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价2012(444)号文 审计收费计算表
渝价〔2012〕444号(造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执行时间即将到期。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按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两种方式计费(见附表1、2)。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加强动态管理。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监管,年末将各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汇总报我局,作为下次调整收费标准的重要参考。
五、本通知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期满后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和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收费标准。
原渝价〔2010〕69号文件同时废止。
重庆市物价局2012年12月28日附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附表1、2说明:1、收费按照累进制计取。
例如:某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建筑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编制施工图预算收费额如下:100万元×0.40%=0.40万元,(500一100))万元×0.35%=1.40万元,(1000一500)万元×0.30%=1.50万元,(3000一1000)万元×0.25%=5.00万元,合计收费=0.40+1.40+1.50+5.00=8.30万元。
重庆市收费标准(简洁版)
7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8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 送审工 过程控制(含结算) 程造价 建设项 工程清单编制、审核 目投资 额
9
注:1.按上表计费不足2,000.00元的,按2,000.00元收费; 2.工程结(决)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额不抵消审增金额。
(计量单位:万元)
500 0.88 1.76 1.80 3.60 3.60 7.20 2.10 4.20 3.60 7.20 1000 1.63 1.63 3.30 3.30 6.60 6.60 3.85 3.85 6.60 6.60 3000 4.03 1.34 8.30 2.77 14.60 4.87 9.85 3.28 14.60 4.87 5000 6.43 1.29 13.30 2.66 22.60 4.52 15.85 3.17 22.60 4.52 3-5 8000 9.13 1.14 17.80 2.23 31.60 3.95 21.85 2.73 31.60 3.95 1亿 10.93 1.09 20.80 2.08 37.60 3.76 25.85 2.59 37.60 3.76 3.47 2.40 3.47 1.93 1.04 1亿以上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收费标准(根据渝价2006-49号文整理)
序 号 计费基 数 工程造 价 工程造 价 工程造 价 送审工 程造价 送审工 程造价 审减额 (%) 工程造 价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5.20 10.40 6.70 13.40 1.05 2.10 9.45 9.45 12.70 12.70 1.95 1.95 25.45 8.48 32.70 10.90 4.95 1.65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重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渝价〔2013〕428号
0.12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45
0.40
0.35
0.30
0.25
2
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核)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18
0.15
0.12
0.10
0.08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28
0.24
0.20
0.16
0.12
3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0.40
0.35
0.30
0.25
0.20
安装、装饰、维修
清单量工程造价(%)
0.70
0.60
0.50
0.40
0.35
4
工程量清单结
算编制(审核)
基本
收费
建筑、市政、园林
送审工程造价(%)
0.35
0.30
0.25
0.20
0.15
安装、装饰、维修
0.60
0.50
0.40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收费计算表
报表审计
3000
专项审计(企业合并、分 (未审资产 立、清算、财务收支、经 总额+未审收 济责任等审计业务) 入总额)/2 基建竣工财务决算(不含 基建工程结算) 投资额
-
3000
-
-
-
-
-
-
3000
-
-
-
-
司法鉴定审计
鉴定金额
-
4000
-
-
-
-
双方协商
设立验资 验资 变更验资 (含净资产 、合并分立 等)
验000
3000
5000
7000
-
资产总额
-
2000
3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
说明:1、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方法:例如:某企业报表审计,其资产总额3000万元,收入总额4000万元,收费金额计算如下:计费基数为(3000+4000)万元÷2=3500万 为0.3万元+(500-100)万元×0.25%+(1000-500)万元×0.15%+(3500-1000)万元×0.05%=3.3万元; 2、本表基准费率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 3、证券期货业务不适用本标准。
收费金额
57号)
单位:元 正常报价值 (不含应协商 部分) 10亿以上 备注 1、按照差额 定率累进计 费;2、多年 度分年累加 计算;3、鉴 定金额由审 计对象和范 围确定。
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
-
双方协商
-
双方协商
1、按照分檔 计费;2、分 期出资视同 变更验资。
双方协商
双方协商
数为(3000+4000)万元÷2=3500万元;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庆市物价局颁发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现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规定标准进行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降低服务质量为代价,恶意压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收费下浮不得超过20%。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诚实守信经营,与委托人依法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三、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处罚情况及时上报市城乡建委。
市城乡建委造价管理机构将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内容,并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联动。
