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定额取费说明
山西2000年费用定额综合解释
筑龙网WW W.ZH U L ON G.C OM费用定额综合解释1.问:二000年《山西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中间接费和利润的取费基础是否有误?答:二000年《山西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中间接费和利润的取费基础有误。
间接费取费基础应为“直接工程费”,利润的取费基础应为“直接工程费+间接费”。
2.问:二000年《山西省建筑装饰工程费用定额》与二000年《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里,关于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一般民用建筑工程的分类指标其建筑面积不同。
请问以哪一个为准? 答:以二000年《山西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为准!即:一类大于10000m2,二类大于6000m2,三类大于3000m2,四类小于等于3000m2。
3.问:修缮安装中炉窑砌筑如何取费?答:拆除部分可按修缮安装取费,炉窑砌筑部分可按新建的炉窑砌筑取费。
4.问:施工现场备用的柴油发电机、水泵等按预算定额台班单价计算后,取费如何计算?答;施工现场备用的柴油发电机、水泵等是指用于施工现场供电供水没有保障,为了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经建设单位同意,而备用的发电机、水泵等,按预算定额台班单价乘以由甲乙双方签认的台班数量计算后,其取费按定额台班单价的12%计算后,再计取定编费和税金。
5.问: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施工现场“三通一平”与施工单位包括在临建费内开支的道路、水、电、管线等,如何划分?水、电源由建设单位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接通一点或数点,其距建筑物的距离是多少? 答:“三通一平”,即路通、电通、水通和施工现场内的场地平整。
这些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或委托施工单位承包。
“路通”是指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结合永久性道路规划,将建设区域内主干线修通;同时建设单位应负责连通城市道路和建设区域道路的专用线、桥梁、涵洞的建设及维修。
“电通”是指建设单位应负责解决变配电设备和用房,办理申请用电和接电,动力、照明、通讯主干线的架设,并将支线引至离建筑物50m 以内。
四川省2000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0年《四川省土建工程计价定额》SGD1-2000 (2)1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7)2土石方工程说明 (9)3土石方工程计算规则 (14)4桩基工程说明 (17)5桩基工程量计算规则 (18)6砖石工程说明 (19)7砖石工程量计算规则 (20)8脚手架工程说明 (22)9脚手架工程量计算规则 (23)10砼及钢筋砼工程说明 (24)11砼及钢筋砼工程量计算规则 (31)12金属结构工程说明 (34)13金属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36)14木结构工程说明 (36)15木结构工程量计算规则 (37)16防水、防潮工程说明 (38)17防水、防潮工程计算规则 (39)18耐酸、耐腐、保温、隔热工程说明 (42)19耐酸、耐腐、保温、隔热工程量计算规则 (43)20抹灰工程说明 (44)21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则 (45)22油漆、涂料工程说明 (47)23构筑物工程说明 (50)24构筑物工程量计算规则 (53)25零星工程说明 (56)26零星工程计算规则 (56)27其它工程说明 (57)28其它工程计算规则 (58)2000年《四川省土建工程计价定额》SGD1-2000一、2000年《四川省土建工程计价定额》SGD1-2000(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1995年《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SGD1-95、1995年建设部颁布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上述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咨询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是编制建筑工程施工图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审标底和投标报价、签定合同价格、拨付工程价款、进行竣工结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编制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是根据国家现行设计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正常施工条件及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我省的施工技术水平进行编制的。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说明
《内蒙古⾃治区建设⼯程费⽤定额》取费说明总说明⼀、《内蒙古⾃治区建设⼯程费⽤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程费⽤项⽬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本定额与内蒙古⾃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
三、本定额是编制⼯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程款、办理竣⼯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平测定的。
招标⼯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管理⽔平、拟建⼯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治区现⾏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措施项⽬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多数企业采⽤的施⼯⽅法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的。
投标⼈可根据招标⼈招标⽂件要求、拟建⼯程特点,结合企业⾃⾝情况计取。
其中:安全⽂明施⼯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
采⽤哪种计价⽅式,由项⽬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治区相关规定确定。
对于国有资⾦投资和国有资⾦投资为主的⼯程项⽬,应该采⽤综合单价法(即⼯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本定额由内蒙古⾃治区建设⼯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部分建设⼯程计价的⼀般规定⼀、建设⼯程计价⽅法建设⼯程计价可采⽤⼯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料单价法两种⽅法。
全部使⽤国有资⾦投资或国有资⾦投资为主的⼯程建设项⽬,必须采⽤⼯程量清单计价。
⾮国有资⾦投资的⼯程建设项⽬,是否采⽤⼯程量清单计价,由项⽬业主确定。
国有资⾦投资的⼯程建设项⽬包括使⽤国有资⾦和国家融资投资的⼯程建设项⽬。
2000年石油定额说明
