备水平等反映出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评分,依据专业实验室的状态反映其所处的不同的等级,对专业实验室按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级管理,采取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
一级:管理体系、技术装备、实验室环境等达到国内同级技术机构实验室先进水平;实行激励机制,承担省局安排的科研、监督检查等工作;二级:管理体系、技术装备、实验室环境等达到省内同级技术机构实验室先进水平;实行发展机制,促进其发展;三级:管理体系、技术装备、实验室环境等满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要求;对其加强指导,促进其发展;四级:管理体系、技术装备、实验室环境等基本满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要求;对其加强监管,促进其发展;(二)初期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分级方式,随着机构相关信息的积累,将逐步过渡为以定量信息为依据评价分级。
对于参与分级的实验室,结合2009年授权复查换证工作,对县级计量技术机构实验室进行打分,纳入分级管理;对市级计量检定机构的部分计量标准也可以进行打分、分级;省级、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实验室待方案成熟后逐步实施。
三、级别划分(一)拟从计量技术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专业实验室计量标准管理情况、工作状况、监督检查等多方面的信息综合分析评分,形成反映其现状的所处级别。
一般分为四个级别:一级:管理体系运作正常,自我管理能力强,持续改进富有成效;实验室环境好;90%以上的计量标准器配置达到A级水平;检定人员数量满足要求,素质较高,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没有涉及工作质量的投诉;各级监督检查成绩优秀;二级:管理体系运作正常,自我管理能力比较强;实验室环境较好;90%以上的计量标准器配置达到B级及以上水平;检定人员数量满足要求,素质较高;各级监督检查成绩良好;三级:管理体系运作基本正常,自我管理能力一般;实验室环境良好;计量标准器配置达到C级及以上水平,检定人员数量满足规程要求;四级:管理体系运作,自我管理能力,实验室环境一般;计量标准器配置达到C级要求,检定人员数量满足规程要求;具体评分细则另行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3.07.21•【字号】鲁市监认函〔2023〕216号•【施行日期】2023.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其他规定正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鲁市监认函〔2023〕216号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有关检验检测机构:为加强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检验检测技术能力,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一)生态环境监测领域。
土壤中总氟化物检测。
(二)塑料建材检测领域。
塑料建材维卡软化温度检测。
(三)金属材料检测领域。
热轧带肋钢筋拉伸试验检测。
能力验证的标准要求、项目参数、项目实施单位等见《2023年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参加机构山东省内通过资质认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具备本次能力验证一项或多项相关检验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均须参加。
同一家检验检测机构若有两个以上检验检测地址,其具备相应能力的分地址,均须分别参加。
本次能力验证费用由省市场监管局承担。
其他各类检验检测机构,如CNAS认可实验室、企业和高校自用实验室等可自愿自费报名参加。
三、时间安排(一)公示技术方案。
8月1日前,各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清单》要求,制定技术实施方案,并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报名及样品发放。
8月15日前,各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完成报名工作,并于8月18日前完成样品发放或邮寄工作。
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在接收样品后,须在72小时内完成能力验证的检验工作,并向能力验证项目实施单位报送数据结果。
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评审作业指导书
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评审作业指导书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评审作业指导书1、目的为加强对获得资质认定有效证书实验室的监督管理,促使其保持获证时的管理水平,保证对其监督评审工作质量,制定本作业指导书。
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对山东省内获得资质认定有效证书实验室的监督评审。
3、职责3.1 组长职责(1)对监督评审过程是否规范及监督评审质量负全责;(2)负责选配评审员并与其沟通;(3)监督评审前的策划,内容包括:安排监督评审日程、召开预备会、确定试验考核项目以及评审应注意的重点等;(4)对监督评审过程进行协调、控制;(5)代表评审组与被评审单位联系;(6)组织编制评审报告;(7)确认被评审单位提交的整改结果报告;(8)按时报送监督评审资料;(9)确保评审工作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3.2 评审员职责(1)按照评审组的分工,全面、细致、真实、准确地做好相关内容的评审;(2)严格遵守评审计划;(3)负责评审报告中相关文件的起草;(4)服从评审组长的安排和调度。
4、监督评审的要求监督评审的依据是《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以下简称《评审准则》)条款的要求,重点内容有:a)对上次评审中提出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验证;b)通过审查实验室质量活动记录(如内部审核记录、管理评审记录等),对检测机构质量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c)对上次评审后,发生检测标准变更的检测项目的能力和条件进行确认;d)了解上次评审后,实验室参加实验室比对或能力验证的情况;f)重点选择能够覆盖被计量认证的检测技术能力、标准变更的或者在部分领域内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现场考核。
现场考核项目一般占正式评审或者复评项目的50%。
4. 1 召开预备会(1)明确分工。
评审组通常分为软件小组和硬件小组。
软件小组一般主要负责《评审准则》“管理要求”的评审,硬件小组一般主要负责“技术要求”的评审。
(2)明确现场评审日程安排。
监督评审的时间一般控制在2天内。
