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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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复习提纲

经济法-期末复习提纲

名词解释1.经济法: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并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依照公司法设立,由股东出资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当责任的法人。

3.合伙企业:二人以上按照协议共同占有、使用财产或成立共同经营关系,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责任的联合。

4.不正当竞争:指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行为。

5.垄断:少数企业联合独占生产和市场,控制生产和流通,操纵产品销售价格和某些原料的购买价格以获得垄断利润。

6.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7.垄断协议:经营者之间的限制竞争协议。

8.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指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利用其市场支配地位所实施的妨碍竞争的行为。

9.经营者集中行为:指经营者通过合并、收购、委托经营、联营或控制其他经营者业务或人事等方式,集合经营者经济力,提高市场地位的行为。

10.行政性强制经营限制竞争: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强制经营者从事法律所禁止的排除或者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11.产品指经过加工、制作并用于销售的产品。

(既包括生产资料,也包括生活资料)12.产品瑕疵:产品不具备通常价值、效用或其它约定的品质的情况。

13.产品缺陷: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14.增值税:以法定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而在生产、流通环节普遍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5.营业税: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16.消费税:对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特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经济法概论 复习提纲 整理篇

经济法概论 复习提纲 整理篇
经 济 法 概 论 ----考 试 复 习 核 心 内 容 提 示
第一编:经济法概论 1、经济法律关系及其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的识别 A.经济法主体 1、经济法主体 (当事人) 2、主体范围: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规制主体)
市场主体:法人;(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公民。(被规制主体) 3、主体资格的取得及认定
满后可再给商标权人 6 个月的宽展期。
住册商标有效期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B.3 商标权的内容
①独占权法律上的排他性与经济上的品牌特征)
②许可使用权(独占许可、普通许可)
获取许可使用费是商标使用权中经济价值的直接体现
③转让权(商标权人财产处分权的表现形式)
6、C.专利权保护年限、专利权内容。 (P51)
a.国家和国家标志 b.带有民族歧视性 c.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
主义道德风尚或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e.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如
果这些地名具有别的含义,或者有以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则可以用在商
标使用)
⑵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B.2 注册商标保护期为 10 年;期满前 6 个月内商标权人享有续展优先权,期
2
6、A.知识产权制度 1、何谓知识产权? (P40)
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创造性智力劳动的成果而依法获得的权利。 2、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①无形性; ②法律直接确认性; ③地域性; ④时间性 3、知识产权的范围 ①著作权 ②专利权 ③商标权 4、知识经济时代与知识产权保护
1)占有的分类 主体占有状态:①所有人占有 ②非所有人占有 主体占有的法律依据:①合法占有 ②非法占有
非法占有:①善意占有 ②恶意占有 2)不同类型的占有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经济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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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提纲]经济法通论教案冯志强2004年8月20日经济法通论复习大纲郭凯峰编写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2004年7月目录第一章经济法总论第一节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经济法的本质、特征和基本原则第三节经济法的体系和经济法律关系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法概述第二节合伙企业法第三节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公司法概述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第四节公司债券和公司会计第五节违反公司法的法律责任第四章破产法律制度第一节破产法概述第二节破产的开始第三节债权人会议、和解和整顿第四节破产宣告第五节破产清算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法概述第二节合同的订立第三节合同的效力第四节合同的履行第五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节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第七节违约责任第六章商标法律制度第一节商标法概述第二节商标注册的申请、审查和核准第三节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第四节商标使用的管理第五节商标权的法律保护第七章专利法律制度第一节专利法概述第二节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三节专利权的申请、审查和批准第四节专利权的期限、终止和无效第五节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第六节专利权的法律保护第八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一节金融法概述第二节银行法第三节信贷法第四节票据法第五节证券法第六节保险法第九章财政法律制度第一节财政法概述第二节预算法第三节税法概述第四节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五节税收法律责任制度第六节主要税种法律制度第十章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第二节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第十一章产品质量法律制度第一节产品质量法概述第二节产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制度第三节产品质量责任制度第十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三节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和法律责任第一章经济法总论【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深刻领会经济法产生的基础条件和具体原因;了解外国与中国经济法发展的大致历程;通过规范分析,深入思考确立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标准和要求,以及我国经济法究竟应当确立那些基本原则;准确把握经济法概念的定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范围;了解经济法的体系构成和经济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