造价知识石油建设安装工程及长距离输送管道土石方工程费用定额的组成与计算现在执行的《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95)中油基字第79号文]和《长距离输送管道土石方工程取费规定》(2000年7月份发布)是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建标[1993]894号),结合石油工程建设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一、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等部分组成。
费用项目组成,见表4.1.2现行石油(石化、化工)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直接工程费由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1.基本直接费基本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地区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署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2)供销部门手续费;3)包装费;4)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途耗;5)采购及保管费。
《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0》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共分五册,包括:第一册,油(气)处理设备安装工程(上、下册)第二册,集输及工艺管道安装工程第三册,电气、自动化控制及仪表安装工程第四册,工业给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及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第五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上、下册)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统一依据;是编制石油安装工程地区单位估价表、招标工程标底、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指标)、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也是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石油地面建设工程和改矿建安装工程。
其中:(一)《油(气)处理设备安装工程》册适用于石油工业建设中的机泵类设备、静置设备制作安装、撬块安装、金属储罐、气柜、球形罐组装、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及燃气发电设备安装等工程。
(二)《集输及工艺管道安装工程》册适用于下列工程:1、油(气)田集输管道适用于:(1)井口、计量间、计量中转站(或转油站)、联合站之间的输送原油、石油伴生气及混合物的管道;(2)联合站与油田内油库、输油首站或输气首站之间的外输油气管道;(3)联合站、接转站(转油站)、计量间、井口之间的注水、气举、动力液、稀释油、活性水管道;(4)管径≤530mm的输送各种介质的碳钢和低合金钢的管道;(5)油(气)田区域外管道长度在10公里以内的集输管道和供水管道工程。
2、厂、站工艺管道适用于:(1)井场、计量间及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2)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蒸气、煤气输送管道(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气和煤气第一个计量表或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外1.5米为界);(3)厂、站工艺管道不适用大于42M pa的超高压管道及设备本体所属管道;(4)厂、站工艺管道压力等级管道类别的划分:低压O<P≤1.6M Pa,中压1.6<P≤10MP a,高压>10MPa;蒸气管道P≥9MPa,工作温度≥500ºC时升为高压。
2000定额取费详解
2000定额取费详解建筑取费:定额人工费:a1=(de_rgf#建筑)*rg [建筑人工费*地区系数]定额材料费:a2=de_clf#建筑[建筑材料费]定额机械费:a3=de_jxf#建筑[建筑机械费]定额其他费:a4=de_qtf#建筑[建筑其他费]定额直接费:a=a1+a2+a3+a4 [定额人工费+定额材料费+定额机械费+ 定额其他费用]流动施工津贴:b=(grsl#建筑-sl_tc@t-sl_tc@s)*0 [定额人工工日*0]材料差价:c=jcb1 [建筑材料价差b1]综合取费:d=(a+b+c)*zh/100 [(定额直接费+流动施工津贴+材料差价)*建筑综合取费/100]特项C:tx1=de_zjf@c [定额直接费@c]特想F:tx2=de_zjf@f [定额直接费@f]不取费项目:TX=tx1+tx2 [定额直接费c+f]扣泵送人工费: s1=-sl_tc@r*25.84 [-泵送人工工日*25.84]泵送材料费:s2=jcc1 [泵送材料价差]扣泵送机械费:s3=-tc_dedj@j*sl_tc@j-6.6*sl_tc@h [-定额机械费(商品砼119.64)*泵送机械数量-系数(6.61)*泵送商混数量]泵送流动施工津贴:s4=-sl_tc@r*0[泵送人工工日*0]泵送商混税金:s5=(s1+s2+s3+s4)*sj/100 [(扣泵送人工费+泵送材料费+扣泵送机械费+泵送流动施工津贴)*税金-3.475/100]泵送扣减工日数量:s6=sl_tc@r泵送商品砼差价:S=s1+s2+s3+s4+s5 [扣减泵送人工费+泵送材料费+扣泵送机械费+泵送流动施工津贴+泵送商混税金]人工费调整:rt3=(grsl#建筑-sl_tc@t-sl_tc@s-s6)*rt1 [(建筑工日数量汇总-机械工日-泵送商混工日)*人工调整(68-25.84)]2014年机械人工调整:rt4=sl_tc@t*38.66 [机械人工工日*38.66(68-29.34)]税金;e=(TX+rt3+rt4)*SJ/100 [(特项+人工调整+机械人工调整)*税金(3.475/3.539)/100]建筑总造价: a+b+c+d+TX+rt3+rt4+e+s [定额直接费(a)+流贴(b)+建筑材料差价(c)+TX(特项)+泵送商混差价(s)+2014年人工费调整(rt3)+机械人工调整(rt4)+税金(e)+泵送商混价差(s)装饰取费:定额人工费:a6=de_rgf#装饰*rg [装饰定额人工费*地区系数]定额材料费:a7=de_clf#装饰[装饰定额材料费]定额机械费:a8=de_jxf#装饰[定额机械费用]定额其他费:a9=de_qtf#装饰[定额其他费]定额直接费:H=a6+a7+a8+a9[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定额材料费+定额其他费]流动施工津贴:J=grsl#装饰*0 [装饰人工*0]材料差价:K=jca1 [装饰价差]综合取费:M=(a6+J)*zs/100 [定额人工费+流动津贴]*装饰费率/100 特项D:TX3=de_zjf@d [定额直接费@d]特项H:TX4=de_zjf@h [定额直接费@h]不取费项目:TX5=TX3+TX42014年装饰人工费调整:P=sl_tc@k*rt6+sl_tc@p*rt7+sl_tc@u*rt8 [装饰定额人工*人工调整(一类工、二类工、三类工-k\p\u)]装饰税金:Q=(H+J+K+M+TX5 +P)*SJ/100[ (定额直接费+流贴+装饰材差+综合取费+不取费项目+人工费调整)*税金(3.475/3.539)/100] 装饰总造价=H+J+K+M+TX5+P+Q [定额直接费(H)+流贴(J)+材料差价(K)+综合取费(M)+不取费项目(TX5)+2014人工费调整(P)+税金(Q)。
上海2000定额取费标准
上海2000定额取费标准上海2000年定额取费标准是指在上海地区,按照2000年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对各种工程项目进行定额取费的一种规范。
定额取费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规模,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确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式。