四、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自律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收费情况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的自律检查。
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时,要及时报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月9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取费标准表(工程造价)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1、监测基准网 2、变形监测 2、变形监测 2、变形监测 2、变形监测 2、变形监测 2、变形监测 2、变形监测 2、变形监测 2、变形监测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工程勘察设计费
2.2勘察费 2.3设计费 2.3设计费 2.3设计费 2.3设计费 2.3设计费 2.3设计费 2.3设计费 2.3设计费 2.3设计费 2.3设计费 2.3设计费 2.3设计费
6.1概算编制(审核)
6.2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编制(审核)
6.2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编制(审核)
6.3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6.3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6.3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6.4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6.5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6.6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
6.6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
6.7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核)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1、建设单位管理费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2、建设单位代理费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2、建设单位代理费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2、建设单位代理费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2、建设单位代理费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2、建设单位代理费 (四)工程建设管理费 2、建设单位代理费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渝建价发〔2013〕2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渝建价发〔2013〕2号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2013年1月6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价〔2010〕69号)执行时间即将到期。
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继续按现行标准执行。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收费按定额计价和清单计价两种方式计费(见附表1、2)。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加强动态管理。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配合市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动态监管,年末将各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单位的收支情况汇总报我局,作为下次调整收费标准的重要参考。
五、本通知执行时间从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期满后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规定和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际情况重新制定新的收费标准。
原渝价〔2010〕69号文件同时废止。
重庆工程造价服务计算表(渝价(2012)444号文件)
12.00
0.2
32.80
0.2
0.15
-
0.35
0.25
-
3
2.5
-
1
0.8
-
1
0.8
-
-
1亿以上 0.12
咨询费
式)标准(万元) 5000-1亿 内 0.15
0.3
0.25
-
0.1
0.08
-
-
-
-
0.16
0.12
0.25
0.2
-
0.4
0.35
-
0.2
0.15
-
0.3
0.25
-
2
1.5
-
0.9
0.20
0.4
0.68
0.35
0.75
0.3
4.80
0.25
0.40
0.4
1.40
0.35
1.50
0.3
10.00
0.25
0.40
0.75
1.40
0.65
1.50
0.55
10.00
0.4
工程结算 编制(审 核) 基本 0.5 送审工程 造价(%)
0.4
0.35
0.3
0.8
0.7
0.6
0.45
3
收费
审减效益费 审减额 (%) 鉴定工程 造价(%) 送审工程 造价(%) 5
造价预算咨询费(渝价[20l0]69号)可下浮20%
建筑市政园林
金额单位:万元
算 算 定额方 例 例 工程造 式费率 价 工程总 造价咨 造价咨 (%) 预算 询费 询费 100以下 0.4 100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咨询费用自动计算表
结算总造价:12000万元
使用说明:只需在黄色单元格内输入造价和核减(增)额即自动计算出结算审计咨询费用。
注:1、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咨询收费可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执行。
2、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收费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江苏省价格鉴证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费(2001)167号、苏财综(2001)87号]。
3、编制施工图预算、标底及投标报价的费率不包含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如需计算钢筋及预埋件则按12元/吨另行计算。
4、水电安装工程含主材价格,但不含设备价格。
5、当咨询收费金额在600元以下时,可按600元收取。
项目名称:工程结算审计收费表。
渝价 号文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 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 1 和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 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物价局2013 年12 月31 日附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附表1、2说明: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