《经济法》复习提纲

《经济法》复习提纲

《经济法》复习提纲《经济法》复习提纲1、概述:(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社会分配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监管;(2)经济法的体系:宏观调控法、市场监管法、资源分配法;(3)经济法的性质:经济法是经济权责法和社会公利法的有机统一2、经济关系:(1)经济管理职权取得的方式:法定取得、授权取得、委托取得、参与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而取得;(2)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经济法律关系以相应的经济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思想社会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具有双重性;●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一定当事人主观意志性和明显国家意志性的社会关系。

3、产业法律制度:(1)体系:产业结构法、产业组织法、产业技术法、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法(2)调整对象:具体包括产业结构关系、产业组织关系、产业技术关系、产业布局关系、其它相关社会关系。

4、财政法律制度:(1)概念:是指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包括国家预算法、国债法、税收法、政府采购法、企业财务管理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法和财政监督法等(2)体系:预算法、税收法、国债法、政府采购法、国有资产管理法、转移支付法、金库法、其它财政法。

即前七种法之外的法,如财政许可听政法等。

(3)职能:收入分配职能;调控经济职能;保障与稳定职能;(4)价格法关于听证会代表资格的规定——中介不可作为听证会代表;(5)会计法关于会计文字的规定:(6)国库券合法用于:期货买卖、作为有价证券抵押、作为证券交易;作为货币流通是违法行为;5、税法(1)税收的作用: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保证;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依据;国家调控宏观经济的重要手段;监督管理的有力武器;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手段。

(2)我国的主要税种: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所得税,其中营业税没有起征点;(3)消费税的纳税人: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出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例如:小卖部的个体户6、银行法:(1)银行体系:银行业监管机构、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国有储蓄机构;(2)银行组织法律体系:银行组织法;银行业务法;银行业监管法(3)外汇管理的规定:套汇(和外资公司相互支付对方款项)和逃汇7、证券法:(1)证券法调整的对象:证券的发行关系、交易关系和监管关系,著作中描写的证券交易不属于调整对象;8、保险法:(1)保险法的概念;以保险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学复习要点

经济法学复习要点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第一章导论○经济法调整经济关系范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运行协调关系、市场主体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协调和干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法律主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在特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主体: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以一定的经济法律事实的出现为直接原因。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是依法成立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法律上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的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人是指自然人。

●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合伙人应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没资格)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除另有规定,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法定人数的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公司住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实质上由1-50个人组成。

大一上学期经济法复习提纲

大一上学期经济法复习提纲

大一上学期经济法复习提纲
一、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和特点
1.经济法的定义和种类
2.经济法与其他法学学科的关系
3.经济法的特点和基本原则
二、市场经济与经济法
1.市场经济的基本原理和作用
2.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地位
三、市场主体与经济法
1.经济法中的市场主体概念
2.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人的法律地位和权益
3.合伙企业和股份公司的法律地位和权益
四、经济法中的合同制度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和构成要件
2.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
3.合同纠纷的处理和解决
五、经济法中的公司制度
1.公司法的基本内容和要素
2.公司的设立和注册手续
3.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
六、劳动法与经济法
1.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和程序
2.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解除
3.劳动争议的处理和解决
七、经济法中的金融法制
1.金融法的定义和内容
2.银行业法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
3.金融合同和金融纠纷的处理
八、知识产权法与经济法
1.知识产权的种类和保护方式
2.知识产权的权利和限制
3.知识产权的侵权和维权
九、经济法中的环境保护法
1.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2.环境污染的主要危害和防治措施
3.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理和责任追究
十、经济法与国际经济关系
1.国际经济合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方式
2.跨国公司和国际贸易的经济法律问题
3.跨国投资和知识产权的保护
十一、经济法的发展和创新
1.经济法领域的新问题和挑战
2.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
3.经济法专业的前景和发展方向。

