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投资集团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试行)
文件编号总版本 A 制订日期生效日期
核准会签审查制订
文件修订记录
NO. 版次变更修
订
日
期
修订
页次
修订容摘要登录者
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度目的:为规投资集团及各项目公司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明确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的责任部门、具体职责、审批权限以及审核标准等,确保集团及项目公司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处理的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及有效性,特制定工程预、决算管理制度(“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项目公司所规定的工程预、决算管理流程,包括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批、决算编制及审批等活动。
第三条主要原则:
3.1 各项目公司应结合国家行业和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款规定应用本制度:本制度中任何条款与项目公司所在地区有关的法规和条例规定相违背的,遵照地区法规条例规定执行。
3.2 各项目公司可根据项目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应用本制度中所列附件或以相同功能的表单,模板进行替代,但在同一项目中必须保持表单、模板的格式和命名统一。
第四条相关职能部门及职责
第二章工程预、决算管理规定
第一条工程预算
1.1 工程预算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
1.2 工程预算工作流程:
1.2.1编制目的:所编制的工程预算,作为项目工程造价及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并提出设计图纸优化、材料及工艺合理化建议,报项目公司研发设计部及公司领导,作为修正图纸的依据。
1.2.2 编制依据:施工合同(如有)、施工图纸、施工图会审纪要、项目所在地现行国家工程量清单预算(或估价表)及费用定额,当地定额站,材料价格信息表、材料市场询价及人工费市场指导价等。
1.2.3 编制部门: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依据1.2.2条及参照集团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编制。
第二条工程决算
2.1 工程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负责初审,集团总工与成本控制中心负责复审(按第2.3条工程决算审核权限),与造价咨询公司审计相结合双控体系。
2.2 工程决算资料的提供
2.2.1招标文件、施工单位投标文件、工程竣工图(含电子档)。
2.2.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合同或协议。
2.2.3 组成合同价款工程预算书(含电子档)。
2.2.4 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经济签证、工程联系单。
2.2.5 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记录。
2.2.6 材料价格确认单、工程单价确认单(原合同项目以外的工程项目单价)。
2.2.7 甲供材料清单。
2.2.8 竣工验收备案表。
2.2.9 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决算单(含电子档)。
2.2.10 其他与工程决算有关的资料
2.3 工程决算审核权限
2.3.1 单项工程总造价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初审,必要时集团成本控制部抽查,造价咨询公司审计,审计结果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报集团成本控制中心备案。
2.3.2 单项工程造价30万元以上,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初审后,填报《单位工程决算复审表》,报集团成本控制中心复审,造价咨询公司审计,审计结果由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报集团成本控制中心备案。
2.3.3 集团成本控制部复审,按逐级负责的原则,原则上只针对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不针对施工单位。
2.4 造价咨询公司的确定
2.4.1 项目公司有选择造价咨询公司的建议权,集团成本控制中心对项目公司选择的造价咨询公司有决定权。
2.5 工程决算审批流程
2.5.1工程决算初审:项目公司预算员→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经理→项目公司总工、成本控制分管副总项目公司总经理
2.5.2 工程决算复审:工程决算初审→集团预算员→集团成本控制部经理→集团总工
→集团成本控制中心总经理→总裁→董事长。
2.5.3造价咨询公司审计:工程决算初审或复审→造价咨询公司审计→项目公司成本
控制部→(如有审增,应报集团成本控制中心审批)→施工单位确认盖章→项目公司成本控制分管副总→项目公司总经理→项目公司盖章。
2.6 工程决算资料的归档
2.6.1审计报告原件一份存集团成本控制中心,一份存项目公司成本控制部。
2.6.2工程决算资料由项目成本控制部统一造册归档到项目公司档案室。
第三条、工程结算的审查要点
3.1 审查结算书编制说明要完整、详细,其容应包括:图纸名称、计费标准、人工补
差、材料价格、取费、未含项目等。
3.2 审查编制结算书的各种原始资料是否正确有效,以及其它办理结算手续的相关资
料是否完备。
3.3 结算工程量的审查,要求审查人员逐项审查工程量计算书,发现差错立即与对方
核对认可签字。
3.3.1的工程量以经甲方确认的竣工图为准。
3.3.2竣工图表达不清之处,成本控制中心人员应到工地现场实地测算
3.4 严格按合同附件(经甲方审批认可的施工图预算或投标文件中的清单报价等)的
单价逐一对照审核结算单价、总价和计算方法。
3.4.1单价审查
3.4.1.1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规定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
3.4.1.2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有类似规定的,则参照合同执行。
3.4.1.3结算单价在合同中未规定的,则按照合同组价原则并参照定额和市场合理低价
进行确定。
3.4.2总价审查
按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计算结算总价。由造价人员负责审核结算书并与施工单位核对,并参照合同对甲供材料(设备)、工期奖罚、质量奖罚、安全奖罚、水电费、扣款项目、配合管理费、总包服务费、质量保修金等费用的计算和扣除。
3.4.3审查工程价款调整(增加或减少)是否严格执行了合同条件。如合同规定“唯有设计变更才能调整工程价款”,则凡不是设计变更的调整均不能计价。
3.5 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5%(含5%)以的造价咨询费由甲方承担;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5%以上,10%(含10%)以,因超出部分而增加的造价咨询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10%(不含10%)以上时,则所有的造价咨询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同时扣减抄报部分工作量的10%作为承包方不诚信的处罚,且甲方可进一步扣款作为赔偿金(扣款比例、金额按合同约定),直至取消今后承包单位对集团所有工程的投标资格。如为甲方自审,甲方也将按照上述方法对超出部分按国家标准收取相应的造价咨询费用并收取承包单位的赔偿金。
成本控制中心应在《工程结算通知单》中强调以上容。
3.6 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索赔要求(包括工期索赔要求和费用索赔要求)是否成立,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反索赔工作:
3.6.1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分析引起索赔的干扰事件(如未按规定提供设计文件、未按合
同规定支付工程款、下达错误指令、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等)是否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索赔围和索赔条件。
3.6.2分析合同条款的法律基础,寻找对方是否有在法律上不能立足的漏洞。
3.6.3索赔的程序、时限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
3.6.4索赔的计算方法和基础数据是否符合规定,有否重复计算。
3.6.5索赔的书面证据是否是有效文件。
3.6.6通过合同状态分析,进行索赔责任的界定,剔除对方应负责任的索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