定额取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工程造价的计算和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上海2000年定额取费标准的制定是依据当时的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结合上海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而制定的。
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劳动力成本等因素,以及上海地区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力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项工程项目的定额取费标准。
其次,上海2000年定额取费标准的执行对于工程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执行定额取费标准,可以帮助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合理控制工程造价,避免因为工程造价的不确定性而导致的纠纷和争议。
同时,定额取费标准的执行也有利于规范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提高工程造价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
再次,上海2000年定额取费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各种工程项目,包括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对于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制定了相应的定额取费标准,以满足不同工程项目的特殊需求。
定额取费标准的内容涵盖了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管理费、利润等,对于工程造价的计算提供了具体的依据和参考。
最后,上海2000年定额取费标准的执行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保障其有效性和权威性。
各方应当严格按照定额取费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调整和变动定额取费标准,确保工程造价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同时,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定额取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障定额取费标准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总之,上海2000年定额取费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工程造价、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建设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完整word)2000年安徽省定额费用标准
目录取费标准取费文件清单规范费用标准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费用定额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目录一、总说明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三、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四、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及造价组成表五、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适用范围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及内容七、附件一、总说明(一)为适应全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按照工程类别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件及现行有关费用开支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修编了二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二)本费用定额与二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单位估价表》配套执行.它是建设、设计、施工、咨询等单位编制、审核建筑安装工程概预算和标底造价、办理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的依据。
(三)本费用定额的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和利润分别按四个工程类别所对应的费率执行.对于一些特殊工程和费用定额”工程类别划分标准"中未能包括的工程,由市地定额站确定,报省造价总站批准.(四)为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凡甲、乙双方承、发包的单位工程,其工程所对应的类别,一律由当地定额站进行确认。
并根据《安徽省建设工程类别确认管理暂行办法》核发”工程类别确认通知书"。
凡未经类别确认的工程,不得计取间接费,财政部门或经办银行不予办理结算和拨款。
(五)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部分)执行二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中、高档)执行一九九九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和《安徽省装饰工程费用定额》。
(六)建筑工程中,各市地定额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价(或动态价)与估价表基价中材料预算价格之间的价差(正负差价),可列入直接费计取相应的费用;安装工程中,对于安装定额各册(章)说明中以系数形式表示的内含人工费系数,均列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的费用。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说明
总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招标工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人管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的。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计取。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用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
采用哪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定。
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该采用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八、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一、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方法。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项目业主确定。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国有资金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黑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0).