经济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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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复习提纲1.驰名商标是一种具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商品信誉高、质量好却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

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驰名商标既可以是注册商标也可以是非注册商标。

对于驰名的注册商标或是驰名的未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给与了不同程度的保护。

但是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及其包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

2.某农民购买的种子有质量问题导致秋后颗粒无收,该农民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3.某超市内张贴了一张顾客需知,如提醒消费者保管好自己的财物、要求顾客存包、要求顾客在指定的地点付款等,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4.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

5.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即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为的给付,取决于合同成立后偶然事件发生。

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

定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30%。

5.国际组织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经济行政管理机关。

6.公民享有的著作权中人身权利不可以作为遗产在公民死后可以由由其继承人继承。

8.销售打折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9.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自己难以有效行使,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管理。

10.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1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人为相对人或受要约人。

12.仲裁是指纠纷当事人根据争议发生欠货争议发生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者居中评判,并作出裁决,从而解决争议的法律制度。

经济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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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市场主体组织关系2、市场运行规制关系3、宏观经济调控关系4、社会保障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客体3、企业:依法设立,从事经营性活动并具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法律人格的组织。

特征: A、依法设立B、组织性C、经营性D、独立或相对独立性4、合伙: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合伙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劳务等,合伙经营的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设立条件:有二个以上的合伙人;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出资方式: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劳务6、入伙: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有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加入合伙关系并取得合伙人的资格的法律行为。

退伙: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解除合伙关系并退出合伙企业,从而丧失合伙资格的法律行为。

7、个人独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特征: 投资人:仅一个自然人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责任: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事务管理:投资人对企业具有绝对的控制和支配权法人资格:非法人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投资人:一个自然人;禁止从事的人:法官、检察官、警察、国家公务员事务管理:自行管理、委托或聘用他人管理财产清偿顺序:(1)所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8、外商投资企业:依据中国的法律(专门法律或相关法律),在中国境内,经中国政府批准,由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个人)和中国投资者(包括中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双方共同投资或者外国投资者单方投资而设立的企业。

经济法教程复习提纲

经济法教程复习提纲

经济法教程复习提纲第一章经济法概论一、现代意义上的“经济法”一词的由来,二、经济法的产生背景和大致过程,三、我国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协调论1、学术上的代表性观点宏观调控论需要干预论2、本人(原始课件制作者)的观点(1)宏观调控关系(2)确认或规范市场主体所产生的社会关系(3)维护市场正常运行和公平竞争秩序所产生的社会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二)我国经济法的概念四、我国现行经济法的体系或结构(一)宏观经济调控和管理法(二)、规范市场主体法:(三)市场监管和市场竞争秩序法(四)涉外经济法、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法、反补贴法等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一节公司法概述一、公司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概念。

1、大陆法系的公司概念2、英美法系的公司概念3、我国的公司概念(二)法律视角下公司的特征1、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合法性特征。

2、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企业组织--营利性特征。

3、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组织----法人人格(资格)性或独立性特征。

(1)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具有法人资格地位的前提。

(2)公司独立承担法律责任--有独立财产的必然结果。

A、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相互独立B、公司责任与其工作人员责任相互独立。

C、公司责任与其他公司或法人组织责任的相互独立二、公司的种类对公司国籍的确定,国际上主要的立法和学说有:1、设立行为地主义2、准据法主义3、住所地主义4、资本控制主义我国采取的标准---主要是准据法主义。

三、公司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第二节有限责任公司一、有限责任公司概念和特征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一)公司设立的基本理论1、公司设立的涵义2、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1)自由主义:(2)特许主义(3)核准主义(4)准则主义我国公司设立的原则——严格准则主义3、公司设立的方式(1)发起设立(2)募集设立(3)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各自的优缺点。