评审组长要编制详细的监督评审计划,具体到每个小时的活动安排,并填写“资质认定监督评审日程计划表”(见附表1),每位评审员和被评审单位各一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二○一二年一月份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单位名单的通告-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二○一二年一月份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单位名单的通告正文:----------------------------------------------------------------------------------------------------------------------------------------------------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公布二○一二年一月份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单位名单的通告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实验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二○一二年一月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梁山县通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等51家实验室(见附件)组织进行了资质认定考核,批准上述实验室在核准产品或项目范围内具有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资质,现予以通告。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附件:认定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负责人电话评审类型通过时间计量认证证书编号审查验收证书编号依法授权证书编号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考核方式1梁山县通达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梁山县水泊中路139号272600高宗宝************复审201201042012150001PNNN计量认证2日照市岚山汇源建材检测有限公司岚山区虎山镇大村276808朱建华************复审201201042012150002MNNN计量认证3中国赛宝(山东)实验室济南市山大路185号250014李建华*************扩项20120104NNNN计量认证4山东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济南市山大路185号250014李建华*************扩项20120104NNNN计量认证5山东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济南市山大路185号 250014李建华*************扩项20120104NNNN二合一6济宁祥诚法医司法鉴定所济宁市嘉祥县建设路检察院对过212400王承山************初审201201042012150003SF NNN计量认证7淄博市计量测试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共青团西路98号255033徐先鹏************初审201201072012150004ZNNN计量认证8山东省纤维检验局(一)济南市经二路343号(二)济南市二环北路18号250021 250032张善军139****9219扩项、复审201201072012150005ZN(2012)(鲁)质监认字001号N二合一9山东省农药检定所济南市闵子骞路21号250100杨理健*************复审201201072012150006VNNN计量认证10龙口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龙口市黄城百盈新村北265701郑健************复审201201082012150007RNNN计量认证11曲阜市大正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曲阜市云凤街北首路东(鲁城)273100朱勇137****9888初审201201082012150008UNNN 计量认证12枣庄市山亭区环境监测站枣庄市山亭区新城府前路26号277200马宏************初审201201082012150009UNNN计量认证13济宁大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济宁东外环以东、九九大道以南(东艺工业园)272100金正151****0999初审201201082012150010UNNN计量认证14山东省农药质量监督检验站济南市闵子骞路21号250100杨理健*************复审201201072012150011VN(2012)(鲁)质监认字002号N二合一15济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济南市英雄山路238号250002武斌*************扩项20120107NNNN二合一16山东金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烟台市芝罘区APEC科技工业园汇宾路8-3号264000林立堂************扩项20120108NNNN计量认证17聊城市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聊城市东昌西路67号252000张彬************初审201201082012150012SFNNN计量认证18烟台福莱山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B-20小区264100谭维晓************初审201201092012150013XNNN计量认证19山东省煤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一)济南市天桥区蓝翔路15号二区18号(二)济南市天桥区蓝翔路15号七区22号250032刘福广*************扩项20120111NNNN计量认证20禹城市计量测试所禹城市解放路91号251200杨泉勇150****2999初审201201132012150014ZNNN计量认证21临沂九州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罗庄区金九路北湖东路东276017杨沂城************复审201201132012150015XNNN计量认证22山东省机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滕州市北辛路西首277500张来宾************初审201201132012150016ZN(2012)(鲁)质监认字003号N二合一23山东省核工业二七三地质大队实验室山东省栖霞市跃进路668院265300龚景仁138****2284复审201201132012150017GNNN计量认证24淄博天方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一)张店区新村东路11号(二)临淄区管仲路50号255027255400邱万福************扩项、复审201201132012150018MNNN计量认证25滕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滕州市北辛路路西首277500张来宾************扩项、复审201201132012150019Z(2012)(鲁)质监验字001号NF2012150001二合一26潍坊净泽环境监测有限公司潍坊高新区东明路以东北宫东街以南龙居苑沿街房1幢306号261061王波************初审201201132012150020UNNN计量认证27烟台市莱山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烟台市莱山区经济开发区东宝路11号264003王常江************扩项、复审201201132012150021RNNN计量认证28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威海市青岛北路28号264200张兴民************扩项20120113NNNN计量认证29博兴县交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博兴县庞家镇镇府南1500米256500陈霞137****6007扩项20120113NNNN计量认证30青岛海大建设工程检测鉴定中心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266100李永贵133****9308扩项20120113NNNN计量认证31山东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济南市工业南路67号250100孟凡记*************扩项20120113NNNN计量认证32平度市机动车辆检测站(一)平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古路9号(二)平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路12号266700何鹏飞*************扩项20120113NNNN计量认证33博兴县环境监测站山东省滨州市博兴县博城四路208号256500梁德亮************复审201201162012150022UNNN计量认证34山东煤炭节能技术服务中心济南市天桥区胜利庄路19号250031巩和一*************复审201201162012150023TNNN计量认证35德州德弘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德州市德兴北路55号253000袁宗福************初审201201162012150024SFNNN计量认证36日照中正矿物检测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海滨二路南段276826赵亚鹏158****4023复审201201162012150025GNNN计量认证37山东省临沭县环境保护监测站临沭县沭新东街28号276700刘霄云************复审201201162012150026UNNN 