工业建筑和民用建筑工程的土石方无论工程量大小均按相应的工程类别标准计取各项费用;单位构
筑物总挖(填)土石方量在 2000m3 以内的按相应的工程类别标准计取各项费用;只有单位构筑物
总挖(填)土石方量超过 2000m3 的超出部分按独立土石方取费标准执行。
012.单位工程中有不同的高度是否可以按最高的高度确定类别?
单桩承载力 300t 以内每根桩 2500 元; 单桩承载力 300~350t 每根桩 10000 元; 单桩承载力 350~500t 每超 1t,增加试桩费 10 元/根。 试桩费用的内容包括试桩工具、仪器费,设备的摊销、安装、运输费,原料、燃料、试 验人员工资、管理费及税金等。 注:“以内”包括本身。 039.单位工程由不同的结构形式组成时如何确定工程类别? 答:一个单位工程由不同的结构形式组成时,以占建筑面积最多的结构形式为主确定工 程类别。 040.装饰工程的日工资标准是多少?取费基础是多少? 答:按照黑建经字[1999]第 8 号文件规定,装饰工程的日工资标准为 22.88~50 元/ 工日,取费基础是 22.88 元/工日。超过 22.88 元/工日的差价计入有关费用。 041.小区(厂区)直埋保温管如何套项?如何取费? 答:小区(厂区)直埋保温管套市政定额项目,按市政二类计取各项费用。 042.土建工程类别划分表中的跨度如何理解? 答:这里的跨度是指两柱轴线之间的距离。
016.如何确定冬季施工增加费的标准?
答:《费用定额》规定,冬季施工增加费是可浮动的费用项目,其浮动的标准从 4 个方面考虑: ⑴工程施工全部在规定的冬季施工期间内(例如,北纬 48○以北:10 月 20 日至下年 4 月 20
日),此项费用不能浮动,其标准按各类工程规定标准确定;
⑵工程施工部分在规定的冬季施工期间(例如,北纬 48○以北:11 月 27 日至下年 3 月 1 日),
山西2000定额取费表
序号 费用项目 一般建筑项目 一类 二类 三类 四类 金属结构 制作安装 地基处理 大型 土石方 装饰 安装工程 一类 二类 三类 人工费 炉窑砌筑 一类 二类 直接费 包工不包料一二三四 五 六 七
(1)定额直接费 按预算书 定额人工费 直接工程费 (2)其他直接费 2.6 2.2 1.6 7 1 1.3 0.77 1.06 1.76 12 10 6 1.7 1.4 (3)现场经费 14 7.2 6 4.5 2.4 3.37 2.01 2.78 4.86 49 38.8 26 4.8 3.8 取费基础 直接工程费 人工费 4.00 30.00 2.68 甲类 2.68 2.00 2.22 2.40 (1) 3.40 26.00 2.28 乙类 2.28 1.70 1.87 2.04 企 2.80 21.00 1.88 丙上类 1.88 1.40 1.54 1.68 业 9.00 管 2.40 18.00 1.61 丙类 1.61 1.20 1.32 1.44 理 1.80 14.00 1.21 丁上类 1.21 0.90 1.00 1.08 费 1.20 9.00 0.80 丁类 0.80 0.60 0.66 0.72 间接费用 (2)劳动保险费 3.50 3.50 20.00 20.00 7.00 0.60 4.00 0.40 甲类 0.40 0.24 0.33 0.36 0.51 3.40 0.34 乙类 0.34 0.20 0.28 0.31 (3) 0.42 2.80 0.28 丙上类 0.28 0.17 0.23 0.25 财 1.00 务 0.36 2.40 0.24 丙类 0.24 0.14 0.20 0.22 费 0.27 1.80 0.18 丁上类 0.18 0.11 0.15 0.16 用 0.18 1.20 0.12 丁类 0.12 0.07 0.10 0.11 取费基础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 人工费 甲类 7.00 85.00 7.00 7.00 5.30 4.60 4.20 乙类 7.00 85.00 7.00 7.00 5.30 4.60 4.20 丙上类 5.30 64.00 5.30 5.30 3.90 3.40 3.18 计划利润 10.00 丙类 4.20 51.00 4.20 4.20 3.20 2.70 2.52 丁上类 3.20 38.00 3.20 3.20 2.40 2.00 1.92 丁类 2.10 26.00 2.10 2.10 1.60 1.40 1.26 材差 定额材料费*见说明 定额材料费*见说明 0.10 定额测定费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动态调整)*0.114% 税金 (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定额测定费)*室内3.41%、县城镇3.36%、不在市、县、镇3.22% 造价
《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SGD3——2000)定额解释.
