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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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是一种客观的自然现象,产生的方式多种,如接触、摩擦等。
静电的特点是高电压、低电量、小电流和作用时间短。
人体自身的动作或与其他物体的接触,分离,摩擦或感应等因素,可以产生几千伏甚至上万伏的静电。
静电在多个领域造成严重危害。摩擦起电和人体静电是电子工业中的两大危害。
生产过程中静电防护的主要措施为静电泄露、耗散、中和、增湿,屏蔽与接地。
人体静电防护系统主要有防静电手腕带,脚腕带,工作服、鞋袜、帽、手套或指套等组成,具有静电泄露,中和与屏蔽等功能。
静电防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任何环节的失误或疏漏,都将导致静电防护工作的失败。
常用标准:
SJ/T10694《电子产品制造防静电系统测试方法》
QJ1950-90《防静电操作系统技术要求》
GB4385-95《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
J2711-95《静电放电敏感器件安装工艺技术要求》
GJB3007-199《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SJ/T31469-2002《防静电地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SJ/T11236-2001《防静电贴面板通用规范》
SJ/T10796-2001《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SJ/T11294-2003《防静电地坪涂料通用规范》
GB12014-89《防静电工作鞋》
SJ/T11277-2002《防静电周转容器通用规范》
YD/T754-95《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
GB50174-93《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
GJB/Z105-98《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手册》
GJB/1649-1993《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常用防静电标志、标签
标准选读:
凡进入防静电工作区(EPA)的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服的设计应能保持其在穿着状态下与人
体皮肤直接或间接的接触。工作服的对地电阻和表面(点对点)电阻为1×102—1×1010Ώ
-----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凡进入防静电工作区(EPA)的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长头发的人员应佩戴防静电布料制作的工作帽,以防头发与ESD产品发生接触放电。手套和指套应由静电耗散材料制作,在佩戴情况下其对地电阻为7.5×105—1.0×1010Ώ
------ 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
凡与ESDS产品接触的人员,需佩戴防静电腕带。在腕带被佩戴情况下,对地电阻应符合7.5×105—3.5×107Ώ.。在使用腕带不方便的情况下,在使用鞋束(脚腕带)进行人体防护接地,鞋束应由静电耗散材料制作。其系统电阻在穿戴状态下为5×104—1×108Ώ
-----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凡进入防静电区的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鞋,并应保持与防静电地板或地垫妥善接触以泄漏人体静电荷。 -----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除非制造工艺要求使用导电静电地板,EPA应采用静电耗散地板或地垫并接地良好。其对地电阻:1.0×105—1.0×109Ώ表面(点对点)电阻:1.0×105—1.0×1010Ώ
-----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活动地板按地板基材分为木基、复合基、铝基、钢基、无机质五种。活动地板按承载能力分为超轻型、轻型、普通型和重型四种。
-----SJ / T10796—2001《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则》防静电工作区(EPA)采用静电耗散地垫并接地良好。表面电阻为1×105—1×1010Ώ
------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防静电工作台面应使用静电耗散材料制成,并接地良好。工作台面对地电阻7.5×1010—1.0×109Ώ工作
椅应能通过支角或轮接地,在正常操作情况下与人体接触的表面应由静电耗散材料制作,工作椅对地电阻7.5×105—1.0×109Ώ
------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在工作台面上方的适当部位或其他必要部位,应装设静电消除器,以消除未打开的包装件上的静电荷和在操作过程中因人体,工具及其他物品相互摩擦在工作上所产生的静电荷。
------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静电安全工程技术,指为消除和防止静电灾害与事故而采取的各种工程技术方法或防护措施(如静电接地、静电屏蔽、静电缓和、添加防静电剂、相对湿度控制、装设静电消除器、以及静电检测、监控等)
------GB / T15463—95《静电安全名词术语》
进入防静电工作区(EPA)的元器件或组件必须使用防护罩或袋进行防静电包装。即使已被发现为失效的
元器件或组件,在送去修复或进行失效原因分析之前,同样需要与正常品一样进行防静电包装。
------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对EPA的各项技术要求,必须经常性的进行检查监测以维持其各种性能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周转容器表面(点对点)电阻测量每季度1次。周转容器(箱、盘、盒)其内外表面电阻为7.5×105-9Ώ
------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周转容器表面光滑平整,无裂痕,无气泡。但允许有轻微的波纹和脱膜剂造成的轻微斑痕。
------SJ / T11277—2002《防静电周转容器通用规则》在设计和制作工艺装置或设备时,应尽量避免存在静电放电的条件,如在容器内避免出现细长的导电
性突出物和避免物料高速剥离等。
-----GB12158—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物品存放架,内部运输小车(物流车)应能通过支脚或轮子接地,与其工作接触的表面应由静电耗散材料制作。表面电阻7.5×105—1.0×1010Ώ对地电阻7.5×105—1.0×109Ώ
-----GJB3007—97《防静电工作区技术要求》
静电防护措施:减少静电荷产生;使静电荷尽快对地泄漏;将带电体进行局面或全部静电屏蔽,同时屏蔽体应可靠接地。
-----GB 12158—90《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感应:在不进行直接接触的情况下,一个电荷在其附近的物体上借以建立起电荷的过
程。 -----GJB / Z105—98《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衰减时间:带电体上的电压下降到其起始值的给定百分数所需要的时间。静电放电:两个具有不同静
电电位的物体,由于直接接触或静电场感应引起的两物体间的静电电荷的转移。
-----GJB / Z105—98《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实施ESD控制大纲的根本目标是对ESDS产品提供连续的ESD保护。在这种全寿命期的静电控制和保护,
需要在产品的设计、生产、检查、试验、贮存、运输、安装、维护、修理工作中实现ESD控制大纲的要求。 -----GJB / Z105—98《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
洁净室:具有规定每单位体积最大数量和尺寸的空气悬浮颗粒的区域。
-----IEC61340—5—1《电子器件的静电防护—基本要求》雪崩击穿:由电场引起的碰撞电离使电荷载流子累积倍增所形成一种专门功能的组合物。
-----GJB / Z105—98《电子产品防静电放电控制大纲》湿的空气凭借保持表面潮湿因而增加表面电导率有助于耗散静电荷。在ESD防护区的相对湿度在45%—75%之间是所希望的,只要它不导致增加锈蚀的发生或导致其它有害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