计量认证38德州正德法医司法鉴定所德州市武城县新城文化西街5号253300刘子珍************初审201201162012150027SFNNN计量认证39山东省生态纺织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17号256606郝永135****8016复审201201162012150028ZN(2012)(鲁)质监认字004号N二合一40滨州市纺织纤维检验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317号256606郝永135****8016复审201201162012150029ZN(2012)(鲁)质监认字005号N二合一41青岛市城阳区疾病控制中心青岛市城阳区山城路201号266109江喜范*************复审201201162012150030SNNF2012150002计量认证42山东省海水养殖研究所病害防治实验室青岛市即墨鳌山卫镇青岛国家海洋科学研究中心园区内266237李天保*************初审201201162012150031VNNN计量认证43 青岛正源水生物检测有限公司青岛开发区长江中路230号国际贸易大厦1606 266555赵华刚151****7528初审201201132012150032UNNN计量认证44山东省水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216号264006张利民************扩项20120131NNNN计量认证45山东省粮油检测中心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750号250101崔国有*************更名201201042011150525VNNF2011150018计量认证46山东世通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9号新世界大厦15层(二)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266071 266510朱相琨137****3998更名201201042011150025UNNN计量认证47莱阳市交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莱阳市白龙路88号265200姜旭日135****9869更地址201112062010150456PNNN计量认证48郯城县计量测试检定所郯城县北环路东段北侧276100周作文************更地址201201062010150282ZNNN计量认证49郯城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郯城县北环路东段北侧276100龚相玉138****2539更地址201201062010150737Z(2010)(鲁)质监验字039号NN二合一50莱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莱阳市旌阳路20号265200张宏超************更地址201201122010150472SNNN计量认证51博兴县交通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博兴县庞家镇镇府南1500米256500陈霞137****6007更地址201201312010150164PNNN计量认证——结束——。
实验室资质认定准则讲义
第二部分 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 工作程序和要求
(一)《山东省实验室资质认定管理办法》 2007年1月9日印发,自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原《山东省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验收)管理办 法》同时废止。新办法共8章,53条,后附35个 附件或表,与三个文件相衔接。即《山东省质监 局实验室资质认定(内部)工作程序》、《山东 省质监局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作业指导书》 和《山东省质监局实验室资质认定监督评审作业 指导书》。
a) 设备及其软件的名称; b) 制造商名称、型式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 性标识; c) 对设备符合规范的核查记录(如果适用);
d) 当前的位置(如果适用); e) 制造商的说明书(如果有),或指明其 地点; f) 所有检定/校准报告或证书; g) 设备接收/启用日期和验收记录; h) 设备使用和维护记录(适当时); i) 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记 录。 5.4.6 所有仪器设备(包括标准物质)都 应有明显的标识来表明其状态。
5.5.5 可能时,实验室应使用有证标准物 质(参考物质)。没有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 质)时,实验室应确保量值的准确性。
5.5.6 实验室应根据规定的程序对参考标 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 保持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
5.5.7 实验室应有程序来安全处置、运输、 存储和使用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
5.8 结果报告
5.8.1 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标准要 求和规定的程序,及时出具检测和/或校准数据和 结果,并保证数据和结果准确、客观、真实。报告 应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8.2 检测和/或校准报告应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a) 标题; b) 实验室的名称和地址,以及与实验室地址不 同的检测和/或校准的地点; c) 检测和/或校准报告的唯一性标识(如系列 号)和每一页上的标识,以及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d) 客户的名称和地址(必要时);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抓好有关资质认定实验室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抓好有关资质认定实验室日常监
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质监认便字[2011]548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1.11.25
【实施日期】2011.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抓好有关资质认定实验室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
(鲁质监认便字[2011]548号)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关实验室:
为强化资质认定实验室监管,省质监局于前期组织开展了资质认定实验室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汇总检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发现有的实验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有的实验室因各种原因未开展或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部分实验室内部管理存在不规范的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此次监督检查的后续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省局已做出处理的实验室,要依法加大监管力度,做到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和通报。