(一) 总说明1、厂区、生活区道路的新建、扩建是否都执行市政定额?答:凡是按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设计的厂区、生活区的道路,均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2、城镇规划区(新城区)、开发区范围的道路、排水、桥涵、堤防等工程是否都执行市政定额?答:城镇规划区(新城区)、开发区范围的桥涵、排水、堤防等工程以及按城市道路设计规范设计的道路工程均执行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3、根据川建厅价发(2000)0823号文规定:凡二○○一年一月一日以后开工的单位市政工程一律执行市政定额。
市政工程中的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开工日期是否相同?答: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分别是独立的单位工程,排水工程开工并不等于道路工程开工4、干线管径如有几种时,工程类别如何确定?答: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干线管径如有几种时,按干线不同管径及其长度加权平均后的管径确定其工程类别。
5、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工程类别具体如何划分?答:(1)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给排水构筑物及配套管线、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按日处理能力确定工程类别。
(2)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给排水构筑物的上部建筑物及厂区内的其它建筑物按相应土建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确定。
(3)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总平污、雨水管按干线管径,总平道路按道路工程相应类别划分标准确定。
6、施工现场架设的临时供水、供电线路如何计算?答:施工现场架设的临时供水、供电线路,总长度(不包含下杆线至设备的长度)超过100m时,其超过部分按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7、给水、排水、燃气、路灯工程如果不同道路工程一道施工时,能否计取行车行人干扰措施增加费?答:不能计取。
8、行车行人干扰措施增加费应列入费用计算程序的哪个部位?答:应列入定额直接费内。
9、市政定额的缺项,套用二○○○土建、安装估价表的项目,怎样计取费用?答:对市政定额的缺项,套用二○○○土建定额、安装估价表的项目,仍按市政工程的取费标准执行;套用装饰定额的项目,按四类装饰工程的取费标准执行。
(二)通用项目10、在沟槽内或基坑内挖淤泥、流砂执行什么定额?答:挖淤泥、流砂不分平基、沟槽、基坑均按定额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说明总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招标工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人管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的。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计取。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用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
采用哪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定。
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该采用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八、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一、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方法。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项目业主确定。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国有资金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取费说明
总说明一、《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及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与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厅颁发的2009届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等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控制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调解、处理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依据,是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款、拨付工程款、办理竣工结算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四、本定额中的企业管理费、利润率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
招标工程编制控制价时,按本定额费率计算;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投标人管理水平、拟建工程复杂程度以及企业经营等因素参考本定额费率计取。
五、本定额中的规费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现行有关政策测定的,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工程计价过程中严格按本定额规定计取。
六、本定额中的措施项目费,是按我区的相关规定和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等影响因素综合测定的。
投标人可根据招标人招标文件要求、拟建工程特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计取。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在投标报价竞争中,不得低于本定额给定费用的90%。
七、本定额计费程序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
采用哪种计价方式,由项目建设单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规定确定。
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项目,应该采用综合单价法(即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计价。
八、本定额由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计价的一般规定一、建设工程计价方法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单价法)和工料单价法两种方法。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由项目业主确定。
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使用国有资金和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制权的项目。
定额价目表及取费变化
定额价目表及取费变化2003年消耗量定额历年来价目表调整相关文件2004年4月1日执行单价调整元/工日2006-10-162建标[2003]206号计价程序费率调整计价程序又计费价改为基价、安全文明施工费1.07%2004-1-1到2007-1-22 12003年消耗量定额发布人工22元/工日、取费基数为取费价格实际2004-2005年各地执行鲁建标字[2015]12号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发布时间:2015-05-04 08:26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我省建设市场人工价格变化情况,经调研测算,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我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等各专业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定额人工单价水平,由原来的66元/工日调整为76元/工日。
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人工单价的平均水平,应作为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按省定额人工单价76元/工日,调整完成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价目表,发布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
三、各市应及时跟踪本市建设市场人工价格变化情况,并结合当期建设市场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建立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动态管理制度,为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供指导。
四、本通知自2015年5月16日起执行。
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
五、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4月28日鲁建标字[2013]7号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及最低单价的通知发布时间:2013-03-18 08:46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鲁建标字[2011]21号关于发布全省定额人工各市市场指导单价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08-01 00:00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我省建设市场人工费价格波动较为频繁。