(二)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1、人的要件2、财产要件(1)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法在公司资本立法上形成了著名的“公司资本三原则”:A:资本确定原则B:资本维持原则C:资本不变原则(2)股东的出资方式。

经济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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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我国的法律部门有哪些?宪法、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等。

2、简述企业法的作用提供市场主体的标准形式,便于人们识别;便于人们在交易中识别主题的信用层次;便于投资者、经营者明确法律关系,便于理清债务债权关系;便于国家统一进行管理和控制,维持清晰、有效地市场秩序;便于世界经济贸易的交融与顺利进行。

3、简述合伙企业的分类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同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4、简述行政限制竞争行为的主体范围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和有行政权力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和行政权力的办事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其他经行政机关授权形式行政权力的非政府机构。

5、侵犯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其表现形式概念: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表现形式: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根据法律和合同,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人(包括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个人,在权利人单位就职的职工)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在实践中,第三人的行为可能与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

6、浙江通领科技有限公司遭遇莱夫顿公司诉讼的过程,分析你的看法过程:从2004年4月起,莱伏顿公司分别在美国新墨西哥州、佛罗里达州、加利福尼亚州的联邦地区法院以侵犯其第6246558号美国专利权为由起诉通领科技公司的4家重要客户。

《经济法》复习提纲

《经济法》复习提纲

经济法复习提纲一、经济法律关系概念:指法律主体依据经济法律规范的规定,在特定经济活动中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1.主体:指参加经济活动,享有经济权利并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主体资格:(1)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2)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以自己的独立行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资格。

符合主体资格的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指经法定程序设立,实行独立核算或预算,拥有独立的财产权或经营管理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或下属单位,个体户与承包户,自然人。

2.客体:指经济法主体所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所承担的经济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或事物。

客体种类:有形物;非物质财富;经济行为;3.内容:指经济主体享受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

经济权利: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法定范围内根据需要进行的经济活动时所享有的维护、获取某种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

经济义务: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责任;二、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我国的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四种。

法人设立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经济法律事实:指一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

(1)经济法律事件:指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

(2)经济法律行为: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的有意识地活动。

四、法律行为:这里所述的法律行为是指民事法律行为,即指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的合法行为。

分类:单方的和多方的法律行为;有偿的法律行为和无偿的法律行为;要式的法律行为和不要式的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经济法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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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例说明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客体:是物,行为,权利,智力成果内容:是权利义务关系举例:我和你签订一个合同我把手表卖给你,价钱500元。

主体:我和你客体:手表内容;我把手表交给你的义务,收500元的权利。

你支付500元的义务以及获得手表的权利。

1基本原理◦1法律关系:概念、要素(主体、内容、客体)、法律事实;◦2法律行为及代理◦1)法律行为:概念、效力(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2)代理:概念、滥用代理权、无权代理、表见代理;◦3仲裁、诉讼、诉讼时效◦1)仲裁、诉讼:概念、适用范围、程序、救济;◦2)诉讼时效:概念、具体计算,中止、中断;2企业法•基本关系:•投资者——企业——外部(政府、交易者)•类型:法人型、非法人型;•企业重点环节:设立、运行、终止;•一、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投资者身份限制;•终止:投资者对企业债务的承担(免责期限);•二、合伙企业•1类型:普通(一般、特殊)、有限;•差异: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分担;•2设立:不同类型合伙人的出资限制;•3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决策机制、盈亏分担方式;•焦点:•在入伙与退伙、终止等环节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分担方式;3公司法◦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担责,公司以注册资本为限对外担责;◦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运营管理结构,经理及职能部门为董事会聘用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公司运营管理的监督机构;◦董事、监事、高管应具备法定资格,对公司应尽法定义务;◦公司的财务会计应依法设账,依法分配利润;◦公司的变更、增减注册资本、解散、清算,应符合法定程序;4破产法▪本章的破产,是一种对破产人(资不抵债)剩余财产依法处置的程序;▪申请人▪(1)债权人;▪(2)债务人(企业自身);▪(3)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股东、出资人▪申请受理后,企业停止运营,法院指定并委托管理人接管;▪依法处置剩余财产,要厘清财产,界定债权、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处置方案要经债权人会议表决,人民法院裁定;▪2破产受理后对企业的限制▪厘清财产,要关注依法可撤销的破产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债权界定,要关注可抵消的债务;▪3重整与和解(含义)▪重整,是指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债务人重整计划,债务人继续经营,并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的制度。