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0.35%=1.75万元,(1000-500)×0.30%=1.5万元,(3000-1000)×0.25%=5万元,应收咨询费合计:1.75+1. 5+5=8.25万元2、表中“计费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庆市物价局颁发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现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规定标准进行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降低服务质量为代价,恶意压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收费下浮不得超过20%。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诚实守信经营,与委托人依法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三、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处罚情况及时上报市城乡建委。
市城乡建委造价管理机构将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内容,并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联动。
四、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自律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收费情况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的自律检查。
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时,要及时报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月9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12月31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定额计价或者清单计价两种计费方式,具体标准见附表1和附表2。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咨询服务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附表规定的标准内向下浮动,但下浮不得超过20%。
(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服务包括以下工作内容: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施工阶段的现场计量、现场签证、新增项目的价格审核及评价、建筑材料认(审)价、工程进度款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完工后的结算审核等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其他服务工作。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自愿服务原则。
委托人可自主选择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服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收费。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收费行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本通知从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原《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44号)同时废止。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附表1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定额计价方式)附表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清单计价方式)附表1、2说明:1、收费按累进分档计取。
例如:某工程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计算收费如下(按定额计):500×0.35%=1.75万元,(1000-500)×0.30%=1.5万元,(3000-1000)×0.25%=5万元,应收咨询费合计:1.75+1. 5+5=8.25万元2、表中“计费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重庆市审计的收费实用标准
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项目
计费基数
10万(含)以下
10万- 100万(含)
100万- 500万(含)
500万-1000万(含)
1000万-5000万(含)
5000万-10000万(含)
10000万-100000万(含)
10亿以上
备注
报表审计
(未审资产总额+未审收入总额)/2
双方协商
基建竣工财务决算(不含基建工程结算)
投资额3Βιβλιοθήκη 000.25%0.15%
0.1%
0.05%
双方协商
司法鉴定审计
鉴定金额
4000
2%
1.5%
1%
0.5%
双方协商
验资
设立验资
验资额
1000
1500
2000
3000
5000
7000
0.01%
双方协商
1、按照分檔计费;
2、分期出资视同变更验资。
变更验资(含净资产、合并分立等)
3000
0.25%
0.15%
0.05%
0.02%
0.015%
双方协商
1、按照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2、多年度分年累加计算;
3、鉴定金额由审计对象和范围确定。
专项审计(企业合并、分立、清算、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审计业务)
(未审资产总额+未审收入总额)/2
3000
0.25%
0.15%
0.05%
0.02%
0.015%
2、本表基准费率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
3、证券期货业务不适用本标准。
资产总额
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转发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为,促进造价咨询行业健康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庆市物价局颁发了《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现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管理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规定标准进行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不得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降低服务质量为代价,恶意压低收费标准进行不正当竞争,收费下浮不得超过20%。
二、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诚实守信经营,与委托人依法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三、各区县城乡建委要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将处罚情况及时上报市城乡建委。