安徽省2000费用定额及费用文件
2000定额费用定额及费用文件目录第一部分取费标准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4)三、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4)四、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及造价组成表 (4)1、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安徽省建设厅建定字[1996]445号关于《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几点实施意见的通知3、建设部关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5、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定[1999]423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管理的通知》6、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造财字[1999]31号《关于委托收取工程定额两项收费的通知》第二章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37)一、总说明二、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 (39)三、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类别划分标准……………………………………………… 40 四、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及造价组成表……………………………… 40 五、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划分及内容六、附件1、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2、建设部(89)建标字第559号关于印发《关于试行市政、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项目划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3、安徽省建设厅建定字[1996]445号关于《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几点实施意见的通知4、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5、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定[1999]423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管理的通知》6、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造财字[1999]31号《关于委托收取工程定额两项收费的通知》第三章安徽省装饰工程费用定额 (63)一、总说明二、装饰工程费用定额……………………………………………………………………65 三、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66 四、装饰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及造价组成表………………………………………………66五、装饰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及内容六、附件1、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建设部关于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4、建设部司发文(98)建标造字第5号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一批降低22项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5、安徽省建设厅、建行建定字(1993)614号《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费用定额中流动施工津贴标准的通知》6、安徽省建设厅、建行建定字(1994)40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编制管理收费办法》的通知第二部分取费文件 (92)1、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建定[1999]436号2、关于贯彻执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实施意见建定字[2000]021号3、关于颁发《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建定[2000]342号4、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建定[1998]399号5、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通知建定[1997]636号6、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的通知建标[1995]736号7、关于颁发一九九一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单位估价表》的通知建定[1991]665号8、关于颁发一九九七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单位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建定[1997]203号9、关于颁发《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通知建定[1998]575 号10、关于印发《芜湖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芜市建[2003]392号11、合肥市人民政府令12、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定字[1999]401号13、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管理的通知建定[1999]423 号14、关于颁发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的通知合建管[2000]73号15、关于颁发"一九九九年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合肥地区价目表"的通知合建办字[1999]371号16、关于贯彻执行省建设厅建定字[1999]401文件的通知合建办[2000]9号17、关于调整装饰工程计费基础的通知合建办字[2001]99号18、关于调整装饰工程计费基础的批复造办字[2001]40号19、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的通知合建管[2000]92号20、关于颁发《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及其费用定额通知的通知合建管[2000]96号21、关于对合肥市建设委员会合肥市建筑业管理局合建管字[2000]73号文的解释合造价字[2000]009号22、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动态管理的通知合造价字[2003]011号23、 2000年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建筑工程类别划分24、 2000年合肥地区综合价目表-工程费用类别差额调整系数25、关于下发《合肥市建筑安装工程劳动保险行业统筹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合建管[2003]131号26、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房[2001]120号27、关于下发《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试行办法的通知》合建管[2003]93号28、合肥地区2000年综合价目表、1999年装饰价目表问题解答汇编29、合肥地区市场价格信息商品砼说明30、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31、关于颁发《安徽省建筑节能定额综合单价表》的通知32、关于调整合肥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合造价字[2008]001号33、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试行意见造价[2003]36号目录取费标准取费文件清单规范费用标准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费用定额2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目录一、总说明二、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三、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四、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算程序及造价组成表五、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适用范围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及内容七、附件一、总说明(一)为适应全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改革的需要,按照工程类别确定工程造价,根据建设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建标[1993]894号文件及现行有关费用开支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修编了二000年《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费用定额)。
四川取费费率
四川取费费率总说明一、200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SGD7-2000(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199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SGD7-95,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调查研究,综合测算制定的。
