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管理程序
1 目的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为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和职工工作生活条件的改善提供保证,为生产、生活提供支持性服务,实现设备、环境条件满足生产、生活和工艺需要之目的。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企业的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厂内基建工程、维修项目,生活区维修项目的实施。
3 职责
3.1设备管理部负责本企业的技术改造、设备更新改造及总厂授权的其它投资项目。
3.2服务中心负责厂内基建、维修工程。
3.3物业公司负责生活区基建、维修工程。
3.4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审批。
3.5财务部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的筹划和资金预算控制。
3.6审计部负责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
3.7各工程项目的实施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严格执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各工程项目的实施须遵守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实现人与环境和谐共存,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3.7.1对本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须有合格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做出安全评价,出具达标文件后,方可开工。
3.7.2对本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须有合格资质的环境评价机构做出环境评价,出具达标文件后,方可开工。
3.8项目责任部门负责各工程项目实施,主管厂长负责监督执行。
4 控制程序
4.1项目立项审批
4.1.1企业技改、基建、维修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在每年的11月之前向项目
责任部门提交申请,项目责任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企业管理办公室提交厂长审批后报总厂,列入下一个综合年度计划及年度预算。
4.1.2一般性技改、基建、维修项目,由项目责任部门填制《项目实施审批表》(附《建筑工程预算表》)经主管厂长签字后报企业管理办公室,由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审计部、财务部会签后,提交财务厂长、厂长审批。
4.1.3需投资委员会审核通过的项目,由项目责任部门拟定可行性报告,报企业管理办公室,由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投资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由项目责任部门填制《项目实施审批表》(附《建筑工程预算表》),走一般性技改、基建、维修项目审批程序。
4.1.4预算、计划外技改、基建、维修项目,依据《费用预算管理办法》执行,由项目责任部门提前45天向预算管理委员会提交追加、调整费用预算的申请,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步意见,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总厂批准执行。
4.1.5技改、基建、维修项目施工过程中,遇有市场价格变动或其它原因,导致工程结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时,由项目责任部门按照预算资金审批程序,提交追加费用预算申请。原则上,追加费用预算金额控制在原预算金额的10%之内,遇有超出原预算金额10%的特殊情况时,应由项目责任部门提出书面材料详细说明原因,报厂长审核同意后,再按照预算资金审批程序,提交追加费用预算申请,需报总厂审批的应报总厂批准后执行。
4.1.6遇有紧急情况,需立即实施改建、维修项目时,为确保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由项目责任部门请示主管厂领导同意后,立即填写“紧急施工项目审批表”报企业管理办公室、财务部、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并由厂长签署同意后,着手实施改建、维修事宜。厂长不在时,应电话请示同意后方可实施,事后由项目责任部门补办厂长意见签署并按照4.1.2补办相关手续。
4.2工艺参数提供
4.2.1 由项目申请部门提出具体工程项目功能要求,项目责任部门和产品技术部门对工艺参数、技术要求进行控制,并向设计施工单位提供并以此为依据进行项目设计及实施。
4.2.2如需变更参数或技术要求,由项目申请部门、产品技术部门和项目责任部
门签字、确认,项目责任部门负责通报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更改。
4.2.4确认和变更的资料,由项目责任部门存档,项目申请部门同时留存。
4.3 设计图纸及工程方案确定及变更
4.3.1项目责任部门自行或委托设计单位设计图纸及工程方案,设计图纸及工程方案须经项目责任部门、项目申请部门共同确认。
4.3.2工程项目图纸由项目责任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4.3.3如由于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确需设计变更或其他事项更改,可自行或由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图纸变更,经项目申请部门确认,报主管厂长批准;需报上级部门的,由项目责任部门负责报批。
4.3.4所有图纸、方案、记录、变更记录和报批手续由项目责任部门留存。
4.4供货单位、施工单位招标
4.4.1凡投资额在3万元以上(含3万元)的工程项目,均实行招投标,按照《保定卷烟分厂招投标比价采购实施细则》执行。
4.4.2招投标文件、资料和结果,由招投标委员会留存,移交厂档案室存档。
4.5资金审批和设备、材料采购
4.5.1项目责任部门负责申报资金计划,填写《项目实施审批表》或《物资采购审批表》,由主管厂长签字确认后,提交企业管理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会签,万元以上的资金计划必须由厂长批准。
4.5.2项目责任部门负责设备、材料采购。
4.5.3符合《保定卷烟分厂招投标比价采购实施细则》规定的招投标范围的采购项目实施前,由企业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成员按《保定卷烟分厂招投标比价采购实施细则》实行招标。
4.5.4招投标文件资料和结果,由招投标委员会留存,移交厂档案室存档。
4.6设备、材料的验收
4.6.1项目责任部门负责设备、材料的验收。
4.6.2发现有损坏或不合格者,通知供货单位调换或退货或进行投保索赔。各种材料的合格证明、检验报告、抽样检查数据齐全;证件不齐者,委托市级以上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并出具证明后,方可投入工程使用。
4.6.3项目责任部门负责验收证明文件的存档。