市城乡建委造价管理机构将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纳入企业诚信评价内容,并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联动。
四、行业协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自律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收费情况及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情况的自律检查。
发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通知第一条之规定进行不正当竞争时,要及时报告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4年1月9日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3]428号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重庆市审计的收费实用标准
3、证券期货业务不适用本标准。
双方协商
基建竣工财务决算(不含基建工程结算)
投资额
3000
0.25%
0.15%
0.1%
0.05%
双方协商
司法鉴定审计
鉴定金额
4000
2%
1.5%
1%
0.5%
双方协商
验资
设立验资
验资额
1000
1500
2000
3000
5000
7000
0.01%
双方协商
1、按照分檔计费;
2、分期出资视同变更验资。
变更验资(含净资产、合并分立等)
资产总额
2000
3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0.01%
双方协商
说明:1、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方法:例如:某企业报表审计,其资产总额3000万元,收入总额4000万元,收费金额计算如下:计费基数为(3000+4000)万元÷2=3500万元; 收费金额为0.3万元+(500-100)万元×0.25%+(1000-500)万元×0.15%+(3500-1000)万元×0.05%=3.3万元;
附件二:
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
一、 计件收费标准
项目
计费基数
10万(含)以下
10万- 100万 (含)
100万- 500万 (含)
500万-1000万(含)
1000万-5000万(含)
5000万-10000万(含)
10000万-100000万(含)
10亿以上
备注
报表审计
重庆市审计收费标准
附件二: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一、计件收费标准项目计费基数10万- 100万- 500万-100010万(含)以下(含)万(含)万(含)1000万-5000万(含)0.05%5000万-100万(含)0.02%100万-1000万(含)0.015%10亿以上备注报表审计(未审资产总额+未审收入总额)/2300.25%0.15%专项审计(企业合并、分立、(未审资产总额+清算、财务收支、经济责任等未审收入总额)/2审计业务)基建竣工财务决算(不含基建工程结算)司法鉴定审计设立验资变更验资(含净资产、合并分立等)投资额鉴定金额验资额300.25%0.15%0.05%0.02%0.015%30002%15001.5%200.25%1%300.15%0.5%500.1%0.05%双方协商双方1、按照差额定率协商累进计费;2、多年度分年累双方加计算;鉴定金额由审协商3、计对象和范围确定。
双方协商700.01%资产总额.01%双方1、按照分檔计协商费;2、分期出资视同双方变更验资。
协商说明:1、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方法:例如:某企业报表审计,其资产总额3000万元,收入总额4000万元,收费金额计算如下:计费基数为(3000+4000)万元÷2=3500万元;收费金额为0.3万元+(500-100)万元×0.25%+(1000-500)万元×0.15%+(3500-1000)万元×0.05%=3.3万元;2、本表基准费率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3、证券期货业务不适用本标准。
工程审计收费标准
附件: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①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标底、结算的编制及审核中的钢筋按定额含量,若放样另按第11项钢筋抽筋计算费用。
②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如第10项审核竣工结算送审造价为3000万元,服务收费计算如下:100万元×3.6‰=0.36万元(500.100)万元×3.4‰:1.36万元(1000—500)万元x 3‰=I.5万元(3000一1000)万元x 2.7%0=5.4万元合计8.62万元③编制工程量清单含预算控制价时,其收费系数乘1.25。
:④复核竣工结算时,可按审减或审增额度另加收3—5%,具体幅度由委托双方在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具体约定,审增减率在5%以内(含5%)的,由受益方支付;审增审减率超过5%的,由编制方(如已由建设方审查,由为审查方)支付。
⑤工程造价争议案件鉴定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承担,如因鉴定结论失误造成案件重审的,经省工程造价总站重新鉴定,确认原结论误差在±3%以上的,由原鉴定单位全额退回原收鉴定费。
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项目及标准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收费项目及标准项目收费项目收费基础1000万元以内2000万元以内5000万元10000万元10000万元以上一可行性投资估算估算价1.5‰1.3‰1.0‰0.7‰0.4‰二项目经济评价评估价1.6‰1.4‰1.1‰0.9‰0.6‰三工程项目设计概算概算价1.8‰1.6‰1.3‰1.0‰0.7‰四工程预算、结算、预算、标底编制工程造价3.5‰2.5‰2.2‰2.0‰1.8‰五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审计标底(1)基本收费2.5‰1.5‰1.2‰1.0‰0.8‰(2)按审核增减额收费4.50%4.00%3.50%3.50%3.50%说明:1、表中“工程预算、结算、决算审核、审计”项目的计费方式为(1)+(2)2、凡要求做钢筋抽样分析的,按工程造价1.5‰收费。
渝价2012(444)号文 审计收费计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1 类别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 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 核) 专业 建筑、市政、园林 安装、装饰、维修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安装、装饰、维修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安装、装饰、维修 建筑、市政、园林 基本收费 3 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安装、装饰、维修 审减收益费 4 5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审减额 鉴定工程造价 送审工程造价 送审工程造价 -17.00 1.00 10,000.00 7,000.00 0.30 0.04 约定比例优先 103.70 68.20 -10,000.00 17.00 46.60 0.30 -10,000.00 10,000.00 18.64 28.30 计费基础 清单量工程造价 收费基数 约定审减收 金额 益比例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收费金额 12.70 33.30 11.57 备注