二、本定额与2000年《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SGD1-2000、《四川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SGD2-2000、《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SGD3-2000、《四川省维修工程计价定额》SGD4-200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估价表》SGD5-2000、《四川省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SGD6-2000等配套实施,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上述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咨询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执行。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建设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审标底和投标报价、签定合同价格、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也是编制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工程类别和企业取费级别为计费的表现形式。
对工程类别的划分,在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管理权限予以审定或确认。
对企业取费级别的核定按《四川省施工企业取费证管理规定》办理,凡未办理取费证或没有办理取费证年检的施工企业,视同无取费资格。
一、企业管理费(一)项目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及园林工程一类工程定额直接费7.54 二类工程定额直接费 6.91 三类工程定额直接费 5.92 四类工程定额直接费 5.03(二)装饰工程项目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装饰工程一类工程定额人工费38.07 二类工程定额人工费35.25 三类工程定额人工费32.50 四类工程定额人工费27.58(三)安装工程及筑炉工程项目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安装工程(含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 一类工程定额人工费39.62 二类工程定额人工费36.34 三类工程定额人工费32.83 四类工程定额人工费27.45筑炉工程一类工程定额直接费 6.55 二类工程定额直接费 5.92 三类工程定额直接费 4.91(四)维修工程及机械施工土石方工程项目计算基础企业管理费(%)维修工程定额人工费24.69机械施工土石方工程定额直接费7.05(五)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安徽2000定额费用取费标准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划分及内容建筑安装工程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四个部分组成。
(一) 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1. 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1) 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①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
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以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④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⑤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洗理费等。
(2) 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周转使用材料的摊销(或租赁)费用,内容包括:①材料原价(或供应价);②供销部门手续费;③包装费;④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的装卸费、运输费及途耗;⑤采购及保管费。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使用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和进出场费用,内容包括:①折旧费;②大修费;③经修费;④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⑤燃料动力费;⑥人工费;⑦运输机械养路费、车船使用税及保险费。
2、其他直接费,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内容包括:(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冬雨季施工增加的防冻、保温、临时取暖通,防雨、防滑、排雨水等措施费以及因气候影响的劳动降效因素。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照明、劳动降效、夜餐补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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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00年《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SGD7-2000(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建设部《关于调整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若干规定》(建标〔1993〕894号),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施工企业会计制度》,199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SGD7-95,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调查研究,综合测算制定的。
二、本定额与2000年《四川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SGD1-2000、《四川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SGD2-2000、《四川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SGD3-2000、《四川省维修工程计价定额》SGD4-2000、《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四川省估价表》SGD5-2000、《四川省仿古及园林工程计价定额》SGD6-2000等配套实施,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上述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咨询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执行。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建设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编审标底和投标报价、签定合同价格、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确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也是编制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四、本定额以工程类别和企业取费级别为计费的表现形式。
对工程类别的划分,在甲乙双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由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管理权限予以审定或确认。
对企业取费级别的核定按《四川省施工企业取费证管理规定》办理,凡未办理取费证或没有办理取费证年检的施工企业,视同无取费资格。
五、本定额不分企业性质,一律按定额规定和取费证核定费率执行。
一、企业管理费(一)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不含市政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仿古及园林工程。
(二)装饰工程(三)安装工程及筑炉工程(四)维修工程及机械施工土石方工程(五)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内容包括: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工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宿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计提的费用。
8、职工失业保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失业保险费。
9、保险费,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10、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1、工程保修费,是指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在规定的保修期内的修理费。
12、其它,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以及预算定额测定和劳动定额测定费(不包括应交各级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和经有关部门规定支付的上级管理费等。
二、财务费用(一)财务费用标准(二)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它财务费用。
(三)财务费用根据企业资金占用、管理状况,结合年度承担工程任务情况进行核定。