二、对未开展或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实验室(名单见附件),要按季度实施监督检
查,督促其管理体系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
三、对内部管理存在不规范问题的实验室,要积极引导、提供帮助和服务,督促实验室做好整改工作,不断提高管理和检测技术水平。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未开展或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实验室名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15年认定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2015年认定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04.01
•【字号】
•【施行日期】2015.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
正文
关于发布2015年认定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
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评审论证,现认定山东省科学院海洋仪器仪表研究所承担的海洋监测设备工程实验室等30家工程实验室为山东省工程实验室,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动物基因工程疫苗工程研究中心等20家工程研究中心为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4月1日附件
2015年认定山东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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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资质认定实验室分级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深化实验室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引导社会和企业合理选择检测实验室,鼓励实验室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检测技术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质监局)已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实验室的分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分级管理工作以检测工作质量和技术能力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实验室等级分为A、B、C三级,按照A、B、C级能力递减排序,并对其分别实施信任管理、正常管理和重点管理。
第五条等级主要依据实验室的检测技术能力、技术装备能力、管理体系运行质量、能力验证结果和各种渠道投诉处理结果等内容进行确认。
第六条满足以下条件的实验室为A级。
(一)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数量占总人数的75%以上;
(二)检测仪器设备净资产达到500万元以上;
(三)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达到500个以上;
(四)年度能力验证检测数据全部为满意数据;
(五)各种资格证书(包括行业部门颁发的)至少连续三个
有效期不间断;
(六)资质认定复查或监督评审至少连续三年为“基本符合”以上结论;
(八)无违法违规行为等。
满足以下条件的实验室为B级。
(一)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数量占总人数的50%以上;
(二)检测仪器设备净资产达到100万元以上;
(三)通过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达到50个以上;
(四)年度能力验证检测数据未出现离群数据;
(五)各种资格证书(包括行业部门颁发的)至少连续两个有效期不间断;
(六)资质认定复查或监督评审至少连续两年为“基本符合”以上结论;
(七)无违法违规行为等。
未达到A或B级的实验室,确认为C级实验室。
第七条省质监局负责分级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结果通报等;省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实验室等级确认的初审和推荐;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质监系统实验室等级确认的初审和推荐,并对各行业部门推荐的实验室提出意见或建议等。
第八条通过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应当向推荐部门提交以下资料:
(一)实验室等级确认申请书;
(二)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明;
(三) 实验室购买检测仪器设备的付款证明材料;
(四)自主产权办公及检测试验用房的建筑面积证明材料。
第九条推荐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对实验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申请材料反映的技术与管理能力及水平进行评价,并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出具等级确认的建议或推荐意见,报省质监局。
第十条省质监局根据申报单位的数量和申请材料,组织检测专业对应的专家进行等级确认。
第十一条等级确认工作主要采取书面材料审查的形式进行。
必要时,省质监局可结合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确认有关情况或资料的真实性。
第十二条对实验室的等级确认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逐条评议并确定是否符合。
确认实验室的等级至少要吸纳4-5名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当意见和建议相对分散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集中评议。
第十三条省质监局每年公布一次等级确认的结果,并向实
验室颁发证书或证明材料。
实验室等级确认的所有材料由省质监局统一归档管理。
第十四条等级确认工作按照年度实施。
省质监局对实验室等级确认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对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实验室不能满足规定和要求的,省质监局可以随时收回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实验室如果以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等级确认或已经取得等级确认证书的,省质监局应当向社会通报有关情况并收回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对A级实验室免除资质认定证书三年有效期内的现场监督评审,仅需提供年度内部审核报告,经书面审查符合要求即可。
对B级实验室按照《山东省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监督。
对C级实验室采取增加监督评审频次和加大抽查力度的方式,予以重点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A级实验室可获得以下优先权或政策。
(一)优先承担省质监局安排的能力验证项目;
(二)优先承担省质监局安排的监督抽查任务;(三)优先承担省质监局安排的科研攻关项目;(四)优先承担标准制修订工作;
(五)优先承担产品质量鉴定任务等。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