《经济法学》课程复习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复习大纲

《经济法学》课程学习资料继续教育学院《经济法学》课程复习大纲一、考试要求本课程是一门专业课,要求学生在学完本课程后,能够牢固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并具有应用所学知识说明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据此,本课程的考试着重基本知识考查和应用能力考查两个方面,包括识记、理解、应用三个层次。

各层次含义如下:识记:指学习后应当记住的内容,包括概念、原则、方法的含义等。

这是最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指在识记的基础上,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基本方法,并能表达其基本内容和基本原理,能够分析和说明相关问题的区别与联系。

这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指能够用学习过的知识分析、处理涉及一两个知识点或多个知识点的法律问题,包括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

二、考试方式闭卷笔试,时间120分钟三、考试题型●单项选择题:20%●多项选择题:10%●名词解释题:15%●简答题:40%●案例分析题:15%四、参考教材1、经济法学,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主编:吴建斌 ISBN 978-7-305-00155-0五、复习样题一、单项选择题1、某厂开发一种新型节能炉具,先后制造出10件样品,后样品在有6件丢失。

1996年某户居民的燃气罐发生爆炸,查明原因是使用了某厂丢失的6件样品炉具中的一件,而该炉具存在重大缺陷。

该户居民要求某厂赔偿损失,某厂不同意赔偿,下列理由中哪一个最能支持某厂立场?( )A 该炉具尚未投入流通B 该户居民如何得到炉具的事实不清C 该户居民偷盗样品,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负D 该户居民应向提供给其炉具的人索赔2、消费者为()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

A 生产B 生活C 生产和生活D 个人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出具。

A 必须B 不一定C 可以D 视具体情况4、《广告法》中所称广告是指()。

A.所有广告B.商业广告C.公益广告D.户外广告5.对于特有的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予以认定适用的原则是( )A.设计在先原则B.申请在先原则C.注册在先原则D.使用在先原则6.最早出现的反对不正当竞争的国际立法是( )A.《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B.《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C.《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D.《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7.我国处理不正当竞争案件的主管机关是( )A.国家经贸委B.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C.工商行政管理机关D.各级人民法院8.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的价格销售商品。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第一部分:基础知识1.经济法学的概念、特点及意义2.经济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基本内容3.经济法学的体系及其特点第二部分:经济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经济法相关立法第三部分:市场经济与经济法1.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2.市场失灵与经济法的调节3.市场规制与经济法的平衡4.市场秩序与经济法的维护第四部分:经济法律关系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点2.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4.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形式5.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第五部分:经济行为与经济法律关系1.经济行为的概念和特点3.经济行为的分类及其特点4.经济行为的效力与责任第六部分:经济法律责任1.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点2.经济法律责任的种类和源泉3.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4.经济法律责任的衡量和限制第七部分:经济法律制度1.经济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点2.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3.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4.经济法律制度的调整与协调第八部分:经济法治国理念和国家治理1.经济法治国理念的内涵和作用2.经济法治国理念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3.经济法治国理念在国家治理中的体现和发展第九部分:经济法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经济法与法学的关系2.经济法与经济学的关系3.经济法与管理学的关系4.经济法与其他相关学科的关系第十部分:经济法律实践及案例分析1.经济法律实践的重要性和意义2.经济法律实践的影响因素3.经济法律实践的方法和途径4.经济法律案例的分析和评价以上是经济法学复习的提纲,希望能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具体复习时可结合课堂讲解、教材、习题等进行深入学习与实践。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经济法学复习提纲考点一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