万元序号类别专业计费基础收费基数收费金额备注金额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建筑市政园林清单量工程造价10000001270安装装饰维修10000003330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核建筑市政园林清单量工程造价10000001157安装装饰维修10000001864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核建筑市政园林清单量工程造价10000002830安装装饰维修10000004660工程结算编制审核基本收费建筑市政园林送审工程造价1700030安装装饰维修1700030审减收益费100004约定比例优先工程造价纠纷鉴定鉴定工程造价100000010370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送审工程造价7000006820注
2
3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 核))
注:本色区域不得修改 1、 收费按照累进制计取。例如:某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建筑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编制施工图预算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0.40%=0.40万元,(500-100)万元×0.35%=1.40万元,(1000-500)万元×0.30%=1.50万元,(3000-1000)万元×0.25%=5.00万元,合计收费= 0.40+1.40+1.50+5.00=8.30万元 2、 表中的“计算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3、 表中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费。 4、工程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额不抵销审增金额。 5、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按渝价[2000]352号(附件)执行。 6、 公路、铁路、水电等土木工程按表中收费标准的70%计收。 7、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中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8、 审减提成输入比率时比率优先,不输入比率时依据文件规定比率计算确定。
渝价号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终审稿)
渝价号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重庆市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渝价【2011】258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精神,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经过反复研究,多方协商,于2011年7月14日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渝价【2011】258号),公布了重庆市资产评估具体的收费标准,新的收费标准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
与之前的收费标准相比,新标准主要特点有:一、新收费标准与重庆市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二、提出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了收费标准的适用范围;三、规定了评估的最低收费标准,收费额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保证小额评估项目有合理报酬;四、明确了计时收费标准并对执业人员和助理人员分别划分档次,体现了服务能力与报酬的匹配性;五、明确了计件收费和计时收费标准为基准费率,上下浮动幅度为30%。
重庆市新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的出台,将改变长期以来存在的评估收费不能真正体现评估执业人员价值,劳动报酬水平偏低的局面。
对规范本地区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吸引和留住资产评估人才,促进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也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新收费标准得到确实有效的执行。
附件:《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附件二:一、计件收费标准说明:1、按差额定率累进方式计算。
例如:某企业整体资产评估,账面值3000万元,收费金额为100×10‰万元+900×4.5‰+2000×1.2‰=7.45万元、计费基数按账面值,无账面值按评估值;3、适用于整体资产评估和除土地、房屋以外的各类单项资产评估;、本表基准费率上下浮动不超过30%;、证券期货业务不适用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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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工程量清单及组价编制(审 核))
注:本色区域不得修改 1、 收费按照累进制计取。例如:某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建筑工程造价为3000万元,计算编制施工图预算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0.40%=0.40万元,(500-100)万元×0.35%=1.40万元,(1000-500)万元×0.30%=1.50万元,(3000-1000)万元×0.25%=5.00万元,合计收费= 0.40+1.40+1.50+5.00=8.30万元 2、 表中的“计算基数”是指委托方委托的单位工程造价。 3、 表中计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费。 4、工程结算审核审减效益费的审减额,为送审项目的审减额,该审减额不抵销审增金额。 5、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按渝价[2000]352号(附件)执行。 6、 公路、铁路、水电等土木工程按表中收费标准的70%计收。 7、 表中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指由司法机关委托办理的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8、 审减提成输入比率时比率优先,不输入比率时依据文件规定比率计算确定。
重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清单计价方式)计算表
单位:万元 序号 1 类别 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 工程量清单组价编制(审 核) 专业 建筑、市政、园林 安装、装饰、维修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安装、装饰、维修 建筑、市政、园林 清单量工程造价 安装、装饰、维修 建筑、市政、园林 基本收费 3 工程结算编制(审核) 安装、装饰、维修 审减收益费 4 5 工程造价纠纷鉴定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 审减额 鉴定工程造价 送审工程造价 送审工程造价 -17.00 1.00 10,000.00 7,000.00 0.30 0.04 约定比例优先 103.70 68.20 -10,000.00 17.00 46.60 0.30 -10,000.00 10,000.00 18.64 28.30 计费基础 清单量工程造价 收费基数 约定审减收 金额 益比例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收费金额 12.70 33.30 11.57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