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

指标说明

民政部养老院服务质量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 年3 月

目录

一、基本情况 (3)

(一)编制背景 (3)

(二)填报对象 (3)

(三)填报时间 (4)

二、填报要求 (4)

三、指标解释 (4)

(一)机构基本信息(表一) (4)

(二)机构内部管理信息(表二) (6)

(三)机构服务质量信息(表三) (7)

(四)机构安全管理信息(表四) (7)

(五)入住对象入住信息(表五) (8)

(六)机构从业人员信息(表六) (9)

(七)机构房屋信息(表七)................................... 1..0.

(八)机构设施设备信息(表八)............................... 1..1.

、基本情况

(一)编制背景

为落实中央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要求,加快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民政部决定在全国应用“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系统” (以下简称“系统”)。该系统是解决养老机构发展底数不清、数出多门、监管手段缺乏等“老大难” 问题的重要平台,应用系统对养老机构发展进行监测是促进养老服务业科学决策、科学发展、有效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下大力气抓好系统的应用。

根据工作需要,民政部首先启动了系统指标的修订和完善工作,几经讨论和修改,最终形成了涵盖机构基本信息、内部管理信息、服务质量信息、安全管理信息、入住对象入住信息、从业人员信息、房屋信息和设施设备信息等8 大类146 项指标的指标体系,并进行了系统的试用,结合试用情况特别编制本指标说明,对系统中的部分指标作统一解释,以确保指标填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填报对象

系统填报对象为各地辖区内所有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机构,无论公办机构或民营机构、已办理或未办理法人登记手续的、已获得或未获得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养老机构均在报送范围内。(出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 号)第一

章第三条。)

(三)填报时间

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17 年5 月10 日;

填报要求

1 、本次填报的动态指标以3 月31 日为准。

2、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可信。

3、所有问题须逐项认真填写,避免遗项漏项。

4、所填内容须经所辖区域民政部门审核后上报

、指标解释

一)机构基本信息(表一)

1 、指标1:机构名称:请填写完整的机构名称。

2 、指标2 :开业时间:指机构正式投入运营、接收老年服务对象的时间。

3、指标6: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 位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后18 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处:《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 〕33 号))

4 、指标8:养老机构法人性质:指被调查养老机构的法人属性,

其中: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

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设立,具备法人条件,

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成立的面向社会直接为国民经济和社会提供服务,以社会公益为主要目的的社会组织。

工商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章)

5、指标9 :养老机构兴办主体:指投资建设养老机构的主要部门/组织,多主体建设的以投资额度最多者为兴办主体。

6、指标12 :获取卫生部颁发的许可证:指取得由卫生部颁发、并符合《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相关要求的执业许可证,如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出处:《护理院基本标准(2011版)》(卫医政发〔2011〕21 号))

7、指标16 :养老机构责任险:指养老机构为强化机构内部管理,降低运营风险,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而购买的相关保险。

(出处:《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4〕47 号))

8、指标18 :各级政府拨款:主要指公办养老机构年度内由政府

财政拨付的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等分类费用的总和。

(二)机构内部管理信息(表二)

9、指标6: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指机构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方法和技能,为入住老年人开展活动策划、关系调适、矛盾调解、权益维护、心理疏导、临终关怀等服务的相关制度。

10、指标7 :入住合同:指机构与入住老人及其监护人签订的有关服务内容、服务价格、特殊事项等规范双方责权利、保证服务质量、保障入住老年人权益的双方/三方协议。

(出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第二章第十一条。)

11、指标8 :入住对象入住档案:指机构为入住老年人建立的有关个人信息、家庭信息、监护人信息、入院时精神生理等基本状况的相关信息档案。

12、指标9 :入住对象健康档案:指机构为入住老年人建立的健康管理档案,包括健康史、精神状况、自理能力、功能活动状况以及定期健康评估指标的记录、变化等。

13、指标11 :各类人员的培训制度:指机构为院内工作人员包括管理、财务、医护、护理等人员组织参加或自己开展的相关业务、技能、知识的培训学习制度。

14、指标15 :外包服务管理制度:指机构建立的有关餐饮、护理、物业、保洁等相关服务的外包管理要求、规定等制度。

15、指标18 :委托代办服务制度:指机构建立的有关为老年人提供代取、代买等委托代理、代办服务的管理规定、收费标准等制度。

(三)机构服务质量信息(表三)

16 、指标14 :是否建立了机构和老年人家属的联席会议制度或其他沟通机制:指机构为方便和老人家属及时沟通时常联系而对应组建的会议制度、委员会或者其他便于沟通的联系机制。

17、指标19 :是否委托第三方进行服务质量评价:指委托非本机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