(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的体系。

(3)经济法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

考点二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基本类型1 投资主体法人投资主体和自然人投资主体、国有投资主体和非国有投资主体、国内投资主体和外国投资主体等。

2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营利活动的事业单位、合伙组织等。

3劳动主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其他市场主体提供劳动的公民。

是市场主体中最活跃、最富有生命力的基本主体。

4消费主体考点三合伙企业法中合伙事务的执行下列合伙事务中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考点五考点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考点八公司分立公司分立是指公司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

考点九公司清算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算公司债务后剩余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考点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一)商业混同行为和虚假标示行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要注意是相同或者相近的行业之间发生的。

(二)商业贿赂行为(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注意商业秘密构成的三个条件: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

(五)低价销售排挤对手行为属于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到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除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的商品。

2024年度-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2024年度-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包括财政支出的范围、标准、程序等制度。
16
税收法律制度
01
税法概述
包括税收的概念、特征、作用等 。
02
税种法律制度
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 税等税种的法律制度。
03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 制度
包括税收征收、管理、稽查等制 度。
17
金融法律制度
银行法律制度
包括商业银行、中央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法律 制度。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法院调 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辩论原则;处分原则;检察监督原 则;支持起诉原则。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2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 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 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制度、生育 保险制度等。
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 运营和管理,社会保险 基金的监督。
20
社会救助法律制度
社会救助法概述
社会救助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等。
社会救助法律关系
社会救助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社会救助法律关系的产生、 变更和消灭。
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是常设性仲裁机构,一般在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 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24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 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

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

经济法概论复习提纲一、简单知识点:1.法的本质属性,是指法的阶级性2.经济法调整的组织内部经济关系主要是指方案管理3.债的最典型、最广泛的形式是合同之债4.构成企业法主体的要素主要是工厂5.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却不表示反对的,负法律责任的应当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6.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仍进展代理的行为是无权代理7.经济法调整的国民经济管理关系是以行业内部经济关系为核心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经济管理关系8.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税后利润分配的原则是,首先提取储藏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企业开展基金,三项基金的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决定的9.经济权利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资格10.我国企业破产案件的管辖机构是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11.法人财产权是法人所享有的以及经营权为核心的全部财产权的总称12.有权修改公司章程的是股东会13.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国务院确定1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15.债券的发行主体可以是政府,也可以是企业;而股票的发行主体只能是股份16.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17.在我国,创造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18.甲及乙订立了合同,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现丙履行的行为不符合合同的约定,甲有权要求乙承当违约责任19.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置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此行为的性质是不正当竞争行为20.甲方卖给乙方20台空调,双方约定甲方在2005年3月5日交货,乙方在4月5日前付款。

乙方是后履行义务人,因而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保证人,乙方委托丙方提供保证担保。

丙方遂向甲方承诺:假设乙方到期不支付货款,由自己来支付。

这样甲方及丙方之间形成保证合同法律关系21.法律对产品最根本的要求,也是衡量产品质量的最起码的限度的是产品平安22.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为解决该合同争议而订立的仲裁协议或仲裁务款的法律效力不受影响23.在消费者的诸多权利中,第一权利是平安权24.依照现行专利法,符合要求的申请案将在申请日起第十八个月后被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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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复习提纲
考点一经济法的定义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公共性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 )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

(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的体系。

(3)经济法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

考点二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基本类型
1投资主体法人投资主体和自然人投资主体、国有投资主体和非国有投资主体、国内投
资主体和外国投资主体等。

2经营主体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事营利活动的
事业单位、合伙组织等。

3劳动主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具备劳动能力、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为其他市场主体提供劳
动的公民。