(四)财务费用标准在编制工程概算时,为了将投资打足,以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可暂按 1.15 %列入;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可暂按4.35%列入,在施工实施阶段,具体工程项目的收取标准,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按照取费证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劳动保险费(一)劳动保险费标准(二)劳动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职工劳动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三)劳动保险费标准根据企业退(离)休职工情况,参加社会劳保统筹情况等进行核定,鉴于目前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正在转换经营体制,市场行为还不规范,平等竞争机制尚不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尚未形成,在核定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率时,凡属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底以前成立的预算内国有企业,以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劳动保险费率不低于 4.5 %,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不低于22.5%。
(四)劳动保险费标准在编制工程概算时,为了将投资打足,以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可暂按 4.5%列入,以定额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可暂按22.5%列入;在施工实施阶段具体工程项目收取标准,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按照取费证核实的标准收取。
(五)劳动保险费实行集中收取、统一管理的地区,其劳动保险费的收取标准报省工程造价总站审查后,经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后执行。
四、利润(含施工利润及技术装备费)(一)利润标准(二)利润率的核定根据施工企业的取费级别,结合施工企业上一年度承担工程的类别,参照当年计划承担工程的类别等条件综合核定,一级取费施工企业上一年度完成一类工程建安工作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工程优良率达到25%以上时,利润率按同类取费中等级Ⅰ标准核定;否则,利润率按同类取费中等级Ⅱ标准核定。
二至四类取费施工企业利润率的核定以此类推。
(三)凡属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或投资部分,其利润率可按取费证核定的利润率标准减少15%执行。
(四)鉴于目前国有大中型施工企业正在转换经营机制,市场行为还不规范,平等竞争机制尚不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尚未形成,在核定施工企业利润时,凡属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底以前成立的预算内国有企业,利润率的标准不低于 8 %。
(五)利润率标准在编制工程概算时,为了将投资打足,以定额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可暂按 10 %列入;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可暂按55%列入;在施工实施阶段,具体工程项目的收取标准,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企业按照取费证中核定的标准收取。
五、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一)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标准(二)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是根据建设部15号令及川建委发(1993)建056号文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施办法》计算的安全文明施工所增加的费用,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所增加的费用以及施工现场标牌费、整洁费等。
(三)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其具体工程项目收取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标准在承包合同中明确。
六、赶工补偿费(一)赶工补偿费标准发承包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甲方要求乙方采取措施,使施工工期小于现行工期定额15%以上所增加的费用,其主要内容包括:工人夜间施工的夜餐费、夜间施工照明费、照明设备及灯具摊销费、工人夜间施工工效降低、模板及支撑材料超用的摊销费和运输费等。
(三)赶工补偿费,其具体工程项目收取标准,由甲乙双方根据赶工补偿费标准在承包合同中明确。
七、按规定允许按实计算的费用按规定允许按实计算的费用包括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超标污水和超标噪声排放费、按实计算的大型机械进出场费和大型机械安拆费……等。
八、定额管理费定额管理费是指按规定支付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及劳动定额测定费。
(一)定额管理费标准:1、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委川价字非(1994)196号文的规定:按建安工作量的1.3‰计取,其中成都市工程造价站收取的费用中有0.2‰为代省工程造价总站收取,上缴省工程造价总站调剂使用。
2、工程劳动定额测定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委川价字非(1994)195号文的规定:按建安工作量的0.5‰计取,其中成都市为0.4‰。
(二)定额管理费由各市、地、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收取,上缴省工程造价总站30%,各地工程造价站不得截留、挪用。
(三)定额管理费的收取方式由各地自定,可由施工单位代收后交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收取,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列入工程概预算内,按实计算收取。
(四)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交、少交定额管理费,违者由物价检查机关、造价管理机构进行查处。
九、税金(一)税金包括施工企业按营业额为基础缴纳的营业税以及以营业税为基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通建设费附加和施工企业在加工厂(场)生产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钢结构件、木门窗缴纳的增值税以及以增值税为基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通建设费附加。
(二)税金计算标准(计算基础见费用计算程序)1、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通建设费附加:①.工程在市区内时为3.52%;②.工程在县城、镇时为3.46%;③.工程不在市、区、县城、镇时为3.34%;2、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交通建设费附加:①.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为10.0%;②.钢结构件为7.5%;③.木门窗为8.5%。
上述标准只作为编制工程概预算、标底、投标报价和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施工企业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应按税务部门规定执行。
十、费用定额适用范围(一)土建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包括临时性和永久性的房屋建筑、构筑物工程等。
(二)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一次和二次装饰工程。
(三)安装工程及筑炉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热力设备、炉窑砌筑、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业管道,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给排水、采暖、燃气、通风空调、自动化控制仪表、刷油、防腐蚀和绝热、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
(四)市政工程:1、隧道工程:适用于城镇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种人行、车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隧道等工程。
2、道路、桥涵、堤防、排水、给排水构筑物工程:适用于城镇市政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包括各种拆除工程,按定额计算的便桥、便道工程,人工挖、填土石方和场、站的平整工程,基础工程,砌筑工程,砼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按定额计算的运输工程,附属构筑物的砌筑工程,桥涵(包括立交桥、人行天桥)的砖、石、砼栏杆,灯柱的制作、安装工程,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等的构筑物砌筑工程。
3、给水、燃气,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路灯工程:适用于市政工程中的给水、燃气管道等安装工程、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路灯工程。
(五)仿古及园林工程: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仿古园林工程,以及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的仿古部分。
(六)维修工程: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七)签证记工、零星借工:签证记工系指施工企业承包的工程范围内,少量无法套用定额须经建设单位签证的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