是市场主体中最活跃、最富有生命力的基本主体。

4消费主体
考点三合伙企业法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下列合伙事务中的决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①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②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③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④转让或者处分合伙
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当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对外责任后,有过错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对
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合伙人在执行活动中非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
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考点五公司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不同分类
根据公司之间是否具有控股或从属关系分类
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关系分类
考点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机构公司股东大会(全体股东组
成,最高权力机关)
董事会(股东会选任的全体
董事组成,公司决议决策、
业务执行并对外代表公司的
法定常设机构。


监事会(监督机关,有股东会
(和职工)选举产生并向股东会
负责、代表股东该对公司经营进
行监督的机关。


有限责任公司职权:①决定公司经营
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
举和更换非有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监事、决
定有关重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③ 审议批准董
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
准监事或监事会的报
告;⑤ 审议批准公司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
方案;⑥审议批准公司
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亏损方案;⑦对公司增
加或者减少资本做出决
决议;⑧对发行公司债
券做出决议;⑨对公司
合并、分立、结算或者
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
议;⑩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做出修改公司
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的决议和公司合
并、分立、结
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
人。

由股东选举产生,股东
可以兼任董事。

董事会对股
东会负责:①召集股东会
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③决
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④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制
疋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补亏损方案;⑥制疋公司增
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
行债券的方案;⑦ 制定公司
合并、分立、结算或者变更
公司形式的方案;⑧决疋公
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
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经理,采取负责人及其
报酬事项;⑩制定公司基本
管理制度。

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少于3 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
比例的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
的比例不得低于1/3。

监事会中
的职工代表由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
选举产生。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兼任监事。

职权:①检查公司财务;②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③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④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
不履行《公司法》规定时召集和
主持股东会议;⑤向股东会议提
出议案;⑥依照《公司法》的规
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诉讼。

考点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
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考点八公司分立
考点九公司清算分配公司财产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算公司债务后剩余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考点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
(一)商业混同行为和虚假标示行为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要注意是相同或者相近的行业之间发生的。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注意商业秘密构成的三个条件: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

(五)低价销售排挤对手行为
属于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到的商
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除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的商品。

(六)搭销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七)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下列销售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做虚假不实的表示;采取不正当行为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
质次价高的商品;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金额超过5000元;故意将设有中奖标志的商品、奖券不投入市场或者不与商品、奖券同时投放市场。

(八)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行为该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虚伪事实的一种行为。

(九)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十)公用企业等滥用竞争优势的限制竞争行为
(十一)政府及其所属部门限制竞争行为考点十一消费者的概念以个人消费为目的而购买或使用商品和服务的个体社会成员叫做消费者。

考点十二消费者的权利
1 保障安全权
2 知悉真情权
3 自主选择权
4 公平交易权
5 依法求偿权
6 依法结社权
7 获取知识权
8 获得尊严权
9 监督批评权考点十三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考点十四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2 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考点十五广告的分类
广告的分类:广告按照内容为标准可以分为:经济广告、文化广告、社会服务广告和政府公告广告。

广告法意义上的广告分类是:以是否具有营利性目的为标准,将广告分为商业广告和社会广告。

名词解释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以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经营者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广告:是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者公民为了特定的目的,通过一定的媒介或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某种信息的一种宣传方式。

案例分析某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 亿元。

后来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公司年底出现了无法弥补的经营亏损,亏损总额为人民币7000 万元。

某股东据此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决定于次年4月10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于3月30日在报纸上刊登了向所有的股东发出了会议通知。

通知确定的会议议程包括以下事项:
(1)选举更换部分董事,选举更换董事长;
(2)选举更换全部监事;
(3)更换公司总经理;
(4)就公司与另一房地产公司合并作出决议。

在股东大会上,上述各事项均经出席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请思考:公司在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过程中,有无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的地方?如有,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答案分析:
1、某股东无权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提前15 日通知股东,该公司通
知股东的时间少于15 日;
2、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时应在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选举更换董事长,不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应由董事会选举更换董事长;
4、股东大会不能选举、更换全部监事,因其中有公司职工选出的监事,股东大会只能选举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5、更换聘任公司经理,是董事会的职权,不是股东大会的职权;
6、公司合并决议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而不是半数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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